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家闹翻了天, 孙兰得知何明海在外边乱搞之后,也顾不上院子里还有其他乘凉的人,上去对着何明海就是一顿暴打。
仗着体型优势, 两人扭打一番之后, 孙兰很快将何明海压倒在地,用爪子把他的脸挠得全是血, 犹不解气,啪啪啪左一巴掌右一巴掌打得欢。
苏锦书被男色迷惑, 听到动静出来吃瓜的时候,有些晚了。迟归迟,好在没有错过精彩戏份。
那巴掌扇得,虎虎生风,速度快的能看出残影。
“你干的?”周凌霄兴致不高, 冷冷的看着乱成一团的院子,随意问。
苏锦书贴在他耳边,悄声说:“今天下午跟我们抢铺子的人就是何明海和他的小情人。”
院子里大多数人的目光都被闹剧中心的何明海、孙兰吸引,少数人,比如邱蕊,在苏锦书赶到的第一时间, 关注点就转到苏锦书和周凌霄身上。
他们贴在一起说悄悄话的样子刺激到了邱蕊, 最近这段时间,吕大勇对她的态度越发地差了。
“早知道, 就娶个村姑了。你看看隔壁周凌霄的媳妇,人家虽然是农村工作,但每天出去摆摊挣钱啊!”刘大娘对邱蕊,一向是阴阳怪气的,每天不刺她两句心里就不舒服, “哪像有些人,拿了工资全贴娘家去了,自己都养不活,还得靠丈夫补贴。”
在苏锦书摆摊挣钱被院子里的人知道后,苏锦书最大的缺点,农村来的,没有正式工作,没了。
吕大勇的天平渐渐倒向了老娘,开始对邱蕊诸多挑剔,“小苏每天穿的那叫一个精致,各种漂亮的小裙子,你再看看你,土的要死。而且人家那身材,那脸蛋,都是一等一的好,你们两站在一起,谁会相信你是城里的工人,她是农村来的村姑啊。”
说到底,男人都好色,邱蕊哪能不知道男人的心思,心底的嫉妒满眼,彻底变成了对苏锦书的恨意。
“某些两口子,到底是在外面呢,要注意点影响。”邱蕊忍不住出声阴阳苏锦书他们。
苏锦书和周凌霄互相看了对方一眼,她是在说我们?
“现在风气不一样了,大学的小情侣很多都在外边牵手什么的,大家不要老是用旧的眼光看问题。”董月虹正好在旁边,出声为他们说话。
经过爸爸的开导,加上周凌霄和苏锦书已经领证结婚,木已成舟,董月虹放下了心中的芥蒂。决定以后就把周凌霄当作可靠的学长、邻家哥哥,因此不再对苏锦书抱有敌意。
当她放下心中成见,再去看苏锦书时,就发现了一个完全不一样的,漂亮、鲜活、富有生命力的苏锦书,董月虹不仅不讨厌她,反而心生一点喜欢。
对董月虹的话,邱蕊自然是不服气的,但有董斐这个街道办主任的爸爸在,她一句话也不敢反驳。
察觉到董月虹的改变,周凌霄朝她礼貌道谢。苏锦书被勾起了对八十年代大学校园生活的乐趣,想问问董月虹,转眼又被院子中的抓马大戏吸引了眼球。
有人去通知何家人,何明城第一个赶到,何婶紧随其后。他们到达现场后,立即一人一个把两个扭打在一起的人拉开。
平日里,何明海整个一怂爷们,媳妇一瞪眼就哆嗦。谁能想到他能干出在外边偷吃的事儿呢,何明城不也信,“弟妹,你弄清楚了没,明海不会干这种事的。”
孙兰已经彻底失去理智,手舞足蹈地想要再扑过去厮打何明海,“弄什么清楚,昨天晚上我去纺织厂找他的时候,他同事说他不在我就奇怪。这半年来,何明海天天上班,钱也不见多拿回家里来,合着是去外边找女人,我呸!”
她发了怒,力气就比平常大很多,何婶一个没拉住,孙兰又朝何明海扑了过去。
不同于一开始懵逼状态,何明海已经清醒过来,他一把推开孙兰,“既然你知道了,那我也不瞒你,秀娟已经有了我的孩子。咱们结婚十几年你都怀不上,这事你不能怪我。”
“哗~”院子里乘凉的其他人开始窃窃私语,连孩子都搞出来了。
“混账!”何明城用力地打了一下他的头。
“我怎么混账了?我就不能有自己的孩子吗?凭什么我何明海就要绝后!”何明海在他怀里挣扎着大吼。
刚刚还张牙舞爪的孙兰突然安静,雕像一般直愣愣地看着何明海,眼里有一闪而过的慌张。
何书嘉是家里最后一个赶过来的,他对孙兰说:“婶婶,我会把这事查清楚的,如果叔叔真的对不起你,我们把他压来给你道歉。”
孙兰的眼泪从浮肿的眼中落下来,经过脸上的横肉,滚到层层叠叠的下巴,最后落在院子里的青石板上,竟是再也说不出话来。
他们被劝着回了西厢房,众人就是再好奇也不好跟去,只好各自回家,跟家人讨论今晚发生的大戏了。
“女之耽兮,不可说也。”苏锦书摇摇头说。
董月虹不解,“苏姐姐,你为什么这么说?”
