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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1章 情人变成了儿媳夫

    沈妙以为自己听错了,于是把头轻轻贴在了侯文涛家的门上,仔细听着里面的动静。

    “你现在烦我了,是吧?”

    “见到我就浑身难受了,是吧?”

    “侯文涛,这才过去多长时间?你忘了你当初是咋跟我说的了?”

    陈秀兰的质问声句句铿锵,字字掷地有声,越来越高的音调和愈发强势的气场压得侯文涛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见侯文涛坐在沙发心烦地点燃一根烟,陈秀兰感觉自己曾经抱有的希望,此刻就成了那些烟丝,被他无情的橘光燃成了一缕青烟,一口气吹过去便消失得干干净净。

    侯文涛有好多年没抽烟了。

    回想起十八年前,侯文涛刚过完十五岁生日的那个月,是陈秀兰抓到了他跟着村里那几个二流子躲在巷子里学抽烟,也是陈秀兰从他的口袋里搜出了几页不堪入目的“毒草”。

    在陪他回家的路上,陈秀兰用一根火柴把半包香烟和那几页纸烧了个干净,并且向他保证不会告诉王芬芳,侯文涛这才将心稳稳地放回到肚子里。

    “你还年轻,要把力气用在正地方,少沾染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陈秀兰和王芬芳是姐妹,自然也把他当成了自己的儿子,即使自己只比他大了十岁,她也会努力地去学着当一位长辈。

    也正是那天之后,侯文涛对陈秀兰有了不一样的情愫。

    这位自己要叫“陈姨”的大姐姐,似乎并不像自己想象中的那般泼辣,她对自己很好,很上心,而且她对待自己的好,是和母亲不一样的好。

    是喜欢?是爱吗?

    侯文涛当时还年轻,说不出来这是什么感情,他只知道,看到陈姨时会心跳加速,在那无数的夜晚里,他的梦里总会出现陈姨的背影,而且每次醒来后裤子都是湿的。

    直到那一年,他的母亲王芬芳去世……

    侯文涛的家里没有什么亲戚,从送丧到下葬,全程都是陈秀兰在帮着操劳。

    看着她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地送走自己的母亲,侯文涛终于鼓起勇气,第一次那么胆大地将她抱在怀里。

    “陈姨,我喜欢你。”

    “你疯了?你在说什么东西?!”

    “我说真的,我喜欢你,我想照顾你一辈子。”

    “你发烧烧糊涂了吧?我是你姨,你这么做是不对的!”

    “我没发烧,我不想叫你姨,我想叫你……”

    “闭嘴闭嘴!你不许说!文涛乖,你,你现在的脑子不清楚,等过几个月,过几个月你冷静下来就好了。”

    侯文涛没有放弃,他借着每天去帮忙照顾姚恒的由头,对陈秀兰开始了猛烈的攻势。

    他要让她知道,自己并不是说说而已,他是真的想要照顾她。

    而就是在这段期间,陈秀兰也逐渐发觉侯文涛变得有点不同了。

    侯文涛长得很快,不再是小时候那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屁孩,他长得很高,身材也不再是瘦瘦小小的,宽厚的肩膀已经能扛得起生活的重担,而且身上还……还散发着一股男人特有的荷尔蒙气息。

    比起那个常年和自己斗架的丈夫,侯文涛简直就是她黑暗生活中的一道光,让她重新又燃起了希望,直到那天她再次和丈夫大打出手。

    “陈姨,我们在一起吧,让我照顾你和小恒。”

    陈秀兰第一次选择靠在侯文涛的肩膀上。

    感受着他的体温,陈秀兰坚硬的心终于开始松动。

    “可是我比你大,我们……”

    “年龄不是问题,况且才十岁而已。”

    “可是,可是我和他……”

    “我等你,等到你和他离婚,我们就在一起。”

    “那小恒……”

    “放心,我会把小恒当成自己的亲儿子来照顾,我们会过得很好。”

    被无趣的生活磋磨成碎片的柴火,在这一晚,感受到了火焰的炽热。

    这是她第一次感受到爱人和被爱的滋味,即使她知道柴火迟早会被烧成一团焦炭,明亮的火焰迟早会转移到别处,她还是选择放纵自己,认真体会这段火热的爱恋。

    如今一眨眼,距离侯文涛说“爱你”的那天已然过去了十八年。

    哦,不对,是十八年一个月零十五天。

    陈秀兰记得很清楚,因为正是他的这句承诺给了她继续生活下去,继续和姚恒他爸搏斗的勇气。

    如今,姚恒已然和沈妙相处上了,看到两人关系融洽的模样,她相信,他们一定可以得到自己一直企盼的幸福,到那时候她便可以欣然离开姚家,和侯文涛在一起。

    可是……

    当今天听沈妙说他们在学校落了水,可把陈秀兰吓坏了,一方面是担心儿子有个好歹,另一方面是害怕侯文涛有个万一。

    于是在安排好儿子和沈妙后,她赶忙来到了侯文涛家。

    她买了补身体的鸡汤,买了驱寒的感冒药,还按照他的尺寸买了几套新的衣服。

    她以为自己的到来,能成为温暖他的一束光,但是当开门的那一瞬间,两人目光相触的那一刻,陈秀兰只从他的眼神里看到了失望。

    “你怎么来了?”

    “听说你和小恒落水了,我来看看你。”

    陈秀兰得有半个月没来侯文涛家了。

    这不是马上快到年下了嘛,她要忙着准备过年的东西,

    忙着帮丈夫算他公司的账,还有儿子和沈妙的事,她也盘算着过年要不要给他们报个旅游团,趁机增进一下他们的感情。

    于是进门后,陈秀兰就赶紧帮他收拾床铺、家具,还有挂在阳台上晾着,还没来得及收起来的衣服。

    “文涛……”

    解开侯文涛领口的第一颗扣子,陈秀兰轻咬他的耳朵道。

    她想他了,很想很想他,即使他们已经偷偷在一起十多年,她的感情还是一如当年那么炙热。

    尤其是每次看到儿子和沈妙打情骂俏的模样,总会勾起这些年和侯文涛的某些回忆。

    只可惜,她身边的人已然不再是当年那个不懂爱情的少年了。

    侯文涛冷冷地推开了她的手:“别,我今天有点累了。”

    “没关系啊,”陈秀兰靠在他的肩上,“我可以给你按摩,妙妙教了我几个窍门,来,躺好,我给你按按。”

    “不用了。”

    侯文涛的态度依旧冷淡,为了躲开她的痴缠,他索性站起了身。

    整理着衣服上的褶皱,他把她这几个月的思念和一腔真心都掸走了。

    “你怎么了?”陈秀兰问道。

    “没事儿,就是有点累,想睡觉,”揉了揉眼角,侯文涛顺手关上了客厅的电视,“小恒还在家等你,要不你早点回去?”

    累,又是累,每次都是累。

    当初一天四五次的时候怎么不说累?当初不吃饭也要弄的时候怎么不说累?

    上次见面还好好的,怎么这次就说累了?

    陈秀兰不想听,直接走上前去扯他的衣服,就像是上次那样。什么累不累的,只要能站得起来就不会累!

    男人啊,都是表里不一的,嘴上说不要,真要坐下去的时候他还是老老实实地踏实肯干。

    可当陈秀兰真的伸手去扯腰带时,这次,侯文涛却推开了她。

    “你别这样!”

    瘫坐在地上,陈秀兰也被他的态度惹毛了,“哪样?嗯?我哪样了!”

    女人的第六感是最准确的。

    其实陈秀兰早几年就感觉到侯文涛看自己的眼神有了变化,不再是如十几年前那般热烈,更多的是疲惫和应付。

    不过陈秀兰没有太在意,因为他的身边并没有别的女人,这么多年他确实遵守承诺没有结婚,即使是街里街坊地安排相亲他也是消极面对。

    所以,她一直试着告诉自己,他确实是“累”了。

    每次只要他肯把公粮交给自己,不管是自愿还是不自愿,都无所谓的。

    可是今天,她不想再骗自己了。

    “既然今天闹到这,不如直接把话说明白吧,”陈秀兰从地上站起来,眼神冰冷地看着他道:“侯文涛,你是不是有别的女人了?”

    “没有。”侯文涛回答得干脆。

    “那你为什么这么对我?”

    重重地呼出一口气,陈秀兰继续道:“这两年你到底是咋了?每次见面都说累,就算是来我家找我也是说不上几句话就走。你跟我说实话,你是不是烦我了?想跟我断了?”

    陈秀兰的话让他心烦意乱,他答应过某人不吸烟的,陈秀兰也讨厌烟味,但此时此刻,他只能靠入口的尼古丁来驱散心头的烦闷。

    见侯文涛不说话,陈秀兰又提高音调道:“说啊?!你是不是想跟我断了!”

    “是!”

    侯文涛丢掉了手里的烟头,终于狠心把心头的真实想法给说了出来。

    “陈姨,咱俩断了吧,以后……”

    “凭啥?”陈秀兰冷笑了一声,手指不由得收紧,“当初你答应过我,说要照顾我,说以后要娶我,凭啥现在说要断了?!”

    为了能听清楚里面的对话声,沈妙恨不得把头给埋进去。

    可偏偏这个时候,一位买菜回来的奶奶扶着栏杆一步步地走上来了。

    奶奶的听力不太好了,听到的声音很模糊,她也懒得去听别人家的闲事,知道是有家庭在吵架就行了,可一抬头,她却在那户吵架的门口站着。

    半边身子贴在门上,不敲门也不走,看着不像是个好人。

    四目相对,沈妙尴尬极了,那位奶奶并没有走,就这么静静地拎着一兜菜站在楼道的拐角处看着她,等待着她下一步的动作。

    走?还是不走?总之一定得等出个结果。

    没办法,奶奶的年龄虽然大,但眼神依旧灼热,被她这么盯了好一会,沈妙只好乖乖低下头离开。

    这时候她没办法进去,进去了只会让场面变得更尴尬,尤其是自己刚刚吃到这么大一个瓜,很容易失去表情管理。

    要是被他们发现自己知道了他们的秘密……

    可是在回去的路上,当沈妙的思绪重新理好之后,又有一个新的问题让她很困扰:姚恒怎么办?

    听着方才侯文涛对陈秀兰说话的语气,虽然不知道他们过去如何,但他是想要断了和她的来往的。

    可假如他在离开陈秀兰后,和姚恒走在了一起,那陈秀兰还是会知道的呀。

    自己的情人变成了儿媳夫?陈秀兰一定会崩溃的。

    同样的,要是姚恒知道侯文涛和自己的亲妈……以他的心理承受能力,怕是也得崩溃吧。

    回去的路上,沈妙的步伐越来越慢。

    她好像理解了姚恒既不能帮父亲出头,也不能为母亲说话的感觉。

    姚恒对自己很好,真的把自己当成了亲妹妹,她自然不想让他难受;可另一边的陈秀兰同样把自己捧在手心疼着,告诉她也会对她造成伤害。

    手心手背都是肉,能怎么办呢?

    耗着,对,耗着!

    就像姚恒这样装傻充愣装作什么都不知道,随他们的关系怎么发展都和自己无关。

    可是另一个问题来了:分明知道个惊天大瓜却不能跟人分享,她真的好难受啊!!!

    回到姚恒家时,正好碰到有两名工人从屋里出来,他们的肩上扛着拆卸好的衣柜,同时另外几名工人则在屋里拼装着新的衣柜。

    “你的柜子要不今儿一齐换了?”

    “不用,我的柜子挺好的,不用换。”

    “还是换换吧,你以后买的衣服越来越多,这柜子太小了装不下。”

    “那换吧。”

    “你看看你想要啥样的?过来挑挑,我一会打电话让人也送来。”

    “都行。”

    屋里,姚恒正坐在沙发上随意地换着台,而他的父亲姚远则点了一支烟,一边同他聊天一边监督着工人们干活。

    姚远不常回家,就算是要回家也没有任何的征兆。

    今天他让工人来换的是他们卧室里的衣柜,上次和陈秀兰打架时在门上打了个洞,于是他便让人来重新换一个。

    当然,他可没有那么好心,他只换了自己的那一半,装着陈秀兰衣服的另外半边柜子还挂着划痕和擦不掉的污渍。

    此时此刻,姚恒的心思完全不在电视上,而是门口。

    虽说姚远并不反对侯文涛来找他,可姚恒很怕沈妙带着侯文涛来时,那坏坏的表情,也害怕沈妙会咋咋呼呼的,不小心露出什么马脚。

    直到他看到沈妙是一个人回来,这才把心放回到了肚子里。

    “叔叔好,我叫沈妙,是姚恒哥的朋友。”进门时,沈妙礼貌地向姚远自我介绍道。

    将烟叼在嘴角,姚远也客气地握住了她的手:“你好你好,之前听他妈说过你,啧啧,长得真俊哎!”

    “谢谢叔~”

    沈妙对姚远的第一印象还不错。

    和自己想象得不同,他不是那种看着很凶的人,两三句话不合就会急头白脸地跟你动手。做生意的人嘛,说起话来都很有“范儿”,但看得出来,他跟姚恒一样,是个脾气很好的人。

    陈秀兰的脾气好,姚远的脾气也不差,真不知道这样的两个人是怎么过得水火不容的。

    看着姚远对沈妙挺客气的,侯文涛也没有跟着来,姚恒悬着的心这才放回到肚子里。

    不过在拉着沈妙坐下后,姚恒还是不禁小声地问道:“侯哥怎么没来?”

    “他没在家。”沈妙撒谎道。

    姚恒没有怀疑,“那估计是出去吃饭了吧,幸好幸好……”

    姚远和陈秀兰对待侯文涛的态度不一样,姚恒小的时候,姚远希望侯文涛能来家里照顾他,可是现在姚恒长大了,姚远便不想他像个跟屁虫一样,天天跟在他身后叫“侯哥”。

    姚恒二十多了,也该长大了。

    所以尽管姚远不会明着把反对说出口,但还是会三不五时地跟他暗示。

    今天他落水的事没有告诉姚远,一是不想他担心,二也是因为如此。

    滴滴滴!滴滴滴!

    这时候,放在茶几上的那部大哥大响了起来。

    正在整理自己衣服的姚远只好走出来,拿起大哥大到外面去接,同时对姚恒吩咐道:“小恒,帮我把衣服整整。”

    “中。”

    说完,姚恒便把遥控器塞到了沈妙手里,自己起身去了卧室。

    姚远不常在家住,为了眼不见心不烦,陈秀兰把有关他的东西全都塞进了衣柜了,不止是衣服,还有他的毛巾、枕头之类的,两米五高两米长的衣柜塞的是满满登登。

    之前每次打架虽然也会牵连到衣柜,不过好在衣柜结实耐造,一直扛了下来,这次要不是衣柜门破了个大洞,压不住里面的东西了,姚远也不会想要换。

    这次他特地换了个大衣柜,可以装很多东西,随她陈秀兰怎么塞,都能装得下。

    差不多十分钟左右,姚恒忽然脸色苍白地从屋里走出来,睁大了眼睛看着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的沈妙。

    扭头只瞧了他一眼,沈妙就意识到有瓜吃。

    “咋了?”

    “妙妙,我问你个事儿,”姚恒坐近了一些,在沈妙耳边小声道,“你在村里见过狐狸或者貂这种动物没?”

    沈妙摇摇头,“没有,俺村又没那么偏,哪来的狐狸和貂啊。”

    虽说清河村不像北关村这样的城中村富裕,却也没有到远在深山里的那一步。

    再加上豫省原本就地处平原,没有那么多深山老林,豫市附近又都是村子和耕地,所以像狐狸和貂这样的东西基本是见不到的,顶多偶尔会有几只黄鼠狼在田里出没。

    “咋了?”沈妙又问。

    姚恒没有正面回答,而是又继续问:“那你说,要是杀一只狐狸或者貂的话,应该不犯法吧……”

    “不一定,”沈妙撇撇嘴,也不能确定,“咱这儿应该是犯法吧?我记得俺村之前贴了有宣传页,上面有好几种动物都不能抓、不能打,要是被举报可是要去派出所蹲好几天的。”

    见他脸色惨白,沈妙不轻不重地拍了下他的肩,再次问道:“到底是咋回事?你说清楚中不中?”

    扭过头看一眼还在外面打电话的姚远,姚恒压低了几分声音,“我怀疑俺爸他走私狐狸皮和貂皮!”

    沈妙:???

    姚恒刚才在给他爸收拾东西的时候,看到有个没锁住的箱子,他好奇里面装的是什么就打开看了一眼,结果在看到那几条毛茸茸的尾巴后瞬间就被吓住了。

    姚远经常跟着公司的人跑运输,借着运输的由头走私一点动物皮毛也不是不可能。

    只是让姚恒没想到的是,自己的亲爸胆子会这么大,竟然做这种违法的事!

    “你确定?你看清楚了?”沈妙向他确认道,“这可不是闹着玩的,真要是走私被发现了肯定是要坐牢的。”

    见沈妙不相信,姚恒直接把她给拉了起来。

    姚远在打电话一直没有注意这边的情况,他索性把她给带到卧室,顺便把门给关上了。

    “不信你自己看。”

    说着,姚恒就把那只皮箱子给打开了。

    里面不止是狐狸,还有貂,甚至还有狗!

    在看到的那一瞬间,沈妙也被吓得赶紧闭上了眼。

    太……那啥了吧!

    再次睁开眼睛,沈妙壮着胆子又看了眼箱子里动物皮毛,可等她看清之后,却发现这箱子里的东西好像也并没有那么可怖。

    箱子里有狐狸、貂、狗,但奇怪的是,这些动物并不是全须全尾的整皮,而是只有一截尾巴。

    如果是走私动物皮的话,起码得走私整皮才能卖得出钱吧,只有尾巴……怎么卖?

    伸手摸了摸这些尾巴,手感也不像是真的动物毛,更像是后期人为制作的。

    “你搞错了,这不是狐狸的尾巴,”说着,沈妙就把那根狐狸尾巴给拿了起来,“你摸摸看,是假的。”

    就在她拿起来的时候,发现在尾巴根的链接处还坠着一个东西。

    是一个水滴形状的金属球,整条尾巴就这么粘在了上面,而在这些尾巴的下面,还有很多带着铁刺的皮项圈和一根黑色的皮鞭……

    两人好奇地轮番把里面的东西都看了一遍,越看越摸不着头脑。

    “这都是干啥用的啊?”

    “不知道,看着好奇怪。”

    “你没见你爸在家用过?”

    “没啊,我也是第一次见。”

    第42章 信我啊!我是想谢你,不……

    晚上,沈妙从豫市回来后,又打着灯对照本子上的花样式做起了香囊。

    推开沈妙的房门,王冬梅顺手将一张押金条子放在了桌子上:“对了,上次恁陈姨让我给她做了十斤的腊肠,那边说快晾好了,过几天你要去她家了记得送去。”

    沈妙捏着针的指头一滑,差点扎到自己的手,“还是你去送吧,我,我,嗯……”

    见沈妙吞吞吐吐地说不出原因,王冬梅便问道:“咋回事?和姚恒吵架了?”

    “不是,”沈妙摇摇头,继续将刺在香囊上的那根针拔了出来,“跟他没关系。”

    沈妙也不知道该怎么跟王冬梅开口,毕竟他们家的事儿太炸裂了。

    当妈的跟比自己小十岁的男人好上了,然后这个男人还喜欢上了她的儿子?

    他们家的关系实在太乱了,沈妙既不能跟姚恒说,也没办法跟陈秀兰坦白。

    所以她都想好了,以防自己在某一方面前露馅,她最近都不要跟他们家的任何人接触了,短期之内也不会再去他们家,反正快过年了,只要说过年家里忙,总能推脱的掉。

    “那你这香囊又是做给谁的?”王冬梅睨了眼她手里的香囊,又问。

    对着灯将香囊上缝了一半的“平安”两个字举起来,沈妙悠长地呼出一口气,平淡地回答说:“一个警察。”

    骆嘉麟。

    沈妙是在今天的安全宣讲会上记住他的名字的。

    知恩图报,是沈家一向的家训。

    上一次在电影院,是他帮自己抓住了小偷,今天在人工湖落水,也是他帮着把自己给救起来的。

    一共见了他两次,两次他都帮了自己,沈妙自然是要回报的。

    今天上午在学校时,他一再强调人没事就行,沈妙也跟他说了很多个感谢,但回来后她还是觉得应该送些什么东西表达自己的心意才行。

    于是沈妙先去村头找人做了个锦旗,又手写了一封感谢信,思来想去感觉份量还是太轻,便想再亲手做一个香囊。

    虽说都是些不值钱的东西,可好歹也是自己的一番心意,又不会违反警察的纪律,想来他应该会收下吧。

    仔细想想今天他将自己从湖里救出时的神态,紧张、关切、严肃……如同神话故事里一位向凡人伸出援手的神祇,让人在感到敬重的同时,也能体会到他的善意。

    他真是个好人,那一张“国泰民安”的面孔,看着就让人很有安全感。

    不是“丑得放心”的那种安全感,是“帅得板正”的安全感。

    像他这样又正义又帅气,长相和身材又拔尖儿的好男人,这世上怕是不多咯~

    第三天早上,沈妙将做好的锦旗拿回家后,便骑车去了豫市。

    上次在大学的宣讲会上,骆嘉麟并没有透露自己是哪个分局的,主持人在介绍他时也只说他是副局长的身份。

    可沈妙是谁啊?那天在跟着学校里的女学生去换衣服时,左听一耳朵,右问一嘴,轻轻松松就打听出来了关于他的消息。

    骆嘉麟,今年三十二岁,是豫市黄河区分局的副局长,而在升任副局长之前是在刑侦大队工作,破了不少大案要案。

    他曾经也是豫市大学毕业的,所以说起来豫市大学的学生们都要叫他一声学长。

    沈妙骑车去黄河区分局的路上车胎不小心爆了,趁着把车送去补胎的这会功夫,她没有直接去分局找骆嘉麟,而是走进了附近的城中村。

    姚恒之前跟她

    说过,放眼整个豫市,只有墨寨里面的有一家小笼包最好吃,汁多肉鲜、皮薄味香,谁家做得都比不上,叫什么“马记包子铺”的,还说有机会一定会带她来吃。

    墨寨距离黄河区分局不远,趁着今天有机会,正好来尝尝。

    沈妙来到这家马记包子铺时,门口早已排起了长龙,店里店外一共只有十来张桌子,可为了能尝一口他家刚出笼的美味,每一张桌子前都拼了七八个人。

    排了差不多四十多分钟,沈妙终于买到了两笼包子。

    一笼鲜肉马蹄、一笼鸡汁素三鲜,刚出锅的时候热气腾腾,闻着就知道味道一定不错!

    “让一下让一下,谢谢~”

    沈妙在靠近巷子拐角处跟人拼了张桌,桌子上堆了七八笼包子,每一笼前面都放着一碟倒有陈醋和辣椒油的蘸碟。

    坐下后,沈妙迫不及待地夹起一只小笼包递到嘴边。

    “吸溜~”

    刚咬破皮,一口热乎乎的汤汁就迫不及待地涌进了嘴里。

    嗯!鲜!

    原来小笼包的味道并不是一样的,汤汁也不都是肉剁碎后的肥油。

    鲜肉配上细碎的马蹄,嚼起来能感觉到脆脆的口感,再配上鲜甜的肉汁,蘸一点酸酸辣辣的料汁……啊!人间美味!

    “妹妹,咱俩相互换一个尝尝?”沈妙正吃着,同桌的男人夹起了自己屉子里的一只小笼包道,“我用这个牛肉香菇的跟你换,成不?”

    “行啊。”沈妙答应得干脆。

    店里的包子味道有十来种,一次肯定吃不完,来尝鲜的人不少,可又不能每一种都来一屉,所以在拼桌的时候,有些比较外向的人便会试着和同桌的人交换一两个尝尝味儿。

    正好她还想尝尝别的味道的,既然他主动提出交换,那她就不客气了。

    “听你这口音不像是这附近的,你是哪的?”沈妙刚把包子夹过来,男人就又嬉皮笑脸地问道。

    “嗯,清河村的。”

    沈妙有点后悔答应跟他换包子吃了。

    一开始她是想着,人不可貌相,长得丑的人也可以有一颗善良的心。

    现在她认为,人的样貌还是可以区分出善恶的。

    就比如身边这个长得獐头鼠目、贼眉鼠眼,一张嘴就能看到他满嘴泛黄大歪牙的男人,瞧他看自己时那不怀好意的眼神,沈妙就知道他的肚子里没憋什么好屁。

    “清河村?那离得不近呐,”男人又拉着椅子往她这边凑了凑,“来市里玩?”

    沈妙没回他,而是把椅子往远离他的方向拉了拉。

    拼桌的人大抵看出了是怎么回事,但都不想管闲事,所以都埋头吃着自己的包子,全当作没看到。

    “要不我陪陪你?墨寨我熟得很,去哪去我都能给你带路!”

