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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1章 你老婆没怀,但你妈要生……

    听到“死”这个字的时候,沈妙有点恍惚。

    死,死了?

    虽说那流氓不是什么好人,沈妙两次和他接触都对他厌恶至极,也希望他能够遭受惩罚,可并不是这样丢掉性命的惩罚。

    心眼是肮脏了点,性格也挺卑劣的,但死亡……这样的下场对他而言明显有些重了。

    “他是怎么死的?是得了什么病吗?”沈妙追问道。

    骆嘉麟不太想说案件的细节,一是因为调查保密,二是怕吓到她,所以只回答说是他杀,并没有说更多的情况。

    男人姓徐,全名徐猛,认识他的都叫他徐老三。

    徐老三是墨寨城中村的土著,爹妈死得早,老婆带着儿子跟他离婚了,他也没个正经工作,整天在墨寨无所事事地闲逛,还好家里留下了几间房,靠着收租勉强过活。

    墨寨里的人谁都知道他是个二流子,闯祸惹事是家常便饭,隔三差五就要被拉去警察局受教训,偶尔还会关进看守所住几天。

    徐老三就像是粘在地上的泡泡糖,谁见了都绕道走,平常小恶是没少做,却从没犯过严重的罪。

    不止是沈妙,在骆嘉麟去他邻居家附近做笔录时,在听说他死亡的消息后,都纷纷表示可惜了一条人命。平日里大家都玩笑说他该死,可他真的死了,有的只有惋惜。

    好长时间没见徐老三在墨寨晃荡,大家谁都没想到他会出事,直到上个礼拜天豫市对各个去的下水道进行维修,才发现了他的尸体。

    经过法医的尸检,他是后脑遭受重击,身上也有多处被殴打的痕迹,所以警察猜测是仇杀的几率更大,而徐老三最后一次惹祸,便是上次掀翻了曹云她们的三轮车,所以……

    “不是我做的,”沈妙吓得嘴唇都在抖,“我,我我我……”

    见她吓得脸色都变了,骆嘉麟急忙放下手里的水杯,安抚她道:“你别慌,我没怀疑你,就是单纯向你打听打听最近有没有见过他而已。”

    沈妙是个热心肠,好奇心又重,想着她平时可能会喜欢……嗯,关注一些别人的家长里短,正巧今天帮母亲跑腿,便顺嘴问了这么一句,不成想竟然会吓到她。

    当然,骆嘉麟也没有怀疑曹云她们婆媳。

    因为在他今天来沈家之前,几天前警局里的人也去了芦花村的李家,在找她们询问了一些情况后,同样排除了她们的可能性。

    为了缓解这紧张的气氛,骆嘉麟主动换了话题,打趣她说:“害,你这细胳膊细腿的,哪里是他的对手?真要见面,怕是死……”

    沈妙:?

    “不不不,我的意思是,你比较瘦弱,你俩动起手的话,要死也是你……”

    沈妙:??

    稍稍组织了一番语言后,骆嘉麟又试图开了口:“呃,嗯……你听我说,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想表达你没有什么杀伤力,硬碰硬的话,下水道里那个人才……”

    沈妙:???

    她其实明白了骆嘉麟想要表达的意思,无非就是他们实力悬殊,自己没有杀他的可能和动机嘛。

    可她不能明白的是,骆嘉麟的嘴怎么能笨到这个地步?光是说,就把自己说“死”了三次!

    比起刚才紧张的气氛,现在尴尬的情况也同样让沈妙有些不知所措。

    爸啊,爷啊,你俩可快点回来吧……

    “来人呐,救命啊!沈叔,沈叔救命啊!”

    “沈叔?沈叔快来啊!出事儿了!!!”

    “沈叔?妙妙?家里有人某啊?!”

    两人正尴尬地坐在院子里数月亮时,外面的村道里忽然传来了一个女人哭喊的声音,同时还有几个声音帮着她一起喊人。

    听声音好像是王婶子?

    身为警察,骆嘉麟对“救命”两个字格外敏感,一听到有人在喊救命,立马一个箭步冲了出去,反应比沈妙还要迅速。

    从隔壁的一街着急忙慌地跑过来,王婶子的声音引来了不少的村民,见王婶子跑得上气不接下气,他们也顾不得问发生了什么,赶紧帮着跑来沈家叫人。

    沈妙从家里出来的时候,王婶子已经跑得没劲儿差点跪在地上,还好骆嘉麟和几个人扶着,这才勉强将她拉到一旁的石墩子上休息。

    “婶儿,咋了?咋回事?”

    捂着肚子缓了好半天,王婶子才勉强把气喘匀些:“恁,恁嫂子肚子疼得很,伤,伤,伤……”

    王婶子本来就胖,快二百斤的体重让她平时稍微走快一点就得喘半天,她这么一路跑来耗了不少力气,要等着她把话说清楚,怕是来不及了,于是沈妙赶紧背上药箱就往她家的方向跑。

    王婶子家在一街的东头,自从十多年前死了丈夫后就和儿子媳妇住在一起。

    沈妙来到她家时,只听到了她儿媳妇宋涵虚弱的伸印声,却不知道他的儿子在哪里。

    屋里,宋涵捂

    着肚子在床上蜷缩成一团,身上那件衣服都被汗湿透了,看到沈妙来了,她即使疼得牙齿打颤,也努力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孩,孩子。”

    看她疼得厉害,沈妙连忙替她检查着腹部疼痛的部位。

    这时候,去村里借三轮车的她男人,也就是王婶子的儿子王博,才推着车急匆匆地赶回来。

    来到宋涵身边,王博焦急地关切道:“妙妙,俺媳妇咋样?是不是伤着孩子了?”

    听他说,宋涵是在院子里晾衣服的时候不小心脚滑摔了一跤,然后就开始肚子疼,而且是越来越疼。

    而且早几天宋涵就说胃口不好,总想吃点酸的,于是王博便想着她会不会是怀孕了?正是因为这一跤动了胎气才会这么疼。

    沈妙还没有给她诊脉,但是通过这会儿简单地身体检查,怀没怀孕暂且不确定,但可以确定的是,她的腹部的确是有病痛,并且十分严重。

    “不行,得赶快送去医院。”

    沈妙从药箱里拿出一块参片放在她嘴里,暂时让她含着补气,“她的情况有点严重,得让医生用机器检查了才能知道是咋回事。”

    主要的疼痛点来自于她腹部的右下方,刚才把脉的时候,她的脉象也很凌乱,是气滞血瘀的症状,沈妙猜测可能是急性阑尾炎。

    王博去借三轮车要送她去卫生所的想法是对的。

    不过不能去卫生所,得去条件更好的市医院。

    面对这种突发的急症,中医倒是可以用药剂和针灸进行治疗,但也只能暂时缓解,要想根治必须依靠手术。

    况且目前宋涵的情况紧急,赶紧送去市里做手术才是上上策。

    抱着宋涵从屋里出来的时候,迎面碰上了同样抱着王婶子回来的骆嘉麟。

    一样的公主抱,一样是女人在怀里隐隐作痛,甚至她们搂着脖子吃痛的表情都几乎一模一样……

    看到骆嘉麟,沈妙忽然闪过了一个比三轮车更好的主意。

    只是没等她开口,骆嘉麟就主动建议道:“王大妈身子也有点不舒服,把她们都抱去我车上吧,咱们赶紧去医院!”

    这十几里的路,蹬三轮车得蹬到什么时候?还得是小轿车的速度更快。

    沈妙坐在了副驾驶上,时刻注意着她们的情况,骆嘉麟负责开车,把王婶子和宋涵安置在后座后,车里就没有位置了。

    本想着让王博蹬三轮在后面跟着,可瞧他头重脚轻、走路晃晃悠悠地模样,多半是在地里干了一天活,没来得及吃口饭就在家里忙前忙后,有点低血糖了。

    以免他在去医院的路上出点什么事,沈妙便让他留在家里缓缓,由几个热心的叔婶骑车跟着一同去。

    晚上路上的人少,骆嘉麟一脚油门踩下去,只用了十分钟就开到了市人民医院。

    在路上稍微缓了一会后,王婶子的肚子已经没有那么疼了,可以下地自己走路了,于是在把宋涵推去急诊科让医生检查一番后,便和沈妙他们一起看着她被推进了手术室。

    忙活了许久,终于能坐在长椅上休息会了。

    约摸着又过了二十多分钟,骑着车来的叔婶们也赶到了手术室外。

    抬头看着手术室亮起的红灯,众人知道王婶子想孙子心切,瞧她脸色一直不好看,便轮番地坐在她身边,试着聊聊天来宽慰她。

    “别担心,不会有啥事的。”

    “是啊,摔了一跤而已,你看咱当年怀的时候,不还天天下地干活?”

    “放心吧,我瞧着她肯定是怀上了,而且还是个小呢。”

    “阑尾和小肚子离得远呢,伤不住的。”

    王婶子一直没怎么说话,只是偶尔勉强地扯着唇角回应他们的话。

    她的脸色看着很不好,刚缓过来的肚子又开始隐隐作痛了。

    沈妙正说要过去给她把把脉看一下,就又听到她旁边的婶子发出一声惊叹:“呀!你这咋还没憋住,尿裤子了?”

    看向她湿了一大片的裤子,另一位婶子吓得大叫了一嗓子:“不是尿!血!是血!”

    “来人呐!护士!医生!快来人呐!”

    哗啦啦……

    王婶子稍稍将腿分开,只见那血水像拧开的水龙头一般流个不停。

    流出来的血并不是纯粹的殷红,更像是被什么液体给冲淡了,还有那股特殊的气味,腥冲的味道也和血液有所区别。

    “咋回事咋回事?这是哪受伤了?”

    “来的时候还好好的啊,这是咋了?!”

    “大夫!护士!恁赶快过来看看啊!”

    是啊,来的时候还好好的,怎么突然就出血了?

    看到王婶子疼得“哎呦哎呦”地叫着,沈妙一边摸着她的脉搏一边思索着这一路的情况。

    上车时没有受伤,下车时也没见有什么不适……难道是在村里的时候伤到了吗?

    可是流血的部位又是下提,沈妙实在是想不通,到底是什么样的伤能让她这样血流不止。

    写着“严禁喧哗”的走廊再次乱成了一锅粥,又是去喊人、又是稳住她的情况,叫喊的声音此起彼伏。

    不一会的功夫,护士和医生就推着担架车赶了过来,不等沈妙摸清楚她的脉搏就赶紧将她挪上了担架。

    医生先是用听诊器检查着王婶子的心跳,又用手摸着她肚子上的肉,最后对身旁的护士吩咐道:“她的羊水破了,快去联系三楼的产房。”

    众人:???

    羊,羊水?

    破,破了?

    分明是最简单易懂的字,也是成年人都知道的常识,可当这几个字和王婶子联系在一起时,所有人都懵了,一度怀疑是自己没休息好,耳朵给听岔了。

    看到伴着血的羊水染红了她的大半条裤子,护士和医生都不敢耽误,赶忙将她推进了楼下空余的产房,只留下方才手忙脚乱的一批人,呆愣愣地站在原地凌乱。

    “你刚才听见医生说啥没?啥羊水破了?”

    “羊水羊水,能是啥羊水?肯定是生孩子的羊水。”

    “我当然知道,可,可哪里来的羊水啊?”

    “会不会是医生诊错了?嫂子她快六十了吧,这,这这这……”

    “没那么大,今年过完年刚五十五,哦,不对,是五十六。”

    就在众人议论着王婶子是不是真的怀孕时,一向爱吃瓜的沈妙却没参与,而是蹲在旁边,仔细观察了一下地上的血水:

    血色并没有被快速氧化变黑,其中羊水的成分比较多,只是融进入了一些血而已。

    所以沈妙猜测,应该是王婶子在跑动的时候伤了胎,才会导致羊水破裂,有血掺进去。

    结合刚才自己匆忙之间摸到的脉象……没错,王婶子确实是怀孕了。

    “妙妙?”

    等沈妙被姨叫喊了一声回过神时,他们已经进行到下一个话题了:“你王婶最近去恁家看过病没?”

    沈妙摇摇头,“没。”

    平常她倒是时常在村里见到王婶子,不过王婶子的身子向来硬朗,瞧她吃得比榕树还壮实的身材就能看出一二。

    上次给她瞧病的时候……那得是去年的事了吧?当时好像她脚扭了,来买了几贴膏药而已,也不是身体有哪里不舒服。

    “都快六十了,还能怀上孩子,可真不容易啊。”

    “真的是,我天天跟着她下地干活,真看不出半点怀孕的样儿。”

    “她胖啊,肯定看不出来了。”

    “嘶……恁说,这孩儿他爹会是谁啊?”

    女人的一句话,把所有人的目光都吸引到了自己身上。

    坐在这儿讨论了半天,就属她这句话说到了艮节上。

    是啊,孩子的父亲会是谁呢?

    王婶子全名叫王秋红,其实她早年并没有这么胖,年轻时也是村里的一枝花呢。

    她三十多岁就没了丈夫,一个人含辛茹苦地拉扯着王博长大,因为一个人要挑起家里所有的活计,所以她不得不多吃、多干,这样才能有体力撑起这个家。

    直到王博长大了,帮她分担起了家庭的重担,她才开始过上好日子,可因为胃口一点没减少,这才越长越胖成了如今的身材。

    都是一个村的,王婶子的人品大家都看在眼里。

    她可不是什么水性杨花的人,真要是耐不住寂寞,那她早就可以仗着自己的姿色给王博找个后爹了,还用得着辛苦这么多年?

    因此,她肯定不可能做什么上不得台面的事。

    难不成是有了相好的?

    这也不对,没见她跟谁提起过啊。

    现在时代不一样了,寡妇再嫁也不是什么败坏名节的事,真要是有了对象大可以坦坦荡荡地说出来,村里人只会支持、不会反对的。

    而且看到自己的亲娘晚年能有个老伴儿陪伴,王博这个当儿子应该也会欣慰才是。

    话又说回来,瞧刚才王秋红自己都吓了一跳的模样,想来她大概率也不知道自己是怀孕了,否则怎么可能在村里跑一路去找沈妙?怎么可能整天下地去干活呢?

    于是,经过大家的一阵头脑风暴,结合她家的情况和对她的了解,大概分析出了事情的“真相”:

    王秋红是碰到渣男了!

    在去年的某一天,王秋红碰到了渣男,经过对方一通花言巧语后落入了他的陷阱。

    原本王秋红以为能够和对方组成家庭,可既然是渣男了,肯定只是说说而已,于是纠缠一段时间后就把她抛弃了。

    王秋红不敢告诉儿子怕他担心,就当做什么都没发生过,不成想却意外怀上了渣男的孩子她自己还全然不知情,便有了后面发生的这些事……

    嗯,条理清晰、有理有据,又是大家一起修改了好几遍的版本,想来这应该就是事情的真相了。

    该猜的猜了,该聊的聊了,正事可不能耽误。

    除了这边在做阑尾炎手术的宋涵需要人守着,楼下生孩子的王秋红也得有人看着。

    大家商量一番后,决定让沈妙和另外一位婶子去楼下的产房外等着,剩下的三人在楼上等待宋涵的手术结束。

    时间不早了,上次看表的时候才八点半,这会一抬头,已经快十点了。

    “谢谢你啊骆叔,今天多亏了有你在,”下楼的时候,沈妙替王婶子她们向骆嘉麟道谢道,“时间不早了,明天你还得上班,先回去休息吧,不用在这儿跟我们陪着了。”

    “行,那我就先回去了。”

    骆嘉麟明天确实还有别的事要办,所以就不久留了。

    不过想着沈妙后面可能还会有事,便拿出纸笔给她写了一串号码:“这是我家的电话,有事打给我就行。”

    “好~谢谢叔!”

    骆嘉麟:……

    又是这个称呼。

    刚才楼上的那些人,沈妙也是称呼他们这叔那叔的,可自己跟他们明显不是一个年龄段的啊,这个称呼未免有点太显老了。

    算了算了,由她吧,她开心就好……

    骆嘉麟走后,沈妙给村里打了个电话,跟沈山生说了医院的情况,随后便来到三楼的产房外和婶子一起等着在生产的王秋红。

    晚上十二点,宋涵被推出了手术室。

    好消息:阑尾炎手术很成功。

    坏消息:她并没有怀孕。

    凌晨三点十六,王秋红被推出了产房。

    好消息:母子平安,生了个五斤的男孩

    坏消息:她这次是早产,伤到了身子,怕是要养上好一段时间才能恢复。

    王秋红想要抱孙子,王博想要抱儿子的愿望怕是要落空了。

    可是换个角度来看,老天爷还是给了他们一个安慰奖的,起码王秋红可以抱上儿子,而王博也能抱上……呃,弟弟?

    相互对视了一眼,婶子复杂的心情和沈妙是一样的。

    母子平安自然是好事,只是不知道这个孩子的降生对他们这个家来说,是好是坏。

    眼瞅着天都快亮了王博还没来,在医院守了一晚上的沈妙越来越焦躁。

    说好是让他在家吃完饭就赶紧来,可这一晚上都快过去了,别说是吃饭,都能做出一桌席面来了,还没到?

    大家来得匆忙,身上加起来也没几个钱,她们婆媳俩的手术费、住院费都得赶紧缴,左等不见人、右等没见影,沈妙索性决定亲自骑车回去叫他。

    她倒要看看,这个鳖孙到底吃什么吃了一晚上!

    回到村里的时候天刚蒙蒙亮,沈妙家都没回,第一时间就冲去了王博家。

    奇怪的是,他家里也没见到人,院子的门是虚掩着的没有关,推开门后,能看到一地摔碎了的物件,而且到处都能看到打架留下的痕迹。

    昨天她们走后发生什么了?

    沈妙收拾东西准备回家,路过医馆见灯还亮着就进去看了一眼。

    爷爷沈万山正坐在院子里捣着药材,他向来懒得掺和别家的事,所以任由屋里头是几个村子里的长辈在苦口婆心地劝架,也不想插一句嘴。

    “爷,是王博在屋里?”

    “嗯。”

    一夜没合眼,沈万山也是怨气冲天。

    沈妙捋起袖子正准备进去好好教训他一番呢,刚走到门口,就听到了他张狂的笑声。

    “欸~我就算今儿死了,我还有俺小以后能给我烧香烧纸,你呢?连个送终的人都没,啧啧~真不知道你有啥能跟我这儿兴的?”

    沈妙:……

    哥,你这高兴得有点早了啊。

    第52章 怀了亲爹死对头的娃……

    不用进去问,沈妙都能猜到和王博吵架的人是谁:

    住在王博家隔壁的赵建国,赵大叔。

    赵家和王家算是世仇了,沈妙小时候就常听王博他爸跟赵建国吵架,当时她还小,没少被村里的哥哥姐姐们拉去他家门口看热闹。

    说来两家结仇的原因也简单得很,王博他爸,王栓说赵建国偷了他埋在墙根下面的金子。

    当时沈妙都还没出生呢,她也是听沈山生和王冬梅说的。

    当年,王栓和赵建国一同在市里的冶炼厂做苦工,因为住得远,他们一周只能回来一次,每次回来王博他爸都会偷偷带一小撮黑乎乎的矿砂。

    等存到一定数量后,他便会自己在家瞒着人烧炼,从中提取黄金,积少成多,短短七八年的功夫就攒了十多克的黄金。

    可这毕竟是从冶炼厂偷出来的,见不得光,于是王栓怕人发现就会把金子藏起来。

    开始是放在柜子里,后来藏在床底下,也曾经在房梁上凿过洞……总之,为了不被人发现,他每隔一段时间就要给这些金子换个地方。

    屋里藏过就藏厨房,厨房没地方了就藏厕所,直到最后,他在院子里挖了个洞把金子藏进去,隔了一段时间后他再想把金子挖出来,却怎么都找不到了。

    王秋红没偷,王博年龄还小什么都不懂,可这金子还能凭空飞了不成?

    思来想去,只可能是住在隔壁的赵建国!

    因为他就把金子埋在两家的墙根下,一定是他半夜埋的时候赵建国听到了声响,然后找了个机会再偷偷挖出来。

    他不能报警,只好上门找他理论,可赵建国坚持说自己没偷,不知道什么黄金的事儿。后来两人越吵越急,甚至还动起了手,直到村长和几个长辈亲自来劝才把他

    们给拉开。

    但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

    王栓被冶炼厂开除了,罪名正是偷窃公家财物。原本是要拉去蹲监狱的,是同事们帮着求情,让他赔了一百块,事情才算完。

    那可是八几年的一百块啊。

    这钱一赔,王栓不仅没了工作,名声也不好了,于是他又把所有的愤怒发泄在了赵建国身上。

    是他,一定是他!如果不是他跟工厂告密,谁会知道他偷了矿砂?怎么偏偏就这么巧,在他们闹过一场后被发现?

    这接连的两件事,彻底让曾经的好兄弟反了目,分明是隔着一道墙的邻居,却成了一见面就分外眼红的仇家。

    后来王栓又在市里的工地上找了份力气工,结果一场意外……

    是赵建国,都是因为赵建国!

    如果不是他偷了黄金,王栓怎么会跟他打架?如果不是他跟工厂告密,王栓又怎么会丢了工作?如果他没有丢工作,自然也不会有这些破事!

    王栓的离世并没有带走他们的仇恨,反而是传给了王博,让他来接替自己继续恨他。

    王博的脾气比王栓差多了,心情一不好就会找赵建国的不自在,尤其是结婚后为了展现自己“当家人”的地位,经常对赵建国挑事找刺。

    只是不知道今天又是因为点啥。

    沈妙来到屋里的时候,王博和赵建国各自倒在一张木板床上。

    赵建国的年龄大了,动起手来打不过小年轻所以伤得要重一些,刚喝完沈万山给熬好的药,这会儿正躺着休息。

    王博的情况要好点,尽管有些头晕,但已经能坐起来好好地单方面嘲讽他了。

    “有些人为啥信不到媳妇?哎,就是人品不好!”

    “这样的人就活该打一辈子的光棍,不配有人养老送终。”

    “老天爷睁着眼呢,谁的心是黑的老天爷看得透清,活该啊,死了也是活该~”

    见他一边捂着头一边阴阳怪气的模样,旁边的村委书记实在听不下去了,便扯了下他的袖子,“中了啊,少说几句,还嫌你的头不够疼是不是?”

    听他们说,今天还是王博主动找的事,不过赵建国也不是一点没错。

    当时,王博在家里吃饭,赵建国养的鸡在逃跑的时候飞过了院墙。

    王博正愁一肚子情绪没地方发呢,直接就抄起铁锨一下子把鸡给拍死了。

    赵建国来他家跟他理论两句,王博又蹬鼻子上脸地跟他动手,赵建国好歹也是个男人,当然不可能任他侮辱,于是越打越恼、越打越狠就成了现在这样。

    原本是要拉去卫生所的,可俩人都伤到了头,只好暂时拉来沈家的医馆让沈万山给包扎一下,等明天缓过来一点了,再送去卫生所看看有没有内伤。

    都说打人不打脸,骂人不揭短,可王博却专戳人的心窝肺管子。

    他知道赵建国一直没有找媳妇,也没有孩子,一大把年纪了还是自己住,于是就从这个角度猛猛嘲讽他,笑他老赵家没人,笑他没人送终。

    看到沈妙回来了,王博更来劲儿了,着急忙慌地就要站起身找她打听自己媳妇的喜讯。

    “咋样咋样?是怀上了不?”王博起得有点猛,受伤的头猛地一晕,差点摔在地上。

    沈妙摇摇头,“没,就是急性阑尾炎,刚做完手术,现在已经缓过来了。”

    听到宋涵没有怀孕,王博方才满眼的兴奋顿然变得黯淡了,僵在脸上的笑容看着比哭还难看。

    他们结婚有五六年了,去医院检查没事,让沈万山瞧了也健康,可怎么偏偏会怀不上孩子呢。

    难道真是老天爷不想把孩子给他?

    稍微收拾收拾心情,王博又问道:“那俺妈呢?俺妈咋样?她经常嚷着肚子不舒服,查出来是哪不得劲了没?”

    “这……”

    屋子里的人有点多,怕王博的脸上挂不住,沈妙原本是不想说的。

    可天下哪有不透风的墙?王秋红生儿子的事迟早会瞒不住,所以……

    “恁妈没不舒服,她,呃,”沈妙挠挠头,吞吞吐吐了好半天才囫囵着说出口,“她是生了,生了个小……”

    王博:???

    众人:???

    果然,当沈妙说出王秋红生儿子的事后,房间里一下子就冻住了。

    没有说话,没有惊讶,甚至呼吸声都屏住了,只有一双双瞪得比铜铃还要大的眼珠子。

    “你,你说啥?”

    “生啥?生了个小?不可能吧,秋红今年都多大了。”

    “就是啊,栓子没了这么多年,她咋可能会生小。”

    “弄错啦弄错啦,肯定是医院那边弄错啦~”

    长长地呼出一口气,沈妙回道:“没错,婶子她确实是生了个小。医生说她是早产,孩子在婶子肚子里呆了应该有八个月,是婶子太胖了,所以一直没看出来。”

    这句话一出,所有人的目光纷纷从沈妙身上,转移到了王博微微抽搐的嘴角。

    王栓可没了十几年了,王秋红的孩子……

    不止是看热闹吃瓜的人,在听到王秋红怀孕的时候,躺在木板上难受的赵建国也不禁竖起了耳朵,一脸地不可思议。

    “生,生,呃……”

    不知道是太生气还是太震惊,王博刚要开口说话,整个人就“嗝”地一下向后仰倒了过去。

    好嘛,他原本还在笑话赵建国呢,这下可好,自己倒成了最大的笑话!

    *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仅一上午的功夫,王秋红一把年纪生孩子的事儿就传遍了整个村子,没过两天,附近的几个村子也知道了这桩丢人的丑事。

    因为这个孩子,王秋红积攒了几十年的口碑瞬间坍塌。

    守寡多年从来没出过什么桃色绯闻,偏偏是老了老了,晚节不保,一时间,人人都在猜测这孩子的生父会是谁。

    王秋红可快六十了,早就已经花残粉褪,还有那二百斤的体重……到底是什么样的人能看上她?

    年龄大的老头子?

    应该不会,上了年纪咋还会有生育功能,早就连水都不剩了。

    年纪轻的小伙子?

    唔,那这小伙子可真的是饿坏了,什么样的菜都吃得下。

    大家之所以一直谈论着他家的事,除了觉得新奇稀罕之外,还是因为王秋红一直不肯说孩子的父亲是谁,这才勾起了大家的好奇心。

    王秋红醒来已经好几天了,嘴巴闭得严严实实,谁问都不肯说。

    王博连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法子都用上了,可王秋红还是死死坚持,甚至王家的亲戚来劝她都不肯说。

    于是这事儿就成了个死循环:当儿子的越是要问,当娘的越是不说,当旁观者的越是会好奇地猜测……

    老娘生儿子的事也算是把王家的脸丢尽了,平时王博挺开朗的一个人,因为这事儿也不怎么出门了,不知道是不是上次晕倒留下了病根,现在只要气得很了,便会“嗝”地一下子晕倒。

    唉,真是可怜……

    “下一位,十九号?十九号可以进来了。”

    沈妙把病历往后翻了一页,准备接待下一位病患。

    滋滋……滋滋……

    听到趿拉步子时,鞋底摩擦着地面的声音,沈妙下意识地抬头去看。

    见来人是赵建国,赶忙站起身去门口扶他进来,“赵叔,你咋自己跑来拿药了?你跟吴叔说一声,让他捎给你就行。”

    赵建国摆摆手,很努力地把步子迈得大一点,回道:“没事儿,我都躺这么长时间了,也该下来走走,沾沾地气儿,说不定好得更快。”

    上次和王博打架,赵建国伤得很重。

    去医院检查拍了X光,虽然没有伤到大脑、没有严重内伤,但胸部和手臂都有些骨裂,医生说得好好在家修养才行。

    赵建国自己一个人住,没有结婚、没有孩子,于是照顾他的任务便落在了村委会的各个村委和邻居的身上。

    不过他并不太好意思麻烦别人,尤其是现在还在农忙的时候,总不能让人家又出时间、又出力,所以他不仅会主动掏钱买些肉蛋奶去感谢照顾自己的人,也会起来自己做些饭,给村委会减轻点负担。

    今天来找沈妙拿药,手里就又提了几根年前自己晒的腊肠。

    “手艺没恁妈好,凑合吃吧。”扶着桌沿慢慢坐下,赵建国将包着牛皮纸的腊肠放在了桌子上。

    沈妙推辞道:“别别别,上次你给拿的鸡蛋俺还没吃完呢,这腊肠还是拿回去吧。你现在缺乏营养,得自己多补补。”

    都是一个村的人,沈妙多少也算是赵建国看着长大的。

    他们那一辈的仇怨沈妙不清楚,但在她的记忆里,赵叔一直是一个很好的人。

    他对谁都客客气气的,从来没找过谁的事,或许是因为自己没有结婚、没有孩子,所以他对她们这些小辈很疼爱,经常会把口袋里剥好的花生和瓜子仁分给他们吃。

    要是不听长辈们说,单从自己对他的了解,沈妙是不相信他会偷东西的,也不像是背地里跑去告状的人。

    可这也是她的猜想而已,就像是王栓说他偷金子、告密一样,都没有证据。

    简单检查了一下他身上的外伤,大部分淤青都褪得差不多了,就是骨头还需要继续养。跟前几次一样,把贴在身上的药膏重新换掉就好。

    促进骨头愈合的膏药得加热后贴上才能起到效果,沈妙将膏药揭开后,在酒精灯上来回烤了一番,同时又用木棍来回搅动,不停往里添加着药粉。

    “恁王婶子身子咋样了?”等着沈妙加热药膏时,赵建国随口问道。

    沈妙摇摇头:“不太好,医生现在都不叫她出院。”

    王秋红这次怀孕是意外,不止是因为王秋红身材太胖才没被发现,也有怀象不好、孩子营养不良的原因。

    那天晚上急着给儿媳妇找大夫,王秋红动了胎气,导致孩子意外早产,她的年纪原本就不适合生育,结果又是生产耗费力气、又是伤到了身体,导致她的情况很不好。

    医生说了,年龄大的产妇恢复期要比普通孕妇更久,偏偏为了知道孩子的生父是谁,王博和王家人去医院闹了好几次……这才让王秋红恢复缓慢,迟迟没办法出院。

    提起孩子的生父,沈妙也不禁骂道:“敢做不敢认,这男的可真不是个东西!”