“平日里大家看着,是孙兰更占上风,处处压何明海一头。可孙兰一听何明海的小情人有了孩子,竟然慌了。这说明什么,说明在这段关系里,孙兰更爱一点,更爱的一方,总是会输的。”苏锦书解释说。
董月虹若有所思,“难怪孙婶子刚才的表情那么奇怪,原来她在害怕,丈夫在外边的女人有了孩子的话,何叔说不定会跟她分开。”
两人一直聊到正房,董月虹完全没有要走的意思,干脆坐在院子里和苏锦书聊了起来。
“月虹,不早了。”周凌霄提醒她。
董月虹朝右间喊:“爸!妈!我和苏姐姐在院子里聊天呢。”
周凌霄:
“苏姐姐,如果你是孙婶婶,你会怎么做呢?”董月虹年龄尚小,又是标准的乖乖女,对这种事情一窍不通,不妨碍她觉得苏锦书的观点很独特,非常吸引自己。
苏锦书:“当然是趁机多要点钱走人咯,一个人不爱你的时候,无论做什么都是徒劳无功的。生活已经够苦了,没必要再吃爱情的苦。”
周凌霄听了,默默地看了她一眼。
董月虹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对爱情有了新的认知。
接下来的聊天过程中,董月虹愈发为自己初见面时,对苏锦书的傲慢感到羞愧。因为她发现苏锦书不仅不是什么无知愚昧的村姑,反而在某些地方,有着超前的见识。
分开的时候,董月虹对苏锦书颇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苏姐姐,之前是我傲慢,对你无礼,我向你道歉,以后咱们能做朋友吗?”
“当然可以呀。”苏锦书笑着说,按照真实年龄,她比董月虹大十来岁呢,不至于跟个小姑娘计较。
***
夜里,苏锦书裹着薄被昏昏欲睡时,身旁冷不丁传来周凌霄的声音,“你会一直爱我吗?”
苏锦书大脑宕机:这怨妇一般的疑问,真的是从周凌霄嘴里说出来的?
他一定是在试探我,苏锦书坐起身,认真地对周凌霄说:“当然了,你是我的娃娃亲对象,从小我就知道我要嫁给你的。见到你之后,我就更加确定,我坚持来找你结婚是对的。”
听完她的话,周凌霄的脸更黑了,眼中寒光乍现,“你认定的,到底是我,还是你的娃娃亲对象?”
苏锦书隐隐觉得走向哪里不对,硬着头皮说:“我爱的,当然是你。”
周凌霄伸手,轻轻抚摸她的脸,似乎是柔情无限地说:“你不要骗我。”
“绝对不会!”实际上苏锦书已经吓得汗毛都立起来,嘴上却仍旧信誓旦旦地保证。
睡得晚,第二天早上苏锦书起来的时候,周凌霄已经不见人影。
洗漱好,苏锦书拿出枕头底下的笔记本。
【距离离婚还剩90天,周凌霄变得越来越奇怪,这活真是越来越难干了。】
【加油!再坚持三个月,胜利就在前方。】
好好给自己打了一番气之后,苏锦书看见周凌霄留在桌上的早餐,三个焦圈和一碗豆浆。
别的不说,跟周凌霄结婚之后,他在嘴上从来没亏待过自己。每次苏锦书表现出喜欢吃什么,他必定经常供应。
不喜欢的,像是豆汁这些,周凌霄就从来不会买回家。
喀嚓喀嚓地配上咸菜吃焦圈,偶尔喝一口豆浆,被满足了的苏锦书很快又觉得,这活也没那么难干。
吃完早饭后,倪红玉来找她出摊,两人出摊的时候,在公园碰见了卖早餐的谢秀珠,她正在卖馒头。
从她流利的吆喝声中可以得知,她不是第一次出摊。看见苏锦书她们,下意识有些瑟缩,很快又调整过来,笑着和她们打招呼:“你们也来摆摊啊。”
三人互相打了一下招呼,就各卖各的东西。
“她能从李家那个火坑走出来,真好。”李家的事情闹得大,同住一个胡同的倪红玉自然也听说了。
苏锦书:“嗯嗯,赚钱最重要。”
两个人没有多余的时间说话,进入忙碌的卖东西时间。卖完上去这一批后,苏锦书提出下午再去衬衫厂看铺子,如果合适的话就定下来。
“周凌霄又不是衬衫厂的人,说租店铺就给租下了?”倪红玉对此表示怀疑。
苏锦书一副理所当然的表情,“不是周凌霄也能搞定呀,他可厉害了,没有什么事情是他搞不定的。”
倪红玉:“你要不要看看你现在的表情,整个就是周凌霄的小迷妹。到底是你攻略他,还是他攻略你啊?”