    “不用了,我是去警察局找人。”

    “警察局我也有熟人啊,你找谁?我直接叫他出来见你就中,不用麻烦你跑一趟。”

    沈妙不想再跟他搭话了,只是一个接一个地往嘴里塞包子,想着赶紧吃完赶紧走,从他屉里夹出来的那一个从头到尾都没动,就怕自己会沾上不干净的东西。

    终于,沈妙抢在男人之前先吃完了两笼包子,于是赶紧把屉子还回去后拿着包走了。

    回去的路上,沈妙越想越气,心口越来越堵。

    凭什么?凭什么自己刚才要被躲?害得自己都没好好品尝小笼包的滋味。

    刚才就应该把小笼包糊在他的脸上,给他涨涨教训!让他知道就算耍流氓现在的罪名没那么严重,但也是要挨打的。

    唉!可惜刚才没发挥好,要是再来一次机会……

    走在路上,沈妙隐隐觉得有人在后面跟着自己。

    虽然路上的人很多,每个人都着急上班或者忙自己的事,但直觉告诉沈妙,确实有一双不怀好意的眼神在尾随自己,而且正在一点点朝自己靠近。

    一定是那个长相猥琐的臭男人!

    好啊,口头犯贱还不够,还要上赶着来纠缠?!

    沈妙正愁没给他一个教训呢,现在好了,既然他上赶着来送死那就别怪她不客气了。

    逐渐放慢脚步,沈妙的脑海里快速闪过了上次在安全教育宣讲会上,骆嘉麟教导的防身术:

    假如有人尾随的话,要保持镇静,如果这时候他伸手搭在肩膀上的话,首先应该把另外一侧的脚向后迈一小步,然后抓住他的手腕,同时身体的重心向下转移,用后背抵住他的手臂以及肋骨,最后像把大米扛上肩那样猛地往前使力……

    一定要稳住心态,一定要使出全力,一定是往前不是往上……

    不断地重复着骆嘉麟的教导和注意事项,最后,沈妙索性停下脚步,开始在脑海里预演过肩摔的全部步骤。

    半分钟后,果然有一只手搭在了沈妙的肩膀上。

    猛地睁开眼睛,早早做好准备的沈妙一把就抓住了那人的手腕,然后像刚才脑海里练习地那样,攥紧、侧身、弯腰、用劲儿……!

    咚!

    男人身体在半空划过一道弧线,最后重重地落在地上,发出了一声沉重的闷响。

    短短的几秒钟里,沈妙的身上汇聚了周围所有人的目光。

    是诧异、是惊恐、是崇拜、是意外……每个人眼神里的情绪都各有不同。

    因为,一个瘦小的女人把一个高大的男人摔倒的画面实在是太震撼了,震撼到他们都不禁跟着吸了一口气。

    爽!太爽了!

    当沈妙听到男人落地的那一声响,方才心里所有的郁闷都消失得干干净净!

    可当她直起身看清男人的脸时,好不容易生出的那点骄傲,瞬间就变成了惊讶和愧疚,连带着自己的腿肚子都被吓软了……

    我嘞个老天爷哎,刚才跟踪自己的不是流氓吗?怎,怎么会是骆嘉麟啊!

    *

    “你,你真的还好吗?”

    坐在办公桌的另一边,沈妙小心翼翼地问道。

    身前的包里装着一面锦旗、一封自己手写了五百字的感谢信,还有一只绣有“平安如意”字样的香囊,可看着坐下时,依然比自己高出半个头的骆嘉麟,她却怎么都拿不出手了。

    尴尬,太尴尬了!

    谁能想到,报答两次帮了自己的人的方式,不是道谢、不是送礼,而是在他跟自己打招呼的时候,二话不说给了他一个过肩摔呢?

    想想刚才发生的事,沈妙到现在都还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虽然但是,这件事也不能全怪自己嘛……

    谁让他不先开口叫人,而是伸手搭在人家的肩膀上呢?所以,他多少也要负上一丢丢的责任吧。

    “没事。”

    骆嘉麟来回活动着脖子,在猛地转过头时,又听到了他脊椎发出了“咯吱”的一声响。

    “再缓一会就好了。”

    呃,可是这都缓了快半个小时了……

    将包放在一旁,沈妙主动捋起了袖子对他说:“要不还是我来给你看看吧。”

    骆嘉麟没说话,只是一脸狐疑地看着她,经过刚才在大街上被她拽着使出一招过肩摔后,他有点不相信眼前的这个小姑娘了。

    看看?她不会一用力把自己的脖子给扭断吧……

    “谢谢,不用了不用了,”端起杯子喝一

    口还发烫的热水,骆嘉麟问道,“还是直接说正事吧,你找我是有什么事吗?”

    沈妙端正了几分坐姿,将手搭在膝盖上,盯着他的眼睛语气诚恳地说:“是这样的,骆警官,我是专程来向你表达谢意的,谢谢你上次在电影院帮了我,还有前天在豫市大学的人工湖里把我捞了上来。”

    信我,我真的是来表示感谢,不是要谋害你的!

    “啊……”骆嘉麟本想要点点头,却只能扶着脖子,“没关系,帮助老百姓是我们警察的责任和义务,不用特地来跑一趟。”

    “要的要的!”

    沈妙一边说一边从包里拿出了锦旗和感谢信,恭敬地放在了桌子上,说:“您真的帮了我很大的忙,我知道你们人民警察不能收礼,但这些请您一定要接受!”

    瞧沈妙郑重其事向自己道谢的模样,骆嘉麟不禁勾了勾唇角。

    “你不是豫大的学生吧。”

    “对……”沈妙将头低下几分,下意识抿了下唇。

    难道自己看着真的很像没上过学的文……

    “高二?还是高三?”

    沈妙还没来得及惭愧,骆嘉麟那后半段的话,直接把她快要沉进低谷的情绪瞬间拉到了高空。

    他的意思是自己长得很显小?

    沈妙试图用手背压着疯狂上扬的唇角,并解释说:“我高中毕业了,只是没考大学而已。”

    骆嘉麟点点头,打开了信封里夹着的那两页信纸。

    嗯,人看着像高中生,字嘛,看着像初中没毕业。

    沈妙的字写得并不好看,却也不是丑得张牙舞爪,能看得出她每一个字都是用心写了的,只是横竖撇捺都还保留着老师上课教的停顿,所以看着稚气未脱。

    还有“感谢您,敬爱的警察同志,我叫沈妙,是XXXXX”这样的开场白……一般只有初中和小学生会用在信的开头。

    “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在看到自己的名字没有被写错,骆嘉麟有些惊讶。

    沈妙:“问了几个学校里的学长,学长告诉我的。”

    骆嘉麟将信从头到尾通读了一遍,没有草草地应对她的这篇心意,随后微笑着对她说道:“好的,沈妙同志,你的心意我收下了,不过这锦旗你还是拿走吧。”

    “别呀,都是我的心意,你就一起收下吧,”沈妙扫了眼墙壁上那一片满满的红黄相间,指着一处空白道,“正好这空了个位置,挂在这儿刚刚好~”

    看着沈妙一边说话一边对着墙比划的模样,骆嘉麟脸上的笑意更浓了,像是在看一个活泼又机敏的小白兔。

    他想要点头答应,回一声“好”,可脖子却又猛地疼了一下。

    “要不还是让我给你看看吧,”这次不等他拒绝,沈妙就站起身走到了他旁边,“你别怕,我从小跟着我爷学医,推拿正骨什么的,我最擅长了。”

    “你……”

    话音刚落,沈妙的手就像抓狗崽子那样稳稳地落在了他的后脖颈上。

    别看沈妙长得小,这看病的手法可老练着呢,一手扶着他的下巴,另一只手摸着他的脊梁骨,很快就摸出了病灶的原因:“是扯着手臂的筋了,摔倒的时候脖子也有点扭着。”

    骆嘉麟:……

    右手被沈妙微微抬起,脖子也被沈妙扶着,余光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此时此刻,骆嘉麟感觉自己成了过年案板是待宰的公鸡,她只要轻轻一拽,就能把自己的膀子给扯下来。

    “那我要去趟医院吗?”

    “不用~这点小伤我给你掰两下就好了。”

    嘎吱~嘎嘣~!

    在沈妙的一通推拿下,他的脖子接连发出了两声响,虽然脖颈处的筋猛地抽疼了一下,可当沈妙将手放开后,刚才一活动脖子就疼的症状立马就消失了。

    “嘶……你这确实有两把刷子啊。”揉着脖子,骆嘉麟不由感叹道。

    “还好还好。”

    沈妙得意一笑,这样的夸奖她听过太多了。

    趁着这个机会,沈妙便把早上发生的事跟他说了,说明自己不是对他有意见,而是以为流氓要来骚扰自己。

    骆嘉麟也点点头表示理解,“我早上去墨寨办点事,看你的包没拉好想过去提醒你一下,结果……该说不说,你的力气可真不小啊,都能把我给放倒了。”

    “哪里哪里,主要是您上次在宣讲会上教得好。”

    为了再好好感谢他,沈妙又主动提出给他把把脉:“骆警官,你们这工作这么忙,肯定很操劳吧,要不我来给你搭个脉看看?”

    这次,他依旧是没来得及拒绝,就被沈妙拉住了手。

    跟自己的手腕比起来,沈妙的手指很小很细,轻轻按在脉搏上时,像是被小猫踩上去一样。

    摸了摸他的脉,又看了看他的眼白和舌苔,沈妙清了清嗓子,老气横秋道:“最近睡得很少吧,睡眠质量也不好。”

    “对,最近工作比较忙,每天睡四五个小时就要起来。”

    “吃得也不是很好,吃肉吃少了,经常啃馒头和咸菜?”

    “嗯,没时间吃饭就对付两口。”

    “昨天是不是摔了一跤?应该还磕到膝盖了。”

    “这,这也能看得出来?!”

    骆嘉麟的表情更震惊了,眼里充满了对她医术的崇拜,同时迫不及待地继续问道:“还有吗?还能看出什么?”

    “还有啊……”沈妙微微皱了下眉,“咳咳,就算在忙,也得偶尔宣泄宣泄,憋得太久对身体不好,很容易上火。这两天是不是遗那什么了?”

    骆嘉麟:……

    被沈妙这么一问,一抹涨红瞬间从他的脸颊冲到了他的耳朵根。

    他问得不是这个意思啊喂?!

    身为医者,沈妙却没有害羞,只是默默地说着脉象告诉她的事实:“嗯,一个月两三次?量应该还不少吧。”

    骆嘉麟:!!!

    求求你了,不要再说啦!!!

    噔噔噔……

    幸好,突然响起的敲门声拯救了即将他。

    “报告。”

    “进。”

    推开门,是一个身着警服的警员,手里还拿着一份文件:“骆局,老太太说您把文件忘在家里,特地来给您送文件了。”

    “哦,好,”接过那份文件,骆嘉麟又说,“我妈她走了吗?”

    “还在楼下。”

    “行。”

    说完,他看向了一旁的沈妙,起身时理了理衣服的褶皱,说:“今天谢谢你啊,你的心意我收下了,时间不早了,正好我要下楼,那我送送你吧。”

    “不用送不用送,我自己走就行。”

    虽然沈妙谢拒了他的好意,但骆嘉麟还是陪着她一起下了楼。

    途径警员的办公区时,沈妙无意间在一众淡蓝制服之中,看到了一个很有气质的老妇人。

    没看到脸,可是这个身形看着十分眼熟,此时正在同几名女警员站着聊天。

    “妈。”

    骆嘉麟叫了那老妇人一声。

    当老妇人转过头时,沈妙惊得眼珠子差点飞出来。

    “文件在家你给我打个电话就行,怎么还特地跑一趟?”

    “我在家也没事,就当出来遛遛弯了。”

    看到骆嘉麟走近时,老妇人替他整理衣服的动作,沈妙不可置信地感叹着世界竟然这么小。

    帮过自己两次忙的骆嘉麟,竟然是爷爷的“初恋”秦荷秦奶奶的儿子!

    第43章 全家捅

    太小了,这个世界实在是太小了!

    回到家后,沈妙迫不及待地把这件事告诉了沈万山和爸妈,可他们并不觉得这有什么奇怪的。

    秦家世代书香,家里的孩子各个出息,能培养出一个公职人员并不是什么“祖坟冒青烟”的事,倒是认为沈妙有点反应过度了。

    他们平常不爱吃瓜,自然不懂得沈妙这么惊讶的原因。

    这种感觉,就像是去小卖部买了一包辣条,结果中了一瓶汽水,打开汽水盖子后他又中了一兜零食。

    尽管都不是什么值钱的大奖,可这一连串的几率加在一起未免也太低了!

    豫市有几千万人,自己偏偏碰到了和秦奶奶有关系的人,他还帮了自己两次……这概率难道不令人惊讶嘛?!

    眼瞅着家里是没人能跟自己聊这个瓜了,陈秀兰嘛,沈妙暂时也不想和她联系,于是沈妙便把电话打到了蒋小珍那。

    她也是个爱吃瓜的性子,一定能够明白自己的心情。

    “你这个瓜不算啥,”听完沈妙的瓜,蒋小珍淡淡地回道,“我跟你说个瓜,机率比你这个还

    要低!”

    “啥?快说快说~”沈妙火急火燎地催促她道。

    蒋小珍没有直说,而是故意卖了个关子,“报道还没出来呢,明天晚上吧,到时候你打开电视看新闻的时候就知道了。”

    距离新年越来越近了,沈妙忙得很,身为记者的蒋小珍也没闲着。

    听她说,她最近一直在跟一个大的独家,直到前天晚上才结束,而且她还保证,这次剪出来的新闻,一定能成为年前声量最大、讨论度最高的热点。

    她不直说,沈妙也把自己知晓的关于那段“陈姚侯三角恋”的瓜藏着,“行,让我明天晚上先尝尝咸淡,等到后天我也跟你说个惊天大瓜。”

    原本打电话是要分享瓜,把彼此的快乐加倍的,结果这么一聊,快乐没提高多少,倒是把彼此的期待值给拉高了。

    她们甚至还下了赌注,要是谁的瓜不够劲爆就要请对方吃饭。

    时间终于来到了约定的那天。

    晚上七点半,新闻联播刚结束沈妙就把电视调到了豫省电视台,等待着省内的新闻播报。

    噔,噔噔……

    噔噔,噔噔……

    院子外好像有人在敲门?

    “谁啊?”

    关掉水龙头,王冬梅一边用围裙擦手一边走去开门。

    “姚恒?这大晚上的,你咋来了?”

    “就你一个人?从恁家到俺村这么远,你自己摸黑来的?”

    见姚恒的鼻子被北风吹得通红,王冬梅赶紧把他带进了屋里。

    沈家的一家人都在,屋里还有残留的饭香味。

    老爷子和沈山生正并排坐在木头沙发上,用毯子盖在腿上取暖,沈妙则在用烧火钳翻着在煤球炉烤着的红薯,等着一会看新闻的时候吃。

    “恒哥?这么晚,你咋来了?”

    姚恒的到来让沈妙很意外。

    距离上次他们见面已经过去半个月了,沈妙想过他可能会主动联系自己,没想到他会这么一声不响地跑到自己家来。

    半个月没见,姚恒瘦了不少,肩膀都快撑不起身上的那件羽绒服了。

    他的精神不太好,好像很久都没有休息了,脚上的那双鞋沾满了泥,裤腿附近也被弄得很脏,看样子他是一路从市里走过来的。

    “咋回事?出啥事了?”沈妙搓了搓他冰冷的手,温声询问道。

    “妙妙……”

    姚恒没回答,只是像个委屈的孩子一样紧紧将沈妙抱在了怀里。

    看到一只不认识的“猪”在嗅闻自家从小养大的“白菜”,沈万山和沈山生同时紧张了一下,一个没忍住差点冲过去把他给赶走,可理智却让他俩暂时按住了攥起的拳头。

    他应该是不想说吧。

    沈妙没有强求他,轻轻拍着他的后背,替他驱赶着冬夜的寒意,等到他的情绪稍微暖和一点后,沈妙这才拉着他坐下,“走了这么远肯定渴了吧,我去给你倒杯热水。”

    王冬梅跟着说道,“小?饿不饿?家里还有点饭,我去给你热热吧?”

    “不用了姨,”姚恒十分勉强地挤出一丝难看的苦笑,“我吃过了。”

    王冬梅向沈万山他们介绍了姚恒的身份,刚才还保持警惕的父子俩,随后逐渐放下了对他的敌意。

    坐在一个单独的小板凳上,姚恒就这么捧着那一杯热水,时不时小啜一口,一直没有说话。

    他不想说话,也不想干别的事,这么坐着就好,感受一下沈妙家里融洽的气氛对他来说就够了。

    他不说,沈妙便不多问,只是把烤好的红薯剥了皮后分给他一半。

    沈妙猜测,应该又是陈秀兰和姚远在家吵架了,所以他才会跑来自己这儿寻求一丝家庭的温暖。

    “……下面为大家播报一档社会新闻:”

    “今年,我市在‘扫黄打非’行动中取得了不小的成果,一共捣毁脉印窝点十处,扣押脉印人员近一百名,不过也有一些人踩着法律的红线,进行着见不得光的交易,不过他们的交易方式有些特殊,到底是怎么样的呢?让我们具体来看……”

    镜头一转,从演播室转移到了摄像机拍摄的画面。

    画面里的记者正是蒋小珍,穿着一身干净利落的深色制服,是她对警察的一段采访。

    蒋小珍说的爆炸性新闻,就是这次全省的“扫黄打非”行动。

    与以往不同,这次行动不仅仅是豫市市区内,而是全省范围的。

    因为一九九七年是个特殊的年份,所以一切都要从严对待。

    第一个画面是偷偷拍摄的,内容是蒋小珍冒充应征女,借着去脉印场所应聘的理由趁机打探行情的素材。

    随着背景音的讲解介绍,很快又切到了一通电话录音:

    “我也不想这样,可如果我不举报,我的家庭就毁了啊……求求你们了,求求你们救救我的家吧!”

    录音经过特殊技术变了音,但还是能够听出是一个女人对着记者哭诉的声音。

    这是女人向电视台举报的录音,在听完她的哭诉后,沈万山和沈山生都不由得感叹道:

    “黄赌毒,自古以来都是害人的家伙。”

    “是啊,碰都不能碰,碰上这一辈子就完了。”

    听着他们俩鄙夷的讨论声,姚恒的脸色变得更差了,放下手里的水杯,似乎这里的气氛也变得让他难以呼吸。

    他想要离开这儿。

    经过前面的铺垫,终于来到了这次新闻的重头戏:抓捕。

    有记者和警察提前的踩点摸查,再加上犯罪者家属打到电视台的举报,他们很快对市区内已知的窝点进行捣毁。

    镜头拍摄的画面便是记者跟着警察行动的过程。

    “不许动!都蹲到墙角!”

    “什么都不许拿!再说一遍!不许动!”

    警察严厉的声音粉碎了那些龌龊勾当,扫清了被玷污的风气。

    镜头快速地从蹲在墙角的人闪过,尽管为了维护他们的隐私给打了马赛克,可他的尊严和脸面,早在他们掏钱做那儿事的一刻就彻底粉碎了。

    蒋小珍:“……经过此次调查我们发现,原来这样的脉印场所提供的项目,并非只有简单的青色交易,还有更多匪夷所思,令人瞠目结舌的星行为。”

    随着蒋小珍的介绍,镜头来到了某处窝点里一个特殊的房间。

    房间里的颜色十分暧昧,开了灯后是玫红色的光。

    墙上放着一排皮质的道具,桌子上还有绳子、鞭子以及……

    等等?!

    当镜头快速扫过时,沈妙不由得直起了身子,同时睁大了眼睛盯着屏幕。

    嘶,这些东西好眼熟啊,怎么感觉……

    直到看见那些狐狸尾巴和狗尾巴时,沈妙惊得差点被嘴里那口烤红薯给噎死。

    天呐!姚恒他爸那只箱子里的东西,和屋里的这些道具是一样的!

    所以说,姚远的那些东西也是青色的一种,只是换了一种方式?

    沈妙自认为吃过不少瓜,但还是不由得感到震惊,她第一次知道,原来这些也可以取乐。

    接下来是蒋小珍对窝点老板的采访,为了弄清楚这些东西到底是怎么用的,沈妙怀着好奇的心情把音量又调高了几分。

    很快,一直如芒在背的姚恒终于还是忍不住了。

    “妙妙,我走了。”

    见姚恒起身要走,沈妙赶紧阻拦:“这么晚了,你打算咋回去?村里不比市里,冬天入了夜气温可就到零下了,还是留下来住一晚吧,俺家有空屋子。”

    “不用不用,我还……”

    “不行,大晚上的外面可不安全,”王冬梅也跟着阻拦道,“你来俺家恁妈知道不?要不我给恁妈打个电话给她说一声。”

    一听王冬梅要给陈秀兰打电话,姚恒更慌了:“真不用了姨,不用麻烦了。”

    “我了老天爷哎!你个杀千刀的,你,你……”

    就在这时候,电视里倏地冒出一个女人哭闹的声音。

    听着好耳熟啊?

    王冬梅和沈妙同时扭头看向电视机屏幕,果然在记者的镜头里看到了陈秀兰。

    前面发生了什么她们错过了,但此时此刻,记者的镜头正跟随陈秀兰,见证着她被“黄”所破坏的家庭。

    和之前拍摄的脉印窝点不同,这处窝点蹲在地上的大部分都是男人。而在这些男人之中,不仅有她名义上的老公,还有另一个她爱的人。

    当警察将他们从屋里带出来时,他们正并排蹲在一起,那根显眼的狐狸尾巴也在姚远的身后插着,没来得及拔出来。

    那一刻,王冬梅和沈妙同时

    陷入了死一般的沉默。

    沈妙似乎也明白了姚恒急着想要逃走的原因……

    *

    “喂?请问是电视台吗?我要举报!”

    “妈!”

    陈秀兰这边刚拨通电视台的举报热线,姚恒就赶忙冲过来挂断,“你这是干啥?咱都是一家人,你……”

    “谁跟他是一家人!”

    陈秀兰不想听到“家”这个字,尤其是当她听到儿子替伤害自己的求情,更是气不打一处来,“小,你到底是跟谁一事的?他把我打成这样,你就一点都不帮我是吧?!”

    陈秀兰越说越哽咽,比起身上的伤,此时此刻她只觉得心口更疼。

    他们夫妻俩动手打架的时候,儿子不想着出来阻拦,现在自己受了伤要让他爸付出相应的代价,他却不乐意了……呵,这就是自己养出来的好儿子吗?

    “妈,你咋说这话?谁说我不帮你了,”姚恒把电话放回到原处,“可再咋着,也别把事情闹大吧,这要是上电视,俺爸这脸还要不要了?”

    陈秀兰轻哼了一声,冷冷地反问道:“恁爹的脸,和恁娘的命,你要哪个?”

    姚恒没说话,但他实际上已经做出了选择:他要陈秀兰的命……

    几天前,陈秀兰和姚远又打了一架。

    起因是姚远晚上在外面喝了酒,回家后,不小心把陈秀兰过年要送的礼给摔了,结果几句话之后就又打了起来。

    喝了酒的姚远力气大,几乎是对陈秀兰下了死手。

    陈秀兰本想着快过年了,有什么不愉快都等过完年再说,可他偏偏给这个家找不自在,于是她决定跟姓姚的鱼死网破,把他给举报了。

    姚远去瞟的事儿,陈秀兰早就知道了。

    男人嘛,哪里会管得住自己的下半身?

    人人都说,越有本事越会赚钱的男人,就越需要那儿事的满足,像姚远这样能做到一个公司小老板的男人,更不可能像“和尚”一样素着过一辈子。

    陈秀兰第一次发现是刚生下姚恒不久。

    当时姚远隔三差五就往浴池跑,陈秀兰偷偷跟在外面盯梢过,虽然没亲自抓个正着,但看到有些莺莺燕燕的出没,她也猜到是怎么回事了。

    后来姚远又换了地方,经常去另一处城中村的筒子楼,陈秀兰又在他的柜子里看到了那些腌臜的玩具,便更加确定他出轨的事实了。

    不过她并不在乎,毕竟在生下姚恒之后他们就没有星生活了,就算他怎么去外面瞟都影响不到自己,只要每个月老老实实往家里送钱,她都可以装作不知道。

    另一个原因,也是因为她和侯文涛的事……她自知自己做得也不光彩,所以更没有资格去干涉他了。

    但这次,陈秀兰是真的受不了了,她必须要让姚远付出代价!

    自己打不过他,但警察总不能管不住他吧。

    什么脸面不脸面的都不重要,这次必须要让他蹲几天看守所,好好给他长长记性!