    赵建国没有搭茬,而是在停顿了片刻后,继续问道:“那她现在是在人民医院?”

    “省人民医院,”沈妙补充了一个字,“转院了,省医的条件更好点。”

    王博虽说恼王秋红生了孩子,也不肯说孩子的生父是谁,可到底是自己的亲娘,是拉扯着自己长大的人,所以在听说她的情况不太好后,即使要花大钱也坚持给她转院。

    他气、他恼,但对自己的亲妈,他绝对没有恨。

    赵建国“哦”了一声后便没有再说话。

    帮赵建国换完药后,沈妙又嘱咐他道:“叔,回家后好好躺着养养吧,不用来回折腾了,有啥事跟邻居说一声都中。”

    “好。”

    赵建国点点头,答应得很爽快。

    可谁成想,当天晚上他就出事了……

    他又被打了,还是王博动得手,不过这次不是在村里,而是在医院,省人民医院。

    “啥?孩子是赵叔的?!”

    在听到沈山生带回来的消息后,沈妙惊得下巴都快掉到地上了。

    手指没控制住一用力,手里那根芹菜就这么被折成了两半。

    “咋回事?到底是咋回事?赵叔和王婶儿……真的假的啊?!”

    “咕咚咕咚”地喝着碗里的凉水,沈山生一直在摆手,等到稍微缓过来一点后,才回道:“哎呀,别问了,医院那边都乱成一锅粥了,谁还有功夫问那么多啊。”

    不共戴天的两家人,竟然有了一个共同的孩子……

    这事儿听着怎么跟天方夜谭一样?

    听沈山生说,下午医院给他打电话通知去领人的时候,场面那叫一个混乱:倒地不起的赵建国、泣不成声的王秋红、哭天抢地的宋涵,还有嘴里喊着要打要杀结果一激动又昏厥过去的王博,以及两边王家的各个亲戚。

    哪怕是电影里的情节,也没有他们病房里的这场戏要热闹。

    ——

    就在几个小时前,赵建国从沈家的医馆出来后就去了医院。

    其实他早就想去了,可之前他自己伤得就很重,连村口都出不去,再加上不晓得王秋红住在哪家医院,所以哪怕心里再着急也只能硬等着。

    今天他感觉自己好多了,又向无所不知的沈妙打听出了王秋红在哪家医院,这才踏上了自己的“寻妻认子”之路。

    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还没办法骑车,虽然走路也很困难,但这十几里的路还是被他一步一步地给走下来了。

    走了快四个小时,赵建国终于来到了省人民医院的住院部。

    在问出王秋红的病房,他又是连坐都没坐一下就去了她的病房。

    “红,秋红?”

    听到赵建国的声音,正在躺着听收音机的王秋红惊讶地扶着床想要坐起来。

    “你咋来了?”

    见王秋红的脸色比自己想象中要好,赵建国这才放下一颗心,趿拉着步子走进来:“别坐了,躺好,快躺好歇歇。”

    这一路,赵建国走得满头是汗,嘴唇也干裂了,分明他才是最需要休息的人,可心里却只惦记着王秋红。

    今天宋涵来医院复查,王博去陪着了,陪床的亲戚又去给王秋红打饭,病房里只有几个同样在坐月子的产妇。

    一步一步挪到王秋红的床边,赵建国从口袋里摸出一包梅子条:“想着你嘴里没味,就给你买了点梅子。”

    这是他在来的路上买的,一直在口袋里装着,牛皮纸的一侧都被汗湿了一块。

    “你快走,叫俺小看见你还活不活了?”王秋红急忙推着他,想要让他离开。

    赵建国没说话,只是笑着拉来了一旁的椅子坐下,“死就死吧,今儿就算是死,我也认了。”

    自顾自地打开牛皮纸,赵建国从里面拿出一块粘着糖粉最多的,递到了王秋红的嘴边,“来,吃一个?我尝过了,可甜。”

    他骗人。

    王秋红一眼就看出来了。

    他要是真的尝过了,嘴巴怎么会起皮?

    不过她没有揭穿他,而是乖乖张开嘴巴吃下了他递来的梅子条。

    他说的没错,梅子条很好吃,很甜、很酸。

    可王秋红嚼着嚼着眼泪却流下来了。

    她也不知道自己这是怎么了,她都有好多年没有流眼泪了,一定是生了孩子的缘故,才回让她变得这么敏感。

    “啥时候怀上的?咋不跟我说啊?”赵建国的语气很平和,没有要责怪她的意思。

    咽下嘴里的那口梅子条,王秋红摇摇头,“我也不知道,我想着我这个年纪应该是绝经了,就,就没在意。”

    在王博和外人面前,她一直是个很坚强的女人,可以用自己的肩膀支撑起家庭的重担。

    但是在赵建国跟前,她却还是个柔弱不能自理的小姑娘,即使她如今已经五十六岁,即使她身材已经胖得不像话,在赵建国眼里,她依然是最漂亮的姑娘。

    “可疼吧?”

    王秋红继续摇头,又主动捏了一根梅子条放进嘴里。

    她不后悔因为生下他的孩子差点没了命,只后悔自己没有早点发现,要是她早点发现孩子在自己的肚子里,她一定会好好地照顾他,让他更加平安地出生。

    “为啥不跟人说是我的?”赵建国又问道。

    王秋红用手背把眼泪抹干净,“不能说,王博那个脾气你又不是不知道,要是知道是你的,他还不得拎着刀杀了你啊。”

    王秋红不能说。

    要是让王博知道自己和他爸的仇人有了孩子,他非得疯了不可。

    所以她不能说,谁问都不能说,她宁愿别人觉得这孩子是个野种,也不能再让王博更恨赵建国了。

    两家的死疙瘩系得太紧了,不可能解得开,要是王博知道这孩子是他的,后果不堪设想。

    “那就让他杀,”赵建国无所谓地说,“今天就算死了,以后也有小给我烧香烧纸,这辈子值了。”

    咚!

    就在他说这句话的时候,身后突然传来一声巨响……

    第53章 你俩谁是他的爹?

    一九六一年夏,王栓和赵建国选了挨着的两块地建房子。

    只差了半岁的两人从小光着屁股玩到大,父母没做成邻居,那他们就既要做兄弟,也要做邻居。

    “等房一建好,恁就该结婚了吧?”

    靠在树下扇着手里的蒲扇,王栓喝了一口杯子里的水,淡淡地问道。

    赵建国用脖子上的毛巾擦了一把汗,继续搅和着水泥和沙子,“快了,等把十块钱的彩礼攒出来就能结了。”

    赵建国、王栓、王秋红,三人曾在同在村里的小学念书。王栓不爱学习,小学没念完就辍学了,倒是赵建国和王秋红,

    读完小学后又一起上了县里的初中,毕业后还去了市里的技校学手艺。

    所以,说起来也算是青梅竹马的情分,只是赵建国和王秋红的关系更亲近。

    赵建国和王秋红谈了好几年的恋爱,按理说早就该结婚了,可赵建国家里的条件不好,这才一直拖着。

    好在王秋红也愿意等他,爹妈给她说了好几门亲她都拒绝了,就是铁了心要嫁给赵建国。

    赵建国和王栓的手脚很快,终于赶在新年前把房子给盖好了。

    在小年的那一天,王秋红拎着大包小裹地来到了赵建国的新家,往他的屋里添置了不少自己做的物什:床单、窗帘、枕头套……全都是王秋红亲手做的,是她为了他们将来的新家所准备的。

    那天新家里的气氛很好,两人都有些情不自禁,可到了紧要关头时赵建国还是忍住了。

    他希望把这件事留在婚后,留在他们最重要的那一晚。

    为了庆祝他们建好新房,三人在家里支起了火锅庆祝。任凭外面的雪下得再大,屋里的饭菜香和微醺的酒气也能将冰冷消融。

    酒过三巡,不胜酒力的赵建国一头栽倒在床上睡着了,他梦到了和王秋红的美好生活,梦到了他们以后会有很多很多的孩子,可等他醒来之后,天却塌了:

    王秋红和王栓,睡到了同一张床上……

    “建国,你听我说,我是喝多!我真的什么都不记得了!”

    “是我不好,我不是人!可我真的不是故意的,咱们是兄弟,你得信我!”

    “我给你跪下了,你打我吧!真的,是我对不起你俩,你打我吧!”

    王栓又是下跪、又是扇自己耳光,为了求得他们俩的原谅,他甚至还去拿刀想要捅自己,幸而赵建国及时拦住才没有让他受伤。

    王秋红想要忘记这件事,赵建国也说不要传出去,要保护好王秋红的名节,偏偏老天爷要作弄他们,让王秋红的肚子大了起来……

    没办法,看在肚子里孩子的份儿上,王秋红不得不嫁给王栓,王栓也是百般向赵建国保证会对她好,赵建国这才忍痛为王秋红戴上了红盖头。

    后来,王博出生了。

    见王栓不愿意种地又没什么本事,赵建国便介绍他到自己的冶炼厂工作,希望他能老老实实赚钱养家,照顾好她们母子。

    结果没过几年,就出了他说自己偷他黄金,向工厂举报他的事。

    从那时候起,两家彻底断交了,为了不让王秋红难做,赵建国也不再与她来往。

    直到几年后,王栓在工地上遭逢意外离世……

    王秋红一个女人,既要照顾好这个家又要拉扯着王博,赵建国心有不忍却又不好让王博知道,毕竟他当时已经十来岁了,已经懂事了,所以只得在背地里偷偷给王秋红帮一把手。

    他们原本约定好,以后一定要找个机会跟王博坦白,然后正大光明地在一起。

    可王博始终记着仇,记着是赵建国间接害死了自己的亲爸,所以时间其实并不能让他淡忘掉仇恨,反而一次次的挑事找茬还让他心底的仇恨变得越来越深。

    于是这么一拖再拖,他们便都拖到了五十多岁。

    一九九六年的秋天,王博陪着宋涵回娘家住了一段时间。

    那几天赵建国和王秋红终于能偷偷地当几天夫妻,哪怕白天同样不能被村里人看到,晚上能同床共枕地睡觉,对他们来说也是莫大地安慰。

    不成想,这短短几天种下的种子,竟然真的在干涸多年即将贫瘠的土地上结出了果实……

    在走廊里听到赵建国的说话声时,王博原本想冲进去好好教训他一顿,理智却让他暂时放下手,仔细听一听他们会说些什么,可王博怎么都没想到,听到的会是这样的事。

    自己的亲妈怀了亲爸死对头的孩子?

    这简直比给亲爸戴绿帽子还要不可原谅!

    咚!

    一脚揣在病房门上,王博也顾不得病房里还有其他的产妇在休息了,二话不说就冲到赵建国跟前,一拳将他打倒在地。

    “你#¥%!敢动俺妈?你TM敢动俺妈!!!”

    一拳接着一拳,咬牙切齿的王博恨不得当场把他给打死,还好护士来得及时,这才把赵建国从阎王爷手里给救下来。

    被王博这么一闹,王家的亲戚知道了,同病房的产妇们知道了,短短一个小时之后,整栋住院楼里的病患也都吃到了这一口大瓜。

    住院楼里,只要是能下地走路的,都来到了病房外的走廊里溜达,想要从这一缕缕的风中听到这出戏的后续。

    赵建国这次伤得不轻,被护士们救下后直接被推进了手术室,因为涉及到故意伤人,王博也第一时间被送去了警察局,是两家亲戚找了村长沈山生来作保,才暂时把王博给接出来。

    既然事情瞒不住了,王秋红选择向众人坦白这些年和赵建国的事,并说不管是谁反对,等自己出了月子后都会去跟赵建国领证结婚。

    就像是当年那样,为了自己的孩子,同时也为了自己。

    在知道孩子的生父是赵建国后,除了儿子王博和儿媳宋涵比较难接受外,家里的亲戚反倒没有太过反对。

    男未婚、女守寡,又没有破坏谁的家庭,为什么不能在一起呢?

    况且赵建国是什么人,这么多年大家都是看在眼里的,他们同样不觉得他会是偷黄金、背地里打小报告的小人,觉得这只是一场误会而已。

    赵建国是个好人,而且他既愿意站出来,又没有逃避当父亲的责任,那他们将来要结婚的话……其实也没什么不可以的。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谁能想到这句话有一天会落在自己身上?

    被沈山生从警察局接出来后,王博不想再去医院了,他不想见到赵建国,也不想见到王秋红,更不想见到他们俩的孩子。

    回到家后,他把存放王栓遗物的箱子找了出来,翻看着父亲曾经的衣物,他终于没忍住哭出了声。

    “爹!爹啊……俺妈她咋能,咋能够找姓赵的!”

    “这世上这么多人,她为啥偏偏找个害死你的人啊!”

    箱子有许多年都没有打开过,尽管有些衣服已经腐坏,可上面却似乎还残留着属于王栓的气息……

    他从来还小的时候,很害怕碰王栓的遗物,但现在,他会一件件将衣服拿出来叠好,再把他曾经用过的东西反复地擦拭。

    箱子下面有个小盒子,盒子里是王栓曾经用木头给他做的玩具。

    小鸟、小老虎、大宝剑……这些在他小的时候好久都没有玩过了,于是当年在王栓去世后,他便主动放进箱子里的。

    这些玩具勾起了他童年的回忆。当他试着拿出那把大宝剑,把它从剑鞘里抽出来的时候,忽然从里面掉出了一个金灿灿的东西……

    叮~

    那东西掉在金属盒子上发出了一声脆响。

    当弯下腰将它捡起来时,王博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

    金子!是金子!

    是当年王栓偷偷藏起来的那一块金子!

    金子有小拇指的一半那么大,即使过了这么多年也依旧散发着明亮的光,只是形状不太规则,应该是放在剑鞘里被木剑捅过的缘故。

    为什么会在自己的剑鞘里?不是说它是埋在墙根下,被赵建国那个鳖孙给偷走了吗?

    看着手里的金子,王博逐渐止住了哭声。

    难

    道,当年是父亲自己记错了金子藏的地方,才误会了赵建国吗?

    如果赵建国真的是清白的,那向冶炼厂告密的人会不会也不是他?

    这么说来,他其实并不是间接害死父亲的人,自己这么多年来一直都恨错了人?

    王博手中的金子被阳光照耀后变得愈发明亮,可此时此刻,他的心却变得越来越黯淡了……

    父亲错了,自己也错了,他们都错了。

    拿着从箱子里找到的金子,王博失魂落魄地从家里来到了医院。

    坐在病房的角落,他不知道该怎么向王秋红开口,告诉她自己发现的真相。病房里还有两家的亲戚,他不想当着他们的面说出口,还想给王栓保留一份体面。

    他就这么等啊等啊,可他并没有等到亲戚们离开,反而把医生给等来了。

    “伤者出血过多,现在需要输血,你们谁是O型血?”

    王博把赵建国打得不轻,原本他身上的伤就没好,今天这几拳头下去直接把他的骨头给打断了。

    赵建国的年龄大了,做手术需要输血,医院血库里的O型血不足,必须要找人献血。

    想着他们和赵建国都是一个村的人,或许会有血型匹配的人主动站出来,医生这才找了过来。

    “我,我来,”王秋红第一个举起了手,“我是O型血。”

    听说赵建国的情况危险,她也顾不得自己还在坐月子了,说着就要让人扶着自己下床。

    “你自己身子都还虚呢,还献啥血啊。”

    “快躺好吧,我们这么多人呢,还找不出个O型血?”

    “交给俺,你好好休息,不用再操心了。”

    一说赵建国的情况不太好需要输血,即使大家都是王家的亲戚,跟他没什么关系,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血型,但还是一个个自告奋勇地伸出了胳膊。

    “还是让我来吧。”

    一直没说话的王博,这时候像下定了什么决心似的,从椅子上站起了身,“我跟俺妈一样,也是O型血,应该可以用。”

    这是他欠赵建国的。

    俗话说得好,血债血偿。既然是自己打伤了他,那这血自然要从自己的身体里出。

    这不仅是出于人道,更是出于自己对他的愧疚。

    当然了,即使恨错了他这么多年,也不代表着王博原谅了他让自己亲妈怀孕的事,一码归一码,王秋红他们俩私下交往的事,他可没说不会追究了。

    见王博主动提出要给赵建国献血,所有人都愣住了,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

    分明几个小时前他还气得不行,恨不得把赵建国的头拧下来呢,怎么这会儿又要主动救他?

    哦~懂了,估计是害怕赵建国那啥了,自己要担责任吧。

    “不用,你留这儿陪恁妈吧,俺几个去就中。”

    王博皱了皱眉,用一家之主的语气命令道:“都不用说了,听我的,我去。”

    虽然赵建国目前的情况紧急,但献血必要的过程不能少。

    王博跟着医生去了采血室,先做了血型检测,又对他的身体状况进行了评估,还做了几项传染病的检测。

    一系列的检查都没有问题,直到最后一项亲缘关系检查……

    拿着王博的几项检查报告回到病房,护士再次向王家的亲戚们问道:“你们还有谁是O型血?他的血医生不建议用,最好是换成别人的。”

    王秋红:“为啥?俺小的血有啥问题了?”

    “他们的HLA太接近了,应该是亲缘很近的直系亲属,”护士把刚才的几项结果放在桌子上,用笔圈出了其中的一项,解释说,“这种情况输血的话容易出问题,所以最好还是同血型、非亲属关系的比较好。”

    护士自顾自地说着检测结果,完全没有意识到屋里人的表情变化。

    直系亲属?搞错了吧,王栓和赵建国又不是亲兄弟,两家人的关系远着呢,咋可能……

    从疑惑到惊讶,从惊讶再到震撼,听完护士的话,两边的亲戚很快就自觉地分成了两个阵营。

    王秋红的亲戚死死守在她的床边,王栓的亲戚则用一种谴责的眼神狠狠地瞪着她,护士则成了把他们分隔开来的那条楚河汉界。

    “王秋红,你中啊,你真是中啊!”

    “亏俺还一直体谅你这么多年一个人带孩不容易,敢情你和赵建国是搁这儿唱双簧呢?!”

    “秋红,栓子的性格是差了点,但你摸着良心说,他待你咋样?你就这么对他是吧!让他帮人家养了这么多年的小?”

    “他为了让恁娘儿俩过上好日子,命都搭进去了,你这么做对不对得起他啊!”

    王博和赵建国是亲缘极近的直系亲属,这不就相当于说他们是父子关系吗?!

    难怪,难怪赵建国一直不讨老婆呢,都有别人帮自己养儿子了,他还有什么再找的必要呢?

    亏他们还觉得王秋红命苦,年纪轻轻就没了丈夫,呵,怕是他们巴不得王栓早点死吧!

    等等,王栓的意外会不会……

    面对众人的指责,王秋红半天没能缓过神来。

    别说是亲戚们了,她又何尝不觉得意外呢?

    目不转睛地盯着那张看不懂的检测报告,她很努力地去回想几十年前的记忆。

    她和赵建国?

    没有,从来没有过!

    即使是搬家的那一次,他也只是蹭蹭,并没有真的进来。或许细节记得不清楚,但她可以确定,是王栓的粗鲁占有了她的清白,床铺上的血渍和她的眼泪都可以证明。

    “天地良心!老天爷在天上看着呢,我,我要是做过半点对不起王栓的事儿,就叫我天打五雷轰!”

    王秋红扶着床颤颤巍巍地挺直了腰板,指天对地地向众人发誓道。

    是,她和赵建国这些年偷偷来往的事没有告诉他们,是自己的错,她该骂。

    但是她自从嫁给王栓后,就真的在踏踏实实地同他过日子,哪怕只是单纯看在孩子的面儿上,她也从来没有说过王栓一句不是,更没有做过对不起他的事。

    他们不能这么污蔑自己!

    “那你说,王博和赵建国这事儿是咋着哩了?”

    “发誓?发誓有个#¥%……,老天爷真能一个雷劈死你?这谁说得准!”

    王秋红气得头直晕,只能靠大口喘气来试图稳定情绪,“错了,肯定是弄错了……检查,现在就去做检查!让王博跟建国做亲子鉴定!”

    这出戏实在是太精彩了,同病房的产妇一个个都竖起耳朵在听。

    正愁着坐月子无趣得很呢,想不到短短一天就能吃到好几个连环瓜?

    五十岁老母生下孩子,孩子的生父还是自己父亲的死对头,本以为把父亲的死对头打成重伤是为父报仇,结果发现父亲的死对头才是自己的亲爹……

    有这么一出好戏,谁还会想看电视剧啊,吃瓜吃得这么快乐,就连身上的伤口好像都没有那么疼了呢。

    “好!做就做!”

    提起亲子鉴定,众人这才想到刚才去献血的王博。

    “护士,王博呢?”

    一直被夹在中间左右为难的护士,这才幽幽地回道:“刚才在采血室昏倒了,估计这会还没醒呢……”

    *

    王秋红的孩子没有办满月宴,办的是百日宴。

    还好,虽然她的年龄大了,孩子又是早产,但好在生下后医院和家里照顾得好,所以孩子很健康,看着胖乎乎的,很是招人稀罕。

    孩子跟着赵建国姓,名叫赵文,寄托了他们俩对孩子未来好好学习的期望。

    王秋红和赵建国商量好了,等他身上的伤完全好了就领证结婚,正式成为他的妻子,补上三十多年前意外错过的姻缘。

    “你听说了没?王秋红早就给王栓戴绿帽子了,王博也是赵建国的小。”

    “我咋听的不是这么说的啊,说是王秋红一早就怀孕了,王栓啥都不知道就把她娶了。”

    “啧啧,王栓也是惨啊,白养了人家的小那么多年,到最后连个给自己烧香烧纸的人都没。”

    听到旁边桌子上外村人在议论他家的闲话,沈妙放下手里的那把瓜子,嫌恶地冲她们翻了个白眼:“王栓还叫惨?破坏了人家的好事,又污蔑人家偷东西、告密,他这叫活该!”

    虽说死者为大,不应该说已故人的不是,但沈妙今天坐小孩儿这桌,“童”言无忌,就算王栓在地底下听到了也不能跟她计较。

    她们不清楚情况,但沈妙可是每个细节都了解得清清楚楚。

    上次做完亲子鉴定,一纸检测结果出来后,断定了赵建国和王博的父子关系。

    王秋红和赵建国表示不解,分明他们什么都没发生,到最后一步的时候都及时刹车了,王博怎么可能会是自己的孩子?

    医生解释说,并不一定要进入发泄才会播出种子,在蹭的过程中分泌的液体也会混有少量的种子,可能就是在那个时候,种子通过缝隙埋进了土壤。

    这也就意味着在王栓之前,王秋红就已经珠胎暗结。

    人人都道王栓可怜,可真要了解了他们几人的事,就会发现,其实王秋红和赵建国才是真正的受害者。

    如果不是王栓横插一脚,他们早就结婚了,也不用偷偷摸摸这么过了几十年。

    还有金子的事儿,不管是王栓有心愿望赵建国也好,无心忘了自己藏在哪也罢,说到底,从一开始也是他不遵守冶炼厂的规定,被开除、处罚也是情理中事。

    更是连累了赵建国和王博,分明是亲父子,却针锋相对地这么过了这么多年,当儿子的还差点把赵建国给打死。

    还好,还好现在一切都雨过天晴、真相大白。

    经过这么多的事,一家人终于能够正大光明地生活在一起了。

    而没有让王博改姓,还继续跟着王栓的姓,也算是赵建国对曾经兄弟情谊的最后一点纪念。

    至于宋涵肚子里,那个刚怀上不到两个月的孩子……以后自然是要跟着赵建国,继续姓赵了。

    “妙妙,妙妙你快过来一下!”

    听到王秋红叫自己,沈妙赶紧放下了手里的筷子,快步走进屋里。

    是孩子吐了,围脖和衣服上吐得都是,宋涵和王博正在一旁手忙脚乱地收拾着。

    “这是咋回事?是不是身体有啥不得劲?”王秋红急切地向沈妙问道。

    沈妙简单看了一下孩子的情况,随即将孩子接了过来,一边上下摇晃着哄,一边轻轻拍打他的后背,“没事没事,就是正常地吐奶。”

    王秋红年龄大了,分泌不出奶了,所以从出生开始,孩子吃的就是奶粉和牛奶。

    到底是比不上母乳的营养,许多年不曾带过孩子的王秋红也手生得很,再加上用奶瓶喂奶、孩子吃得太快,就很容易吐奶。

    为了减少这种情况,最好就是喂完多拍一会奶嗝,可以喂得次数多一点,但一次尽量喂得少一点。

    “好了好了~不哭不哭~文文可乖了,是不?”

    “哦哦哦~胖嘟嘟的小文文~哦哦哦~”

    抱起孩子轻声地哄着,沈妙的动作可以王秋红熟练多了。

    说起来,这生孩子的是他们赵家人,倒把沈妙这个外人给弄成带娃娃的惯手了。

    想着赵文是早产,又是胎里不足,尽管养得白白胖胖,王秋红和赵建国还是惦记得紧,孩子要是稍微哪里有点不舒服,就会急吼吼地跑去医馆求助。

    沈妙虽是没生养过孩子,可见得多啊,尤其是像赵文这样还没满岁的孩子,很容易生病的,从前跟在爷爷身边坐馆时,隔三差五就会看到带孩子来看病的。

    这么一来二去,沈妙光是看着也能学得个七七八八。

    趁着孩子哄得差不多了,沈妙便开始给宋涵和王博讲解着照顾孩子的要点。

    再过几个月,他们的孩子也要出生了,总得提前学点技巧预备着,以免像现在这样手忙脚乱的。

    “瞧不出啊,咱妙妙还挺会照顾娃娃的?”

    “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孩子他妈呢。”

    “别胡说,妙妙还小呢,听着该不好意思了。”

    “对了妙妙,等再过了年可就二十五了吧,谈朋友了没?”

    沈妙:……

    这就是大龄单身女青年的待遇吗?怎么什么场合都能扯到自己身上。

    今天是赵文的百日宴,怎么聊着聊着又聊到自己对象的事儿上了?

    “谈了谈了,”沈妙干巴巴地抬了下唇角,应付着姑婶姨奶们雨点般打来的问题,“谈了挺长时间的,等有空的吧,有空叫他来给恁看看。”

    “谈了?叫啥名啊?”

    “对啊,咋没听恁妈说过?啥时候的事?”

    “哪的人?是咱庄的不是?家里情况咋样?”

    “你这情况通好着呢,可得谨慎点,不能随便将就了。”

    不出沈妙所料,当她一说自己有了对象,果然有更多的问题朝自己扑了过来。

    还好她早有准备,直接把姚恒拉出来当了挡箭牌。

    样貌端正、大学毕业、城市户口、人品优良……除了喜欢男人这一条不太好说出口外,他的任何条件,在村里的姑婶姨奶们看来都是拔尖儿的了。

    果然,沈妙把姚恒的情况一说,轻轻松松就堵住了她们后面要给自己介绍对象的念头。

    沈妙这么做,倒不是她不想谈恋爱,而是不太想相亲。

    她见过太多相亲的下场了,好一点的能日久生情,过得舒坦,差一点的也能勉强搭伙过日子,再差一点的,那可就什么样的情况都可能出现了。

    所以找人谈恋爱她可以,如果有合适的她会抓住机会的,至于相亲的话,还是算了吧。

    “妙妙!”

    吃完席面准备回家,沈妙刚出来就被同村的几个姐姐给叫住了。

    上前挽住沈妙的手臂,她们好奇道:“你真谈对象了?城里的?”

    “对啊,谈好久了。”沈妙答道。

    “真的假的,咱可都是一块长大了,可不能缺我。”

    “真的……”在缺你。

    沈妙可不能跟她们说实话。

    从小一起玩到大,沈妙可太了解她们了,全都是跟自己一样嘴巴不严实的性格。

    告诉她们自己没对象,那就相当于告诉了村里的姑婶们自己在撒谎,那下次再在席面上碰到,那她们不就该揭穿自己的谎言,然后追着给自己介绍对象了嘛。

    不能说,打死都不能说!

    反正她和姚恒早就商量好了,相互给彼此当挡箭牌,所以谁来问都不怕。

    “真的,市里头的大学生,俺俩是去年认识的,好了大半年了都。”

    “哦?是吗?”