“当然是我攻略他了,我会牢记我的目标。”苏锦书出走的理智回来了,“女之耽兮,不可说也。”
“你知道就好。”
回到菊儿胡同,两人正商量着中午吃什么,苏锦书远远地看见周凌霄手里拿着两个铝制的饭盒,站在院子门口等她。
“周凌霄,你带什么好吃的回来啦?”苏锦书立马把刚才说过的话丢在脑后,像只小蝴蝶一样扑向周凌霄。
倪红玉:
第22章 柔弱不能自理 她要做一个柔弱不能自理……
三天破案的期限, 只剩下一天。
杜达特意找到周凌霄,问他:“明天能找到凶手吗?”
“不用明天,凶手是何明海。王忠不是因为目睹了衬衫厂高层与间谍交易被杀, 而是因为最近卖了祖传的金条, 得了一大笔钱,被他妻子谢秀娟的情夫何明海所杀。”周凌霄拿出自己做的线路图, “衬衫厂和纺织厂连在一起,纺织厂的家属院就在衬衫厂斜后面, 何明海杀了王忠之后逃回王家找谢秀娟。”
何书嘉和佟清青拿着一件血衣过来,证实是何明海的衣服。
说起来,还要感谢苏锦书把何明海在外边偷人的事情爆出来。原本周凌霄只是怀疑何明海,暂时没找到证据。
但昨晚何明海坚持要离婚,孙兰发了疯一样砸东西, 家里翻箱倒柜的,就这么把这件杀人时候穿的血衣给丢出来了。
更巧的是,何书嘉刚好就在旁边,结合之前那张带有何字的借条,他立马将人带回警局,连夜审问。
一桩杀人案, 就这么戏剧性地破了。
案子破了, 周凌霄便早早地打了午饭回家。苏锦书听完,怎么也想不到, 自己在中间能起到这么大作用。
“衬衫厂那个跟外国间谍做交易的领导呢?”
周凌霄:“我自有办法引他出来,下午方叔会在衬衫厂门口等你,你们找他就能把店铺租下来。”
他这个样子,像极了书里描绘的心机深沉的大反派,谁也猜不透他心里在想什么, 也不知道他下一秒会出什么样的招数。
比如他们之间的婚姻,就是周凌霄精心布局,用来对付周庭韫的手段。
莫名想到这一点,苏锦书犹如当头被浇了一盆冷水,从昨晚开始就激动难安的心,彻底平静下来,她沉默地点点头。
幸好,她也只是想要钱和房子而已。
“小玉玉,我现在有一种一天要打好几份工的感觉。”苏锦书皱着一张小脸,数给倪红玉看,“白天要出摊三次卖冰棍和酸梅汤,晚上和周凌霄演戏,昨天收到我弟的信,让我周末回家一趟,看看家里的养猪场。”
说到养猪场,她又补充了一句,“家里的鸽子养殖场,我也算股东,不能完全丢下不管。”
倪红玉本来组织了很多语言,想要劝说苏锦书不要在周凌霄身上越陷越深。可她眼看着,不过一个中午,苏锦书对周凌霄的态度就完全不一样了,回到了之前将与周凌霄的婚姻当作一份工作的态度。
既然如此,她就不用再多说什么,转而说起来在顺远村中的原生家庭,“你就别得了便宜还卖乖了,好歹你妈和弟弟把你当作一家人,有什么事都想着你。哪像我家那些人,全是吸血的蚂蟥,一心只想从我身上占便宜。”
苏锦书摸了摸鼻子,拉住倪红玉的手笑说:“那是他们没眼光,以后你发达了,由得他们后悔去。”
说说笑笑间,两人很快就到达了衬衫厂。门前站着个精瘦的小老头,穿着整整齐齐的工服,两只眼睛亮得像小灯笼一样,四处探照,一看就是在等人。
他看见苏锦书和倪红玉,很快走到她们面前,激动地问:“你们你们谁是苏锦书?”