    生意上的事儿不方便闹得太大,要是公司被查封对她也没好处,于是陈秀兰便想趁着最近“扫黄打非”的力度,把姚远给送进去。

    看着陈秀兰又开始洇血的嘴角,姚恒不说话了,默默地把电话又放了下来。

    马上就快过年了,或许让警察把他抓走也没什么不好的。

    过年万一他又喝高了,又把家里搅得鸡犬不宁,又把陈秀兰打成重伤……

    瞟的罪名应该并不重,在里面关个十几二十天的就出来了,正好可以让他们安安生生地过一个年。

    一番纠结之后,姚恒还是默许了母亲打电话举报的行为。

    光是举报还不够,想要姚远蹲看守所,就得让警察抓个正着。

    于是陈秀兰主动联系上了电视台的记者,表面上说希望他们帮着把自己男人带回家,实际上是想警察出手时,能够保证抓到姚远本人。

    就在腊月二十二,小年的前一天,这次行动终于要收网了。

    跟在记者后面,陈秀兰做好了演戏的准备,她要借着这次机会让所有人都知道姚远的丑事,就算毁了这个家,她也要让姚远名誉扫地,一辈子抬不起头。

    直到,直到她看见和姚远一同被带出来的人不是什么小姐,而是侯文涛……

    “你,你俩,我,你们……”

    那一刻,陈秀兰的大脑一片空白,同时也失去了表情管理的能力。

    她分明是想哭,想要大声喊叫,可当目光在他们之间转了几个来回后,她抽动的唇角只挤出了一丝苦笑。

    一个是自己名存实亡的丈夫,一个是和自己搅和了十多年的情人……

    他,他们俩怎么会搞在一起?

    陈秀兰可以接受丈夫去瞟,也可以接受侯文涛厌了自己,爱上别的女人,但绝对不能容忍的是,他们两个会有什么见不得光的联系!

    陈秀兰的目的达到了,侯文涛被警察抓走了,可她也亲手扯掉了这个家的遮羞布,让这两段见不得光的关系彻底暴露在了镜头之下。

    “你喜欢男的?你竟然是变|态?!”

    “你咋能,咋……你,你……!”

    陈秀兰是没有主动揭穿自己和侯文涛的私情,她只是在指责侯文涛这下流的行径,可周围人可不是瞎子,一双双眼睛可都是雪亮的。

    她的注意力不在自己在丈夫身上,反而一直盯着侯文涛,并且这语气、这神情……她和侯文涛之间,一定也有见不得光的关系!

    而在这件事中,最大的受害者便是姚恒,这个憧憬着爱情的单纯少年。

    侯文涛是他这辈子唯一喜欢的人,也是他最爱的人。

    谁能想到,他从小叫着“哥哥”,从小当成偶像的男人,竟然和自己的爸妈都有不正当的关系。

    他甚至都不敢想象,自己在和侯文涛接吻时,他的嘴唇……

    呕!

    后来的几天,姚恒听陈秀兰向自己坦白了过去十几年的事。

    他知道了侯文涛小时候来自己家时,把自己哄睡着之后,和自己的妈妈在客厅里翻云覆雨的事;知道了他初中考试得了全班第一,去他的商店里找他庆祝时,他的妈妈正光着身子躲在仓库里;知道了……

    姚恒的世界观有些崩塌,他开始怀疑,侯文涛对自己说的那些甜言蜜语,是不是在骗自己?是不是也把自己当成了他的玩物之一?

    当然,姚恒并没有把自己和侯文涛之间的事告诉陈秀兰,他不想再刺激她了,也想放过自己。

    今天,他去了警察局找到了亲爸姚远,也从他口中听了他和侯文涛的事:

    姚远是同|性|恋,从结婚前就是,所以哪怕陈秀兰再好,他也不可能跟她过到一起去,至于为什么要结婚、彼此相互折磨,也不过是为了传宗接代维护人前的面子罢了。

    至于他和侯文涛……

    意外,单纯是意外,他并不知道侯文涛和陈秀兰的事,不存在为了报复陈秀兰而跟侯文涛怎么样。

    他一开始只是掏钱买乐子,是在无意中在选人的时候看到了侯文涛。

    那是六七年前的事了,当时侯文涛的商店快支持不下去了,只能靠出卖身体来赚钱。

    女人的钱赚得太少,是别人介绍,说男人的钱更多,他这才迈出了第一步。

    也是在一次次出卖身体的过程中,他逐渐发现自己比起女人更喜欢男人,以及在发泄时加入的那些乐趣和玩具,更能激起他的兴趣和愉悦点。

    人前是老板的姚远,也甘愿成为侯文涛跟前的一条“狗”。

    他们这样的关系同样保持了好多年,一

    开始单纯是为了金钱往来,直到后来,则完全成了双方相互发泄情绪的啪友关系。

    而姚远之所以表现得不希望侯文涛跟姚恒往来,一是因为怕儿子看穿他们之间的关系,二是方便更好地隐藏。

    也是在这个时候,姚恒知道了几年前某个大年夜的事:

    “过年好啊!”

    “过年好过年好。”

    “今天留下跟我们一起过年吧。”

    “是啊是啊,侯哥,反正你回去也没什么事。”

    “行。”

    大年三十,当陈秀兰和姚远在厨房忙着做饭时,卧室里,姚恒第一次勾住侯文涛的脖子给出了自己的吻,也是他第一次感受到侯文涛对自己的热情。

    吃完饭后,姚远外出去探望了公司里留守的兄弟们,就在姚恒昏昏欲睡之际,一墙之隔的卧室里,侯文涛则紧紧地将陈秀兰抱在怀里。

    临近十二点,姚远打电话让侯文涛来接他回家一起跨年。

    就在楼下,小轿车的后排,姚远也在一边咬着他的袜子,一边当着一只长有尾巴的“狗”……

    第44章 什么样的人会抛弃儿女?……

    姚恒在家里待不下去了。

    尽管陈秀兰想要装作什么都没发生,继续过着自己枯燥乏味的生活,但姚恒做不到。

    期末考试已经结束,意味着他每天都要和陈秀兰在家里,从前放假他习惯性地往侯文涛的店里跑,跟着他搬货,跟着他出去玩。

    现在一看到陈秀兰的脸,他就会想起他们之间的那些事,还有自己跟侯文涛……

    他实在是受不了了,感觉自己要窒息了,这才从家里跑出来。

    姚恒不知道沈妙家在哪,只是一路走一路打听才找到。本以为自己躲得够远就不会听到那些心烦的事,不成想会这么巧,他再次在电视的新闻里听到了这些事。

    沈妙没有放姚恒离开,而是把他带到家里的空房,仔细地帮他把床铺好。

    “你呀,现在什么都别想,哪也不许去,就在我家好好地睡一觉。”

    沈妙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他,也不敢告诉他自己早就知道陈秀兰和侯文涛的事,只能继续站在旁观者的身份,靠帮他转移注意力来缓解心头的郁闷。

    在这一团乱糟糟的关系里,姚恒是最无辜的,所以沈妙不想他再受伤害了。

    姚恒站在一旁,出神地看着沈妙收拾床铺,过了好一会才向她问道:“妙妙,你说侯哥他喜欢过我吗?还是只把我当成一个……玩具?”

    喜欢,当然喜欢!

    这句话,沈妙差点脱口而出。

    在知道侯文涛跟他爸妈那么复杂关系之前,沈妙可以确定,侯文涛是喜欢姚恒的。

    因为当时姚恒在溺水时,沈妙亲眼见到过侯文涛心急如焚的表情,虽然她没有谈过恋爱,但是那紧张的神情,分明就是很爱很爱一个人才会有的表现。

    只是在知道这么重磅的几个瓜后……沈妙也说不准了。

    “别想那么多了,好好睡一觉,”沈妙转移话题道,“你现在脑子还不清醒,等过两天冷静下来就好了。”

    拉着沈妙的手,姚恒的眼角微微湿润:“妙妙,我好疼,我的心真的好疼……”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

    沈妙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他,只好轻拍着他的背,帮他把这些天憋着的情绪发泄出来。

    看他哭得这么伤心,沈妙对爱情的恐惧更多了。

    本以为爱情是件很美好的事,但现在来看,也是充满着变数和意外的。不仅要提防对方出轨,还要提防对方出轨的对象是自己的家里人……

    安置好姚恒后,沈妙给陈秀兰打了个电话。

    她假装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说之前答应过姚恒,等他放寒假带他来村里玩一段时间,希望他这次可以在自己家里多呆几天。

    陈秀兰当然知道这是沈妙说的“场面话”,不过她并没有戳穿,而是顺着她的话答应了下来。

    陈秀兰一直盼望姚恒和沈妙能够开花结果,这勉强也算是个机会吧。

    后来的几天,沈妙每天都会带着姚恒去医馆,让他像学徒一样给自己帮忙打下手,累是累了点,却是转移注意力的好办法。

    头两天他还怏怏不乐地不肯说话,时常望着地上的落叶伤春悲秋,感慨自己可悲的爱情,后来同村里的姑婶姨奶们熟络起来后,他的心情也好转了起来。

    “明天就是除夕了,你打算让他啥时候走?”中午吃饭的时候,沈万山低声对沈妙问道。

    倒不是他要赶姚恒走,而是因为快过年了,换做是平常,他就算在家里住上十天半个月也没关系,不过是多一只碗、添一双筷子的事。

    但过年是家家户户团圆的日子,他爸已经被抓起来了,他要是还不回去跟他妈一起过年……怕是传出去是要被人戳脊梁骨的。

    沈妙明白他的意思,一边戳着碗里的米饭一边点点头:“下午吧,下午我问问他,看他咋说。”

    抬头看了眼时间,眼瞅着快十二点半了,王冬梅和沈万山都还没回来,沈妙便说道:“俺爸俺妈估计又不回来吃了,我一会去给他们送饭,下午晚一会去馆里。”

    “中。”

    快过年的这几天,医馆这边的事情越来越少了,倒是村委会那边离过年越近,事情就越多。

    去市里打工的人陆陆续续都回来了,好多都是来盖章的,用来办明年留在市里的暂住证,也有一些是来开证明的,各有各的用途。

    村里来办事的人也不少,不过大多都是让沈山生帮着写春联的,或者让他帮写个找工作的介绍信。

    这两天,王冬梅和沈山生中午都忙得没法回家吃饭。

    没办法,在其位谋其政,既然身为村长和妇联的主任,他们自然要为村民们办好事,好让大家能安安生生地过一个年。

    沈妙来村委会送饭时,村里几个年轻的村干部正在从车上往屋里搬着米面油,另外两人则按照村里的名单统计着要发放的数量。

    屋里,三四个村民正排着队等办事,其中一人的手里还端了半碗没吃完的捞面条,满屋都是那股带有蒜味的卤子香。

    “你这办不了啊,必须得有身份证。”

    “我身份证往到市里了,等我过完年去市里拿回来给你种不?”

    “不中,这一步一步都有规定,乱了规定可不行。这样吧,我先给你开个条应付几天,你赶紧抽个时间回去拿身份证。”

    “中,谢谢啊。”

    每年临过年这两天,村委会就有办不完的事,基本两三天就要用掉一支笔,沈山生写得手指头都快冒烟了,但为了大家能过个好年,他还是想办法为大家把问题给处理好。

    在旁边等了半个多小时,来办事的人终于都走了,沈妙这才有机会把饭菜放在他面前。

    “俺妈呢?”

    “跟人去市里办事了,下午回来。”沈山生大口往嘴里拨了一口米饭,“恁爷和姚恒呢?”

    翻看着桌子上那几个册子,沈妙淡淡地回道:“在家睡午觉。”

    见有几张盖着村里章的红头文件,沈妙又小声地问:“又有人进去了?”

    沈山生皱了下眉,低声地“嗯”了一声。

    今年是一九九七年,对祖国来说也是无比重要的一年。

    整改规肃的进程说是过完年才开始,但实际上从一九九六年的年底就逐渐拉起了序幕,不止是扫黄打非、扫黑除恶,只要是与违法乱纪有关的行为都在严打。

    有些人在市里闯了祸,以为躲回到村子里就能逃过一劫,殊不知天网恢恢,躲得哪里都不可能逃脱法律的惩罚。

    单是这几天,就已经有好几个人被抓走了,或是故意伤人、或是偷窃强盗,这些盖了章的红头文件就是村里配合的留证。

    “黄河区分局?”

    看到中间露出的章,沈妙不由得惊讶道。

    “怎么了?”

    沈妙摇摇

    头,“没事儿。”

    只是觉得有点巧而已。

    等沈山生碗里的饭快要吃完的时候,村里的孙阿姨急三火四地从外面跑了过来,“老沈?老沈在不?”

    沈山生也来不及吃下最后那两口菜了,擦了一下嘴就站起身,走向了门口,说:“咋了嫂子?出啥事了?”

    孙阿姨一脸为难地把跟在身后的孩子给拉了出来。

    “呀,又抱上孙子了?乖乖,长这么大了呀。”沈山生惊讶道。

    孙阿姨戳了他一眼,“不是俺家的,在村里看见的,不着是谁家的。”

    那是个小男孩,瞧着大概三四岁左右,穿得不算多富贵却也算干净,一双大眼睛长得很漂亮。

    沈山生弯下腰,仔细看了看这个小男孩,跟着说道:“看着有点眼生啊。”

    沈山生当了这么多年村长,村里的两千多口人不说全部认识,可也多少有些印象,尤其是这样半大的小不点,正是经常在村头村尾玩闹的年纪,按理说更应该是常见才对。

    但眼前的这个孩子……

    “恁爸叫啥啊?”

    孩子有点怕生,拉着孙阿姨的裤腿向后躲了躲。

    “那你知道恁妈的名字不?恁爷爷奶奶、姥姥姥爷呢?”

    孩子依旧不说话,小嘴巴闭得紧紧的。

    蹲在小男孩跟前,沈妙笑盈盈地他说道:“乖,你的裤子脏了,来让姐姐给你拍拍好不?”

    感觉到沈妙的善意后,小男孩这才稍稍放下警惕,朝她这边挪了挪脚步。

    趁着给他清理裤腿的功夫,沈妙摸了摸他的口袋,并没有找到什么字条或者其他,同时给他简单搭了下脉,看了下舌苔和脸色,确认他没有什么明显的疾病,最后才抬起头,朝沈山生使了个眼色。

    这个孩子可能是谁家的儿女在市里生的,带回来过年的,但也可能是被故意遗弃到村子里的,而且……后者的几率更大。

    沈山生叹了一口气:“那先把他留在这儿吧,等下午忙完,我叫人领住他到各家问问,看能找到他爹妈不。”

    孙阿姨:“中。”

    看着小男孩长得乖巧,性子也安静,即使害怕也不哭不闹,只是老老实实地站在那攥着手,沈妙不由得生出几分怜悯。

    “爸,你说咋会有人把自己的孩子给扔了呢?”拉着小男孩到一旁坐下,起身去给小男孩倒水的时候,沈妙小声地问道。

    “这种情况,要么是孩子有病,身体哪不得劲,治不起了;要么是家里太穷,生得太多养不起。”

    停顿片刻,沈山生也跟着喝了一口水,“要么……这孩子就不是亲生的,偷的?买的?反正见不得光,正赶上现在查得严,不敢再养了,才悄默声给扔了。”

    听沈山生这么一提醒,沈妙立马想到了周强和王琴一家。

    明天就要过年了,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打算的。

    回家之前,沈妙去小敏家的小卖部,给周强他们在南关村的筒子楼打了个电话,接电话的人是王琴。

    听她说,他们过年不准备回家了,只让周强托人往家里寄了一百块,当做他们身为儿子和儿媳的一点心意。

    过年工地上离不开人,周强留下看场子有额外的补助,王琴所在的明珠大饭店过年也忙得很,除了三倍工资之外每天还有额外十块钱的加班费。

    他们都在很努力的赚钱,一是为了托人解决孩子们的户口问题,二是给孩子们攒学费。

    最大的招娣年龄不小了,从前跟着爷奶在村里耽误了好几年,再去上学有点晚了,她自己也盘算着过完年后找个小时工干着,多少能给家里贴补一点。

    不过盼娣和来娣的年龄正好,周强和王琴商量一番决定让她俩先上学,等到他们攒够了钱,再把有娣、迎娣和家宝的户口挂到亲戚家的名下。

    他们或许没办法给孩子们提供最好的生活,但却竭尽所能地撑起了家里的一片天……

    回家后,沈妙和姚恒把医馆也打扫了一遍。

    毕竟是过年嘛,不能只顾着家里干净,经营了几十年的“饭碗”也得里里外外地清理一番。

    还好有姚恒这个大男人帮忙,好多活儿都由他来干,要是真只有沈妙自己,怕是干到大年初二也忙不完了。

    过了三九之后,温度越冷,天黑得越早,六点左右就能看到天上挂着的星星和月亮了。

    沈妙和姚恒精疲力尽地从医馆回家时,沈山生正和中午的那个小男孩围坐在煤火炉前取暖。

    “来,把橘子烤烤,烤热吃的时候就不冻嘴了。”沈山生一边说一边把他揣在口袋里的橘子拿出来,放在了煤火炉侧面的槽里。

    一旁的沈万山将手里烤好的红薯掰开,橘红色的瓤烤出了糖蜜,闻着香得很。

    吹了吹冒着的热气,他分给了那男孩一半,“给,吃吧。”

    男孩没有伸手去接,只是定定地看着他手里的红薯。等到沈山生替他拿来后,才害羞地抿着嘴捧在手里。

    “谢,谢……”

    男孩的声音嫩生生的,听着可爱极了。向沈山生道了一声谢后,他没有急着吃红薯,而是用两只手举起到他的嘴边,示意让他先吃。

    “你吃吧,我不饿。”

    男孩没吭声,只是把手又举高了两分。

    直到沈山生低头象征性地咬下一小口,他才美滋滋地吃了起来。

    这才过了一下午,男孩就和自己老爹这么亲近了?

    沈妙记得中午自己刚走那会,小男孩还很害怕呢,跟他说话都不敢应声,仿佛小鸡崽碰到了大老鹰,别说开口了,呼吸都小心翼翼的。

    而现在呢?小男孩就像找到了靠山一样紧紧地贴在沈山生身边,只要沈山生跟他说话,他粉扑扑的小脸儿上就堆着笑。

    “爸,下午找得咋样?”

    沈山生摇摇头。

    “没找到吗?”

    沈山生站起身,去给男孩拿糖块的时候,顺便把沈妙拉到了一旁,小声说:“不是咱村的,也不是谁带回来的,我估摸着应该是被他爹妈故意扔咱这儿了。”

    沈山生下午带他在村里找了一圈,挨家挨户地问了一遍,可是并没有人见过他。

    一直找到三街的时候,才碰上几个人,说是晌午那会看到有个瞧着眼生的女人和他在一起,当时也没多想,现在看来,应该就是丢弃他的人。

    “难道这男孩有啥病?”沈妙疑惑道。

    一般在农村,被丢弃的大部分都是女孩,毕竟都靠着男孩传宗接代的,即使是超生也是家里的宝贝疙瘩蛋,咋可能会说丢就丢?

    而且这男孩看起来穿着干净,即使被扔在村里也不哭不闹,性格稳定得很,不像是被拐带的,所以沈妙能想到的可能性就只有患病了。

    “刚才让恁爷看过了,健康得很,身体一点事儿都没有,”长叹了一口气,沈山生说道,“唉,先让他在咱家呆一晚上吧,明天把他送去市里的派出所,让警察帮他找爹妈吧。”

    专业的事情就得交给专业的人去做,既然他是被抛弃的,这事儿就只有警察能管了。

    端着瓜子和糖块来到外堂时,姚恒正在逗男孩玩。

    “可以告诉哥哥你叫什么名字吗?”

    “蛋蛋……”

    “蛋蛋呀,你的名字真好听哎。”

    “……”

    “蛋蛋,你知道你们家在哪吗?”

    “……”

    “那你知道你爸爸妈妈叫什么吗?”

    “军儿……凤儿……”

    男孩还小,问不出太多有用的信息,他还不知道自己被爸妈抛弃了,只以为他们是在跟自己玩儿,不过他并不害怕他们会找不到自己,因为在爸爸妈妈找到自己之前,有沈伯伯会保护他~

    等到快要吃饭的时候,王冬梅也回来了。

    今天去市里这一趟可把她折腾得够呛,说是丢了份资料要重新统计,她和另外几个主任来回跑来跑去地整理资料,这才赶在过年前给工作画上一个完美的句号。

    家里来了个小孩子,王冬梅在吃饭的时候不免格外地关注他一些,担心他用不好家里的勺子便想自己来喂他,但沈山生却主动把给蛋蛋的餐具都拿了过来。

    “你专心吃饭吧,我来喂。”

    按理说,女人照顾孩子会仔细点,但沈妙却瞧着自己的亲爸,似乎要比亲妈更懂得怎么照顾孩子。

    “啊~”

    “啊……”

    “蛋蛋真棒,咱再吃一口肉肉吧?”

    “好~”

    “不急哈,等把肉肉弄碎了咱再吃。”

    “嗯嗯……”

    用小勺舀一点拌着肉汤的米饭,喂到嘴边的时候还会用碗在下面接着,等到蛋蛋吃到嘴里的时候,用勺子刮一刮嘴角的汤,再用围在脖子的毛巾擦擦……

    一套动作下来,简直比经常带孩子的月嫂还要熟练。

    “想不到俺爸还怪会带孩子呢。”沈妙笑着调侃道。

    “可不,”王冬梅往沈山生半天没动的碗里夹了块肉,“你小时候都是恁爹带大的,也就只有给你喂奶的时候我能抱上一会。”

    关于小时候的记忆,沈妙有点模糊,只记得自己记事起就跟在爷爷身边开始学医了。

    不过听王冬梅说,在她记事之前,还是沈山生这个当爹的照看的时间更久。

    当年,王冬梅和沈山生一直盼望着能有孩子,所以当沈妙刚来到王冬梅的肚子,沈山生就开始为迎接她做准备。

    跟着东头的婶婶学抱孩子,随着南头的姑姑学着拍奶嗝,那几个月里,他几乎把村里半大的孩子全都抱着练手了一遍,以至于沈妙出生后没有半点的手忙脚乱。

    虽说已经过去二十多年了,可他这照顾孩子的手艺并没有半点生疏。

    看着蛋蛋在抬头望着沈山生时,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里装满了星星,姚恒也不免有些羡慕……

    “明天上午我就回家了。”吃完饭后,姚恒和沈妙在洗碗时语气平淡地说道。

    明天是大年三十,这几天他在沈妙家呆着冷静了许多,也想通了一些事。

    即使陈秀兰和侯文涛之间有一些不堪的事,可她到底是自己的母亲,是跟自己关系最亲的人。今年过年,父亲已经不在家了,要他也不回去,那这个家才真的是要散了。

    “挺好的,”沈妙没有再提起旧事,只当做什么都不知道,“你不是爱吃俺妈炸的莲夹嘛,我等会多给你装点,回去跟恁妈一块吃。”

    “好。”

    顿了顿,姚恒又说:“明天你能陪我去趟警察不?我想去看看侯哥,问他点事。”

    沈妙明白他心里想的是什么,所以无需多问,“好,那正好明天送蛋蛋去派出所的时候,让俺爸送咱去。”

    噔噔……

    又有人来敲门。

    这几天,每天晚上都有人来家里,都是赶在过年前办事,沈妙都习惯了。于是叫了一声在屋里看电视的沈山生后,便擦了擦手准备去开门。

    可今天来敲门的却不是村民,而是几名穿着深蓝色制服的警察。

    “警察同志,这么晚了请问是有什么事吗?”看着他们肩上的警徽,沈妙莫名有些紧张。

    “这是沈山生家吗?”

    “嗯。”

    “沈山生在家吗?”

    说话的功夫,沈山生已经走了过来,“我就是,警察同志,找我有事吗?”

    为首的警察对身边的人使了个眼色,随后两人便走上前掏出手铐,拷在了沈山生的手腕上。

    “???这是啥意思?”

    警察:“有人举报,说你抛弃自己的亲生女儿、拒绝抚养,涉嫌遗弃罪,请跟我们走一趟配合调查。”

    沈妙:???

    我什么时候被遗弃了?!

    第45章 买“种”生子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仅仅一个晚上的时间,沈山生被警察带走的事就在村子里传开了。

    “听说了没?好像是村长在外头有个孩子?!”

    “啊?多大了?男孩女孩啊?”

    “不知道,但好像是给养死了,所以警察才来抓人哩!”

    “瞎胡说!一看你就不着是咋回事,警察可没说死了,只说是他不肯养。”

    “乖乖哩……看不出来啊,老沈这么老实的人,外面能有个孩子?”

    “是咱村的不?还是哪个村的?之前咋没听说啊。”

    村子里等着看热闹的人不少,大过年的正愁在家没事干呢,突然爆出来这么一个惊天大瓜,可把她们给兴奋坏了。

    你传小半句,我传一耳朵,就这么靠着昨天晚上警察的三言两语,拼凑出了一个听着就很劲爆的版本:

    在沈山生年轻的时候,因为王冬梅一直生不出孩子,他急得很,就在外面找了个女人,生下了一对龙凤胎。

    可偏偏小时候没照顾好,儿子死了,王冬梅的肚子里也有了动静,沈山生便就此人间蒸发,抛弃了她们母女俩。

    否则他怎么会对王冬梅这般好?怎么会对沈妙这么上心?

    就是因为出了轨愧疚!因为照顾过孩子!才会把自己一腔的关心都倾注到沈妙身上。

    至于为什么今年那女人才报警抓沈山生……

    那她乐意呗,反正这事儿她占理,她想什么时候报警就什么时候报警,还用特地挑个黄道吉日吗?

    不过即使是凑热闹、听八卦,大部分人都还是信得过沈山生的人品。

    同在一个村生活了这么多年,老一辈是看着沈山生长大的,小一辈是沈山生照看着长大的,同辈的又和他抬头不见低头见,还能不了解他?