    能和沈妙玩得好的,那可个个都是人精,才不会被沈妙的三言两语给唬过去。

    “那叫来给咱看看嘛,咱给你把把关,看看这小人品咋样。”

    “是啊是啊,就跟他说,你的姐姐们不放心,要考验考验他。”

    “这不太好吧……”沈妙的耳朵根被她们问得有点发烫了,“他最近忙得很,不一定能来啊。”

    “打个电话问问?正好,明天是礼拜天,万一有空呢?”

    沈妙:……

    小时候丢出的回旋镖,长大后终于砸回在自己头上了。

    沈妙从小就精得很,哪个姐姐要是谈对象了,她能想出无数种方法来帮着检测未来姐夫的人品:

    买的第一根冰棍是不是给了姐姐?

    零食是不是姐姐们爱吃的口味?

    姐姐们的喜好他知不知道?

    ……

    该说不说,靠着她这么机灵的小脑瓜,还真帮着姐姐们赶走了不少表里不一的渣男。

    如今村里的姐姐们一个个都出嫁了,也该帮着妹妹把把关,看看未来的“妹夫”人品怎么样。

    纠结了好半天,沈妙还是答应了她们的建议。

    说起来自己确实挺久没见姚恒了,想来他应该顺利毕业了,正好叫他来村子里玩玩,好好放松一下。

    带着姐姐们来到家里拿上记有电话的簿子,去小敏家的小卖部准备打电话时,一个没看住,簿子就被姐姐们从手里给抽走了。

    “让我来打。”

    以防沈妙作弊,张姐姐主动翻开了电话簿提议道:“你别吭声,是真是假,让我来试试就知道了。”

    沈妙:……

    这也是沈妙曾经使过的法子。

    几年前,刘姐姐经常跑来小卖部打电话,一问她就说是市里一起上技校的同学,可被沈妙这么一试,立刻就被大伙儿发现他是刘姐姐的男朋友。

    虽说最后是成就了一番姻缘,确定了刘姐夫对她的真心。

    可直到现在,刘姐夫都还记着沈妙当时打电话时,哭喊着说“俺姐已经为了她男朋友在家绝食两天了,你知不知道那个丧良心的男的叫啥

    名”的语气……

    风水轮流转,没想到还是转到自己身上了。

    “那就试试吧~”沈妙语气从容。

    姚恒的演技和随机应变的能力她是信得过的,应该很快就能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

    为了考验沈妙有没有真记得男朋友的电话,张姐姐没把电话簿给她看,而是试探地问道:“电话是哪个?67开头的这个?”

    呵,想试探我。

    “不对,是72开头的那个。”

    还好,她原来经常和陈秀兰打电话,所以记得姚恒家的电话开头是72,可也就只记得开头的那三四位数,要让她背下来,那她可就真露馅了。

    嘟嘟……嘟嘟……

    站在一旁,听着电话里等待的提示音,沈妙有些紧张。

    “喂?”

    等了十几秒后,电话那头终于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

    “喂,你好你好,我们是妙妙的好朋友。”

    担心沈妙开口和电话那头串供,张姐姐赶忙捂着电话后退了两步,“是这样的,妙妙最近一直不太高兴,昨天在外面吹了一晚上的风都感冒了,今儿她给了我们一个条,托我们给你打个电话,请问,你和妙妙是什么关系啊?”

    好家伙,这还是几年前自己的那套话术!

    “哦~这样啊……那你明天有空能来一趟,看看她吗……嗯,好,我知道了……嗯嗯,再见再见。”

    他们聊了什么,沈妙一个字都没听见,只看到张姐姐脸上越来越明显的笑容。

    “他咋说的?”

    “当然是来看你啊~”

    合上手里的电话簿,张姐姐似乎很满意沈妙的“男朋友”。

    “他说了,最近事情比较多才没顾得上你,不过他明天正好休息,上午就能来找你。还让俺好好陪陪你,让你好好养身体呢。”

    还好还好,没有露馅。

    姚恒这个人吧,平时嘴巴是毒了一点,想不到关键时刻还是挺靠谱的,反应速度也挺快。

    明天有空没打扰到他就好,正好一起出去玩。

    第二天上午,沈妙把医馆那边安排好后,就跟姐姐们一起来到村门口等着姚恒来。

    差不多十点左右,远远就看到一辆车子从豫市的方向驶来,不过并不是摩托车,而是一辆小轿车。

    嘶……难道姚恒他爸给他买了一辆车吗?

    等等,不对劲,这辆车看着怎么感觉这么眼熟?!

    老天爷!这是骆嘉麟的车,来的人是骆嘉麟,不是姚恒!!!

    第54章 生不出孩子那就是奴隶!……

    骆嘉麟?为什么会是骆嘉麟?他……

    等等,

    沈妙这才想起来,骆嘉麟家的电话号码好像也是72开头的,因为他是上次在医院给的电话,所以沈妙把他的电话记在了簿子的最后一位。

    糟了糟了,看来是打错电话,打到骆嘉麟那了。

    而且骆嘉麟估计是想着上次自己帮了他的忙,所以才顺着张姐姐的话往下说,扮演起了自己男朋友的身份。

    嘀嘀!

    车子快驶到村口时,骆嘉麟按了两下车笛示意,随后将车子停在了路边那片停着村里拖拉机的空地上。

    从车上下来,骆嘉麟从车后排拎了好几兜的东西。

    “你们都是妙妙的朋友吧,初次见面,也不知道你们喜欢什么,就随便准备了一点小礼物。”

    那是从市里最贵的甜品店里买来的糕点,听说一块最便宜的切角蛋糕都要十块钱。

    他买了一整只草莓蛋糕,还有桃酥、曲奇还有各式的酥点。刚出炉就装进了纸盒里,被风一吹,可以闻到浓郁的黄油和奶油香气。

    另外两个包装精美的袋子是留给沈妙的,一只里面是一个扭上发条就能响起音乐的八音盒,还有一只里面装着一个漂亮的陶瓷娃娃,造型是一只长着翅膀的小精灵。

    “谢谢谢谢,你真是太客气了!”

    “哎呀,叫你是让你来玩的,不用花钱买什么礼物。”

    懂事,这个“妹夫”真是懂事!

    别的不说,起码姐姐们对骆嘉麟的第一印象是很满意的。

    姐姐们也不是那只拿不给的人,纷纷从兜里掏出几块糖和瓜子塞到他手里,昨天跟他通电话的张姐姐,还特意跑去小卖部买了几根最贵的冰棍回来。

    礼轻情意重,勉强也当是回过礼了。

    不过沈妙可不敢就这么收下他的礼物,表面上是接着了,在吃冰棍的时候却又小声对他说道:“这礼物我就不要了,等会你走的时候记得拿走。”

    “收下吧,这本来就是别人要给你的。”骆嘉麟嚼着嘴里那口冰冰凉凉的冰棍,同样小声地回她说,“上次升学宴,那几个跟你聊得来的嫂子们送的。”

    沈妙:???

    沈妙这活泼的性子,走到哪里都是讨人喜欢的。

    上次局长儿子的升学宴,不过是初次见面,沈妙就和好些人聊得投机,事后她们也一直想再约着沈妙出来,还给她准备了一些礼物,可惜没有她的联系方式,便送到了骆嘉麟这里。

    所以说起来,骆嘉麟也不过是代人跑个腿而已。

    “那好吧,我就收下了。”将礼物盒收回到袋子里,沈妙又说,“不过我还是要跟你说声谢谢,还有对不起……都怪我没跟她们说清,折腾你跑来一趟。”

    “没关系,正好我今天休息,全当来玩了。”

    回归正题,骆嘉麟又问道:“需要我怎么做?”

    “简单,继续扮演我男朋友就行。”

    说着,沈妙的手便如藤蔓一般自然地挽在了他的手臂上,眼睛里也多了好几颗明亮的星。

    第一次扮演“男朋友”的角色,骆嘉麟多少对这个身份有些生疏。不过想起平日在警局里看到警员对待家属时的举动,他似乎又懂得了要怎么做。

    “你瞧着比妙妙大了一点。”

    “嗯,比她大了八岁,今年三十二了。”

    “开小轿车,那你的工作一定很挣钱吧?”

    “在公安局工作,工资马马虎虎。”

    “恁俩是咋认识的?之前也没听妙妙提起过。”

    “算是巧合吧,第一次见面是在电影院,后来发现两家长辈认识,就这么熟起来了。”

    骆嘉麟这个“男朋友”的表现让沈妙很满意,简直和姚恒不相上下。

    不过和姚恒不一样的是,姚恒是实打实地演技派,任何情况他都能应对自如,骆嘉麟则不像是在表演,更像是真的进入到了这个角色,所以偶尔还会答不上来需要思索的时候。

    或许是有长辈光环的加成吧,姐姐们也不敢太难为他,尤其是吃了他带来的蛋糕后,更是打心眼里肯定了他“沈妙男朋友”的身份。

    快到中午了,难得来清河村一趟,沈妙自然要留他去家里吃一顿饭的。骆嘉麟也很配合,到沈家后没有说今天来的原因,只说是办事路过,同时把给沈万山带的礼

    物也从车上拿了下来。

    不愧是见过世面的城里人,骆嘉麟不止是应付村里的姐姐们游刃有余,和爷爷和爹妈他们聊天时也是应对得宜。

    他的年龄好像会跟随不同的人变化一样,可以是和自己差不多的同龄人,也能变成比自己更成熟的长辈。

    吃完饭后,沈妙在送骆嘉麟走的时候,顺路去了趟小卖部给姚恒打了个电话。

    好久没见他了,趁着今天医馆没什么事,爷爷也同意自己出去,她就想着搭一趟骆嘉麟的顺风车去市里找他玩。

    “下个礼拜天?今天我在公司加班,没法出去玩。”

    毕业后,姚远原本安排姚恒去自己的运输公司上班,但被姚恒拒绝了。

    或许是因为陈秀兰,或许是没有放下侯文涛,姚恒还不想当做什么都没发生一样,继续像以前那样生活。

    所以,他自己找了份工作,是在同学家里的公司上班。

    打工人嘛,哪有不加班的?从少爷变成牛马之后自然要服从公司安排的。

    “那好吧,那等你休息了再说。”沈妙虽然有些遗憾,但她理解姚恒的工作更要紧,便只好约了下次。

    “我陪你去?”

    转过身时,沈妙本想跟他说不去了,没想到骆嘉麟主动把刚买的一盒薄荷糖递到她面前:“正好我下午也没什么事,你有什么想做的,我可以陪你。”

    “好啊好啊!”沈妙拿起一颗薄荷糖放进嘴里,“那我们去看电影吧,然后再去墨寨吃点小吃、买点小玩意儿。”

    骆嘉麟点点头:“行。”

    “骆叔真好!”沈妙高兴地像小孩一样,原地蹦了两下。

    “不过先说好啊,今天下午我请客,就当还您一个人情了。”

    薄荷糖本该是冰冰凉的口感,可奇怪的是,当骆嘉麟把糖拌着她的这句话放在嘴里时,味道却有些怪怪的。

    骆叔……您……

    自己只比她大了八岁啊,她就不能稍微换个显年轻一点的称呼吗?

    来到豫市的电影院,沈妙买了两张外国电影的票子。

    大概是上次《泰坦尼克号》的后劲儿太大了吧,直觉告诉她,这部叫《美丽人生》的片子剧情应该也会很不错,尽管她听不懂那些乌拉乌拉的话,但有字幕看也不算太吃力。

    不出所料,这次的电影依旧给了她极大的震撼。

    相比于在灾难中歌颂爱情的伟大,战乱纷飞的年代里,亲情才是最催人泪下的。

    吸取了上次的教训,沈妙这次特地带了纸,可她却低估了自己的泪腺,区区几张纸根本就不够她擦的。

    就在她不知道该用什么去擦眼泪时,还好,骆嘉麟及时递来的手帕让她免于尴尬。

    很少会有男人会带手帕,在沈妙的印象里,男人活得都很糙才对,除了爷爷和老爹之外,骆嘉麟是她认识的为数不多身上会带手帕的人。

    骆嘉麟的手帕有股淡淡的草木香,像是在雨后的松树林走过后阳光洒在上面的味道,很清新、很好闻。

    “谢谢,”从电影院出来后,沈妙刚要把沾有自己眼泪的手帕还给他,却又收了回来,“不好意思啊,给你弄脏了,要不我回去洗洗再还给你吧。”

    骆嘉麟微微一笑,“小事儿,不用麻烦。”

    哭,其实是件体力活,流了不少眼泪后沈妙也有点饿了,于是便拉着骆嘉麟去墨寨,准备带他也尝尝那家巨好吃的马记包子铺。

    “对了,等会吃完包子,带你去见个人。”吃包子的时候,沈妙故意卖关子道。

    “谁?”

    沈妙笑着咬了一口包子,“见了你就知道了。”

    既然来了墨寨,除了吃好吃的包子之外,自然少不了见一见漂亮的姑娘啦~

    李山茶和曹云一直在隔壁街卖豆腐,趁着今天时间还早,说不定还能碰到她们呢。

    李山茶是沈妙现实接触过最漂亮的姑娘,所以她也想让骆嘉麟见识一下,自己所目睹过的最靓丽的风景。

    说来也是巧,沈妙和骆嘉麟来到旁边那条街找她的时候,李山茶正在和曹云收拾着摊位。

    自从李山茶嫁来后,曹云豆腐摊的生意就变得极好,哪怕都晓得李山茶嫁了人,每天还是有源源不断地人来买她家的豆腐。

    今天赶上周末,曹云平常一般都要做五六板的豆腐,今天却只做了三板。

    原因无它,只是想早点收摊好带着儿媳妇逛逛街,好好地消费一把。

    李山茶嫁来她家后,整天不是陪她来摆摊就是在家准备豆子、做家务,除了年前带她逛过一次集后,基本没怎么在外面逛过。

    好歹也是自家正经娶进门的儿媳妇,身为婆婆的总该带她买两身新衣裳才是。

    在把木桶放上车的时候,李山茶抬眼就瞧见了沈妙。

    许久没见,可把李山茶给高兴坏了,远远地就踮起脚来朝她招手。

    “嫂子~!”

    两三月没见,李山茶瘦了不少,可模样却瞧着更娇媚,也更有女人味儿了。

    身上那一套短袖短裤露着手臂和小腿,犹如一颗剥了一半的莲子,或许是老天爷都不忍心伤害她的美,在别的人被太阳晒得黢黑时,她的皮肤不仅依旧白皙,甚至嫩得能掐出水来。

    没有一个男人会不惊讶于李山茶那张绝美的面孔。

    在看到李山茶时,沈妙注意到了骆嘉麟的瞳孔微微扩张了些许,和她料想的一样,就算骆嘉麟在警察局工作,阅人无数,但他从前一定也没有见过像李山茶这么漂亮的女人。

    不过他并没有像那些男人那么粗鲁,仅仅欣赏了一眼后,眼眸里的情绪就变成了礼貌和尊重。

    “婶子,你们这是准备回去了?”

    “不回去,听说今儿南街来了不少小商贩,就想着带上恁嫂子去转转,给她买点东西。”

    都说越漂亮的女人越娇贵,这句话好像并不适用在李山茶身上。

    起初曹云想着她可能是不会说话,又听不懂话,所以不愿意出门,但相处几个月下来,曹云发现她是单纯地怕给家里添麻烦,想给家里省一点钱。

    曹家的情况是不好,可也没有差到养不起媳妇的地步,眼看李山茶脚上那双鞋都快磨破洞了,曹云跟她说要买一双新的说了快一个月了,李山茶这才答应陪她逛逛。

    正好,沈妙也想看看新来的商贩会卖什么新奇的玩意儿,便主动挽起了李山茶的胳膊,和她们一起去了南街。

    是周末,又赶上来了新的商贩,所以墨寨的南街要比往常热闹一点。

    看着沿街两边的各个小摊,李山茶像个没见过世面的孩童一般,兴奋地睁大了眼睛观察着摊位上各式各样的物什。

    她没有停下来,也没有试着拿起来,就只是单纯地看,好像对她来说,只是这么看一看就已经很满足了。

    还是曹云主动拉着她走到一处卖鞋的摊位,把她按在了板凳上,她才肯试一试曹云拿给她的鞋子。

    “试试这双吧,我瞧着挺配你的。”

    李山茶个子高有一米六八,可脚却长得很小,只有三十五码。双足娇小皮肤又白嫩,所以不管是什么颜色的鞋,穿在她的脚上都很好看。

    布鞋耐穿,深红色的鞋面耐脏,价格又不贵,曹云便让老板拿了两双给包上。

    “啊,啊。”

    在曹云从口袋里拿钱时,李山茶赶忙站起身摆摆手,一边指了指鞋子里印着的号码,一边比了一个“三”一个“八”。

    “你是想换双38码的?”老板拿起另外一双三十八码的鞋猜测道。

    李山茶笑着点点头。

    老板:“你穿35的正好,38太大了,你穿着容易掉。”

    李山茶拉住了曹云的手臂,还是淡淡地笑着。

    她的意思是:曹云的脚码是三十八码,买得大一点,她们就能换着穿了。

    “不用,我有鞋,家里还放着好几双呢。”

    知道李山茶听不懂,所以曹云指指自己的脚,又指指家的方向,最后又比划出了几个数字。

    可能这就是她们婆媳间的默契吧,就连沈妙都没看懂曹云比划的意思,李山茶却看明白了。

    李山茶把包好的鞋抽出了一双放在桌上,指指老板手里另外一款三十八码,又用手指比了个叉,示意她道:一人一双,要不就不买了。

    曹云拗不过她,只得点头答应:“好好好,那咱娘儿俩就一人一双。”

    这一圈逛下来,原本说是专门带李山茶来买东西的,结果她就只买了一双鞋、一套衣服而已,倒是给家里和李群涛添了不少东西。

    曹云原本瞧上了好几件适合她的上衣,还有裤子啥的,可只要一掏钱李山茶就要

    走,就算买下来了,等到去了下一家逛的时候,她也会偷偷跑回去退掉。

    好像对她来说,只要把家经营好就够了,自己的美丑并不是那么地重要。

    “她是哪里人?”

    “南方的,嘶,还是少数民族的。”跟在她们后面,沈妙一边吃着纸碗里刚出锅的臭豆腐,一边斯哈斯哈地回道。

    出于警察的直觉,又通过这一路的观察,骆嘉麟对李山茶不免有些疑惑:“少数民族怎么会听不懂普通话?就算不会说,多少也能听懂一些吧。”

    沈妙只顾着给臭豆腐吹气,完全没在意他说了什么,“不知道,可能,呼呼,她从小住在山沟沟里吧。”

    不对,还是不对。

    骆嘉麟不说了解五十六个民族所有的生活习惯和风俗,但多少还是接触过几个少数民族的。不管是从习惯,还是举止,甚至是李山茶道谢的方式都很不一样。

    直觉告诉他,这个李山茶的籍贯并非沈妙了解的那样,她的身上一定有秘密。

    “让一下让一下!”

    嘭!

    沈妙听到了后面有人骑车靠近的声音,也听到了吵闹的车铃声在催促着自己。

    可等她想要躲避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还没往一旁闪身,手臂就被那人给猛地撞到了,纸碗里那三块热气腾腾的臭豆腐,还有半碗还冒着烟的浓汤,就这么水灵灵地泼到了骆嘉麟的身上。

    “对不起对不起……”

    沈妙:“看着点路啊!路上这么多人还骑这么快。”

    看到掉在地上的臭豆腐,沈妙虽然觉得浪费了很可惜,但还是赶紧转过身去查看骆嘉麟的情况。

    骆嘉麟今天穿了一件浅色的衬衫,浓汤直接给他身前一大片给染了色,也还好有衣服这么挡了一下,能及时隔绝大部分的热量,但露在外面的脖子还是被烫到了。

    “疼不疼啊?还好吗?”

    “没事没事。”

    烫伤一定要及时处理,看到骆嘉麟脖子开始泛红,沈妙赶紧拿出纸来替他擦拭。

    这大街上的也没有水龙头,要再往前走几百米才能到卫生间了。幸好,刚才瞧着小摊上的牙膏便宜就买了一管,眼下正好能派上用场。

    “我来吧。”

    “别动,”沈妙自顾自地挤出一条牙膏,把他伸来的手给推开了,“你这看不到溅在哪了,抹了也抹不匀。”

    说着,沈妙便轻轻将手指给按了上去,打着圈地把牙膏一点点地晕开。

    嘶……

    刚才还被烫得发疼,牙膏覆上去的一瞬间,骆嘉麟只感觉到了一阵冰冰凉。

    沈妙的动作很轻,为了能够快速给烫到的皮肤降温,在手指抚过之后,还会朝着涂有牙膏的地方吹气。

    呼~呼~呼~~~

    好凉,好,好痒……

    骆嘉麟在仰起头时,没办法看到沈妙的脸,但是他的脑海里却浮现出了沈妙在贴近自己脖子时,仔细为自己涂抹牙膏的画面。

    喉结上下滚了滚,他的确感觉到被烫伤的部位凉快了不少。

    不过,这股灼热的温度并没有消失,而是在开始转移。

    从脖子和锁骨附近向四处蔓延,最后汇聚在他的耳朵根……

    扑通扑通……

    心跳逐渐加速,他紧张到垂在身侧的双手十指都不由得蜷了蜷。

    这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也是他从来没有体会过的感觉。

    分明脖颈被烫得生疼,可这种微微凉其中又掺杂着些许紧张的过程,还有沈妙指尖的触感又,又让他感受到了一丝别样的……

    传说中“痛并快乐着”的感觉,原来就是这样吗?

    不止是骆嘉麟,正在仔细给他涂抹牙膏的沈妙也纳了闷了:

    好奇怪啊,他不是只烫到脖子了吗?怎么脸和耳朵也跟着变红了?

    逛得差不多后,她们便准备回去了,沈妙没有让骆嘉麟开车送自己,而是接受了李山茶和曹云的邀请,答应跟她们回家里吃顿饭。

    于是从墨寨出来后,沈妙便坐上了三轮车跟她们一起去了芦花村。

    时间不早了,回到村子的时候已经是傍晚。

    夏天天黑得晚,即使已经快七点了,还能看到西边残留的一道晚霞,渐渐东升的月亮和星罗满布的群星也不甚明亮。

    正是晚饭点,家家户户的院子里都能闻到不同的饭菜香。

    可快走到自己的家门口时,曹云却看到原本紧闭的院门是虚掩着的,还没走进,就听到了一个女人“咯咯咯”的笑声。

    一听就知道不是什么正经人,虽然没见到女人长得什么样,但从院子里飘出来的那股脂粉味十足的香味就知道,一定是花了钱才能买来的笑。

    “好了好了,我该走了,该给钱了。”

    “给什么钱?刚才不是给你过了?”

    “说好了,内了得加钱,万一我怀孕了呢?”

    “就是要你怀孕啊,怀孕了直接生下来,我养。”

    “你别胡说八道,赶紧加钱,再晚路上该黑了。”

    “没有,咋?不想生?怕我养不起你?”

    隔着好几道门,沈妙听不清里面在说什么。

    只听到原本有说有笑的语气,开始逐渐变得紧张,到最后直接翻了脸。

    脸色同样在变化的,还有沈妙身旁的曹云。

    原本还有说有笑地准备开门呢,屋内那个女人的声音瞬间让她的笑容僵在了脸上,收回了握着钥匙的手,几秒钟的功夫,她的脸色就变得铁青。

    看她的表情,这样的事应该不是第一次发生了。

    她恨不得一脚把门给踹开,揪着李群涛的耳朵问问他到底知不知道什么是脸面,可李山茶却在她破口大骂之前及时拉住了她。

    奇怪,比起曹云,她才是那个更应该气愤的人才对。

    她可是李群涛的老婆哎,亲耳听到自己的老公找了站街女,在她的脸上,沈妙竟然看不出有丝毫的生气,好像里面的那个人跟自己没有任何关系一样。

    但她倒是很紧张曹云,害怕她会把自己的身体气得不舒服。

    “那个,婶儿,我刚想起来,俺家还有点事呢。”

    眼下这个情况,沈妙不好再继续留下,哪怕再想要吃一口他家的瓜,也不得不找个理由离开。

    万一站街女和李群涛又酱酱酿酿一番呢?

    万一李群涛出来后,和曹云、李山茶发生争执呢?

    自己不过是个外人,这种情况还是选择回避比较好,免得李群涛的面子上过不去,像婚宴那天一样对自己大打出手……她可不禁打。

    沈妙装作没听到里面的动静,勉强扯了下唇角,给双方都放了台阶下:“下次再吃吧,我就先回去了哈。”

    “欸……”

    曹云想要挽留,毕竟沈妙大老远跑这么一趟,总不好让她连口水都喝不上就走。

    可是家里面的这个情况……她又实在没有脸,留她下来继续看笑话。

    “不用送了,你们快回去吧。”沈妙一边走一边对她们说道。

    曹云知道她是一片好心,可心里的愧疚又不好说出口,只得挥挥手朝她点头,“中,那,那下次咱再吃。”

    不知道是不是听到了李群涛家的懊糟声,来时天际还有一抹晚霞呢,这会已经消失得干干净净了。

    天黑了,芦花村离清河村有十几里远,要是这么走不知道得走到什么时候,再说了,路上又不安全,万一碰到点啥不干净的东西……

    于是沈妙拐了个弯,到后面的那条街准备找人借一辆自行车和手电筒。

    还好这会家家户户都准备吃饭,所以院子都有人在。

    沈妙敲开了离得比较近的一户人家,自报了家门后,人家很大方地答应了她,还说不同太急,可以晚两天再还。

    “他妈的,老子的事儿要你管?!”

    “我是恁娘,不让我管让谁管?”

    咚!

    “好好的,你出去几年咋会成这样啊?我嘞小?”

    “我咋样了,我从小到大就这样,从来没变过!”

    嘭……啪!

    表面上这里和李群涛家是不同的两条街,可实际上两个院子却是斜对角的位置,那边的声音稍微大一

    点,这边也能听得清楚。

    哗啦啦……啪!啪啪!

    战场从院子转移到了屋里,可摔砸的动静依旧是此起彼伏没有半刻停歇,偶尔还掺和着几句李群涛的叫骂声。

    这边的院子,小姑娘正捧着碗吃饭呢,被那噼里啪啦的动静吓得不轻,嘴里那口米饭都不敢咽下去了,可当妈的却不敢替闺女出头,只能收拾着碗筷,准备把桌子拖回到屋里去。

    在李群涛回来之前,曹云家要是遇到了困难,村里的村民都会热心地伸出援手去帮她;可自打李群涛回来之后,她家再有个什么风吹草动,却没有人敢靠近了。

    李群涛的脾气太差,简直不像是曹云亲生的,动不动就吵吵巴火地要动手,回来这才半年,已经打了村里四五个人了。

    所以没有人再想管他们家的事,也没有人再想跟他们家打交道。

    随李群涛在家干嘛,他们都装作不知道。

    害,由他去吧!

    ——

    房间里,曹云气得头直晕,扶着柜子大口地喘着粗气,可李群涛却跟没看见似的,自顾自地点上了一根香烟,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还朝着她的方向随意吐了一口烟圈。

    这香烟不是买的,是李山茶用烟丝帮他卷的。

    他觉得商品烟太淡,还得是没加工过的粗烟丝抽着过瘾。

    床榻上被李群涛和那女人折腾得不像话,还有几块被打湿的痕迹,可李山茶却像没看到一样,一边用床扫打理着床上的褶皱,一边将毯子给叠好。

    她就像是一个下人,没有掺和进主人家的事,只是自顾自地干着活儿。

    “小啊,你能不能安安生生过日子?都娶媳妇了还往家里带人,你是想干啥?”

    深深地吸了一口烟,李群涛没好气道:“我想干啥?还不是想给家里添人口?!”

    瞧李山茶在一旁只顾着打扰,却听不懂话的样子他就来气,抬手一巴掌就扇在了她的脸上。

    啪!

    那一巴掌让李山茶的脸上瞬间红了一块。

    “妈的,我当初咋会带这么个赔钱货回来?不下蛋的鸡!”

    李山茶没有反抗,甚至脸头都没有抬一下,只是顺势跪在了地上,双手匍匐在身前,似是在请求他的原谅。

    可李山茶的恭敬并没有让他息怒,反而气得更狠了,随即又是一脚踢在了她的肩膀上。

    “你这是干啥?!”

    看到李山茶任打任骂的模样,曹云心疼坏了,赶忙上前去扶她,李山茶却不停地摇头同时想把她推开,好像很害怕她会被自己连累。

    “起来,你是他媳妇,不是他的下人,跪他干啥?!”曹云坚持着把李山茶从地上拉了起来,替她拍了拍裤腿上沾着的灰土。

    她是个好的儿媳妇,曹云的心里有数。

    所以哪怕她进门半年肚子也没有动静,她也不会把原因全都怪在她身上。

    比起这个天天在家无所事事,只知道惹祸发脾气的儿子,她宁可只有李山茶这一个儿媳妇!

    “她就是奴隶,¥#%……!”

    什么?塔什么?