“你就是方叔吧,我是苏锦书,她是我的好朋友倪红玉。”她笑着介绍,眼睛眯成月牙,露出白得像新剥莲子一样的两排贝齿。
方豹两盏小灯笼似的眼睛像是添加了煤油,更亮了,脸上露出鲜活的笑容,“好,好,好,真是太好了”
他一连说了几个好,激动地脸泛红光,活像秋天枝头熟透的红柿子。
苏锦书和倪红玉对视一眼,皆在对方眼里看到疑惑,不明白这个方叔在激动什么。
“走吧,去看看你们看中的铺子,我已经让刘雄在店铺里等着了。”好在方豹很快收敛了情绪,带着她们去看铺子。
不同于前两次,刘科长这次见到苏锦书他们,态度那叫一个好。从见到她们那一刻起,到最后去衬衫厂签合同租铺子,全程脸上洋溢着灿烂的笑容,脸都要笑僵了。
五百块一年一个铺子,押一付一,苏锦书和倪红玉各自手里的钱刚好够一人租下一个铺子。
“方书记,您看还有什么需要我做的吗?”租店铺的所有程序都完成后,刘雄恭敬地问方豹。
原来是衬衫厂地位与厂长齐平的书记,难怪刘雄今天的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弯,苏锦书心下了然。
方豹拍拍刘雄的肩膀:“事情做的不错,没你的事了,你忙你的去吧。”
得到领导夸奖,刘雄如同打了鸡血,“是,书记,我这就去!”
待走出衬衫厂,方豹又恢复了热情小老头的形象,“锦书啊,没事的时候你就带周凌霄到我这来吃饭。我老咯,经常叫他回家吃饭他也不来,只能靠你了。”
听他话里的意思,这位方书叔是周凌霄的亲戚?
可是书里好像没见过这个人,周凌霄也从来没提起过他。
“不好意思啊,方叔,我们家呢,是周凌霄说了算,您还是亲自去叫他。”想到最近周凌霄在查的间谍案,极有可能跟衬衫厂的高层有关,苏锦书不敢随意替他答应。
方豹愣了一下,随后又笑的很开心,“是了,是了,瞧我,真是老糊涂,若是阿霄愿意来,你也给我老头子一个面子,过来吃顿饭。”
“当然啦。”苏锦书笑着说,人家刚帮了这么大一个忙,哪有不答应的。
接着方豹送了她们好一段路,才恋恋不舍地回了衬衫厂。
“小书书,这位方叔是周凌霄什么人啊?”倪红玉憋了一路,终于问她。
苏锦书摇摇头,“周凌霄没说,我也不知道,想必是值得信任的长辈吧。不然,以周凌霄的性格,不会麻烦他的。”
有了店铺,就不能只卖冰棍和酸梅汤、绿豆汤什么的,这些只在夏季供应。
“冬天的时候,咱们可以卖小豆粥和杏仁茶。小书书,你们家不是在养猪猪吗?你两个表哥又是杀猪匠,我们可以做卤猪头肉、猪耳朵来卖。”倪红玉充分发挥产品经理的工作经验,提出经营可行的新产品。
京市传统的酱肘子和卤煮小肠,已经有国营饭店和不少小摊子在经营,竞争较大。加上工艺复杂,用料繁多,显然不适合她们入场。
而卤猪头肉、猪耳朵这两样,相对成本较低,制作简单,也更加适合工人阶级买去下酒或者加餐。
苏锦书对此拍手称赞:“那我们就这么决定了,周末我就回家和表哥他们商量猪头肉和猪耳朵供应的事情。”
即将拥有自己的店铺,两人心情雀跃,差点没跳起来。以致于苏锦书不幸地被一个男人撞了一下,一齐倒在地上。
那人神色慌张,撞了人之后只看了苏锦书一眼,立即从地上爬起来,飞快地走了。
“这人从哪冒出来的,真是没礼貌,撞了人连句道歉都不说。小书书,你没伤到吧?”倪红玉连忙将苏锦书扶起来。
苏锦书站起身,拍拍身上的灰,“哪有那么娇弱呢,没事的。”
“小书书,你在周凌霄面前可不能这样哦。”倪红玉友情提醒她,“你想在三个月后拿到更多的分手费,除了需要表现出对周凌霄痴心一片,还要装作柔弱不能自理的样子,引起他对你的疼惜。等到离婚的时候,心疼和愧疚感交织在一起,他还不多给你点吗?”
苏锦书听得一愣一愣的,但她抓住了重点,她要做一个柔弱不能自理、对周凌霄痴心一片,离了周凌霄就不能活的娇娇妻。
只有这样,离婚的时候周凌霄才会给自己更多的钱。
傍晚,周凌霄下班回到四合院,刚走进房间,苏锦书就扑进他的怀里,“周凌霄,我下午好倒霉呀,被一个人撞了,他撞了我还不道歉。”
“你看,我的手摔在地上的时候,撞红了。”苏锦书举着右手,给他看刚刚用力搓红的手掌,委屈巴巴地望着周凌霄。
周凌霄:“你想我怎么做?”