    “肯定是弄错了,老沈就不是会干出这事儿的人。”

    “他要真在外面有孩子,别人不说,他爹不先把他的皮扒了?”

    “就是说啊,真要有孩子,咋不早几年闹?非得等到现在?就是想给他家找不自在呢。”

    “肯定是老沈得罪住谁了,谁才搞出这么个事恶心他。”

    “嗯,我想着也是。”

    坐在村头的那群人正聊着,在见到王冬梅骑车回来时,不管他们信不信得过沈山生的人品,都纷纷闭上了嘴,生怕被王冬梅听到。

    “冬梅啊,”平常和沈家关系近的邻居主动迎上去,小声地问道,“咋样,警察局那边咋说的?”

    王冬梅没说话,余光看向那群等着吃腐肉充饥的秃鹫们,她只是摇摇头,然后快步推着车进了村子。

    “瞧瞧,多半是没啥好消息啊。”

    刚才还噤声的一群人里,不知道是谁小声地嘀咕了一句。

    “唉,这事儿闹的。”

    “老沈要真的坐了牢,他俩多半得为了这个野种离婚。”

    ……

    听到院门被推开的声音,沈妙和沈万山急忙从屋里出来。

    “妈,咋样了?俺爸咋样了?”

    “警察那边咋说的?”

    王冬梅把车子停在角落,叹了一口气道,“跑了好几趟,根本就没见到人。”

    昨天沈山生被抓走得仓促,根本不给全家人询问来龙去脉的机会,只说了遗弃罪是涉及刑事案件,在调查清楚之前不能泄露太多的案件细节。

    沈山生被抓走后,全家人一夜都没合眼。天刚蒙蒙亮,王冬梅就独自骑车去了豫市,想着去派出所看看,问问到底是什么情况。

    不说打听出细节吧,起码得问问报案人是谁,被遗弃的人又是谁。

    可大过年的,派出所里只有几个值班的新人,他们也不清楚情况,只说沈山生被调到桐花分局去了。

    等王冬梅跑去桐花分局后,又被挡在了门外,说是调查时间还没超过四十八小时,目前还不允许家属探望。

    于是王冬梅又去了市里的妇联,想着既然是遗弃了的孩子,妇联应该最近会有登记,再不济也能找到人打听点情况。

    可这大过年的,妇联里更是一个人都没,只有个负责看门的大爷。

    最后,王冬梅前前后后、反反复复地折腾了好几圈,眼看着半点消息都没有,她也只好暂时回家来等消息。

    “要不我打电话找俺妈问问?俺妈也认识一两个警察,说不定能问出来。”姚恒

    提议道。

    王冬梅喝着杯子里的热水,眼睑之下的情绪已然变得灰暗,“没用,这事儿是刑事案件,起码大小得是个官才有可能问出来。”

    刑事案件,当她亲口说出这四个字的时候,脸色更差了。

    将手搭在王冬梅的肩上,沈妙欲言又止地问:“妈,俺爸他……”

    沈妙心里很害怕,所以不敢问出口。

    她不是害怕沈山生犯了法要被抓去坐牢,而是害怕王冬梅会……

    “恁爸就不是那号人,”不等沈妙说出后面半句话,王冬梅就坚定地说,“警察肯定是抓错了,百分之一百!我跟恁爸生活多少年了,他是啥人我不会知道?”

    王冬梅相信沈山生,哪怕警察的手铐昨晚已经拷在了他的手腕上,她也选择相信他。

    管它外面的风言风语怎么传呢,她只知道跟自己朝夕相处,睡在一个被窝里的男人是个老实人,不会犯什么罪,更不可能会犯遗弃罪。

    “我就是担心恁爸他这身体,万一警察审他,给他用点啥刑,他,他……”

    “哎呀,你这就是电视看太多了,”沈万山摆摆手,“现在啥都讲法,山生啥事都没干,警察凭啥对他用刑?要是真的用了,那警察才是犯法哩。”

    和王冬梅一样,沈万山也相信沈山生是清白的。

    清者自清,他不怕沈山生被警察带走调查,只是目前半点消息都不知道,只能在家这么干坐着,这种悬而不决的过程让人心焦得很。

    “爷,我想到个人。”

    警察,警察……

    当这个职业不停地在脑海里打转时,沈妙忽然跟一个名字联系到了一起:骆嘉麟。

    对,骆嘉麟!

    “我记得秦奶奶她儿子是警察,还是黄河区分局的副局长,”一想到这条路可能走得通,沈妙的语速也不由得变快了,“不说让他帮忙把俺爸捞出来,起码能问问是咋回事。”

    之前沈妙提起秦荷的儿子是警察时,谁都没放在心上,如今被她这么一提,众人这才看到了一丝希望。

    沈万山几十年没主动和秦荷联系,都是偶尔去谁家吃整桌的时候,能和她见上一面。他原本是不想麻烦她的,可事到如今,他也只好抓住这唯一的机会请她帮帮忙了。

    沈万山先是给赵泉家打电话询问秦家的电话,赵泉说他妈回娘家送东西了没在家,又给他的另一位姨打了一通电话,不成想那一位姨的号码本子找不到了,又跑去了她们共同好友家问……

    就这么七拐八绕地折腾了快一个小时,这才问到了秦荷家的电话。

    嘟嘟……嘟嘟……

    等着对面接电话时,不知道是一夜没睡身体太累,还是心里比较紧张,沈万山的手有些微微发抖,直到对面传来秦荷的声音,他才赶紧用另外一只手稳住话筒。

    “喂?”

    “喂,是我。”

    “万山哥?”不需要做自我介绍,秦荷就听出了他的声音,“新年好,新年好啊~要是我没记错的吧,这是你第一次给我打电话吧?”

    “是啊……”

    沈万山抬手抹了一把额头,本想着铺垫两句再说正事,可他实在不知道能扯些什么乱七八糟的,只好单刀直入地说:“荷啊,我这次给你打电话,主要是有点事儿想请恁小帮个忙。”

    “嗯,你说?”

    “是这样,俺小昨天被市里的警察给抓走了,说他犯了啥遗弃罪,具体情况警察也没说。今儿俺儿媳妇去市里问了一圈也没找到人,现在俺是两眼一抹黑,啥情况都不知道。妙妙上次说恁小好像在警察局工作,我就想着能不能帮忙问问?”

    “别的也不好再麻烦,就是问问他现在情况咋样,案子进行到哪一步的都中了。”

    听着沈万山心急火燎地说了许多,秦荷只是偶尔地“嗯”两声,等到他把话说完,这才回道:“警察局的事我不太懂,小麟今儿一早就去警察局办事了……要不这样吧,你先来俺家等等?等他晚上回来了你亲自问他,我怕我这笨嘴拙舌的也问不清楚,省的耽误事了。”

    昨天警察来时说沈山生的案子很严重,沈万山还以为秦荷会拒绝,没想到她答应得这么干脆。

    “中,谢谢,真是谢谢啊!”

    既然她肯帮忙,那就是有希望。

    沈万山长长地松了一口气后,继续问道:“那麻烦你说下地址吧,我这就过去。”

    拿着纸和笔,沈妙快速地帮忙记下了秦荷说的地址。

    “那我回去收拾收拾,这就过去。”

    “不急,路上慢点。”

    “中。”

    *

    秦荷给的地址,是位于桐花区的粮食厅家属院。

    她年轻时在市里的粮食厅工作,单位给她分了这么一处房子。当然,身为豫市土生土长的城市姑娘,她父母给她留的也有两套大房子,不过她都租出去了。

    因为这里离警察局的家属院更近,住得离骆嘉麟近一些,母子俩也能时常见面。

    王冬梅跑了一上午,再加上昨天夜里一直没睡,所以就让她在家里好好休息,由沈妙陪着沈万山来了。

    按照地址来到了粮食厅家属院,找到三号楼一单元,又扶着楼梯走上三楼,简单缓了一口气沈万山便按响了墙上的门铃。

    叮咚~

    看着门两侧贴着的对联,沈万山的心情有些复杂。

    担忧、紧张、急切、心焦……

    他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会主动来市里找她,更没想到是为了孩子们的事,并且要烦请她帮忙。

    沈万山这辈子没求过人,第一次开口的对象就是过往的旧人,心里难免有些尴尬。

    “来了来了。”

    开门的是个年龄四十出头的中年女人,她的手里正拿着一只沾有汤汁的大马勺,看模样应该是家里负责照顾秦荷的保姆。

    “你是?”

    “我,沈万山,秦老同志让我来的。”

    “哦哦,是您啊,快进来吧。”

    招呼着沈万山他们进来,保姆一边从鞋柜拿出两双拖鞋一边说道:“你们先坐,我去叫她。”

    秦家瞧着不算大,约摸着一百平左右的面积,但家里的摆设和装潢却透漏着一股难掩的贵气。

    真皮的沙发、水晶的吊灯,还有那一台五十多寸的彩色大电视……在这个家里能铺上地板砖都算小康的年代,秦荷的家里铺得竟然是实心的柚木地板,让人踩在上面都得小心翼翼的。

    客厅靠西的墙边搭了一个香台,上面放有一只相框,还有刚摆上不久的新鲜水果和三根清香。

    瞧着黑白照片上的男人面含笑意,约摸着五十出头的年纪,应该就是秦荷已故多年的丈夫。

    很快,秦荷从屋里出来了。

    “沈大哥来了啊,快坐快坐!”

    和上次在赵泉的婚宴和警察局见到时一样,秦荷的举手投足之间还是那么地有气质,步履款款地向客厅走来,脸上是自然又礼貌的浅笑,像极了电视剧里仪态万千的白娘子。

    招呼着保姆沏来一壶热茶,秦荷主动给他倒了一杯:“山生的事大概是什么情况,你再详细跟我说说,我也好看看该怎么帮他。”

    真正要好的情分大概就是像他们这样:即使几十年来见面的次数屈指可数,但有事需要帮忙时,对方也会全力以赴。不需要那么多客套的铺垫,也不需要无谓地忆往昔。

    沈万山小抿了一口茶,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完完整整地说了一遍,还没等他说完,刚下班的骆嘉麟就推开了家里的门。

    “沈妙?”

    看到家里来了客人,骆嘉麟正要上前同长辈打招呼,可他的目光却忍不住地看向了一旁的沈妙。

    “你们认识?”秦荷有些惊讶。

    沈妙尴尬地捧着茶杯喝了一口,小声解释道:“骆同志他之前帮过我两次……我那个,嗯,也跟他闹过出一点误会……”

    现在沈山生的事情最要紧,所以并没有聊太多关于他们是怎么认识的事,简单寒暄几句后,便把话题又拉回

    到了正事上。

    沈万山一次性说了太多的话,声音有点哑,便让沈妙来向他转述着昨晚的事。

    再一次听完事情的经过后,秦荷帮着他们跟骆嘉麟说道:“小麟,我相信你沈叔的为人,也相信山生他不是这样的人。你看看能不能跟同事或者谁问问,这到底是怎么个情况?”

    骆嘉麟没有推辞,而是肯定地点点头,一口答应了下来,“好,那我给桐花分局那边打个电话问问情况。”

    因为只是了解情况,所以事情办起来并不麻烦,只需要给负责这起案件的负责人打几个电话就行。

    “……嗯,嗯,好,我知道了,麻烦你了,谢谢。”

    打了快二十分钟的电话,骆嘉麟大致清楚了案件的内容,随后便跟他们讲了沈山生被抓走的原因:

    报警的是豫市下属棉县的一个女人,名叫杨菊花。

    杨菊花今年三十三岁,是棉县下沙村的一个普通农民,根据她在警局里做的笔录,她主动交代了这个被“遗弃”的孩子,其实是她从别人处买来的。

    九年前,杨菊花和丈夫王勇一直生不出个孩子,因此她在家里的处境过得很不好。这时候碰到了来棉县出差的沈山生,瞧着沈山生一身正气、样貌也端正,便动了歪主意。

    她不是想离婚,而是想从他身上“买”一个孩子。

    这是许多村子都会有的一种黑买卖:有些夫妇多年生不出孩子,不想离婚,又不想别人介入到这段关系,他们便会从别人手里买一些“种子”,种到自己的肚子里,这样生下后就成了夫妇俩的孩子。

    卖种子的人叫“麦穗”,手里的资源叫“种子”,只要钱给到位,什么样的“种子”都能买得到。

    成绩优异的大学生、样貌端正的村官,要是觉得省内的种子质量不行,他们还能跑到东北三省、西北两自治区找来更出色的种子,当然,这就要付更多的钱来保证种子是活着的了。

    这是许多落后的村子里知而不宣的事。

    谁不想自家能有个大学生呢?谁不希望自己的孩子长得端正呢?

    可家里的祖坟不冒烟,自己长得歪瓜裂枣,又怎么能如愿?

    所以其实有很多家庭会花钱来找麦穗买“种子”,这样一来,只要自己不说,就不会有人知道家里有出息的儿子其实并非自己亲生……

    沈山生长得端正,又是高中生,年纪轻轻地还当上了清河村的村长,这样的人“种子”质量肯定不会差!

    所以杨菊花也找到麦穗买了种子,不过她没有跟丈夫商量,而是自己偷偷买的,并且为了能顺利生下孩子她还一连买了好几次。

    “你的意思是,我爸他‘卖’了自己的‘种子’?”

    沈妙有点没缓过来,努力咽了咽口水才把那种反胃的感觉给压下去。

    骆嘉麟没有正面回答她,而是继续说:“卖种子是暴利,一次二十块钱,按照十年前的物价已经很高了。”

    十年前的二十块钱,要知道在十年前,一斤猪肉才一块五,二十块能买多少猪肉了!

    但换个叫得来看,要是二十块钱就能买一个大学生,买一个样貌端正的儿子女儿……似乎又是一件很值的事。

    “不可能,山生绝对不会这么做。”沈万山还是坚定地相信自己的儿子。

    “俺家是穷,但没缺钱缺到那个份儿上,他绝对不会赚这份儿脏钱!”

    “爷,你先别急,”沈妙一边替沈万山顺气,一边又问,“她说买得是俺爸的就是了?有什么证据吗?”

    骆嘉麟见老爷子的呼吸都变得粗重了,连忙给他又倒了一杯水,虽然不想再打击他的情绪,可还是不得不跟他们说实话。

    “有一张条,上面有他的签名,派出所那边核对过了……跟他的字迹一样。”

    正是因为这张字条,事情才会被翻到面上来。

    几个月前,杨菊花他们全家搬进了新房子,当时搬家的时候好多东西都没来得及整理,想着快过年了好好整理一番,便不小心翻到了那张写着买卖内容的收据条:

    ——乙方自愿将种子以二十圆/次的价格卖给甲方,以后不管孩子如何都与乙方没有半点关系,绝对不会打扰甲方。

    甲方:杨菊花

    乙方:沈山生。

    得知自己被戴了绿帽子,疼爱了几年的女儿竟然是老婆“买”来了,一气之下王勇便把她们母女给赶出了家门。

    身上没有钱,又没有地方可以去,杨菊花只好铤而走险地选择报警。

    管它买卖“种子”合不合法呢,女儿毕竟是沈山生的,他应该养她们母女俩才对。

    在接到报案后,警察对这件事情高度关注,也不管是不是过年了,当即便把沈山生带回来配合调查。

    这可是一条庞大的灰色产业链,真要是连根拔出可没有那么容易,所以必须要先从这一件案子开始,先开一个口,确定一切都是真的之后,再一点点刨根知底……

    “据杨菊花交代,她们村好像还有不少人都买了沈大哥的……种子。”

    正是因为人证、物证都有,所以警察才会用手铐把人给带走。

    但即便是这样,即便所有证据都摆在他们面前了,沈万山和沈妙还是不愿意相信。

    “会不会是另一个沈山生?跟俺爸重名的?”沈妙不肯相信地继续猜测道,“骆同志,俺爸真的不是那样的人,他绝对不会赚那份钱的,你们能不能再仔细查查?”

    “我知道你很急,但是先别急。事情还在调查期间,得等鉴定结果出来了才会知道。”

    “鉴定结果?”

    “亲子鉴定,”骆嘉麟解释道,“现在还在调查期间,所以案件后面要怎么发展,就看这份亲子鉴定的结果怎么断定他们俩的血缘关系。”

    第46章 就算不是亲生,那也是一……

    要是结果出来后没有血缘关系还好,可要是有……那沈山生可就真是摊上事了。

    即使是有这么一份白纸黑字的协议,在法律上也是不合法的,因为那女孩是沈山生的孩子,无论来源如何,他都要尽到抚养的义务。

    不过现在一切都还是未知数,他们的样本今天下午才送去研究所,怕是要明天才会出结果了。

    眼看今天时间不早了,向秦荷和骆嘉麟道了一声谢后,沈妙便跟着沈万山一起回家了,等到明天再来看是什么结果。

    回去的路上,沈妙和沈万山一路无言。

    他们都不相信沈山生会做出这样的事,可白纸黑字写着他的名字,又怎么能赖得掉?

    听着这一路上热火朝天的鞭炮声,沈妙总感觉是些异样的嘲笑:嘲笑自己平常吃瓜吃得太多,最后风水轮流转,转到了自己的身上。

    看着那些小姑娘手里攥着的滋梨花,听着她们欢快的笑声……沈妙没办法接受家里即将要迎来一位新成员,更没办法接受自己要和这位素未谋面的“新妹妹”一起生活。

    要是王冬梅知道了会怎么想?

    回到家后,沈妙正犹豫着该怎么跟王冬梅说时,沈万山却义正言辞地开了口,把从骆嘉麟那听到的事一五一十地都告诉了她,没有半点隐瞒。

    “……冬梅你放心,山生不可能做出对不起你的事,这事儿肯定是个误会。”

    “退一万步说,要是山生真的干了这某成色的事,他也不再是俺老沈家的人了,以后该让他滚哪就滚哪去!咱爷仨该咋过咋过!”

    不管发生什么事,沈万山都是家里的主心骨。

    他率先向王冬梅表了态,说明了自己的立场,不管结果的走向如何,他也都做好了两手准备,不会让儿媳妇和孙女受委屈。

    在听说沈山生卖“种子”的事后,王冬梅也没有着急,反而放宽了心,简单收拾一番后便准备下厨做今晚的年夜饭。

    还是那句话,她相信他,一起生活了快三十年,她相信沈山生的为人。

    既然现在要让科学来评判,那她选择相信科学。

    “红烧肉来啦!来来来,把盘子往旁边挪挪。”

    “醋呢?饺子已经下锅里了,一会就能吃了。”

    “这儿呢,我再去切点香菜和葱放里头。”

    “爸,这是给您的酒,早几天就买好了,就想给您个惊喜。”

    “快歇会吧,来坐下看会小品,我这还没那么饿呢,不用着急。”

    这是第一个家里没有沈山生的新年,上午送走

    了姚恒和球球后,家里就只剩下他们仨。

    沈妙和沈万山今天回来得晚,往年的除夕,晚上六七点吃饭完后,家里人就坐在一起看春晚了,吃着瓜子花生一齐守岁。

    今天这都快晚上十一点了,三人才把年夜饭准备好端上桌。

    正方向的餐桌今晚少坐了一个人,不过桌子上却留有给他斟的一杯酒,一边吃着年夜饭一边看着电视机里小品和相声,倒也是热闹。

    “炮呢?过了十二点就该放炮了。”

    “先别急,等到十二点咱先一块喝一杯再出去放炮。”

    拿起桌子上的杯子,三人时刻注意着电视右上角的时间,准备好迎接一九九七年的到来。

    噔噔……

    外面好像有人敲门?

    噔噔!

    确实是敲门的声音。

    “谁啊?”

    沈妙放下手里的杯子去开门,想着应该是谁来提前拜年了,可当她打开门时,看到的却是沈山生!

    “爸!!!”

    沈妙激动地一下扑到了他的怀里,大声朝着屋里叫喊道:“妈!爷!回来了!俺爸回来了!”

    听到沈妙的呼喊声,王冬梅和沈万山赶忙从屋里走出来。

    看到沈山生安然无恙地站在门口,两人的眼眶瞬间湿润了。

    “我的小啊,你可算是回来了!”

    “你真是孬孙,可把俺给吓死啦!”

    才一天没见到人而已,沈山生看起来憔悴了许多,脸上邋遢的胡渣、眼下淡淡的乌青……看样子他被关在警察局的这一天多并不好过,不过他的精神尚可,应该没有受太多的罪。

    四人抱在一起,沉浸在沈山生回来的喜悦里,是沈妙第一个注意到门外还站着一个人。

    旁观着他们一家人的其乐融融,男人似乎感受到了他们一家人的相亲相爱。

    寒风虽冷,心却是暖的。

    “谢谢,谢谢你啊,骆警官。”沈妙擦掉脸上的眼泪,感激地朝他鞠了一躬,“可是你不是说要等到明天才能出结果吗?”

    将衣领抬高些挡着村道的冷风,骆嘉麟唇角微抬,说:“明天是大年初一,为了能好好休息,研究所那边就加快速度,把这两天堆着的检查都给做了。”

    稍稍收起情绪,看见不远处停着的那辆汽车,王冬梅跟着一同向他道谢道:“真是谢谢你啊,特地送他回来。”

    说着,她又把院门拉开了一些,招呼着他进来,“外面冷,警察同志快进来休息会吧,家里的年夜饭刚做好,正好一起吃点。”

    “不用了不用了,”骆嘉麟婉拒了她的好意,重新回到开着远光灯的小轿车旁,一边说一边拉开门坐回到驾驶座上,“我妈还在家里等我,既然没什么事,我就先回去了。”

    “天冷,喝口热水啊。”

    “真不用,沈叔,你们快进屋吧,我这就回去了。”

    话音刚落,骆嘉麟就踩下了油门,熟练地调转车头后离开了村子。

    还好,还好有骆嘉麟送他回来,距离跨年还有十几分钟,一家人总算能像往年那样整整齐齐地一起庆祝新年的到来,只是……骆嘉麟怕是要等一九九七年到来之后,才能到家了。

    “今天多亏了骆兄弟,要不是他,我估摸着得明天下午才能回来了。”

    抬起头将杯子里的灼热一饮而尽,这杯酒原本是想来敬骆嘉麟的,不过他赶着回家,只好改天再找个机会亲自上门致谢。

    就在几个小时之前,当沈万山和沈妙走后,骆嘉麟没有急于把这件事放下,而是又打电话问了更多的情况,在得知研究所那边很快就能出结果后,便主动帮着跑了一趟,提前半天把鉴定结果送去了桐花分局。

    血缘关系:0%

    根据报告上的鉴定结果,可以判定沈山生和杨菊花的女儿并没有血缘关系,也就是说明沈山生是清白的。

    按照程序,只要再等警局负责这起案件的负责人签几个字就能走了,不过想着今天是除夕,骆嘉麟便申请先把他送回家,让他能和家里人好好地过个年,等到明天再补办后面的手续。

    虽然因为这事耽误了不少事,好在最后的结果是好的,不过是虚惊一场。

    “爸,到底是咋回事?你不会……”

    “没有,当然没有!”沈山生嘴里那口饺子还没咽下去就急忙解释道。

    “那咋会有你签的字?”

    沈山生也是一头雾水:“我也不知道啊,那个条我见都没见过,姓杨的女的我也没啥印象。”

    说起来,沈山生也是这起乌龙案的受害人。

    从昨天被警察带走后,他的脑子就不转了,好像是失去了思考的能力,警察说的每一个字都能听懂,但是连在一起后却不明白是什么意思。

    “你认识杨菊花吗?”

    “谁?不认识。”

    “那这个字是你签的吗?”

    “字是我的字,但是我不记得签过这个条啊。”

    “当了这么多年村长,你应该知道哪些事是违法的吧。除了杨菊花外,你还把自己的米青卖给谁了?”

    “没啊,我没卖给谁啊。等等……警察同志,天地良心,我可谁都没卖过!”

    一开始,不管警察问些什么他没听懂,以为警察是抓错了人,等到警察把事情大概给他讲了一遍后,他才知道,原来警察是真的抓错了人!

    他没有卖过自己的“种子”,也不认识什么杨菊花,就算这个条上是他的字迹,他也没有做过这种腌臜事。

    一个说买了,一个说没卖,要是早上十来年这一定会是一桩很难处理的案子。

    不过现在不同了,有科技手段可以证明是谁在说谎。

    事实显而易见,沈山生是清白的,杨菊花买来的女儿跟他没有血缘关系。

    “那这孩子是谁的?能查出来不?”沈妙好奇道。

    “爱谁谁的,只要跟咱没关系就行。”沈山生悠长地叹了一口气,又往嘴里夹了一只饺子,“等到明天再去警察局跑一趟签个字,这事儿就算过去了。”

    还是那句话:闲事莫理、闲言莫说、闲话莫听。

    守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就行,别人家的是非跟自己没关系。

    45

    46

    47

    ……

    快到十二点了,春晚的主持人也念起了倒计时。

    整整齐齐地围坐在桌子旁,一家人端起了手里的酒杯。

    随着时针分针秒针共同合在了12的位置上,他们再次携手跨进了新的一年。

    嘭……啪!