    李群涛刚回来时对李山茶还挺好,就因为李山茶的肚子迟迟没有动静,所以李群涛隔三差五就会冲她发火,同时还会骂些自己听不懂的话。

    应该就是李山茶的家乡话吧。

    曹云没听懂李群涛骂李山茶的那个词,不过李山茶却听懂了,并且还乖乖地低下了头。

    在李群涛眼里,只有怀孕的,能生孩子的才算是老婆、妻子,否则就只能继续当奴隶。

    同时,他又不想把李山茶换掉,重新娶别人进门,一是因为太花钱,二是因为李山茶长得实在漂亮,又是他花钱买的,所以不舍得。

    就让她在家里继续当奴隶吧,等到他哪天把谁的肚子搞大了,孩子生下来后就让她来带,也能省下一笔钱。

    “钱呢?赶紧把钱给了,不给钱今天我可不走了啊。”

    那女人还在院子里等着没有离开,就算里面吵得不可开交也跟她没关系。

    她只管拿自己的钱,不给就不走,要是敢动手她就直接讹上他。

    反正她是下九流,为了赚这点钱,她什么脸都可以不要。

    李群涛正烦着呢,听到外面的女人还在嚷嚷,捋起袖子就准备出去,是李山茶及时拉住了他,这才免了女人的一通拳脚。

    从屋里出来,李山茶走到女人面前,朝她比划了半天示意她赶紧离开。

    “钱,我要钱,”女人不明白她说什么,于是搓搓手指,“没有钱我是不会走的。”

    钱。

    李山茶明白了这个字。

    于是她从自己缝在裤子里的口袋掏出一只小布包,拿出了几张皱巴巴的票子。

    那是曹云平时给她的一些零用钱,她没舍得花,全都存在身上。

    她不知道女人要多少,便全部递到了她面前。

    瞥了一眼李山茶脸上的五指印,女人并没有贪婪地全部拿走,只是从中抽出了两张。

    她能看得出来,李山茶是个苦命的女人,大家都是女人,女人又何苦为难女人?

    “唉,摊上这么个男的,你也真是倒八辈子的血霉了……啧啧。”女人好像知道李山茶听不懂,所以便不顾忌地当着她的面调侃道。

    女人走后,李山茶把剩下的钱重新收了起来,长长舒了一口气后便准备回屋。

    转过身时,曹云正站在屋门口静静地看着她。

    李山茶走上前要扶她,却被曹云给推开了。

    “山茶,要不你走吧。”

    曹云的声音很小,似乎怕被屋里的儿子听到。

    她的声音很苦,不是为自己,是在为李山茶。

    就算是买来的,她在家里当牛做马的这几个月也够了。今天她只是挨了一个巴掌,前天、上个礼拜,还有半个月前……她如今已经是一把老骨头了,自己说话李群涛都不肯听呢,又能护着她几天?

    走吧,不走怕是哪天就要折在儿子手里了。

    想着李山茶听不懂,曹云还比划着离开的手势。

    李山茶上前再次挽起了她的手臂,指指她又指指自己,最后又用手搭起了屋顶的形状,坚决地摇摇头:

    你,我,一家人,不能走。

    第55章 她原来会说话?

    自从姚恒毕业去上班后,就没什么自由时间了,想约他出来玩都要提前好几天去约,还有可能会临时爽约。

    上次答应沈妙说周末见的,结果又要加班,改约了下周三;到了周三又突然要开大会,挪到了周六;好不容易等到了周六,沈妙刚要出门,姚恒又给她打电话说要去外地出差……

    来来回回折腾了快一个月,才终于盼到姚恒放假。

    “快快快,快接一下,我拿不住啦。”

    以前都是姚恒去沈妙家给她带好几兜的零食,这次也轮到沈妙照顾他一回。

    沈妙这大包小裹里装的东西虽不值钱,可全是自己亲手做的:晒好的红薯干、腌了好几个月的小咸菜,还有她配的各类药饮,祛火降燥的、提神醒脑的、宁神安眠的,每一包都是分好的量,外面也有标注。

    虽说侯文涛的那档子事对姚远的影响不大,事情过去半年后也少有人再提起,但姚远还是将所有精力都投入到了工作上,很少回家。

    北关村的这个家,相当于就只有姚恒自己在住了。

    姚恒平时工作忙,别说收

    拾家了,就连炒菜做饭都还很生疏呢。

    身为陈秀兰的好姐妹,姚恒的“姨”,沈妙自然会力所能及地照顾他,给他送些耐放的零嘴,省得他半夜回到家连口吃的都找不到。

    “这是我早上包的馄饨,给你放冰箱里了啊,水开了下进去滚六七分钟就能吃了。”

    “这冲水的茶一天别喝太多,一包就够了,喝多了容易伤胃。”

    “这糖蒜是俺妈腌的,恁妈最爱……唔,你下面条的时候可以掰一半吃。”

    出去玩的时候姚恒是行家,但要说在过日子这些事儿上,沈妙才是里手呢。

    一样样地交代着自己带来的每一样食物该怎么吃、怎么保存,正跟他说着呢,姚恒忽然站起身回到屋里,出来后便将一只铁皮罐子塞到了她手里。

    “拿着。”

    罐子的表面被一层黑色的薄膜包着,上面什么都没写,摇一摇,还能听到里面那颗钢珠在来回碰撞时发出的“啪嗒啪嗒”的声音。

    “这是啥?”

    随意地坐靠在沙发上,姚恒拿起一根红薯干慢悠悠地吃了起来,“辣椒喷雾。”

    沈妙闻了闻喷嘴附近的味道。

    “阿嚏!”

    嗯,确实有点呛鼻子,而且那股辣味要比炒菜的辣椒呛得多。

    沈妙揉了揉鼻子,把那瓶喷雾又丢给了他,“你给我这个干嘛,辣椒到处都能买得到,还用装在罐子里啊。”

    “谁让你炒菜用了,是让你防身的。”姚恒将罐子拿好,摇了摇后对着空气喷了一下,“要是碰见坏人就这么喷他,保准辣的他什么都看不见!”

    嘶……

    辣椒水喷出来后,那股火辣辣的味道瞬间在屋子里蔓延开了。

    能不能辣到坏人不知道,反正是把他们俩给辣得半天睁不开眼。

    “我防什么身?咳咳!村里又没人会欺负我。”

    “你没看新闻吗?最近咱们市可不太平,从过年到现在前前后后地都死了好几个人了。”

    沈妙每天都有看豫市电视台的新闻,可并没有他说得这么严重啊?

    上个月是在城郊发现了一具男尸,但她记得警方已经发过通报了,是歹徒为财抢劫杀人,而且当时警察就已经开启调查了,想来过了这么长时间,那歹徒也已经落网了吧。

    姚恒撇撇嘴,再次把辣椒喷雾塞给了她,“你呀,还是不懂得这社会险恶!”

    姚恒在公司里跑业务,经常要跟各式各样的人打交道。认识的人多了,听到的消息也就多了,尤其是跟他们这些要整天在外面跑的业务员有关的坏消息,更会格外留心。

    豫市今年很不太平,从过年开始到现在,不包括打架斗殴、寻衅滋事这类事件,已经闹出四起没能勘破的命案了。

    按理说,今年为了迎接香江回归,各个省份都会加强治安,可偏偏豫市却出了四起至今没能抓到凶手的大案。

    豫市表面看起来还是和平常一样,老百姓的日子也一如平常。

    但其实不过是上面把这令人恐慌的消息暂时压下去,避免公众恐慌、影响社会安定罢了,只有和公安打交道的人才知道,他们的工作压力有多么大,心里有多么慌。

    具体的情况姚恒也不太清楚,只听说可能是连环杀人案,而且凶手一直到现在都没能找到。

    他想着沈妙这丫头闲不住,隔三差五就想来市里玩,便从别人那买来这辣椒水喷雾给她防身用。

    毕竟真要见了歹人,她一个女孩子怕是拿什么锋利冷兵器都没用,远不如“化学武器”能一招制敌,只要喷得准,瞬间就能让对方失去攻击力。

    想着是姚恒的一片好心,沈妙便没有再推辞,于是顺手把喷雾收进了包里。

    快到中午十二点了,沈妙本想着姚恒给人家打工赚点钱不容易,就说在家里吃。

    没想到姚恒说前两天他发了工资,加上他存折里原本的钱正好凑齐66666.66,沈妙瞬间就没有了要替他省钱的想法。

    差点忘了,就算是跑去给人家打工,他家里也是很有钱的。

    操心他赚钱不容易?呵,怕是自家一年赚得都没姚远给他的零花钱多呢。

    冲着他存折上的数字,沈妙决定狠狠敲诈他一笔,让他请客去吃肯德基,花他个十几二十块的,让他出出血!

    结果姚恒嫌弃她敲诈的水平太低,于是主动提出请她去百货大楼旁边的步行街,吃更加高档的港式茶餐厅。

    这是沈妙第一次茶餐厅吃饭,白色系的装潢配上偏英式的餐具,简直和电视里的港式电影一模一样!

    来茶餐厅吃饭的人不少,他们到得又有点晚了,所以要和其他食客一同在门口等位,不过还好,等位的人不多,应该很快就能进去了。

    “你看你看,是吴爷爷和他的老相好!”沈妙用餐厅的传单挡住自己的半边脸,一边压低着惊讶的声音,一边戳着他的胳膊提醒道。

    “在哪?”

    为了不被瓜主发现自己在议论他们,沈妙假装累了靠在他的肩膀上,同时刻意地看向外面那些来来往往的路人,“两点钟方向,靠窗从里到外的第二桌。”

    顺着沈妙说的方向,姚恒果然看到了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和坐在他对面那位“相好”。

    吴爷爷全名叫吴全福,和姚家住在同一栋楼,姚恒住在六楼,吴全福住在三楼,算是看着姚恒从小长到大的老邻居了。

    吴爷爷的儿女们都在南方,只有过年才会回来,姚恒小时候经常会跟他回来过年的孙子孙女们玩,长大后就没再联系过了,不过平时上下楼遇见时,还是会同他打招呼。

    “你竟然连吴爷爷都认识?”

    “那当然了。”

    姚恒先是有些惊讶,不过很快就想通了。

    之前沈妙时常来找亲妈陈秀兰,两人好得跟亲娘儿俩一样,都是一样爱吃瓜的性子,陈秀兰自然会跟她聊起楼里这些邻居们的八卦。

    吴全福的老伴去世得早,儿女们各个争气,早几年就去了南方奋斗,也算是闯下了一片不小的家业,他曾经也去南方住过几年,不过不适应那里的生活习惯便自己又回来了。

    不过他家的房子不少,又有儿女们时常打钱,所以日子过得相当滋润。

    听陈秀兰说,他几年前找了个相好的,年龄比他小了二十多岁,今年四十多,跟他的小儿子一般大。

    听说他的老相好也是城中村的,只是不知道是哪个村的,说起来,俩人也好了四五年了,但一直没有结婚,他的老相好也没有跟他同居,只是偶尔来陪陪他,顶多呆一两天就走了。

    陈秀兰猜测,他们没有结婚估计是怕儿女们不同意,觉得他们会认为他的相好是图谋他的家产。

    沈妙也是这么想的,不过她还猜测,儿女们应该没有不同意他们结婚的机会,因为他们八成还不知道老爷子有了第二春呢!

    关于吴爷爷的这位老相好,陈秀兰那天可是掰着腿跟她说了好半天呢。

    说什么吴爷爷对她是一见钟情,说即使是俩人没结婚,吴爷爷也甘愿把自己的银行卡交给她,还说这个老相好私生活不检点,好像还跟好几个老头勾勾搭搭得说不清……

    总之听陈秀兰的描述,这女人简直就是狐狸精转世,迷得老头们不行不行的,没有一个老头能够抵御她的魅力,可谓是老头们一众的“梦中情人”。

    听她说得那么神乎其神,沈妙着实是对这位“狐狸精”好奇得紧,想不到今天竟然有机会能在这里碰到。

    他们应该是点完了菜正在等餐,桌子上只放了一壶红茶和两小碟开胃小菜。

    不知道是不是发现有人在看自己,女人看向了站在门口的姚恒。

    四目相对,女人只是微微一笑。

    她很聪明,她知道那一束目光所找的人不是自己,随即朝坐在对面的吴全福使了个眼色,告诉他身后有他的熟人认出了他。

    重新把老花镜给戴上,扭过头时,吴全福一眼就认出了姚恒。

    “姚恒?”

    目光在他和他一旁的沈妙身上转了个来回,他微笑着说道:“带女朋友来吃饭啊。”

    “呃,是,是……”

    姚恒紧张极了,捏着传单的手指不由得攥紧了几分。

    姚恒小时候很亲近同一栋楼里的爷爷奶奶们,可长大了之后,就慢慢变得疏远了,只会偶尔在楼道里见面时同他们问好。

    如今他主动和自己打招呼,姚恒倒觉得有些尴尬和无所适从了。

    “前面估计还要等几桌呢,要不坐过来一起吃啊?”女人将杯子往里挪了挪,主动邀请他们道。

    分明是第一次见面,女人却像是

    他们的老朋友一样,态度很是热情。

    不同于陈秀兰那骄阳似火般的自来熟,女人更像是徐徐的春日煦风,不会强迫你答应,可要是拒绝又会觉得辜负了她的善意。

    “不,不用了吧。”

    “是啊是啊,应该等一会就有空桌子了。”

    沈妙和姚恒瞬间化身成两个摇头娃娃,脸上勉强的笑比哭还要难看。

    和长辈一起吃饭本来就很奇怪了,更何况还是两个不那么熟悉的长辈?

    再加上沈妙和姚恒之前都听过吴全福和那女人的事……刚在背地里说完人家,紧接着就跟人同桌吃饭,确实有点“端起碗吃肉,放下碗骂娘”的意味。

    “来吧来吧,”女人不止是表面客气地一句话,而是真的希望和他们同桌吃饭,“听你吴爷爷说你大学毕业了,我正有些事情想问问你呢。”

    女人的话都说到了这份儿上,再拒绝可就不太礼貌了,尤其他们在隔着这么老远说话时,还有服务员和其他食客时不时地看着,弄得他们只好走过去和他们坐在同一桌。

    “呀,这姑娘长得可真漂亮啊!长得跟电视里的小明星似的~”

    沈妙还没坐下,女人那一句夸赞就让她两腿一软。

    人嘛,贵在有自知之明。

    沈妙当然知道自己跟明星没得比,可哪个女孩子在听到别人夸奖自己时会不高兴呢?

    坐在女人身边,沈妙礼貌地向她点了点头表示感谢:“谢谢阿姨,您看起来也很有气质。”

    “这小嘴儿甜的,真叫人喜欢啊,”女人下意识用手指按了按眼角的笑纹,然后将桌子上另外两只空杯子拿到她和姚恒面前,“喝红茶可以吗?他家的红茶很香呢。”

    在征得他们的同意前,女人捧着茶壶的手就这么静静悬在半空等待着,一点不像大多数的长辈,话还没说完呢,杯子就快倒满了。

    沈妙:“嗯,可以的。”

    “我来吧。”

    吴全福伸手想把茶壶接过去,女人却用涂着红指甲的指尖温柔地推开了他的手背,“倒个水而已,我来就行了。”

    “你忘了医生怎么说了?你的胳膊受凉了,得好好休息着。”

    是啊,倒个水而已,又不会累着手。

    可女人的话听起来却更加有温度,三分是推辞、四分是关切,让吴全福本就红润的脸上又多了几分甜蜜的笑意。

    不止是他,姚恒想要去接茶壶时也被她拒绝了,“这壶里的水烫,可别伤着你们的手了,还是我来吧。”

    倒完了茶,女人又叫服务员重新拿来了两份菜单,分别交到他们手上,“你们看看想吃什么?再多加几个,今天你们吴爷爷请客,千万别客气。”

    “不行不行,出来吃饭肯定得是我们小辈请客,哪能让吴爷爷掏钱?”姚恒连忙拒绝道。

    “别别别,其实你们刚进店里,我就瞧着你们了。都说有福气的人走到哪身上都有光,让你吴爷请客,就当是让我们沾沾你们的福气,蹭蹭你们的光了。”

    女人的这话说得实在是太好听了!

    分明是请客,可从她的嘴里说出来好像自己才是占便宜的那一方。

    能怎么办呢?不让请客就是不让沾光,这谁能拒绝得了啊。

    架不住女人的盛情,沈妙和姚恒只好再加了两个菜。

    等着上菜的这会儿功夫,吴全福给他们彼此介绍了一番,在提起这位“红颜知己”时,能看得出他的脸上写满了得意和骄傲。

    女人名叫乔珍珠,今年四十六岁,他们是在广场跳舞的时候认识的。

    吴全福对她是一见钟情,所以很快他们就陷入了热恋,而这股热乎劲儿一直持续到现在,非但没有降温反而还又升高了几度。

    而在他们聊天的时候,坐在乔珍珠身边的沈妙也在很仔细地打量着这位“狐狸精”。

    说实话,她的容貌和漂亮完全不搭边。

    但是,她很精致,即使已经四十多岁了,她还在很用心地打扮着自己:红色的指甲油涂得很均匀,平滑的衣服上没有一条褶子,还有那一头烫过的短发,好像每一缕都是精心熨烫过的,没有一点毛糙的感觉。

    不仅仅是她的穿搭装扮,她这个人看起来也很有气质和涵养,笑不露齿、坐不露膝……哪里是什么妖娆妩媚的狐狸精?分明是举止优雅的大家闺秀才对。

    只是,她说话的声音有些怪,略显低沉的音色有时候听起来像个男人,不过无伤大雅,因为她每一句话听起来都很叫人舒服,让人会自觉地忽视掉这些缺憾。

    和《聊斋》里的那些娇弱、需要被疼惜的狐狸精不同,和吴全福在一起时,沈妙瞧着乔珍珠才像是被迷了心窍的傻书生。

    “医生说了,老年人多吃虾好,补钙。”

    “这汤可不能多喝,里面没什么营养的,来,这块排骨炖得很烂呢。”

    “喜欢吃这道菠萝鸡啊,那我回家学着做做看,下次做给你吃呀?”

    吃饭时,乔珍珠的注意力几乎全程都在吴全福的身上,她会为他剥虾、会帮他把排骨上的骨头去掉,还会及时地给他递去餐巾纸,眼里对他的关心藏都藏不住。

    倒是她自己,看着盘子里有好多虾皮和骨头,但她其实就只吃了小半碗的米饭,如果不是吴全福主动给她夹肉,她就只会夹一些盘子里的素菜。

    所以这么看来,即使这顿饭是吴全福请客,也是他应该的,因为乔珍珠吃得每一口饭都对得起她所付出的关心和照顾。

    吃完饭后,吴全福约好要带乔珍珠去看电影,于是聊了一会他们便准备走了。

    临走时,乔珍珠将包里的一把扇子拿出来送给了沈妙,“天气热,拿把扇子扇扇风吧,”她一边说一边又离沈妙凑得近了些,小声地提点她道,“男人都喜欢干干净净的女孩子,脸上流了汗可就不好看了。”

    沈妙看着她,愣神地眨了眨眼。

    简单的一句话,好像把她们的关系拉近了不少。

    此时此刻,她不再是平常关系的邻居阿姨,而是与她很亲近的大姐姐,衷心期盼着她能和自己一样,有一个完美的约会。

    那柄扇子好像是乔珍珠亲手做的,是用许多木片编起来做成的,每一片中间都是镂空的,拿起来很轻,轻轻扇动还能闻到一股淡淡的檀木香。

    这应该不是她特地放在包里拿来当礼物送人的,而是她自己确实在用的,因为扇柄处还有她手上护手霜的味道,用来固定的部位也有些磨损。

    第一次见面,她就把凉快让给了自己,这份见面礼有些重了。

    看着他们手挽着手逐渐走远的背影,沈妙和姚恒在回去的路上,开始复盘着刚才吃的那一顿饭。

    “你觉得乔阿姨她人怎么样?”

    “嗯……好,很好,和我想象中完全不一样。”

    “感觉她对谁的好都是发自内心的,不像是很刻意、在演戏的那种。”

    “对对对!我也是这种感觉,你看她给吴爷爷剥的那个虾,虾线都给弄干净了!”

    “那你觉得她是真心喜欢吴爷爷吗?”

    沈妙和姚恒都给予了乔阿姨很高的评价,不论是外在的容貌穿搭,还是内在的气质涵养,都让人挑不出刺来。

    但在沈妙问出这句话的时候,他们俩都沉默了。

    吴爷爷看上她很正常,可她看上吴爷爷哪一点了?

    吴爷爷就是很普通的六十多岁的

    老年人,一般的容貌、一般的性格……不是他们看低了吴全福,而是他除了要比其他老年人更有钱之外,他们实在想不出他有什么更明显的优点。

    钱,只能是钱了。

    乔阿姨条件这么好,肯跟比自己大十多岁的吴爷爷在一起,多半是想等他去世后继承他的遗产。

    即使现在吴爷爷的家里人不知道、不同意,但就凭她这么高的情商,能让沈妙和姚恒这样的陌生人在第一次见面时都对她赞不绝口,想来以后应该也能讨得吴爷爷儿子女儿的喜欢吧。

    *

    村里的消息确实要比市里要晚一步。

    差不多隔了七八天,沈山生才从市里接到通知,要求各个村子留意有没有什么可疑人物,尤其是外来人口更要格外留心。

    不过明面上并没有说杀人犯的事,只是说要提高村民们的安全防范意识。

    正是每年农忙的时候,家家户户都在地里跟庄稼忙活着呢,哪有心思在意人的事?

    倒是平常没事情干、时不时往出跑的人才该注意,就比如沈妙。

    沈山生听到的消息更多一点,他从警察那打听到,今年发生的这几起命案应该都是一人所为。

    还听说这杀人犯丧心病狂的很,也不管你是男是女,只要瞧着你有钱就会对你下手,事后要么抹脖、要么攮心口,基本都是一刀致命,压根没有要留下活口的意思。

    虽说自家不算富贵,可沈妙往外跑总是不安全的,于是便特地交代她最近不要再去市里了,老老实实地在家呆着。

    “禁足令”一下,沈妙只得老老实实地在医馆里呆着。

    可最近大家都忙着干农活,白天基本没人往医馆里跑,真是要把沈妙给无聊坏了,又不能回家看电视,只能百无聊赖地捧着收音机听广播。

    按理说,当大夫的肯定不希望自己门庭若市,但沈妙如今是真想来个人陪自己说说话啊……

    噔噔……

    嗯?有人在敲门?

    噔噔……

    没错,确实是有人来敲门!

    沈妙趴在桌子上,捧着医书都快要睡着了,听到有人敲门,赶紧坐直了起来,对外面敲门的人说道:“进来吧,堂里有人。”

    等了十几秒也没见那人进来,于是沈妙便站起身掀开了外堂的门帘。

    欸?竟然是李山茶?!

    她站在院子门口,不甚确定地朝里面观望着,在看到沈妙确实在这里时,这才安稳地松了一口气。

    她穿了一身很素净的淡色衣裳,头上包着一条遮阳的方头巾,乍一看,她已经和村里的女人们没有什么两样了。

    “外面热,快进来吧。”沈妙朝她招招手道。

    这句话刚说出口,沈妙才想起来她听不懂自己的话,正要过去迎她呢,没想到下一秒李山茶就笑着朝她走了过来。

    跟着李群涛在豫市住了大半年,就算不能完全听懂这里的方言,赖好也能明白一些常用词的含义。

    像常用的一二三四五六,这些代表数字的她都能听明白,还有元毛分、大小这些在卖豆腐时能用到的,也知道是什么意思。

    包括平常使用率比较高的词她也能听懂一些,比如过来、进来这些带“来”字的,是要她靠近的,走、去,是让她远离的,还有,“滚”是骂人的话,因为李群涛的口中经常会冒出这个字,语气还很不好。

    “怎么就你自己来了?曹婶子呢?”给李山茶倒了一杯水后,沈妙问道。

    曹?

    这个字李山茶也听懂了,不过她在念这个字的时候发音是第二声,不是第四声,所以不是在骂人,而是代指了曹云。

    李山茶指了指家的方向,又比划了一个睡觉的动作,应该是想告诉她曹云在家里睡觉吧。

    芦花村和清河村相隔十几里的路,中间除了有耕地、荒地之外还有另外一个村子。

    就算是本地人,也要在路上多问几个人才能知道怎么走,更别说人生地不熟且语言不通的李山茶了。

    天晓得她是怎么向别人问路的,更不知道她这一路走了多久。

    她也算是运气好,如今外面这么不安定,还能平安无恙地找到这儿来。

    而她一个人从家里跑到这儿来,沈妙想着应该也是为了自己的肚子吧。

    毕竟她和李群涛都很健康,一直怀不上孩子的话,不止李群涛急躁,她也该心急的。

    “来,让我再给你把把脉。”

    沈妙把李山茶的手腕放在脉枕上,用手指感受着寸关尺处的跳动。

    不出她所料,还是和前两次一样,是个“男人脉”,只是这次摸着并没有前两次那么健康,大概是因为天干物燥比较上火吧,心火有点旺了,但对怀孕来说的话影响不大。

    不过中医的检查毕竟不够全面,最好还是去医院用仪器再查查看,或许能发现一些中医诊断不出来的细节。

    沈妙:“嫂子,有机会去医院做个检查吧,叫医生用仪器仔细再看看。”

    医院?检查?仪器?

    这些对李山茶来说全部都是生僻字,一脸疑惑地望着沈妙,她一个字都没听懂。

    于是沈妙思索了一番后,开始用手语给她比划:

    一个在市里的房子,里面像这儿一样可以治病,找到戴口罩、穿白衣服的人,然后躺在一张像床一样的东西上,让东西在身上来回地照一照……

    为了让李山茶明白自己的意思,可把沈妙给累坏了。

    要是单纯的聋哑人还好,给她写字大概也能看得懂,偏偏她连字都看不懂,只能看懂数字和几个简单的字,所以沈妙只能手舞足蹈再加上拿各种各样的东西跟她比划。

    最后好不容易让李山茶听懂了,李山茶却笑着摇了摇头。

    先是继续指指家的方向,然后又拍拍自己的胸脯和头,最后又皱着眉咳嗽了两声,指向了靠墙放着的那一排药架子。

    她要表达的意思是:婆婆的身体不太舒服。

    所以她来找沈妙跑一趟并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给曹云买点治病的药。

    曹云的身体最近不太舒服,可是为了省钱一直不愿意看病买药,只是偶尔冲一个鸡蛋水来喝。想到沈妙是大夫,李山茶便趁着她今天在家睡觉的功夫,偷偷地跑来找沈妙买药。

    明白了她的意思后,沈妙尴尬地挠挠头,把病历重新翻开了一页,继续向她问道:“婶子她除了咳嗽之外还有别的症状吗?”

    见她还是用清澈无比的眼神看着自己,沈妙不禁叹了一口气:

    得,又得开始给她比划了……

    用手舞足蹈加道具的方式,交流起来确实比较费功夫,好在今天医馆也没有别的病人在等,沈妙也就不用太着急了。

    又是经过了十来分钟的比划,沈妙终于问出了曹云所有的病症。

    “她应该是这几天血压又上来了,再加上有点热感冒,所以身子不舒服。家里有备着降压药吗?”她差点又忘了李山茶不会说话,于是继续再药方上写着,“算了,还是给你再开一点吧,该咋煮药我都给你写下来,回去拿给婶子她就知道该咋熬了。”

    圆珠笔写着写着又没水了,沈妙从抽屉里准备再换一支的时候,李山茶看到了放在里面的那一块玉牌。

    伸手将玉牌拿出来,李山茶放在了她的脖子附近,然后又双手合十地微笑着,似乎是在跟她说:玉牌是用来抱有的,要戴在身上,不是放在抽屉里的。

    看李山茶对玉牌上那尊佛的尊敬,大概是很了解它。

    她既然说要戴,那应该就没什么问题吧。

    沈妙明白了她的意思,接过玉牌后放进了口袋里:“好,那我回家找一条红绳,赶明儿挂脖子上戴着。”

    还好她今天是来找自己了,要是去市里头买西药,估计她身上的钱都不够呢。

    给她抓好药后,沈妙便准备送她走了。

    出门时,院子里刮进来了一道风,漩涡状的气旋将她正要戴的头巾吹了起来,像是故意捉弄她似的逐渐往上盘旋,最后挂在了院子里的树枝上。

    头巾挂在了距离地面两米多高的地方,沈妙先是用笤帚把试着挑了两下,结果非但没有弄下来反而挂得更紧了。

    沈妙:……

    见沈妙捋起袖子编起裤腿,似是要准备爬上去把头巾给拿下来,李山茶连忙摆摆手,示意说不要了。

    不过沈妙却不太好意思,对她说:“放心,我小时候经常爬树,没关系的。”

    沈妙小时候也算是野着长大的,爬树上房、追猫打狗,样样擅长!可说起来她也有好多年没有爬树了,多少有些生疏,没办法像小时候那样跟窜天猴似的爬得飞快。

    不过这么一点一点地也爬到了高处,并且只要伸伸手就能够到那块方巾了。

    差一点,就差那么一点点。

    沈妙有点后悔没拿个痒痒挠上来,因为差不多就差一个手臂的距离就能够碰到方巾。

    试着把身子往前挪了挪,还是没能碰到,于是沈妙深吸了一口气后猛地往前顾涌了一下……

    啪!

    她不再是身材瘦小的小女孩了,树枝哪里承受得住她的体重?

    沈妙只觉得身下一空,不等她反应过来,整个人就“咚”地一声重重地摔在了地上。

    “啊!”