“吹一下嘛,你吹一下我就不疼了。”苏锦书用嗲嗲的声音撒娇,把手伸到周凌霄的面前,自己都被自己的声音激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周凌霄脸上闪过纠结的神色,机械地低下头,在苏锦书的手掌心轻轻地吹了几口气。?
咦?他竟然真的照做了?
事情的发展跟自己想象的有点出路,苏锦书举着右手,呆呆地看着周凌霄。
见她还举着手,周凌霄犹豫了一下,再次低头,亲了一口她的掌心,离开的时候,恶劣地伸出舌尖,舔了一下,“这样是不是不疼了?”
他的神情温柔,仿佛刚才只是做了一件很普通寻常的事情。
苏锦书却像是被电击了一样,迅速收回手,可是没有用,手掌心的电流一路流传,顺着手臂流向心脏,她的心狠狠地颤了一下。
“方叔请我们晚上过去吃饭,你想去吗?”周凌霄的声音暗哑,像是在克制着什么。
“哦,去,我们去去哪?”苏锦书小脸通红,语无伦次地说。
周凌霄再也忍耐不住,砰地关上门,将人拉进怀里,狠狠地朝着她的红唇吻下来。
带着青涩的吻技仍旧避免不了两人牙齿间的磕磕碰碰,周凌霄的舌尖依旧温柔的令人心颤。苏锦书开始害怕这种温柔,本能地想要逃走,却被他铁箍一般的手臂牢牢锁住,被他炙热的呼吸融化,逐渐沉沦
又一次犯规了,但仅此一次,毕竟挣钱不容易,而周凌霄是个大方的反派。
第23章 小逃妻 她本来拿的是痴心一片、反被……
扮演柔弱不能自理的娇妻, 结果被按着亲了又亲,苏锦书羞愤欲死。
更让她觉得没脸见人的是,她在倪红玉面前信誓旦旦地立下flag, 最多只给周凌霄轻轻地亲一下的, 结果,这哪是轻轻地亲一下
回想刚才接吻的激烈程度, 苏锦书生无可恋,刚才亲了几次来着?
一次, 两次,三次算了,毁灭吧,根本数不清。
想着想着,苏锦书觉得, 这也不能怪她把持不住。周凌霄的学习能力太强了,都是新手,他就能很快找到方法,接吻的时候牙齿不磕碰不说,其他方面的技术也突飞猛进,令苏锦书舒服地找不着北, 中间甚至主动勾着他的脖子索吻
周凌霄帅绝人寰, 加上接吻的技术好,跟他接吻实在太舒服了, 这真的不能怪她把持不住等等,苏锦书清醒过来,立马打住脑海中的回味,往事不堪回首,不能再想了。
国营衬衫厂筒子楼, 方豹站在院子门口,左右张望。随着夜色完全黑下来,他焦虑地走来走去,在四合院门口转起了圈圈。
“方叔,晚上好呀~”
苏锦书难得一路无话,坐在自行车后面没有乱动。她不说话,周凌霄本来就话少,两人沉默了一路,气氛怪尴尬的。
远远地看见方豹的身影,苏锦书从周凌霄身后探出一个头,主动打招呼。
方豹见到他们,眼睛笑成一条缝,“快,快上楼进屋去,再晚些菜都凉了。”
他完全没有责怪的意思,苏锦书却想到,他们来之前,在屋里亲来亲去,结果出门的时候,天都快黑了,狠狠地瞪了周凌霄一眼。
周凌霄稳稳停下自行车,第一时间转身,扶苏锦书下来。
以前可没有这种待遇,苏锦书心里又有点美滋滋。
“不错,阿霄,男人就该细心呵护媳妇。”方豹看着小夫妻互动,笑意更深,眼睛周围的褶子快笑成一张蜘蛛网了。
苏锦书听到狐疑地看了一眼周凌霄,这厮不会又在演戏吧?
不容她多想,方豹已经迫不及待引着他们上楼。他作为国营衬衫厂的书记,住在二楼中间一套宽敞的两室一厅。
一进屋,苏锦书就闻到屋子里浓郁的肉香,待看清桌上的菜后,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京酱肉丝、青椒回锅肉、清炒小白菜、奶白的鲫鱼豆腐汤,最重要的是,桌上竟然有一盘红烧牛肋条。
在这个牛肉极为稀缺的时代,苏锦书做梦都想不到,自己有一天能吃上牛肉,还是牛肋条!