    砰砰!砰砰砰!

    窗外,烟花和鞭炮的声音此起彼伏,接连升空的花团锦簇将沉沉的夜空照亮。

    随着跨年的钟声敲响,华国全体人民共同迈入了一直所期盼的一九九七年。

    而在新的一年里,一切一定都会有新的气象!

    *

    沈山生去派出所的这一趟,可给村里带回来了一个巨大的瓜。

    闲聊时一听说找“麦穗”买种子的事儿是违法的,嘴上说着“咱村的人都老实得很,没人敢干这犯法的事儿”,可实际上,有好些个人的脸色都跟着变了。

    当然,将沈山生放回来也并不意味着调查要结束。

    既然沈山生和杨菊花的女儿没有血缘关系,那便要找到当初给杨菊花卖种子的“麦穗”,向他询问出这种子的来源,才能继续摸查。

    事情过去了将近十年,当年又没有普及身份证,甚至名字都有可能是假的,所以只能靠着杨菊花形容出那人的外貌,用一张绘画像在附近的村子里寻找。

    这么找人,无异于是大海捞针。

    毕竟不认识的人没见过,见过的人要是提供线索那四舍五入就相当于承认了自己在他那买过种子,再加上现在是过年,家家户户都忙着走亲戚,所以寻找工作进行得很困难。

    直到出了正月,事情才慢慢出现转机:

    孩子的父亲,应该算是找到了。

    为什么是应该?因为再次做完亲子鉴定后,检测出来的血缘关系只有20%左右……

    大年初一那天,不止是沈山生回了家,主动报

    警的杨菊花也拿着专业机构的检测结果带着女儿回了家。

    既然女儿不是沈山生的,那就意味着她买的那些种子一个都没“发芽”,所以推敲下来,孩子肯定就是王勇的了。

    尽管她买种子是不对,但她毕竟没有做过越轨的事,用她的话来说,顶多是自己犯了个“小错误”而已。

    再加上有“大过年的”这句话加成,母女俩便暂时被接回了家,勉强过了一个团圆年。

    可这始终是王勇心头的一根刺,于是在过完年之后,他又带着女儿做了一次亲子鉴定,直到他拿到写着“血缘关系24.68795%”的检测报告,悬着的心才彻底是死了……

    孩子跟他有血缘关系,但不是百分之百。

    这说明了什么?说明了孩子的亲爹跟王勇有血缘关系,是王家的人!

    这顶绿帽子来得太突然,王勇倒宁愿这孩子是沈山生的,起码杨菊花只是买了他的种子,没有跟他发生过什么。

    可这偏偏是他们王家的种……王勇都不敢细想,家里那么多的亲戚是谁来家里做客时,趁自己睡着?出门?或是外出打工的时候跟杨菊花睡了。

    这次,他不只是把杨菊花赶出了门,还把她按在地上一顿毒打,逼她说出奸夫的名字。

    杨菊花直喊冤枉,被揍得鼻青脸肿,嘴角都出血了也说自己没有做过对不起王勇的事,最后,又是找来警察才阻止了这一场闹剧。

    所以,这孩子还是由杨菊花买来的“种子”发芽得来的,只是挂着沈山生的名字而已。

    为了调查出“种子”的来源,警察把王家所有的男性亲属全部做了一遍基因筛选,只要是没有出五服,不管是八十多岁的老头还是二十多岁的壮小伙都有嫌疑。

    又经过了一周多的折腾,终于找到了孩子的生父:是王勇的一个远房堂哥,名叫王顺。

    根据王顺交代的口供,他也不知道“麦穗”的真名,只是叫他老虎哥,而自己找他卖“种子”,也只是为了多赚点钱。

    “一回两块,我一般每次都弄四五回。”

    “俺媳妇生不出来,也不好跟我折腾,憋着也是憋着,我就想还不如卖了。”

    王顺当年还是二十左右的壮小伙,自家老婆不愿意跟他折腾,他又没钱没胆子胡搞,便靠着“手艺活”找他赚点外快。

    王顺不知道他具体卖给了谁,也懒得追问,只记得除了自己之外,同村的也有人给他卖过种子。

    又是一番调查和询问,终于从几个人的口中问出了更多关于这位“老虎哥”的信息。

    警察本以为想要抓到这位“老虎哥”会费些功夫,不成想,他早就被关在豫市的看守所里了。

    他是在年前那次“扫黄打非”行动中被关进去的,罪名是经营黄色场所、组织脉印活动。

    比起当麦穗卖种子,明显这样一次性的交易来钱更快,所以在早些年攒到一些本金后就在市里开起了窑楼。

    窑楼卖快乐,收集起来的种子还能卖给那些没孩子的夫妻,两全其美。

    “所以,你这名牌大学生的种子都是从xxx里收集的?”

    “嗯,反正是真是假他们也不知道,总不会等孩子长大了拉着去滴血认亲吧。”

    “没人怀疑过吗?你说什么就是什么,他们不会亲自去问?”

    “基本不会,都要脸,谁没事会去问?况且我给了证明啊,拿着签了名的条,基本都会信。”

    “那这些签名有多少是他们本人签的。”

    “很少,基本都是我伪造的,没有指定的我就随便签,有指定的就学学他的字再签。”

    ……

    调查到这里,事情的脉络已经很明朗了:

    杨菊花当年看中了沈山生,便找到麦穗想要买他的种子,不过麦穗并没有真的去讨要沈山生的种子,而是随便拿了个人的种子去应付,随后伪造了沈山生的签名。

    好巧不巧,这个人就是王勇的远房表哥……

    “啊,那这小姑娘是真惨啊。”听完沈妙说的瓜,蒋小珍不由得感叹道,“那她以后咋办?”

    嗑着手里的那一把瓜子,沈妙淡淡地说:“还能咋办,继续养着呗,毕竟也算是他们王家的后代。”

    这场“卖种子”的案件在年后上了新闻,不过并不是蒋小珍跟着报道的,所以她知道的情况并不多,只是从同事那里听说了几句。

    还好有沈妙这个百事通,她不仅知道事情的经过,还知晓更多连记者和警察都没有深入了解的内幕。

    王顺的老婆生不出来,但却一点没有耽误他们王家的香火。

    王顺的手艺活好啊,卖出那么多的种子,自然会有不少开花结果的。

    除了杨菊花的女儿之外,同村的有一个,在市里头的也有两个,还有隔壁的卫市,好像还是一对双胞胎呢。

    可谓是墙内无芬芳、桃李满天下啊!

    不过为了保护他们的隐私,不打扰他们的生活,沈妙并没有细问,只是听说了王顺在外面有好多个孩子而已。

    而杨菊花的女儿……

    据说是两家一起养着,好歹是他们王家的孩子,尽管大伯不是大伯、亲爸不是亲爸,但勉强也算是维护住了两个家庭。

    “记着嗷,你欠我一顿饭。”

    沈妙一边夹着话筒,一边收拾着桌面上的瓜子皮。

    “一顿饭而已,小事儿,”蒋小珍答应得干脆,“你下午有事没?要不你下午来找我,我请你吃火锅?”

    沈妙抬头看了眼时间,回答说:“还是改天吧,下午我得陪俺爷去秦奶奶家,秦奶奶说有事跟俺爷说。”

    担心蒋小珍会多想,沈妙又接着解释,“别想太多,俺爷和秦奶奶现在是正经的兄妹关系。”

    蒋小珍笑道:“我可没说什么,是你想太多了吧。”

    她说得没错,一开始确实是沈妙想得太多了。

    按照沈妙之前的吃瓜经验来看,像这种久别重逢的情感,按照正常的发展应该会重燃火花才对,可经过几次和秦荷的接触后,沈妙发现长辈们远比年轻人看得要通透。

    哪有什么旧情复燃?过去的事当成一段美好的回忆就好。

    活了这么多年,他们心里都清楚,有些没有开始的感情最后发酵成亲情,便是最好的结果。

    他们之前也会偶尔借着各种机会见面,但经过这次沈山生的事情后,他们俩才算是真的重新联系上了。

    为了感谢骆嘉麟的帮忙,过年时沈万山带着全家去了秦荷家看望,两家人坐在一起吃了一桌团圆饭。

    在饭桌上,秦荷送了他一套新的针包当做新年礼物,王冬梅也代表沈万山送了她一套自己用毛线勾的枕头套。

    几天前,沈万山在秦荷的家属院开了几天义诊,帮着她的朋友和过去的同事们看了看陈年旧疾,想来这次让沈万山去,应该是找个谢他的由头吧。

    正好,沈妙也想趁着这个机会给骆嘉麟送点东西。

    过年吃饭的时候,沈万山送了他一个红包,沈山生送了他一本书,王冬梅送了他一双手套,只有自己不仅什么没送还白拿了他一个红包。

    多亏了王冬梅送秦荷的那一双枕头套给了她启发,她这才想到用毛线给他勾了个水杯套。

    礼轻情意重,虽然是份迟来的新年礼物,但他应该会收下吧。

    *

    沈妙陪着沈万山来到秦荷家的时候,除了秦荷之外,还有另外四五名瞧着眼生客人。

    都是沈万山前段时间帮着治过病的人,也都是粮

    食厅或是警察局的退休员工,沈妙没见过,可他却认识。

    给沈万山倒上一杯水,秦荷向他说道:“老沈啊,你不是没有一张嫂子的照片吗?今天大家都是帮你‘印’照片来啦。”

    人呐,这年龄一大,身体就容易有些小病小痛。

    去医院花大价钱治不值当,光吃药也不见好,还好有沈万山在家属院里开的义诊。

    几针扎下去再配上一两个疗程的药,或是贴一付他调配的止疼膏,这身体确实要比之前舒畅得多。

    既然是义诊,沈万山自然是不会收大家的钱,可他们也想着表达一下自己的谢意,于是商量一番后便决定送他一份特殊的礼物。

    “这位是小吴,退休前是公安局重案组的,负责,负责……哦对,负责画人物肖像!技术没得说,画得跟照片一样。”

    “这位是李姐,之前在市颜料厂上班,调色技术一绝!像咱平时炖的肉啊、炒的菜啊,这种颜色她都能给调出来。”

    “张老师我就不多介绍了吧,咱市的大画家,最会画人物,你要是哪一点记不清了就跟她说,让她来帮帮你,说不定就想起来了。”

    秦荷依次向沈万山介绍着他们退休前的身份。

    谁能想得到,这些看似平平无奇的老头老太太,在退休之前都是行业中的大拿、惯手。

    或许他们的本事有限,比不上如今高科技的彩色照相机,但俗话说得好,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几个人加起来共同还原出一张照片还是绰绰有余的。

    “这,这会不会太麻烦你们了?”

    沈万山紧张地喝了一口水,下意识搓搓手,像是要被这些老朋友带入回忆里,跟奶奶相亲一样。

    吴爷爷削着手里的铅笔头,轻轻推了一下鼻梁上的眼镜框:“没事儿,一点都不麻烦。你现在就好好想想,要把嫂子画多大就行。”

    “三十一吧,画她三十一岁的时候吧。”沈万山想也不想得回道。

    那是他刚认识蒋素琴时,她的年龄。

    沈万山是无意间看到了她登记的出生年月,才知道她其实只比自己小了三岁。

    因为她长得很显小,沈万山一直以为她才二十多岁。

    当时他还很好奇呢,怎么她的年龄不大却这般能干,肩上能挑起男人都嫌沉的重担,后来才知道,她其实也经历过许多挫折,只是生活从来不曾将她打败。

    蒋素琴长得不算拔尖的漂亮,却能让人一眼就注意到她的存在,就像是路边永远向阳的太阳花,总有一种能带动人的活力。

    “她的眼睛很大、很有神,像是装着什么东西一样,每次看她都觉得她的眼睛会发光。”

    沈万山说出来也不怕大家笑话,不过他在见到蒋素琴时确实是这样的感觉。

    “她是鹅蛋脸,鼻子很高,嘴巴不知道咋说,但就是很好看,很耐看,越看越觉得她漂亮。”

    回想起蒋素琴的三十一岁,那些泛黄的记忆逐渐被他的一字一句清扫干净。

    一下子让他说清楚所有样貌的细节很难,但是一点一点地回想起那些难忘的画面,却能够让这些模糊的地方变得清晰。

    沈万山第一次仔细打量她的脸,是她那次低血糖晕倒。

    一大早扛着米面来给难民熬粥,又是劈柴、又是生火,等到粥快熬好了她才倒下。

    只顾着照顾别人,她都忘了自己早上什么都没吃。

    也是那时候,沈万山在照顾她的时候,才发现这个看似无所不能的姑娘其实很脆弱。

    “素琴就是这样,总惦记着别人,不为自己想一点……”说着,沈万山把杯子里的茶一饮而尽,苦笑着解释说,“对不起啊,我说得好像有点偏了。”

    “没事儿,这样挺好的。”

    吴爷爷手中的铅笔头快速地在纸上划过几道浅浅的痕迹,“既然要画就得有‘人气儿’,这样看着才像是真的。”

    不愧是豫市公安总局刑侦部门的画像专家!

    即使退休,他的技艺也依旧娴熟,在旁人听来,沈万山的描述并不算细致,甚至可以说没有什么特点,可他却能凭借这简单的三言两语画出一个与蒋素琴有六七分相似的轮廓。

    一笔接着一笔,他画得很快也很粗糙,但相似度却是越来越高了。

    “对!对!素琴的眼睛就是这样的!”

    在看到吴爷爷画出的五官后,沈万山整个人都惊住了!

    分明只有寥寥的几笔,但他却能从画面中感受到蒋素琴的痕迹。

    真的是太神奇了!

    趁着吴爷爷在细化画像的细节时,一旁的李奶奶也端着画板向他提出了几个问题。

    “嫂子她白不白?”

    “不白吧,但也不算黑。”

    “她的脸色咋样,比较偏黄还是偏红?”

    “啊……这个咋说呢……唔……”

    “那她的眼睛是黑的,还是棕的?”

    “应该是棕的。”

    很明显,这样系统的问题没办法让沈万山想起这些有关“颜色”的细节,毕竟时间实在是过得太久,任何事物在记忆里都不过是很虚幻的一团雾,越是想看清越没办法看清。

    只有走到其中仔细感受,才能从这缥缈中找回蒋素琴的本色……

    蒋素琴三十三岁生日的那天晚上,沈万山带她看了村里的露天电影。

    《上甘岭》,沈万山记得很清楚。

    看完电影后,沈万山拉着她去了晒谷场,爬上了高高的谷草堆,靠在一起看着天上的星星和月亮。

    晚上的晒谷场没有别人,只有他手里的那盏煤油灯散发着光亮,以及周围时有时无的虫鸣……

    “然后呢?然后呢?”沈妙好奇地追问道。

    沈万山脸上的表情倏地沉了一下,随后用手将她的头扭到了一旁,“你咋这么多话?不该问的事不要问。”

    沈妙:……

    我已经是成年人了,可以听这些话题了啊喂!

    虽然那晚灯光很黯淡,但沈万山却将蒋素琴看得很清楚。

    她的皮肤并不白,甚至因为要下地干活还有些粗糙,但并没有被晒得很黑,害羞时还是会看到她脸上的那两抹红,还有眼睛里泛起的淡淡春色。

    那一晚对沈万山来说,是他生命中为数不多最重要的夜晚,所以他们所说的每一句话,他到现在都还记得。

    “嫁给我,真是苦了你了,没能让你过上好日子。”

    “现在苦又不代表以后苦,咱好好努力,日子肯定会越过越好。”

    “那我今后好好努力,一定多多赚钱!”

    “钱多钱少不重要,又不是非得富得流油才算是好日子,够花就中。”

    “时间不早了,再坐会咱就回去吧,说不定今儿晚上咱小就到咱家了。”

    “你这个人呀,瞧着怪死板,其实不正经得很!”

    ……

    很快,李奶奶也把颜色给调好了。

    她用的是画油画用的颜料:红+白,红+黑+白+青,蓝+黄+白……先是调出了几十种颜色,在和吴爷爷沟通的时候,又陆陆续续填了十几种,并且给每一种都编上了号码。

    最后的步骤是要精化细节。

    她的痣、她的疤,甚至是她的皱纹最好都能描述清楚,这样才能真的将她从记忆中带回到画布上。

    在这么多的记忆里,沈万山确实真的有过那么一晚,无比仔细地端详过蒋素琴。

    但是这一晚,确实他最不愿记起的一晚……

    “素琴?素琴起来喝药了。”

    端着药小心翼翼地来到里屋,沈万山不敢动作太大,生怕身后卷起的一股风会吹灭灯台里微弱的火光。

    艰难地抬起眼睑,蒋素琴只觉得自己呼吸都变得很费力,可即便是这样,她还是努力挤出一丝笑意试图让沈万山安心。

    “山,山……”

    她的手很凉,只有被沈万山握着的时候才感受到些许的温暖。

    沈万山已经尽力了,可即便是他拼尽了一身医术,也没能将她治好,卫生所的医

    生来看过几次,也同样说是回天乏术,再怎么努力也不过是拖延几天而已。

    生产后伤了身子的蒋素琴就像是一只漏了洞的水缸,没有什么能堵住她的缺口,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的生命一点点流失。

    将蒋素琴搂在怀里,沈万山从没有像此刻这样寸刻不移地看着她,生怕自己的目光稍稍挪走,她就会赌气地跑去另一个地方,再也不出来。

    但其实他也知道,这是她生命中最后的一段路了。

    他不敢去回忆她说了什么,不敢去想她气若游丝的声音,只记得她眼角的那一颗痣很美,是他这辈子见过的最美的一颗美人痣……

    蒋素琴的照片画了很久,每个人都按照沈万山的描述增添着细节,努力让他记忆中的蒋素琴转移到画布上。

    “画好了。”

    “来看看吧,哪里还需要改。”

    当画布转过来的那一刻,沈万山愣住了。

    画面中,那个穿着深蓝色衣裳、与他对视时笑着的女人,正是四十年前三十一岁的蒋素琴!

    她的一颦一笑、一眼一眉都和沈万山记忆里的一模一样!

    没想到,他们真的做到了,真的留住了蒋素琴最漂亮的模样!

    这是沈妙第一次见到爷爷记忆中的奶奶。

    她的眉毛、她的嘴唇……沈妙这才发现,原来自己有这么多的地方跟奶奶长得很相像。

    画中的女人看着只比自己大了几岁,她笑得很甜,脸上堆满了幸福的笑意,好像在跟看她的每个人说自己过得有多快乐。

    说是用笔画出来的,可离得远一点来看,简直比照相机拍出来的还要逼真,甚至在人像的周围还能看到一些阴影。

    像,太像了!

    真,太真了!

    沈万山没说话,只是站起身缓缓走向那块画布。

    他努力地保持情绪平静,哽咽着咽下了不断上涌的情绪。

    可当他的手触碰到画布上蒋素琴的脸,感受到颜料残留的温度时,那颗枯等了四十年的泪,终于还是顺着眼角滴了下来。

    “素琴,四十年没见了,你还好吗?”

    第47章 豆腐西施

    陈秀兰和姚远离婚了。

    是陈秀兰主动给沈妙打电话说的。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在过年姚远被关在看守所的这段期间,因为涉及到了侯文涛,陈秀兰顾及着这十多年与他的情分,不想把事情给闹大。

    也不知道哪个不长眼的胡传瞎传,把他们三个人的事情翻到了明面上。

    夫妻俩跟同一个男人有关系,这可真是太劲爆了!

    可这个社会偏偏对女性是不公平的,分明姚远和侯文涛那一段往事口味更重,但在那些爱聊八卦的人嘴里,陈秀兰倒成了这团复杂关系里的唯一罪人。

    要不是她不够善解人意,姚远怎么会出轨?

    就算要找,也不能找朋友的孩子,这让侯文涛他妈泉下得知可怎么安心?

    退一万步说,把事情闹到警察局也是她不对,因为她,这个家不就要散了嘛?

    陈秀兰每天出门,都要忍受村里人的指指点点,表面上待她都是和和气气的,可背地里一个个都在戳她的脊梁骨,骂得不堪入耳。

    陈秀兰不想再忍下去了,也不想让儿子也受到自己的影响,所以她选择跟姚远离婚,选择离开豫市。

    相反的,那些议论的声音原谅姚远的速度就很快,谁让他出轨的对象是个男的呢?

    又不会有私生子,也没办法发生什么关系,况且他还是这个家里主要赚钱的人,他不过是犯了所有男人都会犯的错误罢了。

    于是陈秀兰理所应当放弃了姚恒的抚养权,一是可以不拖累他,二是跟着姚远他的生活质量会更好,三是……

    “你想好了?真的要去南方啊,”拉着陈秀兰的手,沈妙心有不忍,“你一个人都不认识,人家的话你也不会说,你去了准备干啥?”

    陈秀兰用手展平了她蹙着的眉,不以为然道:“小瞧我了不是?我能干得多了,打扫卫生、刷盘子,我有手有脚地还能把自己饿死了?”

    因为有姚远养家,陈秀兰过去这几十年没出去上过班,可并不代表她没有干活儿的本事。

    姚恒可是她一把屎一把尿亲手拉扯大的,从小照顾一个孩子不比干体力活轻松,她相信,在有众多机会的南方,一定可以找到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

    就算找不到工作,也可以用离婚分到的钱给自己开个小卖部,平平淡淡地也能过得下去。

    坐在车站等车的时候,陈秀兰和沈妙你一言我一语的,这话就没停过,倒是一旁的姚恒始终保持着沉默,只是偶尔搭上两句话。

    他不想陈秀兰走,却也知道自己拦不住她。

    陈秀兰好面子,受不了整天别人在背后议论她,离开去陌生的城市或许会很累、很苦吧,但对她来说,她起码可以重新开始,就像当初侯文涛答应她的那样,开始全新的生活。

    “小恒,去给俺俩买瓶汽水吧,说了半天话有点渴了。”看了眼长椅另一头在跑神的姚恒,陈秀兰对他吩咐道。

    “哦。”

    姚恒起身离开后,陈秀兰看着他的背影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方才还轻松的语气,已然变得语重心长:“妙妙,我一直当你是亲儿媳妇来看,以后……俺家姚恒就拜托你了。”

    “他爹不是个啥好东西,我压根指望不上他。但我瞧着你跟姚恒处得挺好的,所以不管恁俩能不能成,我都希望你能多帮我瞧着他点。”

    儿子是娘的心头肉,不管什么时候,陈秀兰都会把姚恒放在心里的第一位。

    如今她即将离开,最放心不下的就只有姚恒了。

    “放心吧,我一直把姚恒当成亲哥,肯定会帮你多留心的。”沈妙答应得干脆。

    她和陈秀兰处得投缘,早就把陈秀兰当成自己的好大姐了。

    虽说姚恒比自己大,可在她眼里,他就是自己的“亲外甥”,哪有当姨的不疼外甥的呢?

    二十分钟后,从北方驶来的火车进站了,帮陈秀兰把行李拿上火车,即使有千般不舍、万般不愿还是不得不面对这离别的时刻。

    “小啊,好好学习,毕业后找个好工作。”

    “按时吃饭,好好睡觉,别熬夜,一定照顾好自己。”

    “有啥事就给我打电话,等过年,过年我就回来了。”

    ……

    姚恒表现得要比沈妙想象中坚强,他没有哭鼻子,也没有像电视剧里演得那样追着火车跑出好远,而是一句一句地应着她的嘱咐,同时告诉她要是累了就回来,自己一定会照顾她的。

    目送着火车越来越远,姚恒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一直忍着的眼泪终究还是没能忍住,不停地在眼眶里打转。

    “哭吧,没事儿,没人笑话你。”

    “谁说我要哭了,”被沈妙这么一说,姚恒立马吸了吸鼻子,用手揩了一下眼角的湿润,“就是风太大,我刚才被沙子迷到眼睛了。”

    “呦呦呦,被迷到眼睛啦~”

    沈妙手舞足蹈地学着他的语气,逗他开心道。

    她不会哄人、安慰人,但是逗人开心还是很拿手的。

    “你个死丫头!”被沈妙这么一逗,姚恒果然转悲为喜,像抓小猫崽那样掐住她的后脖颈,“是不是我好久没揍你,皮痒了?”

    “哎呀哎呀!我错了,好了吧!”

    沈妙认错后,姚恒立马就松开了手上的劲儿,不过他并没有把手拿开,而是稍稍偏过头,在手臂搭在她肩上的同时,将半边身子的重量都靠在了她的身上。

    他知道沈妙是在哄自己开心,可他……

    “妙妙,我好累啊,感觉身边的人都离开我了。”他没有哭,只是语气变得很惆怅。

    离婚后,陈秀兰去了南方打工,姚远的工作忙,原本就不怎么在家。

    偌大的一个家,以后怕是只有他自己住了。

    沈妙:“侯文涛呢?”