    这一下摔得不轻,沈妙感觉浑身的骨头都要摔碎了,心口更是一阵撕裂般的疼痛。

    她不敢动,只能静静地趴着,可不知道是不是摔得太狠了,她感觉脑子也变得有些迷糊了,想要让李山茶去叫人来,喉咙却怎么都发不出声。

    “啊,啊……”

    看到沈妙从树上掉下来,李山茶被吓坏了。担心会伤到她,所以不敢上前去扶,只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急得直跺脚。

    就在沈妙累得想闭上眼休息会时,她好像看到李山茶跑出院子了,口中还大声朝村道里喊叫着:“#@¥%@#¥%!#¥%#¥%……!”

    她,她竟然会说话?

    可她叽里咕噜地在说些什么啊……

    第56章 魅魔转世

    沈妙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四点了,是被外堂电视机里的声音给吵醒的。

    “嗯?醒了?”

    听见屋里传出沈妙翻身的动静,沈万山便把手里吃了一半的花生往盘子里一丢,端起旁边那碗已经凉透的药,起身走进了她的屋里。

    “嘶,疼……”

    沈妙想要撑着床坐起来,结果手脚都像是被丢进玻璃碴子一样,尖角的锐利割得肉生疼。

    “该!叫你好爬树呗?”沈万山戳了她一眼,阴阳怪气地调侃她道,“这次还是摔得轻,下次记住再爬高点。”

    沈妙抿了抿干到起皮的嘴唇,接过了他手里的那碗药:“我又不是玩,是帮嫂子把她的头巾弄下来。”

    “那都不会搬个梯子?”

    沈妙:……

    确实没想到,主要是高估了自己爬树的技术……

    还好摔下来的位置不高,再加上沈妙运气好,浑身上下的骨头都好好的,没有裂也没有断,就是受了一点皮外伤,不过好好休息几天也就没事了。

    至于她当时怎么会昏倒,也不过是掉下来的时候脑子颠了一下,再加上身上太累,一时没缓过来才会晕过去,这会儿喝完药后已经感觉好了很多了。

    对了,说起李山茶,如果没记错的话,沈妙在昏倒之前好像听到她开口说话了。

    巴拉啥啥?咩什么玩意?还有害什么害?

    沈妙忘了李山茶当时在叫喊什么,只记得她叽里咕噜地喊着一大堆她听不懂的方言。

    不对,那应该也不是方言。

    因为就算是少数民族的方言,可起码和普通话也有一星半点的相似才对,而李山茶当时叫嚷着的话,完全是另外一种陌生的语言,就像英语、俄语一样。

    “爷,李嫂子下午喊的那话您能听出是哪的不?”沈妙问道。

    “啥话?”

    “就是我摔下来以后,她跑出去喊得话啊?”

    沈万山皱了皱眉,用手背贴在她的额头测量着温度:“你说胡话呢吧,李山茶是个哑巴,她上哪能说话啊?”

    “咋可能,”沈妙坚持道,“我掉下来的时候,亲眼瞧见她一边喊一边跑出去喊人了。”

    “那你肯定是看错了。”

    沈万山也还是刚才那番话,“她确实跑来叫人没错,但她从头到尾一句话没说。”

    根据沈万山的描述,在自己晕倒之后,李山茶的确跑出院子去叫人了,不过却不是用嘴巴,而是用她的一双手。

    正是农忙的时候,整个村子里都静悄悄的。李山茶也不知道谁家会有人,于是她每路过一户人家,她都会用力敲打人家的门,就这么敲了一路。

    听到敲门声出来的人不少,但没人能看懂她比划的手势,见她反复地指着沈家医馆的方向,众人才明白她的意思。

    包括沈妙是怎么掉下来的,她为什么上树,也是她一个字一个字“比划”出来的。

    开口说话?

    在解释的时候,她的嘴巴是急得张开过不少次,可也不过是些“啊啊嗯嗯”的声音,根本算不上是说话。

    所以肯定是沈妙听错了,人人都知道她是个哑巴,咋可能会说话?

    听沈万山这么言之凿凿,沈妙也开始怀疑自己了。

    当时脑子确实有些迷糊,听错看错也是有可能的,可她怎么会幻听出李山茶说着自己听不懂的话呢?

    唔,好奇怪……

    过了差不多快半个月,终于又等到了姚恒休息。

    想着他上过大学,见多识广,可能会听过自己幻想出的“李山茶所说过的话”,便把那天的事儿跟他说了一遍。

    “大概是什么样的?你给我学一下。”

    沈妙思索了半天,为了能够帮助自己想清楚细节,还把李山茶跑出院子时的动作也学了一遍:“就是……呃,哇啦啦?咩?逮什么咔咔?”

    “噗!”

    姚恒一个没忍住,一口把嘴里的冷饮给喷了出来。

    他可不相信李山茶跑出去求救时,会是和沈妙这样的动作:屁股一扭一扭的,为了能发清楚那几个大喇喇的音,还咧着嘴……这和动画片里的唐老鸭有什么区别?

    看他笑得前仰后合,恨不得把嘴里的牙花子全部露出来的模样,沈妙嗔怪地拍了一下他的胳膊:“哎呀,我真没跟你开玩笑!我当时真的听到李山茶开口说话了。”

    “那也不可能像个鸭子啊,”缓了好半天,姚恒的情绪才稳定下来,“我是没听过像鸭子的语种,要我说,可能真的是你出现幻听了。”

    好吧……既然他都这么说,那就便当作是自己听错了吧。

    这次来市里找姚恒,姚恒带她去市里的动物园逛了逛,还带着她去书店买了几本书。

    不得不说,虽说姚恒是个男人,可沈妙却觉得和他在一起玩的时候,就跟小时候和村里的姐姐妹妹们是一样的。

    他这个人鬼点子多得很,总能想到一些有趣的事儿。

    不知不觉这么一天就快过去了,想着沈妙骑自行车回去不安全,姚恒就主动提出回家拿上摩托车钥匙,骑摩托送她回去。

    “所以你不回我电话,就是因为一直都在他家是吗?”

    刚走进楼洞,沈妙就嗅到了从楼上传来的“瓜”味。

    为了能听得更清楚一点,沈妙在上楼时特意扯了一下姚恒的袖子,要他走路的时候轻一点不要吵到了楼上的人。

    不止是她,同住在楼里的人听到楼道有人争吵,也都一个个悄悄打开了内门,让那弥漫着的火药味能够飘进自己家。

    “我就说吧,这娘们不是个什么好玩意,纯纯就是耍你玩呢。”

    “是啊,张哥哥,你可不能再被她唬了,她就是冲你的钱!”

    “乔珍珠,咱们舞蹈团是方便大家交友,不是让你做这种不要脸的事的!”

    乔珍珠?

    那不是吴爷爷的老相好吗?

    在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沈妙和姚恒相互了对视一眼,同时把要迈上台阶的脚给收了回来。

    别的瓜随便,这个瓜得听!

    沈妙吃过的瓜不少,就算从半中央开始吃,也能从三言两语中分析出来是怎么回事。

    站在吴全福家门外的一共有四个人,三个是舞蹈团里的老姨老太太,另一个则是乔珍珠脚踏两只船的另一只“船”。

    听着楼上话里话外的意思,应该是这另一位爷爷是新加入舞蹈团的,和吴全福一样,同样看上了乔珍珠,可乔珍珠并没有拒绝他的示好,也没有断了和吴全福的关系,三位老姨老太太看不过去,这才替他出头。

    她们在打听到乔珍珠这两天住在吴全福家后,特地带他来捉尖,就是为了能让爷爷彻底对乔珍珠死心,也让吴全福看到乔珍珠“吃着碗里看着锅里”的真正面目。

    “这里是我家,请你们都离开!”

    “你放心,我是来找珍珠的,把话说清楚我会走。”

    吴爷爷的语气严肃,张爷爷也是中气十足。

    即使没看到楼上是什么情况,沈妙也能想象得出“两男争一女”的修罗场画面。

    “老吴啊,你醒醒吧,都被骗了这么多年,你还不醒呢?”

    “咱也是这么多年的朋友了,我能害你吗!”

    “好你个乔珍珠,到底是给他们灌了啥迷魂汤?嗯?”

    两位爷爷辈的男人僵持不下,老姨和老奶们也是对乔珍珠口诛笔伐,可身为卷起这场飓风的暴风眼,乔珍珠却迟迟没有开口。

    就这么等啊等,等到空气中的火药味稍稍褪去了一些,乔珍珠阿姨才温柔地开了口:“张哥你别生气。”

    她一边说,一边抬起手替他掸去落在衣服肩膀上的脏东西,“有话咱们好好说,你的心脏不好,要是气出个好歹,你让我怎么办?”

    乔珍珠的手指是一股淡淡的雪花膏香气,分明前一秒张爷爷还气得不轻,却在她指尖落在自己身上时,顿然平静了不少。

    “给你打电话你一直没接,我,我只是着急,怕你出事。”

    说话时,张爷爷下意识瞟了吴爷爷一眼。

    他就是来捉尖的,不过是找了个不那么难听的理由而已。

    “傻瓜。”

    从屋里走出去,乔珍珠像哄孩子一般娇嗔了一句,然后用食指抚平了他皱起的眉头,“我要在家的话什么时候漏过你的电话?即使是半夜,你给我打电话我也会起来接的。”

    “我知道你着急我,可你这么急吼吼地一路跑来,万一血压上来了怎么办?你知不知道我也会心疼你的呀。”

    乔珍珠短短的几句话,就把张爷爷从一只即将失去理智的猛虎,重新变回了年迈又需要被照顾的家猫,温柔的语气如同一把梳子,小心翼翼地梳理着他泛白的毛发。

    虽然心情被她哄得好了不少,但他还是在吃吴全福的醋:“你来他家里干什么?”

    “炖汤啊,”说着,乔珍珠又退回一步,站在吴全福身边,顺势挽起了他的手臂,“上次吴哥哥说喜欢吃九记家的鸡汤,我就来试着给他炖炖看。”

    她的动作太自然了,自然到好像他们原本就是恩爱的两口子一样。

    可又不是真的两口子,因为真的两口子不会允许对方去摸另一个男人的脸。

    “呵,没干别的?”

    另一位阿姨眼神在她身上来回扫了一圈,最后落在了他们交叠在一起的手臂上。

    “说出去谁信啊?孤男寡女在一起住好几天,就只是为了炖汤?!”旁边的奶奶声音也高了一个八度。

    “你们……!”

    面对她们的污蔑,乔珍珠及时拉住了想要为自己出头的吴全福。

    “李姐,你的话不要说得这么难听。吴哥是个好人,我和吴哥之间这么多年向来是清清白白,你可以骂我,但请不要扯上吴哥。”

    原本想从私生活方面去骂乔珍珠,可话说出口后,李奶奶自己都后悔了。

    是啊,就算乔珍珠打扮得跟妖精一样,可吴全福都七十多岁了,他们之间哪里还能有什么私生活?

    乔珍珠唇上的口红画得这么精致,脸上的粉底也拍得服服帖帖,怕是连亲亲贴贴这样的亲密动作都不可能有吧……

    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乔珍珠坦荡地将房门大开,“你我都知道,吴哥是个正直的人,就算留我在家住几天,我们也从没发生过什么,他一直很尊重我。”

    乔珍珠自知不是户主,没有资格让她们进来,所以只通过打开门来让她们看到卧室里的那两张床。

    一张是吴全福自己睡的,另外一张是临时支起来的行军床,床边放了一张小桌子,上面摆了一面镜子,全是她的化妆品和护肤品。

    两张床中间那将近一米的距离,犹如王母娘娘的玉簪将他们隔开,可以斩断他们夜半时分任何的幻想。

    除此之外,她们还发现屋子里被打扫得很干净,地板砖一尘不染,搭在沙发上的衣服也都叠得整齐,甚至餐桌上的花瓶里还插着一束新鲜的百合,让整个屋子都浸在淡淡的花香中。

    “珍珠,不要跟她们解释了,她们是不会听的。”吴全福叹了一口气,无比心疼地看着身旁的乔珍珠。

    可惜自己老了,不顶用了,否则一定会用肩膀为她扛起一片天……

    乔珍珠摇摇头,“我没关系的,我只是怕别人误会了你。”

    瞧他们那含情脉脉、眉目传情的模样,一旁的张爷爷只觉得嘴里酸味更重了。

    他分明还能闻到乔珍珠的手在自己身上留下的香味,可现在,她的香味又被吴全福霸占了。

    “珍珠,所以你选择了老吴,对吗?”张爷爷的声音有些哽咽。

    见张爷爷蔫了的神态,乔珍珠再次对他露出了笑脸,“我没有要选择谁,我只是希望你们都能够过得好,和我在一起都可以开开心心的,这样就够了,不是吗?”

    她像是回答了,又像是没有回答。

    “那你和老吴到底是什么关系?”

    “朋友,很好很好的朋友。”

    “那你跟我呢?”

    “也是朋友,很好很好的朋友。”

    “我们就不能更近一步吗?比如在一起?结婚?”为了能够把乔珍珠从吴全福身边抢过来,张爷爷直接把底牌给亮出来了。

    结婚,没有一个女人能抵御这两个字的诱惑。

    起码带他来的老姨老奶们,在听到他要娶乔珍珠时,眼睛里就燃起了嫉妒的火焰。

    老张头的情况不比吴全福差,城市户口、儿子在美国工作,有房有车有照顾他的保姆,要是乔珍珠嫁过去了,那就是实打实的阔太太,什么事儿都不用自己干。

    像他这样好的条件,哪个老太太会不愿意?

    可乔珍珠拒绝了。

    “张哥,你要这么说,可就是看低我了,”乔珍珠对他开出的条件不为所动,“你觉得我同你来往,是为了结婚图你的家产吗?”

    “我,我不是这个意思,我……”

    乔珍珠打断了他的话,继续说道:“咱们来往,是因为我觉得跟你在一起很开心,你是个很有趣的人,能跟你一起跳跳舞、一起吃吃饭,对我来说就够了,我从没想过要跟你结婚。”

    望着乔珍珠真挚的眼神,此时此刻,张爷爷的心里五味杂陈。

    他很失望,失望她不肯选择跟自己结婚,也很羞愧,羞愧自己用“钱”侮辱了她,更有几分庆幸,庆幸她不是看上了自己的钱。

    “那你这是啥意思?脚踏几只船你还有理了?”

    “就是啊,又吊着吴哥又吊着老张,你到底要不要脸啊。”

    乔珍珠还是那句话:“我没有要吊着谁,只是希望多交几个好朋友、好哥哥而已,如果他们不喜欢我这样,离开我、不联系我都可以。我是会遗憾,但不会惹人烦地去纠缠。”

    说完,她又看向了张爷爷,问道:“所以张哥,如果我只想跟你做很好很好的朋友的话,你还会愿意跟我一起跳舞,跟我一起出来玩吗?”

    “我……”

    一时间,张爷爷的思绪开始打架了。

    可仅仅短短几秒钟,他就有了答案。

    “……”

    沉默,就是他的答案。

    他同意了。

    都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有哪个男人会心甘情愿地走进坟墓呢?特别是像他们这种上了年纪的男人,好不容易

    从坟墓中逃脱没人管着自己了,怎么会想再跳进坑?

    乔珍珠是很好,会打扮、有素质,但如果娶回家,难保自己的儿子不会闹,到时候就是一堆子的破事……

    像现在这样偶尔出去玩玩,不用负责、不用操心,似乎也没什么不好的。

    可能唯一的不好,就是她不是独属于自己的而已。

    “那你以后会多一点时间找我吗?”张爷爷不生气了,那故作赌气的语调跟个小孩子一样,想要从乔珍珠这里多争得一点宠爱。

    乔珍珠笑了,“当然,我一定会多多关心你的。”

    在说话时,她并没有松开挽在吴全福胳膊上的手,反而缠得更紧了一些,“但是张哥,我和吴哥也是认识多年的好朋友,我希望你们能相处得融洽一些,好吗?”

    “嗯……”

    张爷爷也同意了。

    既然要品尝乔珍珠亲手做的空气茶,就要遵守她的规则,加入到这个过家家的游戏里。只有先坐下来才是最重要的,至于以后能不能多喝几杯,能不能把其他小伙伴挤走,那再各凭本事吧。

    咕嘟咕嘟……

    厨房里的炖锅还在冒着泡泡,火药味消失得差不多后,才透出了鸡肉和菌菇的阵阵浓香。

    “鸡汤快炖好了,留下来喝一碗吧。”

    问题解决后,乔珍珠没有驱赶张爷爷离开,而是盛情邀请他道。

    意识到自己不是家里的主人,乔珍珠又仰起头,一脸期待地望着吴全福的脸,“我可以请张哥留下一起吃吗?这么晚,不好叫他白跑一趟。”

    “当然可以。”

    吴全福没有拒绝,一边说一边将手缠在了她的腰上。

    他跟张爷爷的想法是一样的,即使表面上答应乔珍珠大家一起当朋友,但也要尽可能地争夺她更多的关心,占据她心里更大的地位。

    男人嘛,情愿低头,也要能尝到甜头才行。

    只有张爷爷留下来了,他才能更好地展现自己的大度,同时让他见识到自己和乔珍珠这几年的感情有多么坚不可摧,最后让他知难而退。

    “这会不会不合适?”

    “有什么不合适的,”乔□□动拉住了张爷爷的手,“咱们跳了这么久的舞了,一直都没一起吃饭,今天正好是个机会~”

    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他的手掌,细软又温柔的指尖仿佛一根羽毛,轻轻撩拨着他的心。

    她都这么邀请自己了,张爷爷哪还有力气拒绝,像是被勾了魂儿似的,乖乖地走了进去。

    当然,只有张爷爷,带着他来的老姨老奶们都没有被邀请。

    不过她们也不算是白来一趟,因为在张爷爷进门之后,乔珍珠还给她们安排了“新任务”。

    “对了,李姐,这两天你要是有空见着秦大哥的话,记得也跟他说一下,我这两天跟吴哥约了去钓鱼,就不去跳舞了。”

    “还有小张哥,转告他一下,我下个礼拜三再去和他看电影。”

    秦,秦老头竟然已经跟她成为“好朋友”了吗?还有另一个张老头……

    慢慢地把外门给拉上,乔珍珠如同胜利者一般扫视着被挡在外面的她们,她不怕被使绊子,因为她们这些挑拨离间的小把戏在她看来实在是太低级了。

    别说今天叫来老张头,就算把她认识的所有人都叫来,她都不怕。

    火药味十足又怎样?就算争吵起来也定然不会伤到她自己,顶多是男人们在奋力争夺自己的时候,彼此之间打得头破血流罢了。

    老姨老奶们:???

    沈妙:???

    姚恒:???

    其他偷听的邻居:???

    看到乔珍珠最后脸上那挑衅十足又意味深长的笑,几个人都惊得说不出话来。

    她们知道乔珍珠脚踏了几条船,却没想到她竟然踏了这么多!

    更离谱的是,每一条船之间非但没有摩擦和碰撞,反而还相互知道彼此的存在?

    我嘞个老天爷哎,这哪里是什么狐狸精?简直是魅魔转世吧!

    乔珍珠绝对是沈妙见过最有“魅力”的女人,能同时和这么多男人保持关系,还能让他们心甘情愿地和其他人共同拥有自己,也是一种本事呢。

    后来听姚恒说,这还不算是最炸裂的,因为那天晚上送沈妙走后,姚恒回来从广场上经过时还撞见了乔珍珠在跳舞。

    吴爷爷、张爷爷,还有几个叫不出名字但是瞧着眼熟的爷爷。

    放眼整个舞蹈团里,几乎有三成都在排队等着和她共舞一曲,另外三成应该是被她拒绝过,或是没能成为她的“好朋友”,所以只能眼红心热地在一旁观望,剩下的四成则是有固定舞伴的,可即使有了搭档,他们的眼睛也会时不时地瞟向乔珍珠的方向。

    乔珍珠犹如一只翩翩飞舞的花蝴蝶,在不同的花朵之间飘来飞去,享受着不同的花蜜,而那些爷爷们则全部成了她的裙下臣,个个都挤破了头想要分得她更多一点的时间。

    难怪舞蹈团里的姨姨奶奶们会生气、会嫉妒,因为乔珍珠的段位实在是太高了!

    想着平时蒋小珍没少跟自己分享八卦,碰到这么好玩的事儿,沈妙自然也会跟她分享。

    在听说了乔珍珠的事后,她一开始也很震惊,可过了快一个月后,她却突然给沈妙打电话告诉她事情可能有反转。

    “中医里有没有什么药,能迷惑人的心智?”

    沈妙想了想,“有啊,像曼陀罗这种就很容易让人出现幻觉,乌头也算吧,但是毒性比较强。”

    “那有没有什么药会让人上瘾?”蒋小珍又问。

    “这可多了,像硬酥、大黄、番泻叶要是没控制好量很容易上瘾的。”

    见她一直在问些关于药的事,绕了半天也没说出是什么事,沈妙便直接问她说:“到底是有什么事?你先把话说清楚了呀。”

    蒋小珍故作神秘道:“今天有人联系了我们电视台举报,说是有人为了骗钱给家里的老人下迷药,下药的人就叫乔珍珠!”

    沈妙:???

    这次是实名举报,是吴全福的一双儿女,一个叫吴明、一个叫吴红。

    天晓得他们是怎么知道了老爷子和乔珍珠的事,在听说父亲和一个漂亮的女人牵扯不清后,两人放下手头的工作就回到的豫市,势必要把两个人的事弄清楚。

    他们发现身体一向硬朗的老爷子竟然在喝中药,找到乔珍珠时,也在她家里发现了很多中药,于是他们便怀疑乔珍珠是通过下药的方式控制老爷子,从而达到骗钱的目的。

    “这种药的药效应该是蛊惑人心,而且持续的时间很长,”根据蒋小珍的话,沈妙一点一点分析道,“可大部分的药都只能持续一会,要像他们说的吴爷爷是被药迷了心……我觉得不太可能。”

    沈妙上次和吴全福他们吃过一次饭,看当时吴全福的状态并不像是被下药了,尤其是看乔珍珠时快要拉丝的眼神,只有真正的恋爱才能有这样的状态。

    停顿了一会后,沈妙又问:“她骗了多少钱?”

    “现金有八万多,再加上买的衣服、买的鞋这种的,估计加起来得超过十万了。”

    沈妙:???

    正是因为金额巨大,吴全福的儿女才会选择报警,同时还把事情捅给了媒体。

    他们就是要让乔珍珠无耻的行径暴露于阳光之下,让所有受害者都看清楚她的真面目!

    为了能吃上一口新鲜的瓜,沈妙主动提议道:“要不这样,你带我去看看那些药,或许我亲自看过之后能发现什么端倪。”

    “没问题。”

    因为涉嫌使用违禁药,乔珍珠已经被抓去警察局了,警察那边也拿到了搜查令,所以记者是可以一同前往进行采访的。

    她家里的药物在送去药物研究所之外,可以再换一个角度,让沈妙来一样样地分析那些中药材,这样也能在节目中起到科普的作用。

    于是

    挂断电话后,沈妙当即就骑上自行车,来到了蒋小珍告诉她的地址,这一路上,踩得脚蹬子都快冒火星子了。

    乔珍珠的家离秦荷奶奶的家很近,在同一个行政区,中间只隔了两条马路,是最近几年市里新建起的一批中高档住宅楼,房价差不多要一千五一平方。

    二号楼,一单元,六层西户。

    站在她家门口,沈妙有种即将迈入皇宫的即视感。

    这装修得未免也太豪华了吧!

    和秦奶奶家那种低调奢华的装修风格不同,乔珍珠的家真是恨不得把“有钱”两个字刻在每一个角落。

    家里几乎所有东西都是金色的,镶了金边的茶杯、缝了金丝的坐垫、喷了金粉的画框……是不是真金不一定,但看着确实是贵气十足。

    一百五十平的房子只有她一个人住,除了卧室之外,每间房子都有它不同的用途。不过因为与调查无关,所以门都是锁着的,只有那间存放中药材的门是开着的,警察和蒋小珍他们就在里面。

    沈妙来时,取来的样品已经都送去研究所了,警察正在给每一样药材拍照存证。

    向他们表明来意后,沈妙便开始检查每一包中药材,由蒋小珍和摄影师在一旁跟着录像收集素材。

    经过十几分钟的检查,沈妙将房间里的几十种药物一一翻查后,结论还是和电话里的一致:“这里没有什么致幻或者让人上瘾的药材,有一些是有毒性,不过只要控制好使用剂量就没问题。”

    当然,沈妙的发现不止如此。

    把所有的药材进行排列组合,再根据那些用牛皮纸包好的配制好的中药,她发现这些药大多都是补身养肾、或是补气补血的,还有些是治疗关节炎、肩周炎这些炎症的。

    下毒?这分明是在给那些爷爷们保养身子才对啊。

    和沈妙的猜想不错,乔珍珠不会做这样的事情。

    沈妙不敢保证自己看人有多么准,但是从她上次和乔珍珠接触的体验来看,她不像是那种会害人的人,顶多是靠着美色骗别人一点钱。

    素材收集得差不多后,蒋小珍他们便准备和警察一起回警局了。

    此时此刻,乔珍珠和吴老爷子的子女们正在警局接受调查,既然要写成播出的报道,自然要从警方那里了解一下调查结果。

    沈妙偷偷扯了扯蒋小珍的袖子,蒋小珍也明白了她的意思,想着团队里多一个人应该没什么事,于是在嘱咐她不要乱说话后就答应带她一起去了。

    接收他们案子的原本是派出所,不过因为情节比较严重,便上递到了桐花分局由他们继续调查。

    好巧不巧,又是上次处理曹云和徐老三案子的那位警察接手的,不过好在他的注意力都在案子上,并没有认出她。

    “请问你和吴全福老先生是怎么认识的?”

    面对警察的询问,乔珍珠摩挲着手里的杯子,不急不缓地说:“我们是七年前在广场上跳舞认识的,我们经常一起跳舞,偶尔还会出去吃饭、看电影。”

    和沈妙记忆中的一样,即使同时面对着警察、记者和吴全福子女们这些复杂又多样的目光,她也依旧能保持着不卑不亢、无比优雅的姿态。

    对她而言,这不是战场、不是调查,不过是一次平常得不能再平常的对话。

    倒是坐在她对面的吴全福的儿女们,气得一个劲儿大喘气,好像随时都有可能站起身把她按在地上暴打一顿。

    把她的话都记下来后,警察又问:“那你们现在是什么关系?”

    “好朋友的关系。”

    “放你#¥%的屁!”吴明没忍住,冲着她破口大骂,“你都住在我们家了,这算是#¥%……的朋友关系!”

    面对吴明的谩骂,乔珍珠依然心平气和,“我只是偶尔住,况且我们没有睡在一张床,也没有发生过任何不该发生的事,为什么不算是朋友关系呢?”

    乔珍珠越是这样淡定,对面的两人就越是生气。

    吴红:“有没有发生过我们怎么知道?天知道为了骗我爸的钱,你能不要脸到什么地步!”

    这时候,乔珍珠的脸色才有了些许变化,不过她仍然没有暴怒,而是反问他们道:“你爸是什么样的人你们最清楚,他都这个年纪了,你们不觉得这样说其实是在侮辱他吗?”

    警察快速记录着他们说的话,以免场面失控,他连忙拉着吴明和吴红坐下,“你们先别急,我们现在是在调查,事情具体是怎么样我们会了解清楚的。”

    写得差不多后,警察接着问道:“那你骗吴全福老先生的钱是怎么回事?”

    “骗?”乔珍珠只是微笑,“我陪他一起吃饭、看电影,为他打扫家里、整理衣服,他觉得我很好,愿意为我的付出买单,警察同志,你说这能算是骗吗?”

    第57章 揪了一下,头发掉了……

    警察不知道该怎么记录她的话,于是向她确认道:“所以你的意思是,你们是交易关系?”

    “不,我没有向吴大哥要过一分钱,”乔珍珠一字一顿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所有的钱都是他自愿给我的,我拒绝过,可是没有用,不信的话你们可以问我们舞蹈团的其他人。”

    乔珍珠并不觉得自己的行为有什么错,所以不怕被调查,更不怕和吴全福的子女们面对面地对质。

    吴明不屑地冷笑一声:“我爸是年龄大了,可还没到老糊涂的地步,他疯了?愿意主动把钱给你?”

    看向那张和吴全福长得十分相像的面孔,乔珍珠没有急着解释,而是反问他道:“我冒昧地叫你一声弟弟,吴弟弟啊,你知道你爸爸喜欢吃什么菜吗?”

    吴明没说话。

    “吴妹妹,你知道你爸爸的腰经常会痛吗?”

    吴红也没说话。

    “你们知道他每天晚上要起夜几次,每一顿饭要吃多少米、多少肉才算刚刚好吗?”

    见他们许久不回答,乔珍珠这才微微一笑,“我知道。”

    喝一口杯子里的水润一润唇,乔珍珠继续说道:“男人啊,都希望能找一个照顾自己、体贴自己、懂得自己的女朋友,很巧,我刚好符合他所希望的一切。”

    “我不会要他的房子,不会干预你们之间的关系,只会在他需要我的时候出现在他身边,我这样做是错了吗?而他为了感激我的付出,愿意为我提供给他的这份陪伴把钱塞给我,我应该拒绝吗?”