“坐下吃,锦书啊,不用客气,就当在自己家一样的。”方豹热情地招呼她。
苏锦书:“方叔,你在衬衫厂之前,不会是个厨子吧。这菜香的,我口水都要流下来了。”
“真是个聪明的女娃娃,我十五六岁的时候,跟着我爸在四川农村做乡厨,学了几手好菜,快尝尝味道怎么样。”方豹看苏锦书的眼中多了几分欣赏。
苏锦书的筷子直接就朝着红烧牛肋条去了,肋条炖得酥烂,浓郁的酱香在口中爆炸她的眼睛不自觉眯起,筷子不停,连吃了两块牛肋条后,接着向青椒回锅肉下手。
不仅是牛肉,调料在这个时代也是稀缺的。但这盘青椒回锅肉,豆瓣酱一类的调料显然都是放足了的,非常下饭。
“太好吃啦!”苏锦书吃得腮帮鼓鼓,像只小仓鼠一样,一边吃一边夸,连干了三碗饭。
“你再吃的话,会撑着肚子。”在苏锦书想要盛第四碗饭的时候,周凌霄忍不住出声提醒。
苏锦书摸摸自己的肚子,知道周凌霄说的对,乖巧放下碗筷,一脸遗憾。
“喜欢吃,以后就经常来家里吃饭。”看到苏锦书的表情,方豹忙笑着说。
周凌霄早就吃完,安静地坐在一边,自我隔开一个小欧世界。
“不用,以后我会做给她吃。”他不带什么情绪地说。
方豹脸上的笑容僵硬了一瞬,很快又恢复,“你们小夫妻感情好就成。”
他们来得晚,吃完饭就不便再留,方豹送他们下楼,目送骑着自行车走远的人良久。
直到再也看不见他们,方豹早已干涸的眼眶,才终于落下浑浊的泪来。
“嗝~”可能是吃得太饱,苏锦书坐在后座上,不停地打饱嗝。
“你喜欢吃辣?”良久,周凌霄终于出声。
苏锦书想起他刚才说会给自己做菜,忙说:“是呀,我喜欢吃辣菜,像是麻婆豆腐、水煮肉片、酸菜鱼”
“你说的这些,调料都很难买齐。”周凌霄听得眉头都要拧成麻花了,“况且,这些菜是不是太重口了?”
“哦。”听到调料买不齐,苏锦书有点泄气,悠悠道,“吃辣就像生活,明知道会痛,还是忍不住再来一口。”
为什么?还不是因为生活太苦了呗
二十一世纪的牛马,哪个没有加班到深夜,等终于有空隙放松吃饭,自然是要吃点麻辣刺激的东西,唤醒麻木的灵魂
身为牛马的痛苦,作为天之骄子的周凌霄,不会理解。
“我会学着做辣菜的。”
苏锦书几乎以为自己听错了,前面突然一个急刹车,她一头撞在周凌霄的腰上。
等她抬起头的时候,就看见周围一群小混混模样的人已经把他们包围了。
领头的是个右脸带疤的中年男人,他在苏锦书抬头后,眼中亮起惊艳的光。
“啊~”
他甚至没来得及看清楚,就被周凌霄一脚踹翻在地,发出惨叫。
“有的人,不是你配看的。”周凌霄肃然立在他身旁,冷冷地说。
这身手,这速度,苏锦书看得目瞪口呆,作者给反派大佬的配制也太高了!
突然眼前无数亮光闪过,苏锦书瞳孔骤缩,十几个混混全都亮出了匕首,在路灯下反射出寒光。
周凌霄立在中央,巍然不动,冷冷地扫了他们一眼。
不对,这群人不是来劫财劫色,而是冲着周凌霄的命来的,苏锦书的后背发凉。
等他们往上冲的时候,苏锦书拔腿就跑,一边跑一边喊:“着火了!着火啦!大家快来救火啊!”
她没跑多远,就碰见带着人来的何书嘉,“哪着火了?”
苏锦书慌乱地说:“没没有着火,周凌霄被一群人拿着刀子围攻,你快去帮他!”
何书嘉二话不说,带着人赶去救周凌霄,佟清青和另外一个女警留下保护苏锦书。
“你放心好啦,周凌霄不会有事的,我们先送你回家?”佟清青抱住她,轻柔地问。
苏锦书点点头,又摇摇头,心里乱成一麻。
见到何书嘉的那一刻,苏锦书就明白,今晚的事,大概率是周凌霄设的局,引蛇出洞。
既然是周凌霄设的局,他应该不会有事,苏锦书担心的是自己,她刚刚拔腿就跑,像是一个柔弱不能自理的娇妻?