    身为这个三口之家的第四口人,沈妙不禁好奇他的下场。

    虽说他不是挑拨陈秀兰和姚恒感情的人,却是导致他们离婚的罪魁祸首,不知道他从看守所出来后的生活如何。

    “走了,”提起侯文涛,姚恒又把身子直了起来,“回他老家东北了。”

    听姚恒说话的语气,他应该是放下了。

    比起从前喊“侯哥”时的温柔,此刻他的眼神里只有淡然的冷漠。

    过年的时候,姚恒去看守所看望过侯文涛,向他问了他和自己爸妈之间的事。

    “我跟你妈之间,是因为我当时还小,不懂得爱情,觉得你妈人很好,所以很想跟你妈在一起,但后来发现这不是爱,只是依赖而已。”

    “我不喜欢你爸,是当初快要活不下去才去出卖自己的身体,而且你爸出手很大方,再加上他并没有要求什么,我就答应了和他保持这种固定的关系。”

    他和陈秀兰是年少无知,和姚远是金钱交易,唯独对待姚恒是真爱。他是这么给自己解释的。

    姚恒信了吗?应该是没有。

    因为那天从看守所出来后,他就再也没有联系过侯文涛,哪怕侯文涛给他打电话、主动上门找他,他都没有回应过。

    后来侯文涛把自己的商店转手了,带着钱离开了豫市,临走时他还给姚恒留了一封信,但他看都没看就给烧掉了。

    沈妙原本以为姚恒和陈秀兰一样是恋爱脑,不过现在瞧着,他可要比陈秀兰理智得多。在看清楚对方的渣男面目后,懂得及时止损,不会像当年的陈秀兰一样沉溺其中。

    “走啊,请你去墨寨吃小笼包~”

    从火车站出来后,沈妙主动骑上了自己的大二八自行车,邀请他道。

    瞧她右脚撑着地都不太稳的样子,很难想象她骑车带自己的画面。

    摇着头拍了拍她的肩膀,姚恒示意她从车上下来:“算了,还是我请你吧。”

    那家马记包子铺火热得很,不止是早上来吃的人多,下午来排队买的人也不少。

    姚恒一说她才知道,原来包子铺的小笼包不一定要吃刚出锅的,也可以买生的回家自己蒸,住得远的又想吃一口热乎的,就会来排队买一些回家自己蒸着吃。

    “这个蟹黄的好吃哎!”

    “冬笋的也好吃,好鲜!”

    “原来鱼肉也能做成包子啊,嗯~很弹牙~”

    有姚恒陪着,沈妙把好几样没有尝过的味道都吃了一遍,也不用担心吃不完,她自己每一样吃一只,剩下来的有姚恒负责收尾。

    时间还早,吃完包子才下午三四点左右。

    沈妙又买了几笼包好的生小笼包,想着还没来过墨寨,就拉着姚恒陪她在四处逛了逛。

    豫市的城中村不都是一样的,每一个村子都有自己的特色:

    像南关村建得楼比较多,住得人就多,里面的街上相对做生意的人就少;北关村离市中心近,里面的街道就更加热闹;而位于豫市南边的墨寨,则更像是一个微缩的“小商品城”。

    往南有几条进市区的主干道都离墨寨很近,而且附近的城边村也不少,所以墨寨便成了负责连通的桥梁。

    市里的街道管得严,想进市里卖东西的城边村村民都会在墨寨里摆摊,一些从外市运进来的物什不符合贩卖规定,也会出现在墨寨的地摊上。

    因此,只要你逛得够认真,就总能在这里找到一些意想不到的惊喜。

    这才刚逛了半条街,沈妙就买了不少的小玩意儿:

    给爷爷买了可以捶背的小木锤,放一节电池就能用,比自己捶省力多了;给沈山生买了两支笔,每支笔都有六七种颜色,按一下选择,按两下是切换;给王冬梅买了一条百变的头巾,可以当发箍、可以当头绳,还能解开披散成一条披肩……

    都是块八毛的东西,买的时候并不觉得贵,结果这一算账才发现加起来都要十块钱了。

    逛得有点累了,他们又去另一条主要卖农副产品的街上,想买点甘蔗汁喝。

    该省省、该花花,汽水什么的有点贵,还得是甘蔗汁好啊,又解渴、又养生。

    在找甘蔗汁的路上,沈妙注意到有一处停着的三轮车前围了不少的人。

    你挤我、我挤你,也没要干什么,就是踮着脚不停地往里面瞧看。

    沈妙平时最爱吃瓜,怎么会放弃这么个凑热闹的机会?于是也拉着姚恒努力地往人堆里挤。

    “让让,让一下,麻烦让一下。”

    挤了一层又一层,沈妙终于凭借着身材瘦小的优势冲到了前排。

    迎面扑来的,是一股很浓郁的豆腐香。

    这是一辆拉着豆腐卖的三轮车,车上放了六七层高的豆腐,旁边还放了两只桶,一只装满了新鲜的豆浆,一只装着豆腐渣。

    自家做的豆腐可要比市场上的质量好多了,可引人注目的却不是这白白嫩嫩的豆腐,而是坐在小板凳上,安静地守着这些豆腐的人。

    不,不对,她不是“人”,而是天仙!

    沈妙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姑娘,哪怕她同为女人,在看到她那张脸的时候都会不由得瞳孔放光。

    美,真的很美,美到以沈妙的文化水平,根本不足以形容二三。

    她是身材很娇小的那种南方女人,标准的瓜子脸只有一个男人手掌般那么大。

    她穿得很简朴,身上的衣服还打着补丁,不知道有多久没洗澡了,她的长发有些许凌乱,可不会让人觉得邋遢,反而觉得她是受了人间的苦才会如此,更让人怜爱了。

    周围的那些目光太过热辣,不停地在她身上打转,甚至有那么几束贪婪还会往她裤子上破的那个洞处瞧看。

    女人只是低头回避,装作什么都不知道,自顾自地整理着那一沓用来包豆腐的牛皮纸。

    “等了好久了,到底卖不卖呀?!”

    “就是说啊,都还有事呢,谁能为买个豆腐耽误这么长时间?”

    “你们不是一家的?你都不能替她卖?”

    听着挤在三轮车的男人不停催促,女人有些着急了,她放下手里的纸,用手比出一个“停”的手势,同时又指了指街道另一头的方向。

    女人好像是个哑巴,不会说话。

    “都说多少次了,她婆婆去解手了,”旁边卖猪肉的大妈看不下去了,用力把手上的刀往案板上一磕,替她回答道,“恁要是等不及就去别家买,这么多卖豆腐的,有钱还怕买不到?”

    同为女人,只有卖猪肉的大妈最清楚这些臭男人了。

    他们哪里是想要买豆腐?就是想跟漂亮的“豆腐西施”搭上两句话,哪怕“豆腐西施”是哑巴,说不出话,能摸一下她的手,多占一点便宜也是好的。

    那些男人们也不是软茬,谁会想在美人面前掉了面呢?

    所以他们不仅没有被戳穿真面目之后的羞愧,反而还更来劲了。

    “要你管?你卖你的猪肉都行了,这么爱管闲事。”

    “我想买这家的豆腐不行?碍着你的事了?就你话多。”

    “咋了,你的肉卖不出去?嫉妒?”

    市场上的人多,苍蝇也就多了。

    卖猪肉的大妈重复了很多次,说这姑娘已经嫁了人了,是陪着她婆婆来卖豆腐的,可这些该死的苍蝇非但没有离开,反而更加挤破头地往上拱。

    眼看替自己说话的大妈要和这些男人吵起来,女人赶忙起身调停,随后把围裙往身上一系,顺手把袖套也给戴上了。

    她要替婆婆来卖豆腐。

    拿起用来切豆腐的铁片,女人即使心有不愿但还是勉强挤出一丝笑,招呼着排队的人上前。

    眼看离豆腐西施更近了一步,刚才还和大妈吵吵的男人,顿时讨好地把手里的钱递给了她:“要五分钱的豆腐。”

    数着手里的硬币,女人伸出五个手指头向他确认道:五分钱的?

    当女人与他对视时,看到她那双清澈眸子里自己的倒影,男人跟个哈巴狗似的点了点头,“对对对,五分钱的!”

    仔细地从那一层豆腐中切下一

    块,女人的动作很轻柔,比起豆腐,她的皮肤明显更加地白皙光滑,完全不像是在村里种地的姑娘。

    用铁片扶着铲到牛皮纸有薄膜的一面,她的动作很生疏,但是并没有把豆腐给弄碎。

    仔细地将牛皮纸叠好再系上一根细麻绳,女人勉为其难地把豆腐递给了他。

    这不到两分钟的相处,明显满足不了他,于是男人又问道:“这豆腐渣咋卖的?”

    女人自顾自地把钱收好,没有再理他。

    “走吧走吧,该我了。”后面的男人早就等不及了,急三火四地把他给推开。

    比起刚才的那个男人,他脸上的笑容更猥琐了,那火辣辣的眼神,不像是来买豆腐的,倒像是来找花姑娘的。

    女人似乎已经习惯他们这样具有侵略性的目光,所以没有一开始那么地害怕了。

    “你看你看,她是不是很漂亮?长得跟电视里的明星一样哎。”沈妙拉着姚恒的袖子,小声同他议论道。

    姚恒随意地扯了下嘴角,“就那样吧,两只眼睛一张嘴的。”

    “你猜她是哪里人?我瞧着有点像南省的。”

    “不知道,”姚恒的兴致缺缺,“走吧,咱又不买豆腐,就别凑这热闹了。”

    沈妙白了他一眼。

    也就是这豆腐西施是个女的,不是姚恒喜欢的性别,这要换成一个身形健硕、宽肩窄腰的大帅哥,沈妙才不相信他会是这样的态度呢。

    买完甘蔗汁后,沈妙继续和姚恒在街上转着,分明想好了不能再花钱,可一看到有趣的小玩意儿她的手就忍不住想掏兜。

    瞧她那想买又不舍得买的不主贵样,姚恒嫌弃地撇撇嘴,随后主动帮她买下了她看上的那些东西。

    哎~果然还是有个哥哥好啊。

    眼看时间不早了,看着手里提着的大包小裹,沈妙和姚恒也准备回家了。

    临走时,沈妙又想看那一位豆腐西施了,便又拐去了那道街,想多看她两眼。

    漂亮的姐姐别说是男人了,女人看了也会很心动呢。

    再次来到豆腐摊时,这里围着的人更多了,不止有贪看美女的男人们,还有喜欢凑热闹的女人们。

    “俺,俺这真的不是故意的。”

    “一句不是故意的就中了?赔钱!你看看给我这弄的!”

    “好好好,赔,我,我……”

    “那快拿钱啊,愣着干啥,少给我来这套。”

    好像是吵起来了?

    沈妙把东西塞到姚恒怀里,随后一个劲儿地往人群里钻,等来到前排时,她只看到了一地碎了的豆腐还有倒在地上的三轮车。

    女人的婆婆回来了,此时正坐在地上捂着隐隐作痛的心口努力地呼吸着,而那位豆腐西施则跪在婆婆身边,一边给她顺气,一边发出“哎哎”的声音向周围的人寻求帮助。

    周围的人大部分是看热闹的,至于刚才的那些男人们,排队买豆腐时表现得殷勤,这会儿一个个都不说话了。

    而站在她们跟前的,是一个模样三十出头的男人,应该就是事情的当事人了,长得……

    猥琐男?

    是上次早上沈妙吃小笼包时,厚着脸皮跟她搭讪的那个猥琐男!

    沈妙一眼就认出了他,因为那张脸沈妙记得可太清楚了,不仅长得贼眉鼠眼,还有满口又歪又黄的烂牙,瞧着就不是什么正经人。

    上次都怪他,才会误打误撞地给骆嘉麟来了个过肩摔……

    虽然沈妙不清楚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但她从猥琐男那一脸得意的做派就可以确定,这次一定是他主动找的事!

    豆腐西施和她的婆婆是什么人她不知道,猥琐男是啥人她还没数吗?

    看着她婆婆坐在地上,脸色愈发地难看了,沈妙赶忙从人群里挤了过去,“让一下,都让一下!”

    第48章 他不会……也喜欢男人吧……

    不管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先救人是最要紧的。

    来到婆婆身边,沈妙赶紧给她搭了脉,同时又凑近了些仔细听着她的呼吸声。

    还好没有什么大碍,只是一时气血上涌,再加上周围挤了太多的人空气不流通,从而导致了头晕而已。

    为了让她的情况能够快点稳定下来,沈妙一边拿出随身携带的香包给她闻,一边按摩着她身上的百会穴、天柱穴等几个帮助缓解头晕的穴位。

    见沈妙在给婆婆治疗,姚恒也没有袖手旁观,而是帮着不会说话的女人向那男人讨要着公道:“有啥事不能好好说?非得跟人动手啊?!”

    猥琐男上下打量了他一番,又瞥了眼蹲在婆婆跟前的沈妙,不屑地哼了一声:“呵,你们是谁啊?想多管闲事?”

    看样子,男人是没有认出沈妙来,忘了她是自己曾经调戏过的人。

    也难怪,毕竟猥琐男整天都要犯贱,哪里会记得请自己骚扰过谁呢?

    “我……”

    不等姚恒道明身份,沈妙就提高着叫嚷的分贝,盖过了他即将要说出口的话:“这是俺妈,这是俺嫂!给俺的摊都给掀翻了,问一下都不中?”

    姚恒:???

    老婆婆:???

    老婆婆一脸懵逼地看着沈妙,嘴唇微翕似是要说什么,不过在看到沈妙不停地对自己使眼色后,便没有拆她的台。

    沈妙正愁不知道该怎么教训这个臭流氓呢,这下可是天赐的好机会!

    旁观者要是开口那叫“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可要是自家人开口则是“理所应当”。

    出门在外,身份是自己给的,反正他也无从取证,那就借着演戏的机会替自己出一口气呗。

    扭头看了眼沈妙,姚恒的眼神有些错愕,可毕竟是异父异母的“好兄妹”,不用开口解释,只用一个眼神,他就能瞬间明白沈妙的意思。

    “对,对!”

    姚恒入戏的速度极快,再次转过身后,姚恒的腰板也跟着挺了起来,一个箭步上前,猛地揪住了他的衣领:“你今儿要是不说个清楚,你给俺妈推地上这事儿咱可没完!”

    “中,说清楚是吧?”

    好歹也是陈年的老流氓了,即使一家人都在,男人也不怵,没好气地推开了他的手:“恁媳妇把我这金链子给扯断了,你说咋弄吧。”

    “啊!啊啊!”

    见男人甩着手里断了的链子,女人慌忙地摇头摆手,因为不能说话,急得她眼眶都湿了。

    她的意思是,不是她弄断的。

    单手叉着腰,男人的鼻孔恨不得仰到天上去:“恁不是一家人吗?来,赔吧。”

    姚恒:……

    别吧……忙没帮上,还要倒贴钱吗?

    “不,不……”

    眼看婆婆挣扎着要坐起来同他理论,沈妙连忙阻止了她,同时把香囊交到了她手上,温声安慰道:“别急,我去跟他说。”

    从地上站起来的一瞬间,沈妙宛如战神附体,雄赳赳气昂昂地朝他走了过去。

    “手链断了是吧,拿来让我看看。”

    手链看着金灿灿的惹人喜欢,可被猥琐男戴过后还是不免会沾上他的臭气。

    “金的?”

    “对。”

    “金恁xxxx!”

    沈妙也不管什么体面了,粗俗的糙话开口就来,随后猛地把手链丢到了他的脸上:“真当俺家里没个金子?你这要是金的,我头拧下来给你当球踢!”

    “拿个染了色的铁链就敢戴上在外面装孙子,真不怕碰见懂行的笑你是栓了绳的狗啊!”

    听沈妙骂人的感觉好奇怪,分明都是不堪入耳的脏话,可偏偏有点爽是怎么回事?

    看着沈妙像抽陀螺那

    样教训着男人,姚恒这时才发现自己对她的了解少了。

    平日里看着她挺乖巧,还以为她的小嘴儿是抹了蜜般的甜,好家伙,原来竟然是假的,淬了毒的嘴巴一开一合,简直要把人毒得七窍流血了。

    男人没想到沈妙会识破得这么快,还在试图坚持:“这,这就是金的!”

    “金你#¥%,你就是个#¥%……!”

    这些年村里赚了钱的人不少,都是没上过几天学的大老粗,不懂得城里人的什么基金、股票,只知道买些金手镯、金戒指戴在身上。

    家里也收着不少王冬梅的金首饰,沈妙即使没戴过,也能通过重量分辨出真假。

    再者说,黄金其实也是药材的一种,从小在医馆中长大的她,还能瞧不出这是染了色的铁链假扮的了?

    小样,别以为穿上马甲我就不认识你了。

    “吵什么呢?!”

    “让一让!都别看热闹,往旁边让一下!”

    不知道是哪个看热闹的人报了警,沈妙正骂得上头呢,就听到了警察用扩音喇叭开道的声音。

    警察来到摊位前,看到豆腐碎了一地,一位年近六十的老太正靠在翻到的三轮车旁,一边捂着心口一边大喘气,还有她的“儿女们”正梗着脖子替她出头,在场的火药味也越来越浓时,立刻高举着手里的喇叭,叫停了这一场闹剧。

    “好了好了!都别吵了,有啥事都跟我一块去派出所解决,别耽误人家做生意。”

    一听说去警察局,男人立刻耸了,“别别别,误会误会,都是一场误会,俺这自己都能处理好。”

    “你们要是能处理好,会有人报警吗?”

    警察抓住了他的衣角,不给他任何想要溜走的可能性,“老徐,你说你这一天天咋净惹事?看守所的饭就那么好吃?”

    “没,没惹事啊,”被警察认出来后,男人的脊梁骨更弯了,“你听我说,我们这确实是误会,都快解决好了。”

    “要听你说啊,那走吧,咱去警察局好好说。”

    沈妙:???

    哦吼?!

    原来这个猥琐男果然是个老油条了,都在警察跟前混成老熟人了!

    喜欢吃公家饭是吧?看在上次害得自己没吃好小笼包,又间接误伤了骆嘉麟的份儿上,这次就让你好好地吃上几天!

    *

    警察局,重案组组长的办公室里,男人正老老实实地站着被副局长训斥。

    “这个案子跟了多久了?一点进展都没有。”

    “缺人?缺钱?你倒是申请啊,局里难道不给你们提供帮助吗?”

    “这个月底,最迟这个月底你得给我交上点东西来,否则就交给别的组来跟!”

    好歹也是个组长,未免他在下属的跟前掉面儿,骆嘉麟特意关上了门,同时把百叶窗也给放了下来。

    换做是别人,管它案子拖多久他都懒得管,最后只要能解决就好。可正是这组长是刚调上来的,又是曾经跟了自己好几年的人,这才对他格外地严格要求。

    丑话说完了,看男人惭愧的头低得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骆嘉麟缓缓站起身,来到他身边替他整了整衣服上的褶皱,语气也比刚才和缓了不少,“小陈,你现在已经是组长了,得起到带头的作用,不能再像组员一样,等着别人给你安排任务。”

    “有什么要求就提,有什么困难就说,虽然案子是你们组的,但解决案子是我们所有警察的责任。打起精神来,别怵。”

    男人点点头,郑重地回道:“是,我明白了。”

    继续坐下翻看着案子的卷宗,门外倏地传来一声悲愤的哭喊声。

    “警察同志,你可得为我们做主啊!”

    “我们来卖点豆腐不容易,赚得都是辛苦钱,结果,结果他……”

    嘶……这声音听着怎么有点耳熟?

    站起身走到窗前,骆嘉麟用手指将百叶窗拨开一道缝,顺着外面那一束束看热闹的目光,他一眼就看到了正在唱大戏的那位主角。

    沈叔的孙女?沈妙?

    好好的,她怎么又跑来警察局了。

    十几米外的办公桌前,沈妙一边替老婆婆擦着身上的豆腐渣,一边哑着声音向警察哭诉道:“不瞒你说,俺妈的心脏不好,干不了重活儿,没办法了才想着卖豆腐赚点医药费。”

    “俺嫂子小时候得了病不会说话,也是担心俺妈才想着陪着她。”

    “结果这个鳖孙可倒好!趁着我和俺哥去买东西,就欺负俺妈和俺嫂,你看看给俺妈吓的,脸都白了,得亏我带着药呢,要不,要不就……”

    就在十几分钟前,沈妙还是敢叉着腰怒骂流氓的小辣椒呢,这会儿在警察局,一下子就成了被流氓欺压得抬不起头的小可怜了。

    要说沈妙这演技是真的好啊!

    分明今天是他们第一次见面,她却能表现得像是一家人,又是帮老太清理衣服,又是往女人的手里塞纸,任谁都看不出来她是演的。

    而且从进门到现在,不止女人用不着说话,一旁的老太也无需开头,只要在沈妙说完话后“嗯,对,是”就好。

    时不时看一眼演技爆发的沈妙,三人的眼里无不是对她的崇拜。

    被她这么带着演,老太都有点感动了,拉着她的手都在微微颤抖,因为她说得实在是太真了,弄得她都以为自己真有她说得那么苦了。

    一边是被欺负的苦命一家人,一边是有案底的老油条,任谁都会站在前者这边。

    “那,那她确实把我这手链给弄断了,你看你看。”猥琐男还在试图为自己狡辩。

    “警察同志,你看!”

    沈妙也不怕,拿过他那所谓的金手链,用手指轻轻一扯就又断了,“你看你看,这链子细得很,自己都能弄断,俺嫂子跟他无冤无仇没事儿弄他的手链干啥?”

    “她……”

    “退一万步说,就算弄断了,你会好好说呀,直接把俺的摊儿给掀了,俺的豆腐啊,做了一晚上的豆腐啊,这大半车就被他给浪费了。”

    “我……”

    “我的老天爷啊,俺家的命咋这么苦啊,好不容易想赚点钱,咋会碰上这么黑心的人呐!”

    男人只要一开口沈妙就拿话堵他的嘴,根本不给他狡辩的机会。

    俗话说得好:戏,是抢来的。

    不抢,怎么能把他逼到道德的最低点呢?

    “好了好了,这位同志你也先别哭了,”负责他们案件的警察一边写着笔录一边劝她道,“既然他知道错了,也愿意赔偿,那咱现在商量一下赔偿多少的事儿吧。”

    “三块六毛五。”

    说着,男人就从兜里掏出几张皱巴巴的钱和几个钢镚,“我兜里就这么多钱,多一分都没有了,都给恁,可以吧?”

    沈妙嫌恶地睨了他一眼,扭头对警察说道:“十块,一分都不能少。”

    “十块?!”男人吓得音调都变了。

    不止是他,姚恒、老太和女人都瞪大了眼看着她。

    这确实是有点多了,她们带来的那一车豆腐就算全卖了,也不值这么多啊。

    “豆腐钱得赔,车也摔坏了,不得修吗?还有俺妈被吓得,警察同志您瞧瞧,现在脸色还没缓过来呢,是不是一会得去医院看看?万一落下个毛病咋办?还有俺嫂这衣裳,都弄成这样了,不说赔一身新的,多少也得赔个几分钱吧。”

    听着沈妙有理有据地向男人要钱,屋里的骆嘉麟不禁发出一声哼笑。

    上次见她时,她还是沈家独生的小孙女呢。

    他竟然不知她有个哥哥和嫂子?甚至亲妈的模样也和上次见到的不一样。

    看来是自己对她了解太少了。

    打开门从屋里出来,骆嘉麟朝着沈妙那边的方向正声道:“老徐,又犯事了是不?”

    听到骆嘉麟的声音,男人的头垂得更低了,可让人奇怪的事,怎么身为受害人,沈妙的脑袋瓜也跟着耷拉了下来呢?

    看到骆嘉麟朝自己走来,沈妙下意识地挪了挪身背对着他,她很怕他会过来戳穿自己的谎言。

    虽说自己替她们出头是一片好心,可这样冒充亲属

    向人家要钱总归是不好的。

    停到沈妙身边,骆嘉麟淡然地拿起了那份笔录,简单地扫了一眼后,又发出了一声笑。

    张春桃。

    好家伙,还给自己起了个假名字。

    假名字也就算了,还起了个这么俗气的……

    合上笔录,他略过了身旁的沈妙对警察和男人说道:“这样,先赔豆腐钱,既然老太太身体不舒服就去医院做个检查,看看有没有事。”

    “你一会陪着她们去,具体检查要花多少钱让老徐掏,身上没钱就跟着去他家拿。”

    男人一脸为难:“不用这么麻烦吧,我……”

    重重地把本子丢在桌子上,骆嘉麟的音调又升高了几度:“麻烦?现在是人家身体不舒服,要是不想麻烦,你那会就别找事啊。”

    警察局的副局长都发话,男人自然是不敢再说什么,虽然去医院检查肯定要花不少钱,但总比去看守所关上十天半个月要好。

    说完,骆嘉麟就让警察陪着他们去了医院。

    沈妙本想着趁机溜走呢,结果还没走出几步就被骆嘉麟叫住了:“张春桃同志?还有张恒同志?你们先别急着走啊,跟我去办公室吧。”

    沈妙:……

    姚恒:……

    完蛋,看样子这一顿教训是跑不了了。

    “谢谢你啊,刚才没在那么多人面前戳穿我。”刚进屋,沈妙就向他道谢道。

    “还有呢?”