    说完,她偏过头将最后的问题递到了警察的手里,“警察同志,你说呢?”

    不止是吴全福的儿女,听了她的话,警察也跟着沉默了。

    说得难听一点,找一个二十四小时贴身照顾的保姆也要付人家工资呢。乔珍珠既给他做饭、又陪他跳舞,隔三差五还会陪他出去玩,给她一些报酬也实属应该,毕竟她所提供的情绪价值要比保姆要多得多。

    一旁的沈妙听得有点出神,不由得代入到了自己的身上:姚恒也经常送自己一些好玩的东西,又经常带自己出去玩……万一姚远报了警,那自己这算不算骗钱呢?

    不过一想到那将近十万块的钱,警察还是把脚收了回来:“那你也不能要那么

    多啊。”

    吴珍珠:“警察同志,你还是没明白我的意思,这钱不是我要的,是吴大哥主动给我的,他觉得我值这个价钱。如果他现在反悔了,想把钱讨要回去,我也会心甘情愿地还给他。”

    “那人家现在确实在向你要这个钱,你要还吗?”

    “不,这钱并不是吴大哥要的,而是他的子女们在向我伸手,”把杯子放回到桌子上,吴珍珠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主动提议说,“这样吧,您给吴大哥打个电话,亲自向他确认,他要我还钱的话,我立马就把存折交给您。”

    这是个办法。

    因为吴明和吴红怀疑父亲被乔珍珠下药,这会他正在医院由警察陪着做各项的体检,打个电话不费什么事,于是警察便给医院那边拨通了电话。

    先是向医生确认了吴全福血检正常、意识也清醒,这才让他们把电话交给了吴全福。

    “吴老先生,乔珍珠女士刚才说,只要你开口,她愿意把钱还……”

    “不不不!不要她还,一分钱都不要她还!”警察这边问题还没问完,吴全福就着急忙慌地打断了他的话,并且为乔珍珠求情道,“警察同志,你别为难珍珠了,她没有骗过我一分钱,所有东西都是我给她买的,钱也是我让她收下的。”

    吴全福的一句话,震惊了在场的所有人。

    原来真的有逼着别人收钱的人啊?!

    “爸!你疯了?!”

    吴明“蹭”地一下从椅子上弹起来,恨不得冲到天花板上,“这个女人明显是在骗你的钱啊,你老糊涂了?这都看不出来!”

    吴全福不理他,继续对警察说道:“你别听我儿子瞎说,珍珠没有骗我的钱,我们俩是真情实意在一起的。所有的一切,一切的一切都是我自愿的,请你们不要为难珍珠,让她回家吧,求求了,求求你们了!”

    吴全福焦急的语气里带有几分哭腔,好像很怕乔珍珠会出什么事。

    “吴哥,吴大哥,”乔珍珠凑近话筒,也跟着抹了抹眼角,“要不我还是把钱还给你吧,咱们就这么算了,别为了我,让你跟儿女们搞得太难看。”

    “不行!珍珠,珍珠,你听我说,这钱是我要给你的,给了你的我就不会要回来,就算你,你……对不起,是我的错,没管好这些不孝的鳖孙,给你添这么多的麻烦。”

    “爸?!”

    吴明和吴红异口同声道。

    听吴全福不分好赖地责怪自己,他们俩心头的那股火烧得更高了。

    “我俩这么做是为了谁?嗯?”

    “公司那么多事都不管了也要跑回来,不就是怕你被骗吗?”

    “你现在把屎盆子扣在我们头上?你是不是真的脑子不清楚了!”

    “爸!咱才是一家人,她就是图你的房子、图你的钱,你可看清楚吧!!!”

    吴全福被激得也提高了音调,“你俩才应该看清楚!是我,是我想跟她结婚,她不同意!她哪一点图我的房?俺俩认识这么多年,我才给了她不到十万块钱,这就是她图我的钱了?就算是图我的钱,我也心甘情愿地给!”

    沈妙好像明白吴明他俩为啥会怀疑吴全福被“下迷药”了。

    这语气、这态度,简直就跟电视剧里被狐狸精迷了心智的傻书生一模一样啊!

    不过该说不说,站在旁观者的角度,乔珍珠确实没什么问题。

    假如是乔□□动要钱的话,那还可以说她是骗钱,偏偏是吴全福主动要给……那她收下钱又有什么错呢?

    眼看着吴全福的情绪越发激动,医院那边担心老爷子会出什么问题,赶忙把电话拿了过来,“等会回去再说吧,让吴老爷子先冷静一下,免得血压上来了。”

    “珍珠,珍珠你等我,”即使警察把电话都拿走了,吴全福也在叫着乔珍珠的名字,“你等我,等我去警察局,咱俩一起面对!”

    好家伙,真是一对苦命的鸳鸯……

    挂断电话,乔珍珠很快就收起了方才的情绪,继续语气温柔地说:“你们也听到了,吴大哥不愿意要我的钱,我说过,只要是他开口我一定会给,可是他现在不愿意要。”

    比起在打电话之前的柔弱,此时的乔珍珠在说话时,字里行间多了几分胜利者的姿态。

    她确实是赢了,确实应该得意,可她的这点情绪,在吴家兄妹的眼里看来却被无限地放大,更像是在嘲讽、在蔑视自己。

    将做笔录的本子合上,负责他们案件的警察有点头皮发麻。

    按照人情世故,他当然和他们一样认为乔珍珠应该把钱还回去,但是按照法律法规,这属于自愿赠与行为,吴全福的意识清楚,有自主决定财产的能力。

    所以哪怕是身为子女的再不愿意,也要接受事实,哪怕警察要选择和解方案,也无权要求乔珍珠还回去一分钱。

    “好了好了,既然老爷子都说这钱不要了,那事情就这么过去吧。”

    以防他们再吵起来,警察主动站起身横在了他们中间,劝他们道:“你们做子女的啊,平时应该多关心关心老人,要是多陪陪老爷子,老爷子这不就不会把钱花在外人身上了吗?”

    扭头又看了眼乔珍珠……他也不知道该劝她些什么。

    打开身旁的包,乔珍珠拿出支票簿,思索片刻后写了一张五千块的支票,递到了他们面前:“我知道你们很生气,这点钱比不上吴大哥给我的,可也算是我这个做长辈的一点心意,就当做我的一个见面礼吧,很高兴认识你们。”

    要不说乔珍珠能让人这么着迷呢?她的情商真是不一般的高。

    哪怕她被警察带来调查,她也没有责怪他们的意思;哪怕他们对她充满了敌意,她也会给他们这些小辈准备“见面礼”;哪怕警察都觉得她不用还钱,她也会换一个方式给他们一些补偿……

    这要是换成普通人,别说什么见面礼了,怕是脸上能挤出一个笑都很难吧!

    “你什么意思?呵,见面礼?”

    “你是在羞辱我们是吗?我们差你这点钱吗?!”

    乔珍珠解释说:“我不是这个意思,我……”

    “还小辈?你真以为你能跟我爸在一起吗?!”

    啪!

    怒火上头,他们也顾不得这是在警察局了,吴明抬手就是一巴掌,用力地扇在了乔珍珠的脸上。

    警察正要去拦他,另一边的吴红也一个箭步上前,一把揪住了乔珍珠的头发。

    她本想把乔珍珠拖倒在地,狠狠地踹上她几脚出气,可还没来得及使劲儿,乔珍珠的头发就这么水灵灵地被她从头上扯了下来。

    吴红:???

    警察:???

    众人:???

    是,是假发?!

    一时间,空气好像凝固住了,所有人都沉默不语,不可思议地看向了乔珍珠头上那层用来固定的发网。

    乔珍珠……她竟然是个男人?!

    怪不得总觉得她,哦不,是他,哪里不太对劲。虽然性格温柔,说话也是轻声细语的,但却和沈妙平时接触的阿姨婶子们有些不同,原来不是沈妙的错觉,而是他的性别。

    可即使是在众人面前暴露了自己真实的性别,乔珍珠也没有气急败坏地跟吴红翻脸,而是慌张地将假发夺过来,重新戴回到了头上。

    他很害怕,就像是被捕食者逮到的穿山甲,忙不迭地将身体缩成一团,他以为身上的鳞片可以保护自己,殊不知捕食者已经发现了他的弱点。

    “啊?哈,哈哈……”前一秒还怒不可遏的吴红不禁笑出了声,“原来你是个变态啊!装女人骗老人的钱?”

    吴全福是冲着他的美貌才会甘心被骗的,可要他知道一直跟自己朝夕相伴的,和自己手拉着手去看电影的是个男人,他还会不要回自己的钱吗?

    乔珍珠没有回答她的话,只是佝偻着身子想要把头上的假发给调整好。

    即使已经被戳穿了反串的谎言,他也在努力维持着自己的体面。

    “警察同志,你看到了没?他是个男的!”

    不止是吴红,吴明的腰板也挺了起来,一副翻身农奴把歌的架势:“别让他走!警察同志,你们赶紧抓他吧,他这可是冒充女人骗钱,我爸不可能把钱给一个男人的,他可跟自愿赠与没关系了!”

    事情既然有了翻转,警察自然不可能放乔珍珠离开,为了从乔珍珠这里了解到更多的情况,也防止吴明和吴红再对他动手,警察又叫来了几名

    同事暂时把他们分开,把乔珍珠带到了别的屋子里继续询问。

    乔珍珠原名乔远山,乔珍珠是他自己给自己起的名字。

    乔远山不是豫市本地人,原籍是南方的,他年轻时结过一次婚,也有过孩子,后来他和老婆离婚后把房子和钱都留给了他们,便一个人来到豫市重新开始生活。

    他是女人,只是住在了男人的身体里。

    他是这么形容自己的。

    乔远山很享受当一个女人的感觉,他觉得只有漂亮的衣服、精致的妆容才能让自己感觉是真正地活着,他也确实活得很像个女人,起码和他接触的大部分男人都没有发现他的性别。

    既然他的秘密已经被揭穿,他也不必继续在警察面前隐瞒。

    是,他是刻意接近那些有钱、丧偶的老年人的,但对骗钱的这个罪名,他并不承认。

    不跟他们结婚,不只是因为自己是男人,没办法和他们结婚,更多的原因是他根本就不想结婚。

    同为男人,他当然了解男人们最想要的是什么,也知道跟他们在一起太久的发展会是怎么样。

    现在他们是可以给他钱、给他买东西,可他们毕竟年龄大了,身体总会一天不如一天的,确立关系在一起就意味着要伺候着吃喝拉撒,忍受着一地鸡毛的琐碎生活,并且还会被他们的儿子女儿怀疑是不是贪图家产。

    他不希望以后都是这样被“栓死”的生活。

    他承认自己是自私的,他向往自由、向往甜蜜、向往快乐,所以他只会陪在那些可以给他提供快乐,心甘情愿给他钱的男人身边。

    这一切都是你情我愿的事。

    乔远山从不会主动开口要钱,但如果对方是小气吝啬的铁公鸡,他便不会向他们展露自己的温柔;

    乔远山也不会提出结婚、不妄图他们的家产,但如果身体情况不行了,要他留下来像护工那样照顾他们,他也会头也不回地离开。

    听着他的描述,几位警察跟听天书一样,觉得这像是他编造出来的天方夜谭。

    可事实上,这样的事情不仅发生了,甚至还有不少的人愿意跳入他的温柔网,甚至他所收到的这些钱,也都是男人们通过无形中的竞价后给他的。

    一开始,他身边只有一个男人,对方每个月除了请他吃饭、约会外,大概会给他几块钱的红包。

    后来,有了第二个男人,男人用更多的钱买取他陪伴自己的时间,让他付出更多的温柔在自己身上。

    再后来,便是第三、第四、第N个男人……得到他温情陪伴、无微不至照顾的代价也从最开始的几块钱,涨到了几百上千块。

    这些钱对于普通家庭可能很多,但对于有钱人来说,不过是洒洒水的零花钱,而乔远山的目标群体就是这些有钱人。

    年龄大的老年人最缺的就是陪伴,特别是有钱人家的独居老人。

    儿女都在外忙着赚钱,老人即使每个月能收到几千块钱也难免孤独。

    可如果这时候碰到了“乔珍珠”,一个不图房子、不图家产,心甘情愿没有名分地陪在你身边,陪着你吃喝玩乐从无怨言的女人,谁能忍得住不动心?

    只需要给她一点点钱就能让她在自己身边多呆一些时间,这难道不是一笔很值的买卖吗?

    所以他们每个人都是心甘情愿的,为了让“乔珍珠”更长久地陪着自己,他们愿意花一点对他们来说很少的钱,哪怕知道没有结果,可只要现在快乐对他们来说就够了……

    当然,乔远山在收到这些钱后也没有存起来,而是全部投入到了自己的身上。

    画漂亮的妆、穿漂亮的衣服,学习跳舞、唱歌、做各种菜肴,他努力让自己变得更好,让男人们觉得花在自己身上的钱是值得的,这才能碰到质量越来越好的男人。

    乔远山将“乔珍珠”养得很好,而“乔珍珠”也不负他所望,前前后后为他吸引了十多位男人,并且让他们在“乔珍珠”身上花了近百万。

    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要是他们真要追究起来,乔远山的罪名可不小。

    如今既然已经被拆穿了真实的面孔,乔远山也认命了,向警察表示愿意联系那些给“乔珍珠”花过钱的男人,如果他们想从自己身上把钱讨回去,他一分钱都不会赖。

    看到乔珍珠变成了乔远山,可把吴红和吴明给激动坏了。

    听说乔远山要把自己骗的钱都吐出来,他们忙不迭地帮着警察联系那些人的家属。

    先是给舞蹈团的团长打电话,然后从她那打听乔远山之前都和谁联系过,再按照团长给出的电话一一联系,最后让他们来警察局找乔远山算账,就这还不忘八卦一句乔远山是男人的事……

    瞧他们激动的嘴角恨不得咧上天的模样,沈妙只觉得有些丑陋。

    乔珍珠没有对不起任何人,虽然她这么做就是为了赚钱,可那些老人实实在在得到了陪伴和照顾,几乎每天都是开开心心的,甚至乔珍珠还会关心他们的身体情况,给他们买药方、熬药……

    即使吴明和吴红是为了吴全福好,不想他受骗,可沈妙却觉得,他们身为子女所犯的错远要比乔远山多得多。

    电话一个接一个地打过去,只一个多小时的功夫,他们就把所有人都联系了一遍。

    有些人已经跟着儿女搬到了外地,由儿女们负责养老,左右不过是花了千八百的小钱,想着老爷子也没怎么样,他们也懒得折腾,索性不要了;有些人还不知道家里老爷子被骗钱的事,吵吵巴火地就说要来警察局讨要个说法。

    又过了大概几十分钟,陆陆续续地有人来到了警察局。

    担心场面会失控,同时为了凑一凑热闹,局里的许多警察都来到了这边,有的在房间里、有的在房间外,各有各的职责。

    “老人的钱你都骗?你真该遭雷劈啊!”

    “爸,你看清楚了,这就是当初你让我们接受的人!”

    “算了算了,就这吧,把钱赔了就行。”

    “一共花了多少有数吗?那你说吧,赔多少。”

    ……

    屋里传出来的动静时而高亢、时而低沉,偶尔还能听到拍桌子和摔东西的声音,不过还好有警察陪着,这才没有闹出什么事故来。

    吴明和吴红想着,既然乔远山被揭穿了性别,肯定是要把钱吐干净的,可出乎意料的是,来讨要说法的大部分人都选择了不了了之。

    是男人?但没关系。

    反正他们也不是贪图那方面的愉悦,不过是寂寞了身边需要个人陪伴而已,即使他是男人,但当初在一起的时候,他们的实打实享受过恋爱的甜蜜的,所以这钱,他们花得不后悔。

    有些心里是不太舒服的,却也舍不得让他全部赔偿,只让他赔个几千块意思意思算了。

    当然也有无比气愤的,不仅让他把钱全部吐出来,一家人还对他大打出手,还好警察拦得及时,这才没有出事。

    下午四点多,已经有六七波“受害者”来过了,而吴全福也终于在警察的陪同下从医院回来了。

    吴全福刚才挂断电话后血压就升上去了,在医院吃了降压药又休息了好久,这才缓过来一些,不过脸色瞧着还是有些差。

    “爸,你可来了。”

    吴明急忙迎上前,故作孝顺地扶着他,“姓乔的在审讯室里呢,这会儿里面有人,等会咱再进去。”

    “是啊,咱先休息一会,等警察同志叫咱们了,咱们再进去。”

    做子女的最了解父亲了,吴全福向来瞧不起扭扭捏捏、没有男子气概的男人。

    乔远山敢装女人骗他的钱?呵,那他可死定了!

    “爸,那个乔珍珠……哦,不,应该叫乔远山才对,是个男的。”

    站在吴全福的另一边,吴红同样用一种阴阳怪气地语

    调,跟他说着刚才警察局里发生的事,一副“你看看,自己是不是被骗了?我们是不是为了你好?”的架势。

    房间里的受害人和家属们还没出来,在等待的时候,警察也站在很公正的立场上,向吴全福阐明了乔远山承认自己男扮女装的事实,并且愿意提供赔偿。

    “珍珠他,他真是男的?”说话时,吴全福的喉咙哽了一下,不知道是想吐还是要晕。

    警察点点头。

    “爸,我们说得没错吧?他就是处心积虑要骗你的钱!”

    “您也是的,七年啊,认识七年愣是没看出来他是男的?竟然被他骗了这么多钱。”

    “还好我们回来了,要不你的存款、咱家的房,估计都要被他给骗走啦!”

    刚才是责怪吴全福被猪油糊了心,愿意心甘情愿地被骗钱;现在又是在埋怨吴全福被猪油迷了眼,接触这么久,看不出乔远山是个男人。

    一旁的沈妙虽然知道他们是为了老爷子着想,但他们这说的话未免有点太不中听了。

    她家里也有老人,村里也有很多儿女在外打工,自己留守在家里生活的老人,她见识过他们的孤独,所以明白那种“病急乱投医”的心情。

    说一千道一万,沈妙都觉得是吴明和吴红的问题,要是他们能照顾得好吴爷爷,他怎么可能去花钱找人陪伴自己?

    看到吴爷爷安静地坐在那,被儿女们左右夹在中间训斥,半天说不出一句话,沈妙真想过去替吴爷爷一人给他们一个耳光。

    “好巧。”

    有一个熟悉的声音忽然出现在耳边。

    沈妙转过头,看到警帽下那张熟悉的面孔时,赶紧低下了头。

    是骆嘉麟。

    虽说他们也算是老熟人了,但她跑到警局来吃别人家的瓜,到底是不太合适的,所以不敢理直气壮地跟他打招呼。

    骆嘉麟没有责怪她的意思,只是疑惑她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并在猜测她这次是不是又在扮演哪位受害者的女儿,准备再次替他们出头。

    “你怎么在这?”

    沈妙很怕他会以“不要掺和无关案件”的由头把自己赶走,于是赶紧找了个理由回答他:“我,我是陪蒋记者一起来的,她请我来帮忙,查一些中药材有没有毒。”

    “对,沈妙同志是跟我一起来的。”蒋小珍亮了一下自己的记者证,帮沈妙说话道。

    正说着,那边审讯室的门开了。

    几个受害人家属扶着老爷子从里面出来,一个个脸上都是扬眉吐气、大快人心的解恨表情,倒是被扶着的老爷子神情复杂,不知道具体是何心境。

    轮到吴全福他们了。

    在吴明和吴红跟警察陪着吴全福进去时,骆嘉麟也找了个理由想把这里的无关人员带走:“这儿估计还要处理一会,蒋记者难得来一趟,忙了一下午一定累了吧,一起去我办公室喝点茶?”

    副局长都开口了,蒋小珍也不好拒绝,只好点头答应:“也好,谢谢骆副局长。”

    瞧一眼还在偷瞄审讯室方向的沈妙,骆嘉麟又说:“你也一起来。”

    沈妙:……

    好奇怪,骆嘉麟这一身风尘仆仆应该是从外面刚忙完回来,大概是看到这里人多才凑近看一眼是什么事。

    可她站得靠前,身前有蒋小珍,身后又有摄像师和他带来的机器挡着,按理说是个很隐蔽的吃瓜位才对,骆嘉麟怎么会一眼就看到自己呢?

    ——

    来到审讯室时,乔远山正在整理着头上稍显凌乱的假发。

    她向来很注重自己的外貌,希望把自己最好的一面展现于人前,但此时此刻,他却不得不让他们看到自己狼狈的窘态。

    虽然屋子里有警察帮忙,但那些受害者的子女还是对他动了手,不对,应该说对他动手的全部都是受害者的子女们。

    今天来向他讨要钱的人不少,但大多都是子女开的口,那些曾经与“乔珍珠”暧昧过的老爷子即使不愿意正眼看他,接受不了曾经和他发生的事,却没有一个对他动粗。

    乔远山是冒充女人骗了他们,但他们是真切得到过快乐的,花在他身上的每一分钱都不后悔,哪怕子女们逼着他们把钱要回来,他们也不舍得太难为他。

    可他们越是不忍,当子女的越是觉得他们被迷惑太深,觉得乔远山手段卑劣无耻,气急之下,就会以“替老人出气”的名义出手打他。

    刚才进来的那一家人倒是没有打他,当儿子的只是将他的假发撕扯了下来,逼着老爷子看清楚他那张不男不女的面孔。

    这几个小时里,乔远山没有退多少钱,三万?四万?总没有他这些年收到的多,可是他受到的侮辱,却是金钱难以去抚平的。

    将头上的假发调整好,乔远山忍着眼里的湿润,挤出一丝极难看的笑,“吴大哥,听说你血压又上来了,现在好点没?吃药了吗?”

    他已经不再是平时那个精致美丽的乔珍珠了。

    他脸上的妆花了大半,声音也变得嘶哑,即使他努力去梳着假发,也遮盖不住脸上的疲态和一身被扯得皱巴巴的情绪。

    和那些男人,吴全福一开始并不敢去直视他,他接受不了“乔珍珠”是男人的事,可当他听到这一句关心时,却又想起了乔珍珠精心照顾自己的那么多个日日夜夜。

    抬起头,吴全福第一次看到“乔珍珠”身为男人的一面,有些尴尬,但他远比自己想象中要适应得快。

    “对不起,折腾你一整天,中午吃饭了没?”乔珍珠又问。

    “折腾?”吴红不屑地哼了一声,“要不是你在这骗了这个骗那个,我们需要折腾这一趟吗?”

    吴明也重呼了一口气,催促道:“你不用扯你这一套了,赶紧说正事!”

    吴全福将背稍稍挺直了几分,用一种异样的眼光看着身边替自己出头的儿子女儿,不过吴明和吴红并没有意识到那束目光有多么灼热。

    “对不起,吴大哥,是我骗了你,”擦了擦快要从眼角落下来的湿润,乔远山重复着今天说了无数次的话,“我不该用女人的身份接近你,也不该接受你给的钱,”长长地吸了一口气,他又说,“我会把钱退给你,你想要任何赔偿,我也会尽力去弥补你。”

    “别装可怜了,一个男的在这哭哭哭,真把自己当女的了?”

    同为男人,看到乔远山哭泣时的模样,吴明生不出半点怜惜,反而嫌恶地骂了他一句。

    “我不要,”吴全福冷冷地说了这么一句话,“刚才我在电话里说过了,给你的就是你的了,还我我也不要。”

    “爸!”

    吴红喊出这一声的时候都破音了。

    “你疯了?他都承认骗你钱了,你还不赶紧把钱要回来?你是不是真被他灌了啥药把脑子给灌坏了!”

    “我没疯,这钱我说了不要就是不要。”吴全福还是那句话。

    “别了,吴大哥……”

    听到吴全福在替自己说话,乔远山再也忍不住了,眼泪“哗”地一下就流了下来,“钱给你,真的,钱都给你们,我受不了了,我,我真的受不了了!”

    他今天受了太多的侮辱,人妖?变|态?老不要脸?还有更多不堪入耳的话……他实在不想让同样的剧情再再再重复一遍了。

    “哭?你有啥哭的?嗯?!”

    吴明说着就要过去打他,哪怕他答应了要还钱,他的拳头还是迫不及待地要落在他的脸上。

    还好一旁的警察及时制止,这才没有让他真的动手。

    “我们才是受害者!要哭也是我们哭!”

    不止是吴明,一旁的吴红拳头也硬了。

    咚!

    猛地从椅子上坐起来,吴全福身下的椅子跟着发出了一声响。

    “够了!”

    吴全福严厉地喊了一声,想要制止这一场闹剧。

    吴明没想着罢休,他以为警察拦自己只是做做样子,于是就想着冲上去把乔远山头上的假发再次扯下来。

    结果他还没来得及过去,就被吴全福一把扯着领口拽了过来,随后右边脸上结结实实地挨了他的一记巴掌。

    啪!

    那一声够响,也是今天审讯室里受害人家属挨的第一个巴掌。

    “爸?”吴明被这一巴掌打懵了,一脸不可思议地看着他。

    “爸,你这是干啥啊。”

    吴红上前来拦,紧接着,下一个巴掌便落在了她的脸上。

    啪!

    第58章 漂亮的女

    人可能不是女人……

    这两巴掌,是不是打错地方了?

    兄妹俩用同一种不可思议地目光看着吴全福,怎么都没想到这该打在乔远山的巴掌会落在自己身上。

    “至于吗?啊?你们为了这么点钱至于吗?!”

    吴全福再也忍不住了,即使心口被气得隐隐作痛,也要骂死他们这两个不孝的东西!

    “多大的事?你们就镇差这几个钱?非要给人逼死啊!”

    “我说过多少回了,钱给他,我乐意!他照顾我吃喝拉撒,我给他钱心甘情愿,恁俩说他骗钱,好,你俩是不图我的钱,可恁俩替我想过一点没有?!”

    吴全福是老了,不是傻了、疯了。

    到了“从心所欲,不逾矩”的年纪,他反而看得要比之前更加透彻。

    乔远山刻意接近自己,是图自己口袋里的钱没错,可他也不是毫无付出就朝自己伸手,起码他陪自己吃饭、陪自己跳舞,将一束微甜的花香带进了自己枯燥乏味的生活。

    而自己这两个所谓孝顺的儿女呢?

    呵,想想之前跟他们去南方住的那段时间,每天都要跟着他们的口味,吃看着丰盛实际上没什么滋味的饭菜,想吃一口辣都难得很。

    担心自己出门会迷路,安排了保姆跟着照顾自己,可她说话带口音,自己的耳力本来就不好,跟她交流起来更是费劲。

    说起来也是照顾自己了,可他觉得自己不像个人,而是被放在木架子上的一尊雕塑,他们只是在按照自己的喜好来“看护”着自己。

    他不想过得这么无趣,把自己最后这几年浪费在他们虚假的孝道上。

    他宁愿给“乔珍珠”花钱,起码他会做自己爱吃的菜,陪自己去广场上跳舞,还会找大夫、找中医给自己配养身补气的药……

    他不理解,儿女找不到懂合适的人照顾自己,他自己去找,有什么不可以的?

    况且七年才花了十万块而已,他们做生意动辄上万、十万,怎么到自己这儿就变得真心疼了?

    就算“乔珍珠”是男的,冲着他对自己无微不至的这些年,他也认了!

    “我再说最后一遍,这钱我不会往回要,一分都不会要!恁俩要再逼我,那咱就也去法院打官司,看是恁让我讨回来的多,还是我从恁这要的养老钱多!”

    “你你你……”

    吴全福没被他们气倒,吴红倒是快被老爷子这句话噎得背过气去了。

    眼看吴明的脸也被憋得通红,担心他们会吵起来,警察连忙把兄妹俩给拉了出去:“好了好了,都冷静冷静,老爷子都这么说了,那咱就尊重老爷子的决定吧,别把事情闹得太难看。”

    “我爸他不清醒,他到现在都没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警察同志,你也看到了,那个姓乔的是个男的,老爷子把钱给他算咋回事?不行,就算是要出口气,这笔钱我也得要回来!”

    昏了头?呵,吴全福比谁都要清醒。

    谁是关心自己冷暖,谁是图了钱,他心里明镜似的。

    听着门外的谩骂声越走越远,吴全福深吸一口气后,稍稍偏过头看向了坐在位置上的乔远山,难言的情绪之中透着几分心疼和可怜。

    吴全福是喜欢“乔珍珠”的,可当陪了自己七年的人突然变成了男人,他还是有些难以接受。

    垂在身侧的手指蜷了蜷,吴全福是有些被欺骗的愤怒,不过并不想发泄在乔远山身上,而是在犹豫半天后,从口袋里摸出了一支口红放在了桌子上。

    “路上买的。”

    这原本是他想要送给“乔珍珠”的,不过看乔远山那惨白又起了皮的唇,想来他也是会需要的吧。

    乔远山没有伸手去接,只是摇摇头,将两片唇抿了起来。

    如果把他换成乔珍珠,吴全福倒是知道该怎么上前安慰,可面对着一个男人,他既不能搂他、也不能哄他,又没办法坐回去冷眼瞧着他……这么不上不下的处境着实尴尬。

    “对不起,给你惹了这么多的麻烦。”

    乔远山摇摇头,用纸巾擦着眼角的泪,勉强挤出一丝苦笑:“是我的问题,跟他们没关系。”

    顿了顿,吴全福问道:“一共赔了多少钱?”