更别说什么痴心一片,爱周凌霄爱得死去活来,没有周凌霄就活不下去的深情人设了,全部崩塌地彻彻底底。
“回家吧。”苏锦书心如死灰地说,毕竟她刚刚把人丢了就跑,现在跑回去关心人家,也太假了不是。
佟清青将苏锦书送回家后,再三向她确认,“你一个人会不会害怕,我可以在这陪你的。”
“佟警官,谢谢你,已经到家了,我可以的。”苏锦书婉拒,她现在只想一个人静静。
怀着沉重悲痛的心情洗漱好,苏锦书钻进被窝,望着黑漆漆的天花板,迷茫,不知道怎么补救一下。
周凌霄一夜未归,苏锦书辗转反侧了一夜,顶着两个熊猫眼起床准备熬酸梅汤。
“小书书,你这黑眼圈,一夜没睡?”倪红玉特意来早一点,准备帮苏锦书熬酸梅汤。
“唉,说来话长。”苏锦书也不熬汤了,垂头丧气地跟倪红玉说了昨天晚上发生的事情。
倪红玉:“你真的拔腿就跑,都不带犹豫一下的?你好歹跑之前,深情地看他一眼,让他知道你是迫不得已呀。”
“”?
苏锦书:“你当是演电视剧呢,十几把刀明晃晃地在那,我跑都来不及了,还深情地看他一眼。”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
她本来拿的是痴心一片、反被抛弃的深情人妻剧本,现在变成了大难临头、转身就跑的小逃妻了。
“你不是喊人救火了吗?”倪红玉抓住重点,“你就说,你是着急找人来救他,才拔腿就跑的。”
苏锦书反应过来,“对呀,虽然我是想一走了之,但我顺便喊人了。”
她瞬间看到了希望的曙光,这么向周凌霄解释的话,他也许不会生气?
“好了,小书书,咱们今天上午的摊不出了,你好好的睡一觉,养好精神咱们再去摆摊。”倪红玉将她从厨房推到房间。
心里的大石头放下,苏锦书立马打了个哈欠,困了。
正午,苏锦书迷迷糊糊地,看见有个人坐在自己床边,再一看,这不周凌霄嘛。
她一个激灵坐起来,“你要干什么?”
周凌霄伸手,她更害怕了,一个劲地往退,退到床边快要掉下去也毫无所觉。
“啊!”身上传来悬空感,苏锦书惊叫出声。
预料中的疼痛感没有到来,周凌霄稳稳地抱住她,声音温柔地不像话,“昨晚你吓到了是吗?没事的,我不会让他们伤害你。”
“是我的错,我没有算好时间,让你撞上这样的事,你想让我怎样补偿都可以。”他认真在道歉。
苏锦书怀疑自己是不是没睡醒,在做梦。
小心眼、睚眦必报的周凌霄不怪自己丢下他就跑,反而道歉了?
可是他的神情温柔、专注,没有一丝掺假。苏锦书想了想,指指自己的唇。
周凌霄意会,俯身,给了她一个绵长悠久的吻。
亲亲就像吃辣,明知道犯规,还是忍不住又亲了一次。
仅此一次。
第24章 酸涩和恨意 可是现在,同样的场景,换……
“他不仅没怪你, 还给你道歉了?”
下午出摊的时候,倪红玉听说后,和苏锦书一样, 感到不可思议。
苏锦书:“我觉得吧, 周凌霄可能没有书里写得那么心机深沉,那么坏。”
“你是去拿离婚费的, 可不是真跟周凌霄结婚去的啊,他是个什么人跟你没关系, 你别瞎琢磨。”倪红玉脑海中的警铃响了,直觉他们发展方向不太对,“再说了,万一他跟你搁这演呢,你小心被他骗。”
“你说的对。”苏锦书是见识过周凌霄演技的, 她不能输给周凌霄,“拿到房子和钱才是最重要的。”
两个人来不及多说,就有不少人围过来买冰棍和酸梅汤,无暇再说其他的。
公园不远处,大树下站着两个人,一个穿着碎花衬衫, 弓着腰, 一看就是常年在地里劳作的中年妇女。一个穿着蓝色条纹T恤,抖着腿、站都没个正形的十五六岁少年。
“妈, 你看姐这生意多好啊。原先一个星期就回一次家,每次都给我们送钱来。最近半个月不回家了不说,钱也不给。您给她写信,她连回都不回。我看啊,倪红玉是当没您这个妈了。”倪红光嘴里叼着根牙签, 吊儿郎当地跟乔大花说。
乔大花看着买冰棍和酸梅汤的人群来了一波又一波,倪红玉收钱的手就没停过,气不打一处来,“这个死丫头片子,把我从小教她的那些话都忘了。现在挣了钱不往家里拿,一门心思跟姓杨那个小子过了是吧!”