    “还有?哦哦,谢谢你帮婆婆和那个姐姐出头。”

    骆嘉麟给他们倒了两杯水,坐下后,他不禁抬头又瞧了眼沈妙:“嗯?不明白我的意思?”把水往前面推了推,骆嘉麟又说,“说说吧,为什么要冒充她们的家属。”

    沈妙和姚恒的年龄本来就比他小,再加上他是警察,他们这点小把戏,怎么可能逃得过他的一双眼?

    相互对视了一眼,沈妙认命地叹一口气,主动交代了原因:“她俩一看就是软柿子,而且那婆婆当时都被气得坐地上起不来了,要是不帮她们,她们肯定得被那流氓给欺负死。”

    她完全是一番好心,当然,也是有私心的,不过只有一点点而已,不算多。

    “那你怎么知道他是流氓?”

    “上次我来墨寨他就骚扰过我,”沈妙抿了抿唇,“就是我把你给摔了的那次……我就是把你当成他了。”

    骆嘉麟若有所悟地点点头,示意他们坐下,“别站着了,坐下喝点水吧,演了那么久,嘴巴肯定渴了吧。”

    见骆嘉麟没有生气,沈妙这才放松地拉着姚恒一起坐下。

    “是啊,渴死我了快!”大口地喝着杯子里的水,沈妙主动向姚恒介绍道,“这位是骆警官,就是上次去你们学校参加宣讲会的那位,上次也是他把我从湖里捞出来的。”

    姚恒点点头,向他问了声好:“骆警官好。”

    见沈妙的杯子空了,骆嘉麟又给她续了一杯:“想不到你演得还挺好的,要不是认识,还真看不出你和那一对婆媳是假的。”

    “一般一般~”

    沈妙谦虚地抿了下唇。

    很快她就又想到了什么,于是对他说:“对了,千万别跟我爷说,要不他肯定又该怪我多管闲事了。”

    沈万山向来不希望她掺和这些事,要是今天沈万山在,肯定是把人救起来之后就走了,才不会在乎她们后来会怎么样。

    “行,不说。”骆嘉麟答应得爽快,跟着喝了一口水后,他又说,“我瞧你演戏演得这么好,那你能帮我一个忙不?帮我解个围。”

    “小事儿,没问题!”

    再次把杯子里的水喝完,沈妙这才一副志得意满的模样,问:“说吧,需要我怎么做?”

    “是这样的,过几天我们局长要给孩子办个升学宴,你陪我去一趟,假装一下我的女朋友。”

    “行~”

    沈妙很有这方面的经验,毕竟她都不止一次扮演姚恒的对象了,这种戏份对她来说简直是小菜一碟。

    “你……没结婚吗?”姚恒试探地问了一句。

    骆嘉麟尴尬地笑笑。

    沈妙暗暗戳了一下他的手臂,疯狂给他使眼色不要让他乱说话。

    没结婚,当然没结婚,要是结婚了还会憋上这么久吗?

    不过在看到姚恒时,这倒提醒沈妙了:骆嘉麟他都三十多了,没结婚也没女朋友,他不会也……喜欢男人吧?

    *

    为了参加升学宴的时候不给骆嘉麟丢脸,沈妙这几天可是做了充足的准备。

    不仅把自己最漂亮的裙子找了出来,还提前一天好好地洗了澡,早上起床时再抹一点雪花膏,整个人看起来不说有多么倾国倾城,但也属于清新阳光的那一款。

    “怎么样?我这一身好看吗?”

    骆嘉麟开车来接她时,沈妙站在门口原地转了个圈,洋溢着青春的气息,让他不禁眼前一亮。

    “嗯,好看,很好看,”骆嘉麟毫不吝啬地夸奖她道,“这一身衣服和你的气质很搭!”

    不同于城市里那些时尚的摩登女郎,沈妙没有盲目地用时髦来堆砌在自己身上,而是搭配了很多很适合自己的元素。

    身上那条淡黄色的碎花裙,是她去年跟王冬梅在商场买的,回来后她改了腰又缝上了两圈淡绿色的花边,远远看去犹如一朵在风中摇曳的小雏菊。

    她的头上还戴了两只淡色的发卡,离得近些还能闻到她身上雪花膏的香味儿。

    唯独脚上的那双小皮鞋有点旧了,鞋底补了又补,颜色有点不太一样。

    意识到骆嘉麟在看自己的鞋,沈妙尴尬地向后错了错步子:“我们平常走路多,都爱穿布鞋,所以我就这一双小皮鞋。”

    “没事儿,时间还早,我们去买一双新的。”

    “小皮鞋很……”

    “我出钱。”

    那个“贵”字还没说出口,骆嘉麟就大方地打消了她的顾虑。

    有人请客哎,这还有什么拒绝的理由呢?不买白不买!

    “好!”

    沈妙激动地跳起来,恨不得蹦出两丈高。

    跟着骆嘉麟来到市里的百货商场,沈妙坐在一家女鞋店里试起了墙面上摆放着的各种鞋子。

    沈妙平时不出门,所以很少特意打扮自己,更不知道原来女生的鞋子品类有这么多,不止小皮鞋可以做得很漂亮,松糕鞋、高跟鞋也能做出各种款式。

    等待店员去拿符合她鞋码的鞋子时,沈妙不禁看向了橱窗模特脚上,那双漆皮的红色高跟鞋。

    那双高跟鞋的根很细,衬得模特的腿很是修长,灯光照在鞋头反射着明亮的光,像极了童话故事里让灰姑娘变成公主的水晶鞋。

    “要试试那双吗?”骆嘉麟注意到了沈妙的眼神,于是主动问道。

    “不用不用,”沈妙赶紧把目光收回来,“这双很好看,就这双吧。”

    虽说是骆嘉麟请客买鞋,但也不能太过分,这双放在墙上的皮鞋都要八十块了,橱窗里的那一双岂不是得上百啊?又是穿在假人模特的脚上,估摸着得两张大票子了。

    不过骆嘉麟并没有听她的,而是抬起手朝收银台的另一位店员说道:“小姐,麻烦把橱窗里的那双拿出来试一下吧。”

    沈妙:???

    “别别别,真不用,我……我之前都没穿过高跟鞋。”

    “没关系,先试试吧,或许这双更合适呢?”

    不愧是橱窗里的鞋子,店员将鞋盒拿出来的时候,明显感觉鞋盒表面都散发着“金钱的味道”。

    高跟鞋是标准的正红,没有一点杂色,按理说皮鞋都是中看不中用的,瞧着好看穿上会很累脚,可这双高跟鞋的鞋底是薄羊绒的,所以踩上去很柔软。

    沈妙慢慢从座椅上站起身,小心翼翼地学着电视里的明星那样,来回走了两步。

    有点像是踩高跷,总感觉身体在左右摇晃,可当把重心转移到前面的时候就会变得更稳一点。

    比起刚才看中的小皮鞋,明显是这双高跟鞋穿着更累。

    但这双鞋这么贵,怎么可能会是鞋的问题?一定是自己的脚没长好。

    山猪吃不了细糠,是这样的。

    沈妙没有下田干过活,所以她的双足生得白嫩,配上这双红色的高跟鞋真是再合适不过了。

    “那就这双吧,把另一双也包起来。”说着,骆嘉麟便从口袋里掏出了钱包准备付账,“一共多少钱?”

    店员:“那双皮鞋八十,这双四百七。”

    沈妙:!!!

    四百七???

    这到底是鞋还是金子啊?买回去干脆找个香案供起来好了?!

    “别别别,要那一双就行,这双就算了,太贵啦!”沈妙急着想把脚上的高跟鞋脱下来,生

    怕它在自己的脚上磨损了一丁点。

    “没事,就几百块而已,不算贵。”

    “不行!我只要这双皮鞋,”沈妙十分坚决地拒绝道,“你要买高跟鞋的话,那我今天就不陪你去吃人家的升学宴了。”

    见沈妙这么坚持,骆嘉麟也退了一步:“那这样吧,要这双高跟鞋,小皮鞋就算了。”

    一人退一步,挺公平的。

    沈妙这才勉为其难地点了头:“那行吧。”

    跟着一起去付账的时候,另一位在整理鞋盒的店员十分羡慕地说道:“太太,您先生对您可真好!这可是我们店里的明星款式,一共就只有三双而已。”

    太太?先生?

    沈妙没有解释他们的身份,而是顺势挽住了他的手臂,小鸟依人地靠在他的肩膀上:“是啊,我先生对我一直很好,就是这个性子怎么都不肯改,总是爱乱花钱。”

    “对您好怎么能算是乱花钱呢?还不是因为爱您,把您放在心尖尖嘛。”

    要不是知道沈妙从小学医,骆嘉麟差点都以为她是拍电视剧那种专业的演员了。

    没有一点铺垫,没有任何征兆,进入角色的速度未免也太快了一点,不等他反应一下,她的头就这么水灵灵地凑过来了。

    又是没等他回过神来,沈妙就已经仰起头,眨巴着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了:“你说对吗?老公?”

    骆嘉麟:???

    她们刚才说什么了?

    那一声“老公”把他的耳朵都给叫红了。

    扑通扑通……

    看着她眸子里自己的倒影,骆嘉麟只感觉一阵耳鸣,能听到的,就只剩下自己的心跳声。

    过了好半天,才勉强咽了咽口水,回了一声:“呃,对,对……”

    *

    开车来到饭店,远远就看到门口拉起的红色横幅:热烈庆祝XXX以XXX分的成绩考上XXX大学!

    收到邀请的人不少,除了各个警察局的领导之外,还有不少市里有头有脸的大人物。

    沈妙一个都认不出来,只是看他们穿着西装,身旁的伴侣也个个气质非常,便猜想他们应该都是很有地位的人。

    升学宴的排场很大,一楼的三个宴会厅全都包下了,到处都能看到考上大学那孩子的海报,每个人聊天的话题也多和孩子有关。

    沈妙是第一次参加这样隆重的场合,尽管表面上对身边的每个人都眉眼含笑、客客气气的,但其实心里虚得很,生怕他们会发现自己是冒充公主的“灰姑娘”。

    一开始沈妙还纳闷呢,为什么骆嘉麟会请自己冒充他的女朋友,不过很快她就知道了原因。

    “小骆,这位是你女朋友呀?好漂亮哦。”

    “嗯,谢谢您。”

    “不容易呀小骆~上次见你还单身呢,这么快就找到女朋友了。”

    “还好还好。”

    “上次还说把我嫂子家的妹妹介绍给你呢,看来是不用啦~”

    “嗯嗯,是啊。”

    几乎每个跟骆嘉麟打招呼的女性家属,都会提一嘴关于他谈对象的事。

    沈妙都不用开口去问,光竖起耳朵听就能听出个七七八八:

    骆嘉麟毕业后进警局就是单身,这都快十年过去了,身边始终没个女人。想跟他谈恋爱的人不少,不管是上司还是下属也都给她介绍过对象,可他偏偏还是单着。

    他倒是不急,他身边的人可急坏了。于是他为了少听一些催婚催恋的话,便找了沈妙来让自己的耳根子清静清静。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沈妙倒也不是个只能用来充门面的花瓶,为了装得像一点,她还会主动和人攀谈,聊一些他们的“恋爱”细节。

    “去年认识的……对,意外,纯粹是意外……当时他来我们村办事累得晕倒了,是我把他给救醒的。”

    “具体确认关系,大概是去年年底吧,他说想试试在一起,我就答应了。”

    “害,主要是想低调一点,不想让太多人知道,毕竟才在一起没多久,想着关系稳定下来了再说嘛。”

    沈妙的演技好,编故事的本事更高,根本就不用打草稿,就编出了一个“美救英雄”然后日久生情的甜美爱情故事。

    骆嘉麟也不用说太多,只用在旁边点头微笑,偶尔说几句“对,是,嗯”就行。

    沈妙的性格很活泼,跟谁都很聊得来,就像是加进汤里的盐,看似不是什么重要的调味料,却能让整锅汤都变得更加鲜美。

    有几个年龄和她差不多的,还主动问她家在哪想有空约她出来玩,不过沈妙都推给了骆嘉麟,说以后联系他就行。

    看着像蝴蝶一样在花丛中翩翩起舞的沈妙,骆嘉麟莫名感觉心里也软软的:原来这就是有女朋友的感觉啊……

    他只在别人身上看到过爱情,只觉得那是极珍贵并且需要共同经营的东西,没有耐心是维护不好的,就比如他自己。

    他正是知道自己工作繁忙,一个接着一个的案子占据了他几乎全部的精力,实在分不出太多给爱情,这才迟迟没有选择恋爱,哪怕身边有许许多多的女生,他也用害怕耽误她们的青春来回绝。

    直到今天,感受过这种爱情的甜蜜后,竟觉得还挺好的?

    “好累啊……”

    回去的车上,沈妙急着想脱掉脚上的高跟鞋,可又不舍得它太快离开自己,于是只好揉着酸胀的脚踝和小腿,“原来穿高跟鞋这么累啊。”

    “那把鞋脱了休息休息吧。”

    看着路边还没收摊的小贩,沈妙提议道:“骆叔,一会下个路口右转,我请你喝酸奶啊~我知道有一家酸奶做得可好吃了,每次来市里我都会买。”

    “骆叔?”

    “嗯。”

    沈妙没觉得这个称呼没什么不妥,他是秦荷的儿子,她管秦荷叫奶奶,自然是叫他叔叔啊。

    “你不是比我爸小嘛,就叫你叔了。”

    骆嘉麟:……

    他是比沈山生小了十岁,可他只比沈妙大了八岁啊。

    叔叔,怎么听怎么觉得别扭,好像猛地一下子就拉开了他们之间的距离。

    不止是这个称呼变化得有点快,还有沈妙叫自己时的语气,也让骆嘉麟一时有点没反应过来。

    几分钟前她还叫自己“嘉麟”、“麟哥”、“亲爱的”,语气那叫一个亲昵甜蜜,虽然他也知道那是假的,可……

    要是这个梦能做得再持续一点就好了。

    第49章 买来的儿媳妇

    快入夏了,不仅天气越来越热,村民的生活也是越来越忙了。

    忙着种地、忙着打工、忙着努力赚钱,然后往家里娶媳妇。

    五月份的好日子不少,基本每隔几天都会有人办喜事,正赶上今年是个好年份,来给沈家送喜帖的人就更多了。

    一包花生瓜子、一包喜糖、一包烟,都快要把抽屉给塞满了,今天去岔河村吃席、明天又要去五里铺,后天还得在南湾堡和刘家村之间做选择……

    这一顿顿的席面吃下来,沈妙都长胖了好几斤。

    要光是吃饭也没啥,可只要一坐上桌,沈妙身边总会聚集来好几位大姨问她的情况。

    今年多大?谈过对象没?喜欢啥样的?那个xx家的xxx年龄跟你差不多,也还没找媳妇呢,要不要抽个空见见?

    没办法,谁让她每次都坐小孩桌呢,一群小孩里就属她最显眼,想注意不到她都难。

    当然,也不止是因为她年龄大了,且模样生得俊俏。

    “恁爷是这十里八村出了名的大夫,恁爸又是村长,你自

    己又有一身的本事,就你这条件,谁不想娶回家?”

    王冬梅一边切着菜一边替她分析着原因。

    虽然比不上城里的姑娘生得金贵,也没有大学的学历,可在人均素质不过小学毕业的城边村里,沈妙这条件已经算得上是一等一的香饽饽了。

    长得漂亮能力强,性格开朗家世好。

    之前是她不常出门所以长辈们不知道,如今见到她出落的亭亭玉立、知书达理,哪能不生出想要把她带回家当儿媳妇的心啊。

    坐在一旁掰着筐里的豆角,沈妙把怨气都发泄在了它们身上:“那也不能撩进碗里就是菜吧,认都不认识呢,就拉着手让我去她家玩。”

    一说起这事,沈妙就后怕得很。

    上次去吃席,她抹不开面子就跟着爷爷到那位叫刘姨的去她家里坐了会,结果撞见了她那五大三粗的儿子在院子里,自己亲手做竹床。

    手里的斧头一下接着一下地往下劈,表情那叫一个狰狞,同她打招呼时倒是客客气气的,可一看到他浑身是汗,半截蓝色裤衩子从裤腰露出来的背影,还有嗑瓜子时,歪着的嘴角粘着两片瓜子皮……

    嘶……想想就吓人!

    瞧沈妙那打冷战时夸张的模样,王冬梅撇撇嘴,笑着把切好的菜拨进了水池里,又问道:“对了,你跟姚恒处得咋样?”

    “就那样,”沈妙随口答道,“他不喜欢我,我也不喜欢他,就是经常一块玩。”

    他俩这辈子注定是没戏,能像兄妹这么相处已经很好了。

    不过她的这句话倒是提醒了沈妙。

    对啊,下次再去吃席就叫上姚恒,让他来冒充自己的对象,这样就不会有人再凑过来给自己介绍对象了!

    下个礼拜天村里张二叔的二儿子要办事,正好可以找姚恒来撑撑场面。

    中午饭快要做好的时候,沈山生也从村委会回来了,除了几封寄给他需要转交的信外,又有几张红色的请柬和几包喜烟喜糖。

    没办法,沈万山一生广施善心积累了极高的口碑,不管是谁家办事都会请他;沈山生又是清河村的村长,能请到他同样可以为席面增加几分重量。

    所以不管是哪个村子、不管是谁家办事,都会有沈家的一席之地。

    早些年还是父子俩亲自到场,这几年爷爷年龄大了不爱热闹,爹妈有时候忙得抽不出身,便都是沈妙代替他们出席。

    有好吃的当然开心,可被迫听不认识的姨婶姑奶给自己相亲却很折磨……

    哎,谁能想到有一天吃席会变得这么“痛并快乐着”啊。

    “芦……花村,李……啥涛?”

    请柬上那几行字写得歪歪扭扭的,看得沈妙眼睛疼,有些笔画还特别松散,得认半天才能勉强猜出来是什么字。

    见沈妙拿着请柬念半天也没说出一整句囫囵话,王冬梅便拿来也瞧了一眼。

    唔,不怪沈妙看不懂,这上面的好几个字她也认不出来写得是啥。

    “这是谁家的小?”王冬梅把请柬交给了沈山生,问道。

    “李群涛,曹嫂子家的,上面不是写得有嘛。”

    很明显,沈山生并没有看请柬里的内容,否则不会拿手指半天也找不到那个“群”字在哪。

    村里的请柬大多都是手写的,只有家里有点钱的会到城里去打印,可不管是手写还是打印,请柬都代表着主人家的心意,所以一定是很郑重的。

    不会设计花样式就简单画几朵花,不会写字就请村里有文化的人代笔,这是门脸、是面子,总之一定要能拿得出手。

    可这一张请柬……

    里面的字迹歪歪扭扭不说,甚至行列都没对齐,一张红纸从中间相互对折,里面没有一个花样、半点装饰,只简单洒了一点金粉,完全看不出要请客的心意。

    “曹嫂子?”

    原本对这份请柬还有些嫌弃,一听到是她,王冬梅顿然就理解了。

    她家的情况不是很好,说得封建一点,就是李家的祖坟有问题。

    曹嫂子的大儿子没长到三岁就夭折了,二儿子也是先天不足,从小就吃着沈万山给开的中药,可还是没挺过十岁,三儿子倒是顺利长大了,可却在城里出了意外,后来老李头也过世了,只剩下曹嫂子一个人拉扯着孩子。

    李群涛是他家最小的儿子,也是唯一一个长大的儿子,万幸的是李群涛没病没灾地长大了。

    算算年纪他今年应该三十出头了吧,听说早几年跟人去了南方打工赚钱,既然是要办喜事看样子是回来了,可瞧这请柬做得这般简陋,又不像是赚到钱的样子……

    没关系,只要人能平安地回来了就好。

    “妙妙应该没见过他吧?”

    “没,李群涛去打工的时候妙妙才多大。”

    “那应该也没见过曹嫂子。”

    “见过,妙妙两三岁的时候,曹嫂子抱过她。”

    “没事儿,那这次去吃桌正好见见,认识认识。”

    沈妙:……

    老李家难得办一回喜事,虽然沈山生抽不出时间去,但为表尊重他还是让王冬梅代替自己跟沈妙一起去了。

    沈妙又叫上了姚恒一起陪着,就不怕别人再拉着自己介绍对象了。

    芦花村在豫市的南边,离市区比较远,骑了差不多一个小时的自行车才看到村口。

    平时一般谁家办喜事,都会提前在村头挂红,住的那条路上也会系上一些红布条。不过他们家的情况不太好,等走到门口了,才看到两只高高挂起的红灯笼和挂在树梢上等着点燃的鞭炮。

    李家的院子不大,只摆了六七张圆桌子就放不下了,其他的桌子暂时在墙角收着,等到中午开始上菜了再摆在外面的路上。

    院子里热闹得很,全是来恭贺他家儿子结婚的,而那些年龄小的孩子们和女客们则挤在新娘子的屋门口不停地朝里面观望。

    “让我看看,让我看一眼。”

    “真漂亮~跟天上的仙女儿一样。”

    “嘘!你声音小点,别吵到人家。”

    “反正她又听不懂咱的话,看看又咋了?”

    “我以后也要娶个和她一样漂亮的媳妇~”

    不止是女人和孩子,就连不少男客都偷偷地朝着屋子里观望,想要一睹新娘子的面目,尤其是从外村来吃席的客人,好几人的眼睛都在放光呢。

    在门口登记好名字给了红包后,沈妙跟着王冬梅来了主屋,同正在招呼客人的曹婶子打了个招呼:“嫂子,好久不见啊,我们来给你道喜啦~!”

    “欸?是您?”

    “这么巧啊?!”

    见沈妙和曹婶子都一脸惊讶地看着彼此,王冬梅便问道:“你们认识?”

    曹婶子主动过来拉住了沈妙,爱不释手地抚摸着她的手背,眼睛也笑得弯成了两条月牙:“认识认识!上次要不是恁家闺女帮忙,俺可就被那小流氓给讹上了!”

    要说来,这世界可真是小啊!

    上次在警察局,她一直没来得及跟沈妙道一声谢,本以为这辈子都要欠她一声“谢谢”了,没想到老天爷还是给了她这次机会的,竟然能在儿子的喜宴上碰到。

    不止是她,沈妙也不禁感叹她们之间有缘分。

    因为这位曹婶子,正是沈妙在墨寨路见不平替她出头的女人!

    女人名叫曹云,今年才刚过五十而已,只是平日里过于劳累,生活又给了她太多的磨难,才会染白了头发、增添了皱纹,所以按照辈分,沈妙叫她一声婶子就行。

    “身体咋样?上次没跟着去医院,没被他气出啥毛病吧?”

    “没有没有,身子好得很,就是血压有点高,吃了点药就好了。”

    挽着沈妙的胳膊,曹云忙不迭地同身边的人介绍着她,“这就是上次我给恁说得妮儿,得亏有她在,要不我跟俺儿媳妇真得叫那个流氓给讹了!”

    听曹云这么一说,一众姑婶姨奶的目光立刻转移到了沈妙的身上,眼神

    一个比一个惊讶。

    “老沈家的妮儿就是有本事啊!”

    “不愧是老爷子带大的妮儿,不止会看病,治流氓还有一套呢!”

    “瞧瞧,人家生得就是一副聪明相,有福气得很呀~”

    曹云一定没少跟村里的人说自己的事迹,估摸着还夸大了一部分细节。

    瞧她们看自己的目光,简直跟看到会七十二变的孙猴子一样,各种止不住地夸赞她。

    “今年多大了?谈对象了没?”

    “喜欢啥样的?我给你介绍几个?”

    不出沈妙所料,没几句话的功夫她们就又聊到了对象的问题。

    还好沈妙今天早有准备,于是她随手指了一下外面,“谈了,今儿一块来了,在外面和人家说话呢。”

    “是啊,那小我见过,模样俊得很哩!”曹云跟着帮腔道,“那句话咋说来着?郎才女貌?对对,就是郎才女貌!”

    好奇地顺着沈妙指的方向看去,果然看到一个高高瘦瘦的背影,确如沈妙所说,那人不仅穿得干净立正,模样也很不错呢。

    “谈多久啦?男方家庭条件咋样?”

    “我瞧着他挺不错的,可得把握好,早点结婚。”

    “是呀,趁着年轻早点结婚生个小,要不再拖几年可就成大龄产妇了。”

    沈妙:……

    她算是看出来了,这些姑婶姨奶们不单单是操心她谈没谈对象。

    有了对象盼结婚,结了婚后盼孩子,有了孩子盼二胎……只要她是聊天的中心人物,就总能找到催促的话题。

    还好今天有王冬梅在,主动替她挡下了长辈们催婚的话题,又把她支去看了新娘子,这才让她暂时能喘上一口气。

    来到旁边的屋子时,几个村里的嫂子正在为新娘子化妆打扮。

    “啊……”

    看到沈妙,女人的眼里倏地亮起了一道光,下意识想站起身去迎她。

    都说婚礼上的女人是她一生中最漂亮的时刻,这话一点不错。

    女人穿着一身手工缝制的红衣裳,裙子也是按照她尺寸做的,虽然不算多么华丽昂贵却衬得她很美,犹如夕阳的一抹晚霞,从天际降落在了人间,还有耳边别着的那一朵大红花,显得她的脸更白嫩、更娇小了。

    大眼、小脸、白皮肤……这么一看,女人是南方人的长相特点就更明显了。

    见女人看到沈妙十分欢喜,一旁正在给她化妆的嫂子便说道:“你们认识?”