    “不多,也就几万块吧,他们都是很好的人,怎么都不肯全部把钱收回去。”

    适应了许久,吴全福稍稍能接受了一点乔远山的这副男人面孔,“那你以后有什么打算?还准备继续……”

    或许是想着后面的那个词太伤人了,吴全福及时收住了口。

    “走一步看一步吧,”将眼角的眼泪擦干净后,乔远山长长地呼出一口气,重新振奋着精神回道:“但不管怎么样,我都会继续做乔珍珠的,因为我就是乔珍珠。”

    或许他会换个方式谋生吧,但是他不会改变自己“乔珍珠”的身份。

    在他心里,他不是要负担家庭重担的远山,而是一颗熠熠生辉、自由璀璨的明珠。

    吴全福理解地点点头,他很庆幸,庆幸乔远山让自己的“乔珍珠”活了下来。

    “警察同志,能麻烦你帮我写个证明吗?”

    “什么证明?”

    “不管他要赔多少钱,都由我一个人出了,我自愿为他犯的错误买单!”

    警察:???

    乔远山:???

    “吴大哥,你,你……”

    警察挠挠头,向他确认道:“老爷子,您不是在开玩笑吧,您真的要替他还钱?”

    “没有,我说真的,”吴全福一字一顿地向警察说道,“不管他是乔远山还是乔珍珠,他要赔的钱都由我来付。”

    警察:……

    这下别说是吴明和吴红了,身为旁观者的警察也怀疑他被洗了脑。

    :

    乔远山,男的,曾经扮女装跟他相处哎,他非但不把钱讨要回来也就算了,怎么还提出要替他还钱呢?

    “老爷子,您真的想好了?”警察再次向他确认。

    “这写了证明以后可没办法反悔了。”

    吴全福:“想好了,不反悔,去写吧。”

    “吴大哥,你,你这是为啥?”望着坐在对面的吴全福,乔远山不解地道。

    吴全福只是笑笑,“是我给你添的麻烦,这笔钱应该我来出。”

    不过是区区的几万块而已,对他来说不算什么大钱。

    他算是想明白了,人老了之后,钱都是身外之物,抓紧这剩下不多的时间及时行乐才是最重要的!

    况且,他从事始终需要的都不是钱,而是一个陪在身边知冷知热的体己人。

    “我是男的,咱俩没办法结婚。”

    “我知道。”

    “我没办法照顾你一辈子,或许,或许哪天我就走了。”

    “嗯,我能明白。”

    “那,那你干嘛还要帮我还钱?”

    吴全福叹了一口气,“我想趁着自己还能下地、还能出门,再多有人陪着享受几年。”

    梦终会有苏醒的那一刻,可如果用钱可以维持梦境,那他甘愿闭上眼睛把这份短暂的快乐延续得久一点,起码比自己孤独地过活,比贡在木架子上要好。

    他接受不了乔远山,但他已经离不开乔珍珠了。

    只要能让乔珍珠留下来,他做什么都可以。

    把桌子上的口红往他面前推一推,吴全福温声地向他问道:“以后我希望还能和珍珠一起跳舞,可以吗?”

    乔远山哭了,因为终于

    有人愿意承认“乔珍珠”的身份。

    把口红接过来,乔远山肯定地点点头,“她,她一定会很愿意和吴大哥一起跳舞的!”

    —

    就在一墙之隔的楼上,坐在骆嘉麟办公室里的沈妙,急得控制不住地想抖腿。

    她可太想知道此时此刻楼下会发生什么了,尽管脑子里预想了好几种可能发生的情况,但还是亲眼看来才算是真的吃到了这口瓜。

    不过骆嘉麟却一点都不急,慢悠悠地拿出茶叶放进杯子里,然后把烧水的热水壶插上,等着里面的水煮沸。

    “相处了这么多年,还发现不了对方是男人吗?”

    回来时,骆嘉麟大概听了点这起案件的情况,于是随口问道。

    蒋小珍:“您是没看到当事人的样貌,他打扮得真的很好,要不是假发不小心被扯掉,完全看不出他是男人。”

    说起来,其实沈妙应该算是看出来了,因为她一早就觉得乔珍珠有哪里怪怪的,只是一直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主要是他底子好,保养得很好,所以很像女人。”沈妙跟着说道。

    “其实东南洲那边就有这种人,甚至比他还要像女人。”

    身为记者,蒋小珍自然知道一些他们没有见识过的事,也听过国内外的新闻:“这种半男半女的人专业名词叫人妖。不过和乔远山不一样的是,人妖是从小就吃一些药物来提高雌性激素的分泌,抑制身为男性的特点,等到年龄合适后就会做手术,彻底变成一个女人。”

    “真能从男变女啊?”

    听着蒋小珍说关于人妖的事,沈妙不禁惊讶道:“这手术未免也太神奇了吧!”

    从小跟着沈万山学中医,沈妙只听说过拥有两种升职器的“阴阳人”。

    阴阳人是同时具有男女的特点,要根据具体的情况选择保留一种性别,却没听说过可以像人妖这样“更换性别”的事儿。

    神奇,真是太神奇了!

    “也不算是彻底变成女的,只是外表很像女人而已,”蒋小珍继续解释说,“人妖没有生育能力,而且好像寿命也挺短,因为从小吃药,大部分活不过五十就去世了。”

    听她这么一说,骆嘉麟也生出几分好奇:“那他们这么转换性别是图什么呢?又不能生孩子又不能活太久。”

    蒋小珍:“为了赚钱。”

    十几二十年前,东南州那边爆发了战争,不少其他军人都驻扎在了东南州的国家。为了满足他们那方面的需求,不少当地的妇女都被送到了军营里。

    可是国家哪有那么多的女人?于是就有人想到了变性的法子,把男人变成女人。

    因为从小就吃药,所以人妖要比大部分正常女人更漂亮,再加上不具备生育的能力,远比真正的女人更合适呆在军营那样的地方。

    如今虽然是和平年代,不过那些国家发现通过改造人妖可以赚钱,于是这也成为了一项产业留存下来。

    只是他们住得离边境太远,加上信息不发达,所以从来没听说过这些事情而已。

    人妖?

    听蒋小珍说起这个词时,沈妙的脑海里倏地想起了一个名字:李山茶。

    她好像就是李群涛从南方买来的,她会不会是……

    “小珍姐,你见多识广,能不能听出来这是不是东南州的话?”

    “嗯?你学两句我听听。”

    距离上次的事过去太久,再加上身边的人都说是自己听错了,所以沈妙对当时她具体说了什么样的字词记得不清楚,只能模仿鸭子那样大喇喇的嗓子说几个字:“什么什么唠?咩?咔咔?歪哇?”

    “吭!咳咳……咳咳!!”

    骆嘉麟刚要喝水,就被她这一句话给呛到了。

    蒋小珍仔细品了品她的发音:“嘶……像是东南州的,跟泰兰那边的发音很相像。”

    听蒋小珍这么一说,沈妙更加确定李山茶可能是人妖的这件事了。

    难怪她怎么摸他的脉都像是个男人,难怪他和李群涛身体都没问题却怎么都怀不上孩子……这么说来的话,那他真的是从男人变成了女人啊!

    “你脖子上挂着的是什么东西?”放下手里的杯子,骆嘉麟注意到了沈妙脖子上露出的那根红绳。

    “一枚佛牌,李山茶他男人送我的。”沈妙一边说一边把佛牌从脖子上取了下来,“之前一直放在医馆没戴,李山茶上次一直比划说这个佛是护身的,我才给戴上了。”

    “这玉的成色看着很不错啊。”

    接过沈妙手里的玉,蒋小珍在灯光下看了看成色。

    沈妙喝了一大口水,随后大胆地向骆嘉麟说着自己的猜想:“骆叔,你见过李山茶的,你觉得她会是人妖不?”

    经沈妙这么一说,骆嘉麟也觉得这个李山茶很符合泰兰人妖的特点:听不懂普通话,长得格外漂亮,还有一些奇奇怪怪的行为习惯……

    “这佛牌上面的佛好像不是咱们这的吧。”蒋小珍指着佛牌上的佛像问道。

    “应该不是,我都没见过这样的佛,但是李山茶认识。”

    假如李山茶真是人妖的话,李群涛知道吗?

    假如李群涛并不知道的话,那他以后要是发现了的话……

    嘶!

    见沈妙倏地打了一个寒颤,蒋小珍连忙问道:“这是怎么了?”

    “没,没什么,”沈妙又喝了一口水,“我在想假如李群涛知道李山茶自己买来的媳妇是人妖的话,一定会大发雷霆,说不定还会……”

    余光看向骆嘉麟,沈妙没有把后面“打死他”那几个字说出口。

    但骆嘉麟的观察力敏锐,从沈妙的这句话里已经发现了蛛丝马迹。

    “买?你是说李山茶是被买来的?”

    沈妙:……

    完了,闯祸了……

    沈妙连忙用杯子挡住嘴巴,假装自己什么都没说,可不止是骆嘉麟,蒋小珍也在用一种审判的眼神看着自己:“妙妙,你把话说清楚了,人口买卖可不是小事啊,这到底是什么情况?”

    沈妙重重地叹了一口气,肩膀也耷拉了下来。

    看样子今天是瞒不住了,于是沈妙只好把李群涛他家的事跟他们讲了一遍。

    李群涛十几年前去了南方打工,生意失败后今年年初回到了村子里,同时还带回来一个买来的女人,女人在李家过得很好,虽然李群涛是个渣男,但是曹云把她当亲闺女一样照顾……

    沈妙着重说了李山茶在李家过得很好的这部分,希望可以通过李山茶是自愿留下来的,来替李群涛减轻一点买卖人口的罪责。

    “就算过得再幸福,李山茶也是被拐卖来的呀,”蒋小珍抓住了她是被拐卖的重点,“没有一个女人会在罪犯的家里过得幸福。”

    沈妙选择了沉默,她无言以对,可她选择隐瞒也是有原因的。

    一是因为爷爷向来强调不让她插手别人家的闲事,二是因为沈妙怕举报后,以李群涛那个脾气说不定会对自家进行报复;三是因为……

    李山茶在李家过得真的很好,她有无数次机会可以偷偷逃走,曹云也劝她从李群涛身边离开,是她自己坚持要留在李家的,所以沈妙觉得自己没办法替她来做决定。

    “你说得没错,他可能确实是个罪犯。”

    骆嘉麟的神色陡然变得严肃起来,随后拨了一通电话把同事给叫来,简单说了自己方才听到的情况后几人便一起去了档案室。

    坐在他的办公室里,沈妙和蒋小珍一时不知道是该离开,还是继续坐着喝茶。

    等了差不多十分钟的功夫,骆嘉麟这才再次推开办公室的门,手里还拿着几份档案。

    “你看一下,这里面有没有你说的那个李群涛?”

    档案是传真来的,上面那张黑白色的照片看着有些模糊,再加上年份有些久了,所以下面的一些字迹有的也是一片黑。

    第一张是个胡子邋遢的男人,不是;

    第二张是个“独眼龙”,模样长得也凶,不是;

    第三张、第四张……

    “这个,这个是李群涛,”沈妙指着那张照片上的男人说道,“虽然照片里的这个人长得年轻了点,但应该就是李群涛没错。”

    沈妙看了下档案登记的时间:1990年。

    那不会有错了,照片里的男人尽管留着稍长的头发,脸型也比较瘦,但一个人的眼神和神情是不会变的,这上面的人就是李群涛没错,只是名字不是他的。

    “你确定?”一旁的警察再次向沈妙确认。

    “我确定!”沈妙肯定地点点头,“怎么了,是他犯了什么事吗?”

    骆嘉麟长吁一口气,神情严肃道:“如果你没认错,那他很可能就是南省这些年一直在抓的走私杀人犯。”

    沈妙:!!!

    这些档案,是去年从南省那边发往各个省份的复印本,上面的每个人身上都背着数不清的人命。

    去年年底,南省的警方结合泰兰的警方势力,共同对一批游荡在边境的害虫进行抓捕。

    大部分的罪犯都在那次行动中落网,只有小部分的人趁乱逃离,并且向全国各地流窜。因为潜逃的只有少数几个人,所以并没有将事情闹大,只给各个省市的警局发了罪犯的档案,并且发布了通缉令。

    这些逃跑的罪犯就像是一群生活在黑暗中的豺狼,很少有人见过他们长什么样。

    有些是南省本地的,通缉令上的照片就会清晰一点,像李群涛这样从外地来的,照片则是从以往他们犯事后所在的监狱调来的。

    李群涛最后一次进监狱是1990年,罪名是寻衅滋事,那也是他留在警方手里的最后一张照片。

    豫市里贴有他的通缉令,不过因为照片太模糊又是几年前的,再加上他在南省给自己起的名字叫“龙南”,所以即使有人看到了通缉令,如果不仔细看,也不会把他和李群涛联系在一起。

    “他,他真杀了人?”

    沈妙感觉自己的心已经跳到了嗓子眼,好像一不小心就会吐出来。

    一旁的警员淡声道:“他是他们犯罪集团里的大头目,光是手底下的小弟就有几百号,这一路走过来,身上的人命没有一百也有八十。”

    沈妙:……

    怪不得,怪不得他的脾气这么差!

    沈妙一开始还以为他是当老板当习惯了,没想到是因为手里攥着几十上百条人命啊……

    一想到他满手鲜血,沈妙就不禁替自己感到庆幸。

    幸好,幸好自己没有惹过他,要不自己说不定就死在他手里了。

    嘶……等等?

    假如李群涛手上真的有人命,而他又是今年才回来的,那么豫市今年发生的那几起命案会不会跟他有关?

    急忙将脖子上的佛牌摘下来放在桌子上,沈妙问道:“那你们要去抓他吗?”

    “是。”

    “什么时候去?”

    “现在。”

    第59章 儿子没了?没关系,有闺……

    1970年,提克出生在泰兰一个贫穷的村庄。

    他是家里最小的男孩,除了最大的哥哥已经结过婚之外,他还有五个姐姐。

    哦,不对,应该说三个已经成为女孩的“姐姐”,和两个即将变成女孩的“姐姐”。

    他出生在一个动荡的年代,也出生在了一个贫困的家庭,因此不管是男孩还是女孩,他都不能让家里的父母开心。

    人人都害怕战争,可凡事都有两面,在给旁边几个国家带来灾难的同时,战争也给了他们这些下等人一个赚钱的机会:人妖。

    提克的三个姐姐接连被卖去了邻国的战场,她们的离去为家里换来了一万铢,父母也用这笔钱勉强维持着他们这个千疮百孔的家。

    从提克记事开始,他就在吃一种白色的小药片,即使有时候饿肚子没饭吃,也一定要吃这种药片。

    他不知道这个药片是用来干嘛的,只知道他的身体和村子里的男孩们不太一样,年龄越大,这种差异就越是明显。

    为了能让他卖上高价钱,提克不需要帮着家里干活,因为在那个被称作“栏”的地方,只有细皮嫩肉的人妖才能满足客人的需求。

    战争虽然过去了,但人妖并没有消失,反而还发展成了成熟的产业,不止是那些西方的白人喜欢,许多爱好玩乐的东方人也喜欢人妖的妩媚。

    经过十八年的培养,提克接受了手术,并且从此改名为婉娜,又接受了一年的培养后,她和与她同一批做手术的人妖一起被送到了邻国。

    婉娜以为自己会像村里人说得那样,不说过得纸醉金迷,起码不用再担心自己的吃喝,可等进了那道大铁门后,她才意识到自己进了地狱。

    这里最不缺的就是人妖,哪怕长相再极品也不过跟地上的泥土一般卑贱。

    她们的存在就只是为了满足那些人的发泄欲,甚至更加变态的需求,所以除了晚上,其余时候她们都要像奴隶一样做工,这样才能换来一顿饭。

    很快,这一处被铁栅栏围着的地方被人攻破了,她又和姐妹们被拉到了市场上像牲口一样被贩卖。

    “这儿挺热闹,这么多卖东西的啊!”

    “只要有钱,在这儿你什么都能买得到。”

    “真的假的?那我要买一条人命,有卖得吗?”

    “有啊。”

    那是婉娜第一次见到李群涛,不,这是在边境,他的名字叫龙南。

    或许是冥冥之中的命中注定,当两人的目光无意中碰撞的那一刻,龙南便相中了她,并爽快地花了五十块把她从“农主”手中买了过来。

    前两天他事情办得好,大哥给他塞了一百块,这五十块刚好是他一半的赏钱。

    龙南听不懂农主说的话,带他来的兄弟虽然知道婉娜是人妖,可担心龙南没玩过心里会有负担,便没有直接告诉他,只说把婉娜当个玩具就行,玩腻了随时都可以扔掉。

    龙南刚来南省不久,性子还是跟在家里一样老实,虽然把婉娜买了回来,但他并没有真的把婉娜当成玩具,而是把她看作是自己的妻子。

    就像村里花钱买老婆回家一样,即使花了钱,她也是个人,不会把她当成是个随意丢弃的物件。

    “碰,啦,特儿……”

    带她回家的第六十九天,龙南对她说了“我爱你”。

    婉娜并不知道他不知道自己是人妖的事,所以用一个热烈的吻来回应了他的示爱,并下定决心一定要好好地照顾他,把他视为自己一辈子的依靠。

    可……男人又有几个会是专情的呢?

    龙南很有本事,跟着带自己进集团的大哥,短短几年就混出了名堂,不仅买了属于自己的院子和别墅,还买来了各种各样的女人陪着自己。

    十个?二十个?具体多少连他自己也数不清了。

    有别人送的,有他从大街上瞧着好看抢来的,还有别人的老婆……不管是黄皮肤、白皮肤还是混血,每一张面孔都堪称是绝色倾城。

    而婉娜……早在跟他在一起的第四个月,就被他玩腻了。

    不过他并没有把婉娜丢掉,即使他已经从那个初出茅庐的愣头村小子,变成了叱咤风云的集团头目,很多喜好和性格都与之前不同,但他还保留着豫省人“不丢破饭碗”的这唯一一条习惯。

    婉娜也心甘情愿地成了庄园里的透明人,只在他需要的时候出现,然后尽心伺候着他和那些真正的女人们。

    她没有那么多的野心,只要能过上平平淡淡的日子,一天三顿有饭吃,对她来说就够了。

    直到那天……

    砰!啪啪啪!

    那天晚上,龙南和几十个兄弟在家里开会,一群穿着迷彩军装的男人们犹如神兵天降,从各处冲进了院子。

    枪声四起,不到半小时的功夫,守在院子里的人就死伤大半,那些被龙南买来的女人们也被吓得四处逃窜,只有婉娜在滚滚的黑烟和大火中寻找着龙南的身影。

    她找到了晕倒在花坛丛里的龙南,并趁乱把他从庄园里抬了出去。

    婉娜不清楚他犯的法律是死罪,只知道自己曾经听他说过,在遥远的地方他还有一个母亲在等着他,哪怕这么多年他早就被金钱和权力所迷惑,再没提过母亲,婉娜也在替他惦记着。

    醒来后,婉娜对他说应该回家,回到母亲身边,龙南便决定改头换面重新做回了李群涛,一路波折地从南省离开,朝着几乎快要被遗忘的故乡迈出脚步。

    而他看在婉娜陪自己出生入死的情分上,便也把她戴在了身边,并给她取名李山茶。

    至此,他依旧不知道李山茶是人妖的身份,只记得自己刚把她买回来时,爱她爱得要命。

    为了不被人发现李山茶是泰兰人的

    身份,李群涛再三告诫她不许说话,李山茶也很听话,跟他回家后乖乖地当起了哑巴。

    跟李群涛回到芦花村后,李山茶第一次感受到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家”,也第一次有了真正的“家人”。

    “这闺女生得真漂亮,瞧模样就知道一定是个懂事的。”

    “不会说话没事儿,等咱以后攒攒钱,上市里的医院看看说不定就能治好。”

    家里很穷,但曹云待她很好,会教她磨豆子、熬豆浆、做豆腐,会带她一起进城摆摊,教她算账、认字,甚至还替她张罗了一场体面的婚礼。

    累,却一点都不苦,因为她觉得,这样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才是真正的一家人。

    可是,这样平淡的日子并没能持续多久。

    李群涛从前当大哥当惯了,早就养出了一身的毛病,什么活儿都干不好,脾气也差得很。而李山茶一直生不出孩子这件事,也让他对李山茶的态度愈发地不好。

    李山茶接受了他所有的负面情绪,替他收拾家、替他摆平那些站街,她不生气,只是害怕,害怕李群涛这样下去,迟早会再次把这个家给折腾得七零八碎。

    但坏种永远是坏种,即使家里能够容纳他的恶,社会也容不下他。

    他的手上又沾上人命了……

    李山茶第一次发现是她们从警察局回来不久,那天他回来得很晚,身上烟味很重夹杂着一丝冰冷的风,可却没能遮盖住衣服上残留的血腥味。

    徐老三死在了李群涛手上。

    第二次是在一个雨夜,李群涛进门就把一条金项链丢进了她怀里,李山茶猜测,这应该是从一个女人身上抢下来的。

    后来的第三次、第四次……

    李山茶渐渐发现,他不是一个能过日子的人,即使他已经从南省捡回一条命了,也不肯重新做人,老老实实低调地活下去。

    李山茶不知道该怎么办,她不是担心李群涛,而是在担心曹云。

    经过这几个月的相处,她彻底把曹云当成了自己的母亲,她知道曹云身体不好,所以她很害怕,害怕假如李群涛出事后,她的身体会经受不住这样的打击。

    “小啊,你咋又买牛肉啊?你天天也不上班,哪来的钱?”

    “哎呀,买回来你吃就行了,问这么多干啥?!”

    扒拉着碗里的米饭,李山茶没有去碰盘子里的卤牛肉。

    她不知道上次李群涛动手后拿了多少钱,不过这都快过去一个多月了,恐怕……

    噔噔噔……

    正吃着饭,门外忽然传来了一串敲门声。

    “李哥?李婶儿?在家不?”

    李山茶有些惊讶:是沈妙的声音。

    “哎,在呢。”

    李群涛嚼着嘴里那口饭,朝李山茶使了个眼色示意让她去开门。

    “这不,想着上次给婶子开的药应该吃完了,我今天来顺便再给你们送点。”

    “婶子呢?婶子在家不?俺爸让我提了条鱼,先放院里的这个水缸里吧?”

    “哎,来一趟咋还提东西呢,”曹云原本就要起身去迎,听到她又是拿药又是拿鱼,赶忙放下了碗筷,同时加快了脚上的速度,“这也太客气了,快快快,赶快进来坐吧!”

    李山茶和曹云都出去了,李群涛却坐在那一动没动,继续咀嚼着那口劲道的牛肉。

    正当他要继续伸筷子时,只听“砰”地一声,不等他反应过来,有几个身穿警服的人已经将枪口对准了他。

    “警察!不许动!”

    “举起手来,把手放在头上!”

    “我们怀疑你与南省多起走私杀人案有关,请跟我们走一趟,协助调查。”

    屋里传出了警察严厉的声音,虽比不得上一次那么激烈,却同样让人感到紧张。

    几分钟后,看到李群涛被戴上镣铐从屋里带出来,李山茶只觉得心口猛地疼了一下,但同时也真的松了一口气……

    *

    李群涛被抓了。

    两地的警察联合起来办事雷厉风行,只用了一个多星期的时间,就判下了李群涛的死刑。

    被抓后李群涛也没有反抗和狡辩,或许他心里也明白,自己再怎么挣扎也没用,于是老老实实地交代了前些年在南省的犯罪经过,同时也坦白了回到豫市后,今年的杀人案也都与他有关。

    不为别的,一是为财、二是看人不顺眼。

    李群涛除了会“当大哥”之外,没别的本事,他适应不了在家里的生活,可之前赚来的钱早被警察收缴干净了,于是他只能继续走违法的路子。

    法庭上,他没有为自己做过的事忏悔,反而字里行间还表露出了几分遗憾,遗憾回来后没能多杀几个人,跟着自己一起上黄泉路。

    别说是警察和审判长对他的死不悔改咬牙切齿,就连曹云也后悔生养他一场。

    在看到他对自己手上沾着的人命表现得无比轻蔑时,曹云眼神里最后为他积蓄的那点湿润也收回去了。

    他们老李家的祖坟看来真的有问题,曹云生的这几个孩子,最后一个都没能留得住。

    不过曹云并不遗憾,因为李群涛他就该死!

    在执行李群涛被执行死刑的那一天,曹云没有去,而是去村里的肉铺上买了两斤的排骨,切了一点牛肉,还破天荒地买了几样贵价的水果,回家后做了一桌子丰盛的菜。

    “我的老姐姐哎,这都啥时候了,咋还做上菜了?”

    从她家经过时,闻到里面飘出来的饭菜香,邻居大婶不由得推开门进来关心她几句,“今儿不是小涛他……你不去送送?”

    李群涛是杀人犯的事闹得很大,别说是芦花村,但凡是豫市附近的村县就没有不知道这事儿的。

    可这毕竟是沾了人命的事,没几个人愿意摊在明面上说,只会在背地里唏嘘感叹。

    村子里的长辈们都是从小看着李群涛长大的,多少会有些情分,可村子里的同辈们又在他回来后受过不少气,之前再多的情分也被消磨得差不多了。

    这一加一减后,就成了既不看他的笑话,也不会对他生出什么怜悯,只当不认识他这号人。

    只可怜了当娘的曹云,年近六十,还要经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事。

    从厨房里把炒好的腊肉端出来,曹云的脸上看不出什么喜怒:“不送,俺家小涛早几年就死在外头了,他姓龙,叫龙南,跟俺家没关系。”

    曹云不认李群涛这个儿子,这么多年,她一直都是一个人这么过来的,早就忘了自己还有个什么儿子。

    看着桌子上摆了四样菜,曹云觉得这个数不吉利,便又去厨房拍了个黄瓜,又把泡发的黄豆芽捞出来,想着拌上猪肉和肉渣炒炒,这样勉强就能凑齐“六六大顺”了。

    瞧桌子上摆的是两副碗筷,婶子又问道:“恁家那个人妖咋判的?是要坐牢还是也得吃枪子?”

    人妖。

    这两个字听着有点刺耳,虽说是事实,但曹云在拍黄瓜的手在听到时,还是不由得顿了一下。

    “她啥事儿都没干,判她弄啥?”把拍好的黄瓜放进碗里,曹云的唇角微微抖了一下,“她也是个苦命的。”

    李山茶从出生就被当成物件等着被卖,被当成一样发泄的工具,被当成生育的机器,从来没有被当成人看待过。

    而且自从李群涛出事被带走后,村里的人没

    怎么谈论他的灭绝人性,倒是把李山茶当成了茶余饭后的笑话,时不时还会拿她开几句没意思的黄腔。

    可他们却忘了,她什么都没有做错,她也是受害者啊。

    因为事关李群涛在南省的案子,李山茶被一同带去了警局,不过几天后等调查清楚后,就把她给放回来了。

    今天早上家里又来了几名警察,说是要带她回警局商量一下国籍问题,曹云便知道,李山茶要从自己身边离开了……

    李山茶在泰兰没有户口、没有身份,后来被卖来华国后也没有可以证明她身份的文件,所以现在的她是个“黑户”,听早上警察来时那话里话外的意思,大概率是要送回到泰兰。

    今天这一顿丰盛的饭菜,是为李山茶准备的,只当作全了她们这一段短暂的婆媳关系。

    李山茶是个好儿媳,是人妖又怎么样?没有血缘关系又怎么样?她远比李群涛这个亲儿子还要称职。

    人妖这两个字说起来难听,但曹云不介意。

    再过不久,她的“儿媳妇”就要“回娘家”了,她当然要做一顿好的送送她。

    被警察接去市里整整一上午,等到下午两点多警察才带着李山茶回来。

    “妈~妈!”

    李山茶不用再装哑巴了,还没进门呢,就“妈妈”地叫着。

    她长得很漂亮,可声音还是跟男的一样,大喇喇的音色有点像是鸭子在叫,听着有几分滑稽。

    妈,是她为数不多会说的几个汉字,是他平时仔细听着学会的。因为发音简单,所以听起来没有什么泰兰的口音。

    “来了来了。”

    听到李山茶回来后,曹云揭起了盖在饭菜上的罩子,然后快步出去开门。

    今天的李山茶很开心,曹云刚把门打开,她就迫不及待地把路上摘来的一朵嫩黄的小野花别在了她的耳边。

    她的耳边也有一朵,只是不及曹云耳边的漂亮。

    跟她回来的有两名女警察,其中一人手里还拿着厚厚的一摞文件。

    嗯,看来相关的手续都办完了。

    “曹阿姨,我们来是跟您商量一下李山茶的去留问题。”

    “李山茶是李群涛当时买来的,虽然没有有效户籍,但过程还是不合法的。根据我们一上午的讨论,决定给她一笔安置费然后送回……”

    “警察同志,”曹云及时打断了她的话,没让她说下去,“时间不早了,恁忙一上午估计也没吃饭,要不等咱吃完了饭再说?”

    另一位警察想接着开口,曹云却立刻站起身去盛饭,“今天蒸得米多,做得菜也多,你们多少吃一点吧,我去给你们盛米。”

    曹云不想听她们后面要说的话,起码不要现在听。

    她怕自己听到后会舍不得、会忍不住嚎啕大哭。

    好好的一顿送别饭可不能糟蹋了,所以不管有什么事都推到吃完饭再说吧,起码先让李山茶好好地吃一顿饭。

    李山茶今天高兴坏了,她买了好多的东西,吃饭的时候总是说几句话后就要从布兜里掏出一样东西塞给曹云。

    她不会说普通话,便让陪她回来的警察帮忙转达自己的意思。

    “这个发箍是她送给您的,说您戴着很合适。”

    “这几双袜子是纯棉的,还厚实,让您穿着,就不会磨脚了。”

    “她还说家里滤豆浆的布有点破了,所以特地买了几块耐用的。”

    包里的东西全是买给曹云的生活用品,便宜的有发卡、贵的有很滋润的雪花膏,没一样是留给自己的。

    “她哪来的这么多钱?”曹云问道。

    “她用拨给她的安置费买的。”

    “二百块,这么多东西花了差不多有一百多。”

    曹云:???

    “这是国家给你的钱,你都花在我身上了,你自己咋办?”曹云把东西又给她装了回去,“快快快,拿回去退了,我啥都不缺,你顾好自己都行。”

    见曹云推辞,李山茶的表情有些慌张,等到警察给她翻译一番后,她才稍稍定了定神,然后请警察帮忙转达自己的意思。

    “她说,她的钱就是您的钱,你们是一家人,给您买东西是应该的。”

    饭吃得也差不多了,接着李山茶的话,警察把那厚厚的一摞文件拿到了桌子上,继续说:“是这样的,我们原本讨论的结果是给李山茶一笔安置费,将她送回泰兰,不过李山茶希望能够留在咱们国家,最好是能留在你身边。”

    “于是我们决定遵从她的意思,上午就先给她办了相关身份证明的文件,不过户口能不能跟着您,就要由您来决定。”

    说着,她便把几份需要她签字的文件分别摊开在她面前,“您可以选择接受,这样办完收养手续以后,她就是您的女儿,当然,也可以选择拒绝。”

    “所以,她,她不用走了?”曹云有点没反应过来。

    “对的,”警察又解释道,“她现在已经是咱们华国的合法公民了,只是能不能跟您在一个户口本上,还需要您来决定。”

    所以……这些东西并不是送别的礼物,而是希望自己收养她的见面礼?

    警察说完后,李山茶也坐近了一些,双手合十,来回摩挲着手掌作出央求她的表情。

    答应?拒绝?

    曹云当然是选择答应!

    她是发自内心地喜欢这个儿媳妇,巴不得她能够陪在自己身边。也正是因为喜欢和同情,才会选择尊重她的决定,假如她要回泰兰的话,自己绝对会欢欢喜喜地送她走。

    可没想到的是,她竟然愿意留下来。

    “那么,您的意思是?”见曹云许久没说话,警察试探地问。

    “哦哦,愿意愿意!我愿意!”

    曹云急忙收起了方才悲伤的情绪,可眼泪还是没能收住,控制不住地挤出了几滴。

    拉着李山茶的手,曹云的声音有些颤抖,“傻孩子,咱家的情况你也知道,你自己走了到哪都能活得好,何必要留下来呢。”

    李山茶摇摇头,替她擦着眼角的泪,磕磕巴巴地说着那句学了好久的话:“你,我,一家人。”

    从她迈进李家的门那天起,她就是李家的人,就是她的孩子。

    她把曹云当成了自己的母亲,既然是母亲,自然是要陪在她身边照顾她的。

    在警察的指导下,曹云把该签的文件都签上了自己的名字,一会再跟着一起去民政局把接下来的手续办好就行了。

    看着自己的名字写在了曹云的户口本上,李山茶激动地跪在她面前,给她磕了三个头,大声道:“妈!”

    “哎!”

    今天是个好日子,也是个坏日子。

    虽然她最后一个亲生儿子死了,但是没关系,因为她得到了一个不是亲生胜似亲生的女儿!

    *

    沈妙再次见到曹云和李山茶,是一个月之后,在别家的婚宴上。

    李山茶挽着曹云的胳膊,用不太熟练的方言跟各位亲戚打招呼,或许是可以堂堂正正地活在阳光下了,让她这朵山茶花出落得更加漂亮。

    而她身边的曹云气色也比之前好了不少,有这么孝顺又懂事的女儿陪在身边,眼角的皱纹都消失了好几条。

    “嫂子,这是恁家的小妮儿?”吃饭时,一位五十多岁的女人拉着椅子坐到曹云身边,热情地同她打着招呼。

    短短几秒钟的功夫,她的目光就在李山茶的身上转了好几圈,分明同样是女人,那眼神却透着几分跟痴汉一般的猥琐。

    “对啊,叫山茶,”曹云客气地笑笑,同时向李山茶介绍道,“这是恁孙叔家的二姐,得叫姨的。”

    李山茶还理不过来这些关系,只是乖巧点点头,用一口不太标准的豫话叫了一声:“姨,好。”

    “好,好好好!”

    女人脸上的笑容更灿烂了,一双手不知不觉就缠在了李山茶的手臂上。

    “我记得恁家不是个小吗?啥时候生得妮儿啊?”

    “那是你记错了,俺家一直是个妮儿。”

    当初李群涛的事闹得虽大,可关系要不是特别近的话,基本都不知道他是谁家的孩子,只知道他是姓李的。

    芦花村的村民既不想丢这个人,也是为了保护曹云和李山茶,所以在别人问起时也不会说李群涛是他家的人,只说他不是本村人,是近几年才来到村里的。

    而李山茶,则成了曹云和已故的老李生的唯一的女儿。

    “信婆家某?”女人又问。

    曹云有些尴尬,“不急,让她在我身边多留几年,碰到合适的再说。”

    一听李山茶还没嫁人,可把女人给高兴坏了:“要不跟俺小见见面儿啊?俺小现在也单着呢,模样齐整得很,跟恁妮儿可配呢~”

    “噗!”

    幸好座位离得远,要不沈妙喷出的这一口水,

    指定是会让女人下不来台的。

    一旁的姚恒拿来两张纸帮她擦嘴,偷偷瞧了一眼跟豺狼碰到小白兔一般的女人,小声问道:“你笑什么?当心给人家听到了。”

    见女人没有发现自己这边,沈妙压低了声音解释说:“我见过她儿子,一米七五的个,模样都不能说是帅,跟端正俩字都还差着七八里地呢,鼻子和眼各长各的,右边眼还斜着……”

    “啊?那她还敢找李山茶?”

    沈妙往嘴里夹了一口菜,幽幽地说:“听说他们村马上要拆迁,有钱了以后可不就觉得自己能配天仙了嘛。”

    女人名叫孙红霞,是市里南关村的。

    去年王琴介绍过她前儿媳妇来医馆看病,因为是妇科病,所以要经常来复诊、换药,这一来二去的,沈妙就知道他家的事了。

    南关村要拆迁,早几年就传出来信儿了,说是要盖新的商品房,建设新的商业街。

    所以这几年,南关村只要是家里有房有楼的都在拼命的往上加盖,就为了拆迁的时候能多赔点钱,多分几个平方。

    孙红霞家里是一栋四层的单楼,每层七十个平方,是八几年的时候盖的。

    一听说村子要拆,这几年他家硬是又往上加盖了三层,还在侧面扩建了一栋每层二十多平的小楼。因为是不同时候盖的,远远看过去,就跟俄罗斯方块似的,每一块的颜色都不一样。

    这人呐,只要一有钱就会忘本,男人女人都一样,只是男人忘本的速度会更快一点。

    只是,这还没真的成拆迁户呢,他们就忍不住抖搂起来了。

    四年前,她儿子王前进开始瞟唱,前儿媳闹了几次孙红霞都不管不顾。好在她是个清醒的,没有选择忍耐,而是带着女儿选择了离婚。

    自从他们离婚后,王前进就更加肆无忌惮的,经常会带不同的女人回家。

    后来被举报蹲了几天看守所,以为他会收敛一些,没想到出来后又染上了麻将瘾,成天拉着几个狐朋狗友在家里打牌。

    总之啊,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败家子。

    得亏他们家的房子多,每个月都能收房租,要不恐怕挨不到拆迁就要被他给败干净了。

    不止是钱,王前进的身体怕是也撑不住。

    沈妙记得王前进去年还是前年的时候来过家里的医馆,当时他说是那里不舒服,就让爷爷给他瞧了瞧。

    他也算运气好,乱来了这么多年竟然没得脏病,就是长期吸烟喝酒把肝和肾折腾得不太好,要是不好好保养以后很可能会出大问题。

    孙红霞实在是喜欢李山茶,所以还在坚持:“让俩人见见吧?合适的话就慢慢谈,等到俺家房分下来,正好给他俩一套,让他俩结婚~”

    沈妙:……

    孙红霞真是句句不离拆迁,好像能拿到几百万的拆迁款是她家独一份的福气似的。

    “不用了吧,恁家小这么优秀,得找个好点的姑娘,俺家山茶高攀不上。”

    刚从狼的嘴里捡回一条命,曹云可不会再把李山茶送到虎口里了。

    重复问了四五六七八次,见曹云实在没这个意思,孙红霞只好失望地把椅子拉回去,继续和同桌的几个姑婶们一边吃席一边聊八卦。

    “恁村拆不拆?”

    “还没听到信呢。”

    “也是,恁村离市里有点远,估计还得等个十几二十年吧。”

    “嗯,对对对,俺村离得远,不如恁就在市里头。”

    “害,我也是当初嫁得好,谁能想到过得好好的会拆迁呢?”

    “……”

    孙红霞的情商有点低,总能想方设法地把天聊死。

    虽然每年都传要拆迁,但是今年的音量最高,还说规划局那边都已经把拆迁的地要用来盖什么样的楼给计划好了。

    为了推动城市化建设,会有很多城中村和城边村拆迁,南关村不是独一份,市里面同样要拆的城中村有好几个,可谁都没像她这么招摇。

    “恁要是见着合适的姑娘,记得给俺小留意着,真要是成了,以后给我生个大胖孙子,我一定奖励恁一个金镯子戴戴!”

    众人:……

    见没人搭自己的话,孙红霞的一双眼睛又开始到处物色“儿媳妇”。

    “欸?妙妙?是老沈家的妙妙不?”

    沈妙:???

    她都快把头插进碗里了,怎么还能被看到啊!

    孙红霞都指名道姓地叫自己了,沈妙也不好不回应,只好转过身勉强挤出一丝笑脸去面对:“是孙姨啊,咱可好久没见了。”

    “是啊,得好几个月了,”孙红霞又开始拉着椅子往她这边挪,“我瞧着你又漂亮了,看看这小脸儿嫩得很哩!”

    “没有没有……”

    “今年多大了?谈婆家了没?”

    这次,沈妙还没开口,就有看不惯她的婶子替她说话了:“你看清楚了,沈妙是带着对象来呢,旁边那个,秀兰家的小。”

    “啊,谈的有啊……”

    见孙红霞脸上的笑容僵了一下,沈妙以为自己能逃过一劫,没想到她又说:“没事儿,多接触几个,妮儿们不愁嫁,得挑个条件好点的才中。”

    沈妙:……

    婶子又说:“要说条件?那恁家可有点攀不上了。”

    “咋?北关村也要拆?”

    “北关村不拆,但清河村拆啊,沈家赖好也能分几百个平方呢,还会差恁家哪一点?”

    沈妙:???

    村子要拆迁?她怎么不知道?!

    第60章 都是意外,和他没关系……

    吃完婚宴后,沈妙几乎是飞回到家里的。

    关于拆迁的事,那婶子也就是随口提了一嘴,沈妙跟人家又不是特别熟的关系,没好意思直接问,还是旁敲侧击了一番才听她说,不止是清河村,东边的几个城边村都要拆。

    除了她以外,还有好几个姨婶也是这么说的,可细问下去又说不清是从哪听说的,左右继续问下去也没个所以然,不如直接找自个儿老爹问一问。

    他可是清河村的村长,村子要拆迁的话,他肯定会知道。

    “爸!咱家是不是要发财了?!”

    沈妙进门的一句话,直接把沈万山给问懵了。

    可能是意识到自己跳过的信息有点多,沈妙又改口道:“爸,咱村是不是要拆迁了?”

    沈万山还是没忍住,差点把嘴里那口水喷出来,“你,你听谁说的?”

    他没有一口否认,而是用了反问。

    这么说来,是真的有这回事了?!

    紧紧地贴在沈万山身边坐下,沈妙压低了声音,悄咪咪地问道:“真的啊?咱村真要拆了?”

    “别瞎说,没影儿的事。”

    沈妙才不信呢。

    都说女儿是父亲的小棉袄,但沈妙不同,她可是沈山生胸口的那块护心肉。

    他心脏跳动几下,是怎么跳的,她都一清二楚。在这个家里,除了母亲王冬梅之外,就属沈妙最清楚沈万山有几根肚肠。

    真要是没影的事,他绝对不会是这副反应。

    见瞒不过她的一双眼,沈山生只好老老实实地同她交代,说:“真不缺你,拆不拆的,现在真还没说定呢,我也就是瞧了那么一眼。”

    两个月前,豫市里开大会,不管是城中村还是城边村的村长们都去了。

    会议主要内容还是围绕各个村子的发展,哪些村子需要努把

    力、哪些村子是推动现代化发展的佼佼者、还有哪些村子需要市里的帮助,都是他们要讨论的重点。

    会议一共开了三天,直到第三天才讨论到各个村子最关心的事:拆迁改造。

    第一批要改造的村子基本敲定了,是几个占地面积大,地理位置比较好的城中村:李庙、陈砦、南关村、墨家庄……

    改造并非政府全资,而是跟比较有实力的集团或公司联合,最后按照规划来共同改造,所以村民们的赔偿会分为三个部分:赔偿金、过渡费、回迁房。

    赔偿金和回迁房由集团或公司出,具体金额和面积需要测量和商定;过渡费由政府出,基本就是按各家的人口来算,相对比较省事。

    改造的计划之所以谈了几年,主要是一直没找到资金足够雄厚的地产集团,如今趁着香江回归,这才有了被一些两地合资的地产集团看到的机会。

    讨论改造的那一天是最气人的,豫市的城中村和城边村加起来一共有三百多个,可第一批接受改造的只有十个。

    听着集□□来的代表站在台上,跟要拆迁的村子说起未来的建设打算,可不是要让没轮上拆迁的人眼热心馋嘛。

    等到最后散场之后,负责整理图纸的人好像弄丢了一张图,于是几个规划局的人便留在会议厅一张张地打开图纸来寻找。

    沈山生和其他几个村长走得晚,从他们身边经过时无意瞥了眼豫市的地图,发现靠近东边的许多个村子还有东南边的几个村子,都用许多绿色的叉叉给标注了起来。

    在讨论拆迁改造时,他们在投影上看到过类似的标注:

    蓝色的标记代表着集团用地,住宅楼是蓝色的方块,商业区是蓝色的三角,还有代表等待着再细化的蓝色叉叉。

    而绿色则代表着政府用地,比如一些机关单位的建设地址。

    所以绿色的叉叉,就意味着这块地将来会由政府来计划使用,只是具体的用途还没有规划好。

    四舍五入,也就代表着这些村子会拆迁,而拆迁后土地则会被政府使用……

    因为只是匆匆一瞥,而且开会时没有在投影上展示过,所以看到的几位村长并不敢确定是真是假。

    经过商量后,他们决定先装作不知情,免得给村子里的村民营造出一个虚无的希望,万一到时候家家户户都只想着当拆迁户、混吃等死,可不就成了他们的罪过了嘛。

    沈山生是做到了,嘴巴严得连自家人都没告诉,却不知道哪个人的嘴比裤腰带还松,竟然给传了出去。

    虽说这事儿没有扩散开来,大多人都当成是捕风捉影的谣传,但总有人会坚定不移地相信,然后做起发钱、发房的春秋大梦。

    清河村还好,村民们都相信沈山生的为人,只要他没有亲口提,那就是没有的事儿,偶尔飘来几句村子要拆迁的话,大家也都当成笑话听,就算问到他跟前,他也说是谣言。

    附近几个村子的村长和沈山生交好,村子之间同气连枝,也没有让这件事宣扬起来。

    偏偏是几个条件不太好的村子传得最热闹,所以是谁的嘴巴不严,大家心里多少也有个数。

    唉,也是可惜得很!

    要不是被沈妙听到了这股风,让她嗅出了端倪,沈山生感觉自己还能再瞒上她几个月呢。

    “你可千万别出去瞎说啊。”

    把事情的来龙去脉都跟沈妙说清楚后,沈山生再三嘱咐她道,“几个城中村都还没动静呢,我估摸着就算咱这儿要拆,等轮到了起码也得再等个四五年,能晚一天说就晚一天,听见没?”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

    事以密成,语以泄败。

    就算清河村是真的要拆迁,在彻底确定下来之前最好也不要到处去说,天晓得会不会有什么变故呢?

    就比如这次第一批的改造名单吧,原本有十二个村子呢,只因为那两个村子的占地面积比较小,改造的性价比不高,这才被剔除了名字。

    因此,在正式把“清河村”三个字写在改造名单上之前,一切都是未知数……

    不知道是不是沈妙的心理作用,自从听沈山生说过拆迁的事后,总觉得身边多了好多关于拆迁的人事物。

    谁谁谁是第一批要改造的村的,架子阔得很哩。

    谁谁谁最近在闹离婚,说是两个户口本能多分几个平方。

    谁谁谁家里为了争面积动了手,亲兄弟哎,都打出血啦!

    沈妙听到这些话后也不敢搭茬,她头一次嘴巴能闭得这么严实,这种明明知道真相却又不能说的感觉真是差点把她给憋死。

    噔噔噔。

    那天晚上吃完饭后,听到外面有人在敲门,沈妙便起身去开门。

    见来人是清平村的村长吕国胜,一下子又勾起了沈妙脑子里关于拆迁的那档子事儿。

    他也是看过那张图纸的人,清平村也是标有绿叉叉的村子之一,再加上他平时不怎么来找沈山生,沈妙差点没忍住要问他“是不是有关于拆迁的消息了”?

    “老吕,你咋这时候来了?吃饭了没?”

    “吃了吃了,这不是想着明天去上党课,提前来找你借借笔记。”

    “那进来说吧,好久没见,咱正好喝点。”

    “中啊。”

    明天他们要一起去市里上党课,吕国胜是来找沈山生给自己补课的。

    党员光荣啊,可并不是哪个村的村长都入了党。

    沈山生早就入党了,去市里那是上党员的必修课,可吕国胜不同,他还是个预备党员,这次去市里是要参加考试的。

    沈山生一直是优秀党员,为了能顺利转正,吕国胜便想着临考前来找他突击一下,多努努力、使把劲儿。

    差不多快九点的时候,忽然又有人来敲门了。

    噔噔,噔噔噔……

    听着挺着急的,沈妙以为是谁身体不得劲,可跑去开门后却看到了一张陌生的面孔。

    “你找谁?”

    男人抹了一把头上的汗,脸上的笑容有些不太自在,“我去吕村长家找他,他家里人说他在这儿?”

    “嗯,正跟俺爸在屋里学习呢,先进来吧。”

    带着男人来到屋里,正在看电视的王冬梅扭头看了他一眼,眼神里瞬间闪过了一丝不易察觉的嫌弃。

    “来了。”

    王冬梅的语气淡淡的,不像是平常同人打招呼的态度。

    “嗯,”男人似乎也意识到自己不受欢迎,于是稍稍低了低头,“我来找老吕说点事儿。”

    出于礼貌,王冬梅没有当场让他难堪:“他们哥儿俩在楼上看书喝酒呢,你去吧。”

    “中。”

    带着他来到楼上的房间,在看到男人时,吕国胜和沈山生同样是一副很尴尬的表情,不过吕国胜耷拉下的嘴角,却比沈山生更多了一分厌恶。

    嗯?怎么感觉不太对劲儿?

    “你咋找到这儿来了?”

    “嗯,还是上次的事儿。”

    “等我回去再说吧,这么晚了,我也办不了。”

    “不急,我就是怕明天你出门太早来不及,就想着先把东西给你。”

    长辈们说话,沈妙不好继续在这儿呆着,把门带上后便下楼了。

    “妈妈妈!”

    快速跑到王冬梅身边,嗅到瓜味的沈妙激动又好奇地问道:“这人是谁啊?”

    男人不在,王冬梅也不必维持什么好脸色了,于是随手把瓜子皮丢进了垃圾桶里,没好气地说:“还能是谁?那个魏东强。”

    魏东强?

    在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沈妙的脸色也跟着阴沉了下来。

    难怪,难怪王冬梅见了他后态度冷淡,沈山生和吕国强也是一脸地鄙夷,敢情他就是魏东强,那个抛弃妻女想要吃人家绝户的魏东强啊。

    沈妙小时候,时不时就会听村里的姑婶们提到这个名字,虽然没有亲眼见过,但听都听成老熟人了。

    魏东强哎,简直就是当代的陈世美!

    魏东强不是豫市本地的,是豫省西南一处小地方的人,是“入赘”到的清平村。

    一开始他只是到清平村教书赚些立身钱,结果被当时

    村书记的闺女吕春华给看上了。

    吕春华长得不算特别漂亮,性格也是大大咧咧的,再加上离过婚带着个女儿,就算她家的条件不错,也没有男人愿意去给别人当后爹。

    偏偏魏东强是个例外。

    他对吕春华很好,会跑去市里给她买她爱吃的东西,会帮她干农活,到了晚上还会带她的女儿去捉萤火虫……或许正是被这份关心给感动了吧,吕春华坚持要嫁给他,哪怕老爷子气得晕过去好几次,她也死不改口。

    就这么僵持了几个月,最后魏东强为了求老爷子成全,在吕家门口跪了三天两夜,差点搭进去一条命,吕老爷子这才心软选择退步。

    他不舍得让女儿去那穷沟沟里受委屈,他要魏东强入赘,以后的第一个男孩姓吕,后面的孩子才能跟着他继续姓魏。

    魏东强同意了。

    嫁进吕家后,魏东强对吕春华和她的女儿更好了,人人都说吕春华命好,碰上个疼爱自己的男人。

    可这份幸福却并没能持续下去……

    结婚后的第三年,吕家的老两口接连病重去世,他们老吕家就只剩下吕春华这一个女儿。

    他们这一脉没个男丁,就连吕春华都是当年老两口三十多岁才生下的,所以只盼着她的肚子能够争气,早早能生下个儿子继承香火。

    吕老爷子去世后,村长的位置便由其他的吕家人顶上了,不过老两口也不是什么都没给吕春华她们娘儿俩留下。

    四亩三分的地、一栋两层的楼,还有存折里两千多块的存款……全部都由吕春华一个人继承。

    有这么多的财产,就算没有了村长的位置,也能让她们过得很好了。

    就在吕老爷子去世的半年后,吕春华怀孕了,当时特地请来了沈万山诊脉,摸了几次都说是个男孩。

    可就在她怀孕八个月的时候,不小心从楼梯上摔了下来,等送去卫生所的时候,孩子和大人都没能保住。

    为什么会从楼上摔下来?

    事后发现是因为下楼时没看清,踩到了女儿的玩具。

    吕燕当时才六岁,失去妈妈已经很痛苦了,大家又怎么忍心再把错误怪罪到她身上?便没有再继续追究这件事,只盼着魏东强能把她们家唯一的血脉照顾好。

    屋漏偏逢连夜雨,过了半年,吕家唯一的孩子吕燕也被人贩子给拐走了……

    那段时间正是农忙,家家户户有力气的人都在地里干活,只有孩子和老人们在村子里。

    听说那天村里来了个卖日用品的,挨家挨户地推销东西,有几个孩子看到他站在吕家门口跟小吕燕玩了好一会,还拿了一根麦芽糖给她吃,后来,吕燕就不见了。

    老两口重病去世是身体不好;

    吕春华一尸两命是女儿造成的意外;

    吕燕被人贩子拐走是碰到了黑心肠的孬孙。

    所有的事情都和魏东强扯不上关系,但这些意外确实都发生在他入赘到吕家之后。

    吕家算是“绝户”了,而吕家的房子、地还有存款便都进了魏东强的口袋。

    若是他不作妖,老老实实地继续生活,清平村的人倒也不会说什么,偏偏就在吕燕被拐走后不到三个月,他就娶了个外乡带着孩子的女人。

    也是豫省的西南,距离他老家的村子只有几十里,怎么会有这么巧的事?

    而且那个五六岁的男孩,竟然和魏东强长得格外相像……

    正是看到了这个孩子,清平村的村民才意识到当初吕家是引狼入室了。

    可又有什么办法呢?再想把他赶走也晚了,这一切都没有证据,吕家的那些亲戚们就只好看着这个外姓人带着另一个外乡人,在吕家的房子里乐也融融的生活,

    一晃时间过去了二十年,他们家再没出过什么意外。

    经过这些年的悉心经营,魏东强赚了不少钱,把当初的二层小楼改造成了四五层的独栋,那个便宜儿子也争气,考上了市里的大学,去年毕业后还分到了好工作,听说谈了个对象这两年就要结婚了……却只有老一辈的人记得,他的这些成就都是靠吕家的家产换来的。

    为着吕家发生的这事儿,附近几个村子没人待见魏东强他们一家,就算没见过面,听到他的名字都会觉得晦气得很。

    也就是因为沈山生是个村官,面子上得过得去,否则他要上门来找人,王冬梅才不许沈妙给他开呢。

    “妈,你说他们一个村的,为啥不白天上门去找,非得大晚上跑到咱这儿来找人?”

    王冬梅拍了拍衣服上的灰,“随便,反正不管咱的事,咱不用问自然就不用帮。”

    沈妙陪在王冬梅身边看电视,顺便留意着楼上的动静,约摸着十分钟左右,就听到他们越来越高的音调和越来越急的语气。

    “你#¥%!有没有?#¥%”

    “天地#¥%……你#¥%……我吧!”

    “做人不@#¥%报应¥#%……”

    “#@¥%……为啥?¥%%¥@何必呢?!”

    隔着一层地板一扇门,沈妙听不清楚他们在吵什么。又过了几分钟,只见魏东强气冲冲地从楼上走了下来,招呼没打一声就攥着手里的那些文件走了。

    王冬梅也懒得理他,等到他走了好一会才让沈妙出去把院门关上。

    想着他们在楼上喝酒也喝半天了,沈万山从屋里出来后,交代沈妙去熬一点醒酒的药茶。

    沈妙这边刚把红豆、干草和陈皮这些药材放进砂锅,沈山生和吕国胜两人就红着脸从楼上下来了。

    两人加起来就喝了一斤,不至于喝醉上脸,之所以面红耳赤都是被魏东强那个王八蛋给气的。

    “想把户口加进来?不可能!做他娘的春秋大梦吧!”即使魏东强都走好久了,吕国胜也要骂他个乌龟王八蛋。

    “告我?告去吧!我怕他个鳖孙吗?!”

    拍着他的背,沈山生也不知道该怎么劝他消气,只得顺着他的话说:“规矩在那呢,告也没用,咱自己的规矩,就算上到法院他也坏不了。”

    王冬梅给他们倒了杯茶,在醒酒药熬好前,让他们先坐下缓缓情绪。

    “又是想把户口迁进来?”

    “嗯,”吕国胜重重地呼出一口气,“这次还拿了啥啥局的证明来压我,我会怕他?就算我点头了,俺村那么多人也不会同意。”

    迁户口?

    这下不用沈妙去问,光是听到魏东强来的目的,就明白了是怎么回事:

    他一定是知道了清平村也在拆迁之列,所以想把现在的老婆孩子的名字都写进清平村。

    拆迁除了按地、按面积赔钱之外,也是要按人头的。家里的人口越多,分到的赔偿款和面积也就越多。

    早不说迁户口,晚不说迁户口,偏偏是最近才张了嘴,是个人都能猜到他在打什么算盘。

    还好,迁户口并不是随便说句话就能办成的。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村子也有村子的规矩。

    豫市附近的村子规矩是一样的:每年的新生儿会自动加进集体户口,也可以申请主动把户口迁出去,但是想要把随便一个名字加进来,就要等到村子统计各家人员变动的时候。

    和全国人口普查不同,村子统计的间隔是三十年。

    村子算是一个集体,每个村民都有“股份”,每年逢年过节都会给村民发放米面油或是钱。每个村子都有几千号人,隔三差五增加或是减少几个人太麻烦,于是时间就定在了三十年。

    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规矩,所以经常会有家里老人去世好几年,子女还能继续领分红的情况,只有等到再次统计,已故老人的名字才会被划去。

    上次统计是一九七零年,距离下一次统计还有三年。

    而魏东强之所以这么急,是因为他的户口当年没来得及迁进清平村,这些年他每年领的钱和东西,都是吕家老两口和吕春华母女的,要是真的拆迁分房,除了现有的家产之外,他只能再多领到四个人的面积。

    如果现在能把自己和现在老婆儿子的名

    字添上去,那就是七个人的面积;可要是等到下一次统计,那吕家的四人名字就会被抹掉,就算自己一家符合迁户的条件,最后也只能分到三个人的面积。

    所以经过盘算,只有现在把名字加上去才是最赚的。

    吕国胜:“就这,他还好意思拿当年跟春华的结婚证明说事?心里真要是想跟她过一辈子,咋不直接一刀抹脖子死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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