    “之前见过。”沈妙替她回道。

    女人点点头,用手语给她比了一声谢谢。

    抬头看着沈妙,女人笑得很开心,随后又从桌上的盆里拿出一枚红鸡蛋递给了她,示意让她沾沾自己的喜气。

    吃着那枚红鸡蛋,沈妙好奇地环顾着她们的婚房。

    床上撒了不少的红枣桂圆花生瓜子,取意“早生贵子”,墙上和窗户上也贴着红纸剪出的“喜”字。

    红蜡烛、红桌布、红鞋,屋内随处可见鲜艳的红色,可是却没有看到他们的结婚照,不过也正常,毕竟他们家的条件不好,像结婚照这样的花费自然是能省就省。

    为了让床头的墙上看着不那么空荡,便用了写着他们名字的一张大红纸来代替:

    李群涛,李山茶。

    山茶?这个名字很好听,也很符合女人的气质。

    嗯,她确实如山茶花一般艳而不妖、美而不娇。

    “挺巧啊,他们同姓哎。”沈妙随口道。

    正在给李山茶梳头的女人轻描淡写地解释道:“李群涛给起的名字,可不就是同姓嘛。”

    “啊?”

    女人:“她是李群涛在南方打工赚钱买来的。”

    沈妙:???

    买卖媳妇的事在多年前再常见不过了,尤其是偏远的村子,更不算是什么奇事。

    可这里是豫市边儿上,是豫省的省会,不是什么穷苦闭塞的小山村,买卖人口可是犯法的事,从几年前就开始严打了,他怎么还敢买个媳妇回来……不怕被抓去坐牢吗?

    更让沈妙百思不解的是,这位给她梳头的嫂子就这么水灵灵地说出来了,一点不顾及她。

    “啊,这……”

    沈妙尴尬地眨了眨眼,看看李山茶又看看她,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另一位在包里翻找着口红的嫂子抬起头,接着向沈妙说道:“别紧张,她是少数民族,听不懂咱们说话。”

    听嫂子们说,她们一开始在知道李山茶是买来的时,也着实吓了一跳。可见李山茶对李群涛那么死心塌地,丝毫没有要逃跑的想法,她们也就不再多管闲事了。

    李山茶是过年前被李群涛带回家的。

    李群涛去南方打工好多年,从来没回过家,忽然带回来的漂亮媳妇可把曹云给吓坏了,生怕儿子会因为买卖人口被警察抓走。

    但和其他被买卖的女人不同,李山茶很喜欢这个家,哪怕家里穷得叮当响,她也会早起帮着曹云磨豆子、做豆腐,哪怕要骑十几里的三轮车去城里卖豆腐,她也是开开心心的。

    她真的把自己当成了这个家的一份子。

    当然,曹云也怀疑过这个李山茶会不会是个“傻子”,毕竟她不会说话也听不懂话。

    但是接触了一段时间后,曹云发现李山茶不仅不傻,脑袋瓜还很聪明,知道除了把豆腐零卖,还可以试着卖去餐馆,还知道去哪里可以买到更便宜实惠的菜,这才逐渐接受了她是被买来的事。

    也正因为她是被买来的,所以没有身份证,没办法去民政局登记结婚。

    不过为了给她一个名分,曹云还是张罗着给他们办了一场婚宴,起码说出去也能让人知道,李山茶是他们老李家正经娶过门的儿媳妇。

    这么乍一听倒是没什么问题,可不知道是不是吃瓜吃了太多的缘故,沈妙总觉得听着有哪里怪怪的。

    如果李山茶是花钱买来的,那证明李群涛应该是打工赚到钱了,可为什么没有带回来钱呢?

    如果没有赚到很多钱,那他为什么又会选择买一个老婆呢?

    奇怪,真的很奇怪。

    “呀~瞧瞧,咱们的新娘子多漂亮啊~”

    “口红涂得再红一点吧?”

    看着镜子里自己化完妆的面孔,李山茶笑得很灿烂,她很喜欢嫂子们给自己化的这个妆,于是转身向每一个人都双手合十表示感谢。

    “画得咋样了?”

    正聊着,曹云也过来了。

    看到李山茶脸上那精致的妆,曹云眼前一亮,不由得感叹道:“山茶今天可真漂亮!跟天上的仙女儿一样。”

    李山茶虽然没听懂,但是从曹云的表情中明白了她的意思,于是笑着用食指点了点自己的嘴唇。

    曹云:“嗯?咋了?”

    话音刚落,李山茶便站了起来,把手指上沾着的口红分到了曹云的嘴唇上。

    她是想把自己的口红分给她。

    今天是自己的大日子,同样也是曹云的大日子,曹云从来不化妆,但今天可不能这么素着脸。

    她不能只顾着自己漂亮,也要让曹云漂漂亮亮地站在客人的跟前才是。

    嫂子们明白了她的意思,连忙也拉着曹云坐下,重新拿出粉底和口红给她化妆。

    “瞧瞧,这跟亲母女有啥区别?”

    “老嫂子,你这新媳妇多惦记你,你以后肯定有福气呀~”

    其实不用她们说,曹云也知道自己的这个新媳妇有多么孝顺,要不她也不会辛苦地张罗这么一场婚宴了。

    “对了,”拉着李山茶的手,曹云把自己戴的那个银镯子挪到了她的手腕上,“咱家没什么钱,这是他奶奶传给我的,以后就交给你了。”

    看到自己手腕上多了个镯子,李山茶的头摇得跟拨浪鼓一样,坚决地要把镯子取下来还给她。

    大家告诉她这是传家宝,是婆婆的心意,可她一个字都听不懂,只知道这不是属于自己的东西一定要还给她,直到曹云胡乱地比划了一连串手语叫她安心,她这才肯收下。

    李山茶对曹云好,曹云自然也心疼她。

    管她是怎么来的,她只当她是自己的儿媳妇。

    “我记得妙妙的医术很好吧?”

    等着曹云化妆的这会儿功夫,另一位婶子主动找了个话题打发时间,“要不给新媳妇掐掐脉?看看媳妇儿啥时候能给家里生个大胖小子?”

    “我瞧山茶的气色好得很,说不定已经怀上了也不一定呢。”

    “好,那我简单给新嫂子看一下吧。”

    反正闲来无事,沈妙便没有拒绝,于是拉着李山茶坐下,捋起袖子后将手指搭在了她的手腕处,同时示意她张开嘴,看看她舌苔的情况。

    嗯,身体挺健康的,没什么病痛和隐疾。

    嘶……

    等等?

    沈妙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诊断,于是又换了她的另外一只手来感受脉搏。

    她尺脉的脉象沉着有力,再仔细感受一下,好像脉位也有些深……

    是自己的手指感知出了问题吗?怎么感觉这是个男人的脉象?

    第50章 出事了,出大事了!……

    不确定,再摸摸……

    不止是用指尖来感受她的脉搏,沈妙为了确定自己没有摸错,她的目光甚至还像刚才外面的那些男人一样,把她从头到脚给看了一遍。

    她的皮肤很白很嫩,尽管这几个月天天在家做粗活,也只是手变得粗糙了一点,手臂往上还是如剥了壳的鸡蛋般娇嫩。

    她的脚也很小,比沈妙的脚小了一圈,35?36?好像男人用一手就能把她给托起来。

    脖颈又细又长、五官又小又精,还有身前顶着的两个大椰子……

    可奇怪的是,她的脉象却不似她的外貌这般娇弱,没有普通女子那般阴柔的指感,完全就是一个身强力壮的男人。

    完蛋,一定是太久没有把脉,手指的感觉出问题了……

    “怎么?是她身子有什么不好吗?”见沈妙的脸色愈发凝重,半天没有说话,曹云不禁紧张道。

    “没没没,”沈妙赶紧收起了情绪,同时宽慰她说,“嫂子的身体挺健康的,我想应该过不了多久,您就能抱上白白胖胖的大孙子啦!”

    “那就好那就好。”

    李山茶一脸懵懂地听着她们交谈,尽管一个字都没听懂,但听到她们最后轻松愉快的语气,也跟着露出了浅浅的笑意。

    抬头看了眼表上的时间:十点四十。

    再过二十分钟就要开始进行婚礼仪式了,一想到婚礼的流程结束后就能坐下干饭,沈妙就有点小激动。

    虽说最近一个月经常要吃整桌,可每个村请来的大厨手艺各不相同,菜色也并非千篇一律,所以每次沈妙都会对桌上有没有的新菜充满期待。

    咚!

    隔壁的院子里突然传来一声巨响。

    “马来笔,你再给我兴一下?!”

    “有话好好说,大喜的日子,别动手。”

    “给我整这一套是不是?真以为俺家人这么好欺负?”

    好像是在吵架。

    李家的院子不大,为了能快速做好招待客人的菜,特地找邻居借了院子,让他们在隔壁院子里支起几口大锅来做菜。

    瞧这架势,应该是有人跟做菜的师傅吵起来了。

    听到有人吵架,院子里的人纷纷朝着隔壁观望,几个身强力壮的男人第一时间冲了过去劝架,生怕这大喜的日子双方会动手。

    身为主人家,曹云和李山茶也急忙赶到了隔壁,看到底是怎么个情况。

    这样的热闹自然是少不了沈妙的,于是她也一同跟在了她们后面。

    来到隔壁院门口时,一口锅已经被掀翻在地了,从炉子里掉出来的煤炭还燃着火,还没出锅的才就这么洒了一地,有牛肉、有辣椒段,应该是要做辣椒炒牛柳。

    而动手的不是别人,正是今天的新郎官李群涛。

    为什么沈妙能认出来?因为那个被拉着人穿得最是板正,胸前还别着一朵大红花。

    只是在拉扯的时候变了形,和大红花连在一起的,写着“新郎”两个字的红布条被扯了下来。

    李群涛个子不高,还没有一米八,可他嚣张的气势却恨不得有两米高,要不是身后有四五个人拉着,他的拳头肯定又要捶在那位做菜的师傅身上。

    这哪里是在办喜事?分明就是哪里的黑老大来砸场闹事的!

    很难想象,这么一个脾气火爆的人会和卖豆腐被流氓欺负的曹云是一家人。

    “这是咋了?”

    快步走上前,曹云心疼地扫了一眼地上的肉菜,尽量避免踩到了糟蹋。走到李群涛跟前时也不敢碰他,只是弯腰捡起了那根红布条,“大喜的日子,这是在弄啥?”

    师傅被他这一拳打得不轻,塞了两团纸都还在不停地往外冒血,但还是忍着疼开口道:“他不满意我们带来的牛肉肠,我们这都是自己搁家做的,用的都是好肉,他非说我们这肠是假的。”

    见师傅在狡辩,李群涛刚被压下去的火“蹭”地一下就又烧起来了。

    “你再给我缺?是不是纯牛肉我不知道?里面掺了多少猪肉、多少鸡肉,你真当我尝不出来?!”

    一旁的人随手从盘子里切好的肉肠里拿起一片,掰开一块放进嘴里,又拿在手里反复地看了看。

    肉肠里面的肉在做的时候已经被打成肉泥了,看起来都是红色的,而且吃起来也确实是牛肉的味道不错,没看出来哪里有假啊?

    随后他又把肉肠分给了更多的人,大部分都不觉得这牛肉肠有什么问题,只有少数几个人吃出了不对劲儿。

    “嗯,里面确实掺了鸡肉,掺得还不少哩。”

    “就是,吃着有点柴,一看就不是纯牛肉。”

    牛肉贵得很,不是家家户户都能天天吃的,也只有经常吃牛肉的人,能够分辨出纯牛肉和掺了假牛肉之间的区别。

    得到周围人肯定的回答后,李群涛冷哼了一声,活动着手腕的关节:“嗯?你说我打你亏不亏?几个胆子啊,敢跟老子这儿弄虚作假?”

    李群涛字字铿锵,不像是在讨要说法,更像是土地主在居高临下地教训家里的佃户,三分傲慢四分轻狂,再加上那灼热滚辣的眼神……

    嘶~沈妙这个旁观者看了都不禁打了个寒颤。

    他这态度着实有点吓人了。

    “一点小事,搁不住动手,完事了少扣点钱就行了。”

    “就是,大喜的日子,千万别冲了喜气。”

    “群涛,听叔一句话,算了,这么多人在呢,别把事闹大,不好看。”

    被几个长辈轮番劝了一遍,李群涛这才稍稍收敛了怒火。

    不过他并没有就此放过做菜师傅,而是走到他跟前将手搭在他的肩上,重重地捏了捏他的肩胛骨,“后面的菜好好做,如果再让我发现什么猫腻,你可等好了。”

    很奇怪,李群涛家不算有钱,曹云更是性子和软的老实人。

    可李群涛的语气却像是有千万家财,自己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老总一样,一个让他不如意,他就会像碾死一只蚂蚁一样轻易要了他的命。

    真的很难想象,他在南方到底干的是什么工作,不仅没赚到钱算了,脾气还能这么大。

    还好,她这次带了姚恒一起来。

    就在刚才沈妙和王冬梅在屋里的时候,在外面的姚恒也没闲着,而是和几个年龄差不多的男人站在一起聊天交际,所以多多少少也知道了一些关于李群涛的事。

    他们的婚礼筹备了没不久,又没有花太多的钱,仪式相对简单,再加上刚才闹了一出气氛有些尴尬,所以差不多半个小时就结束了。

    不知道是不是李群涛提前把做菜的师傅打了一顿了缘故,端上来的每一盘菜菜量都不少,味道也都不错,尤其是荤菜,肉量比菜量都多。

    沈妙这次终于不用坐在小孩那桌,也能放心地听姚恒说他听到的八卦了。

    李群涛出去打工得早,十六七就被人带去了南方打拼。

    这么多年,他一直没给家里寄过钱也没个音信,曹云还以为他死了,没想到今年过年前他竟然回来了,还带了个买来的媳妇。

    因为李群涛和村里人的关系没那么亲近,所以聊得关于自己的事不多,只听说他是在做玉石生意,被人坑后亏了钱,在南省混不下去了才带着媳妇回来。

    “难怪呢,”吃着那一口芹菜,沈妙小声地嘀咕道,“毕竟是当过大老板的人,脾气这么差也正常,估计他以前啊,肯定没少压榨他手底下的员工。”

    和李山茶不同,李群涛一看就是从小吃着苦长大的人,皮肤黢黑粗糙不多,还不到四十岁,就能看到他头上有不少白头发,额头的抬头纹也很明显。

    从打工的走到老板的位置不容易,在捋起袖子时还能看到他手臂上几条长长的疤。

    不知道是不是听到了有人在议论自己,正聊着,沈妙的肩膀上倏地落下了一只手。

    “你叫沈妙?”

    看向肩膀上

    那只粗糙的手,沈妙仿佛还能闻到那位做菜师傅的鼻血味……

    “呃,对,是我。”沈妙艰难地向他挤出一个笑脸。

    他的气场太强了,让沈妙难以去直视他,生怕他会对自己动手。而一旁的姚恒也不敢大声喘粗气,因为弄不好可就是“一尸两命”了。

    “今天的饭菜还可以吧?”

    沈妙点头如捣蒜,“嗯嗯,可以可以。”

    “别紧张,我就是来跟你道个谢。”

    李群涛捏了捏沈妙的肩膀,试图替她放松着紧张的心情,可他越是这样,沈妙就越是紧张……

    他不止是阴沉着脸吓人,脸上的笑容也让人毛骨悚然。

    “俺妈说上次多亏了你,她们才没被流氓给欺负了,”李群涛一边说,一边从口袋里摸出一枚小玉牌放在了桌子上,“一点心意,拿着回去戴吧。”

    说完,李群涛便起身离开了。

    看着李群涛走远的背影,沈妙迟迟没有缓过劲儿来,低头瞧一眼那枚小玉牌,沈妙咽了咽口水,有种被阎王爷突然摸了下喉咙的感觉。

    而此时,周围也有不少人的目光都看向她这边,似乎都在替她庆幸能逃过这一劫……

    *

    “呦,这块玉瞧着不错呀~”

    写字的圆珠笔没水了,沈妙在抽屉里找笔的时候,被赵婶子瞧见了里面的那一块玉牌。

    是上次在婚礼上,李群涛送给她的那块。

    沈妙没有戴在身上,而是一直收在医馆的抽屉里。

    “能让我瞧瞧不?”赵婶子问道。

    沈妙没有拒绝,把玉牌拿出来递给了她。

    赵婶子和她男人同在市里工作,在高档首饰店里,一个当保安、一个当保洁,耳濡目染地久了,也能学着看懂这些金银玉饰。

    先是拿起来对着阳光看看,又用手指仔细摩挲了一番,嘴里不停地嘀咕着:“好玉,确实是好玉,应该不是咱们这儿产的,得是南方或者外国货。”

    嚯?她还真是个识货的。

    “没错,确实是南方那带回来的。”

    “花多少钱买的?”赵婶子又问。

    “不知道,别人送的。”

    赵婶子撇撇嘴,“那他还挺有钱的,这块玉没个五六百的绝对买不住。”

    “五六百?!”

    这么一个小玉牌竟然这么值钱???

    沈妙惊讶地把玉牌接过来,仔细拿在手里左右翻看,玉牌不过是跟核桃一般大小而已,瞧着也就是翠绿翠绿的挺好看,实在不明白它值钱的点在哪。

    “不可能吧?”

    “一点不缺你,这玉确实值钱,”赵婶子又把玉拿了过来,跟她讲解道,“其实这叫翡翠,也是玉的一种,但比玉要值钱,而且还是玻璃种,俺那个店里就有卖的。”

    继续摩挲着玉牌表面雕刻的佛像,赵婶子问沈妙道:“送你那人说这是啥佛没?瞧着咋这么眼生呢?”

    沈妙摇摇头,“没。”

    这也是沈妙收下后没有戴在身上的一个原因:她看不出这是什么佛。

    咱们这儿的古代神话里有诸天神佛,虽说她不是每尊佛像都认识吧,可在看到的时候多少也能有几分亲切感。

    就像是开在地里的花儿,即使品种不同、颜色不同,可都是娇艳的花朵,但这一尊佛,则像是开在花丛中的仙人掌、芦荟,即使同为植物也和盛开的花朵有所不同。

    沈妙觉得玉牌上的佛很奇怪,怕戴着会有什么冲撞便一直收着。

    “戴吧,这么好的玉,不戴出去让人看可惜了。”赵婶子把玉牌还给她后,建议道。

    “中,等我回去找根红绳串上的。”

    给婶子开好药方又抓了药,送她走后,重新坐下的沈妙再次拿起了那块玉牌。

    思来想去还是又放回到了抽屉里,不过这次她没有把它和杂物一起放着,而是用一块布把它包了起来。

    这么贵的东西戴在身上要是磕坏了就不好了,还是仔细收着吧。

    不知道是不是巧合,好久没拿出来的玉牌今天上午被赵婶子看见后,下午李群涛就带着李山茶来了沈家的医馆。

    “沈妹妹?”

    叫到他们的号码时,李群涛双手插兜大摇大摆地走进了屋里,而和他一同的李山茶则像个仆人一样,手拎着一块豆腐和一兜豆浆,谨小慎微地跟在他身后。

    瞧他那架势,一点不像是来看病的,倒像是土地主来收租砸场子的。

    沈妙连忙起身招呼着他们坐下:“李哥?嫂子?好久不见啊!”

    李群涛对她的态度很客气,可经过上次在婚礼上发生的事,沈妙对他难免有些畏惧,生怕自己说错一句话、做错一件事就会被他一拳打断鼻梁骨……

    不过在表面上她还是表现得很随意,尽量把自己的恐惧隐藏起来。

    李山茶待她倒依旧热情,主动把带来的豆腐和豆浆交给她,即使说不出话,也会给她一个拥抱让她知道自己对她的想念。

    “怎么了?是身体有哪里不舒服吗?”

    “我跟她在一起也挺久了,一直也没个孩子,就想来看看是咋回事。”

    李群涛说话时,李山茶拘谨地在他身后站着,没有跟他同坐在一张长椅上。

    看得出来她在很认真地在听,试图理解他们说话的内容。

    “……听说你和沈叔的医术好得很,我们就想着来看看,是不是身体有什么毛病。”

    见李山茶一直站着,沈妙一边把脉枕拿来,一边示意她坐下:“嫂子别站着了,坐下吧。”

    李山茶摆摆手,怯怯地又往后退了几步。

    她不像是害怕他,更像是奴隶对主人那种刻在骨子里的服从。

    直到李群涛侧过头看了她一眼,在得到他的允许后这才小心翼翼地坐在了长椅的另一头。

    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沈妙郑重地活动着手指准备给她诊脉。

    上次估计是自己摸得不准,现在手感正好,应该不会再有什么问题。

    将手指搭在她的手腕上,短短几秒钟后,沈妙再次汗流浃背了……

    还是和上次一样的脉象:脉象沉实有力,脉象较深,确实是和正常男人一样的脉象。

    看来不是自己的问题,应该是李山茶的体质原因。

    或许是她的体质和正常的女人不同,所以脉象摸起来也会不一样吧。

    不过按照男人的脉象来诊断的话,她的身体是没有什么问题。

    “嫂子的身体挺好的,适合生育,是可以怀上孕的。”

    随后,沈妙又摸了摸李群涛的脉。

    沈妙:……

    他们夫妻俩还真是有点奇葩,脉象完全是反着来的。

    李山茶的脉象摸起来是个男人,李群涛则是个快要“变成女人”的男人。

    “哥,你有点那啥过度了……”沈妙挠了挠头,怕他听不懂自己的话,特地换了个比较直白的方式跟他说,“按照你现在的年龄,四五天一次是最合适

    的,你这一天五六七八次的,就算是换成二十出头的小伙子也受不了啊。”

    还好李山茶听不懂他们说话,否则绝对不会像现在这样一脸天真地眨巴着眼睛。

    沈妙也是这时候才意识到,李山茶靠近右边椰子上的那一片红,好像不是被蚊子咬的……

    李群涛的身体很虚,太虚了,如同一只见了底的米缸,看似还能每次都能舀出来一些,但其实情况已经差了,距离被彻底掏空只剩下半步之遥。

    沈妙可以理解他想要生孩子的心情,也可以理解身边有个美娇娘难以把持,可要想生孩子,生个健康的孩子,还是得看男人的种子质量,光是数量多没用。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百次差抵不上一次好,就是这个意思。

    “最近歇歇吧,我给你开点药好好补补,起码得等到一个月之后才能继续试。”沈妙一边说一边在药方上写着给他开的药。

    担心他虚不受补,所以特地把药开得很温和,一点一点帮他恢复。

    “那我们是还能怀上孩子了?”

    “对,你们的身体没什么问题,只要有耐心,迟早是会怀上的。”

    听到沈妙这么说,李群涛的脸上总算露出了欣慰的笑,伸手摸着李山茶的肚子,他温声道:“累。”

    这次,李山茶好像明白了他的意思。

    将手放在他的手背上,她脸上依旧挂着淡淡的笑,可沈妙却从她的眼眸中看到了一丝难言的苦涩。

    累?

    当然累啦,不止是男人累,女人也是很累的。

    尤其是怀孕的那十个月,吃吃不好、睡睡不香,何止是累?简直是受苦受罪好吧。

    想不到李群涛瞧着挺凶,但其实还挺心疼她的,知道她以后怀孕会累,所以提前先安慰上了……

    夏天说来就来,自从入了夏以来,来医馆看病的人就多了不少。

    沈万山完全把医馆交到了沈妙手里,自己不是去出诊就是在家呆着,很少去医馆,姚恒忙着毕业论文,蒋小珍忙着跑新闻,沈妙除了每天和病患打交道已经好久没有和人接触了。

    直到那天晚上做饭的时候,沈妙听到外面有人来敲门。

    “骆叔?这大晚上的,你怎么来了?!”

    又是骆叔啊……

    虽然骆嘉麟还是没能习惯这个称呼,但……她开心就好。

    骆嘉麟举起手里的罐子,回道:“我妈年前酿了几罐葡萄酒,想着沈叔和沈大哥爱喝酒,就让我送来一点。”

    接过他手里的酒罐子,沈妙连忙招呼他进来:“快进来坐吧!俺爷刚去了村委会,一会他们就回来了。”

    算起来,他们也快两个月没见了。

    按理说男人上了三十岁之后应该像蒸笼里的馒头一样,一点点变胖、发福,可沈妙却瞧着他又瘦了一点,下颌线明显得很,眼瞅着脸上都快没什么肉了。

    跟着沈妙走进院子,骆嘉麟的性子让他不会拐弯抹角,于是主动问道:“妙妙,你最近有见过老徐吗?就是上次跟你一块去警察局的流氓。”

    听到流氓,沈妙原本挺好的情绪稍稍降低了一丝丝。

    “没有,上次从警察局离开后就没再见过了。”

    瞧着骆嘉麟神色有异,沈妙嗅到了一丝瓜的味道,于是反问他道:“那流氓又犯什么事了?”

    骆嘉麟想了想,最后决定不瞒她,“我跟你说,你可千万别告诉别人。”

    “行,你说?”

    “他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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