趁着人多,他们气势汹汹地上前。乔大花上去就想对倪红玉动手,一巴掌拍过去,被倪红玉机敏地躲开了。
“你谁啊?干嘛呢?上来就动手打人,什么人啊!”买酸梅汤的京市群众们率先发难了。
乔大花双手叉腰,牛气地说:“我是她妈,她是我女儿,我打她教育她,天经地义。”
群众们听她这么说,一时有点拿不准了,如果是别人的家事,他们就不好插手了。
“嘘!”倪红光不正经地朝倪红玉吹了个口哨,“姐,你失踪半个月了,妈可着急呢。”
倪红玉眉头紧皱,没想到他们会找到这里来,一时不知如何应对。
“哪里来的恶婆子和小混混,乱认亲戚呢。”苏锦书灵机一动,直接否认,顺便再给他们扣个帽子,“最近城里来了一伙专门拐卖少女、儿童的人贩子,不会就是你们吧?”
迎面一口大锅盖过来,乔大花当然不承认,“苏锦书,你胡说八道什么,咱们一个村的,你能不认识我是谁?”
苏锦书仔细地打量了她一番,摇摇头,“大婶,我真不认识你。你们不会是瞄准了我们长得好看,特意过来认亲戚,好把我们拐走吧?”
“你说谁是人贩子呢!”倪红光脾气暴躁,立即就发怒了。
此时倪红玉回过神,意会苏锦书的意思,忙开口说:“大家伙看看,我跟他们两长得一点都不像,我真不认识他们。”
京市群众们的眼睛像探照灯似的,在他们几个人之间来回看,确认过眼神,一点都不像。
“人贩子!走,把他们送警局去!”群众中有人振臂一呼,其他人纷纷响应。
苏锦书:“真是太谢谢你们了,今天要不是有你们在,我们两个弱女子,可就危险了。”
她及时给予情绪价值,让热心的京市群众更为激动,几个壮年男子立马就上前把乔大花和倪红光的双手扭到身后,作势就要把送去警局。
“倪红玉,你个丧尽天良的,竟然要把亲生母亲送警局!”乔大花已经慌了,口中却还是骂骂咧咧的。
倪红光剧烈挣扎着,想要摆脱桎梏,却敌不过他们,最后被摁在地上,气呼呼地瞪倪红玉,“倪红玉你给我等着,看我不打死你。”
一群人浩浩荡荡就要把人贩子送去警局,正好佟清青在附近巡逻,听到动静过来问:“怎么回事?”
热心的京市人民群众围着佟清青,七嘴八舌地解释,总之就是这两个极有可能是天杀的人贩子,让佟清青把人带回警局好好审问。
一听是拐卖少女的人贩子,同样身为女性的佟清青立马重视起来,都顾不上问倪红玉话,立马就将人带去警局。
“小书书,听你说男主周庭韫不咋地,这女主佟清青,人看着不错呀,英姿飒爽的小警花。”倪红玉琢磨道。
苏锦书:“谁说不是呢,也不知道后边怎么就跟小眼睛普信男周庭韫结婚了。她要是没结婚,一直搞事业就好了。”
两人同时想起书中描写的关于佟清青婚后日常,表面上看起来,周庭韫浪子回头金不换,佟清青得到了他唯一的真心。后来更是一胎三宝,一家人其乐融融,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可是书里自从佟清青和周庭韫纠缠在一起后,原本英姿飒爽的小警花,彻底变成了苦情女主、幸福妻子和美满妈妈,她的精神状态,比之现在朝气蓬勃的样子,差距不可为不大。
“权利和金钱才是人,尤其是女人最好的补品。”倪红玉认同苏锦书的话,佟清青得到爱情,显然不如得到事业。
苏锦书:“小玉玉,你说的太对了。周凌霄和周庭云南这两人,虽然一个是反派,一个是男主,但他们有一个共同点,都只演深情,不会真的深情。”
她们看书时便一致认为,周庭韫所谓的浪子回头金不换,不过是玩够了、累了,想找个合适的女人组建家庭,满足他的圆满人生而已。
从这个意义来说,佟清青不可谓不倒霉。
“小书书,现在倒霉的是我了。”倪红玉苦恼地说,“今天虽然暂时把原身的妈和弟弟送进了警局,但等他们出来,一定会再来找我的。”
“我倒是不怕他们,就是他们一直来找我闹的话,影响咱们卖东西。尤其是等我们店铺开起来,他们找我,一找一个准。”
原身的原生家庭和很多农村女孩一样,贫穷的家,重男轻女的爸妈,混账的弟,被扒着吸血的她。
如今他们知道倪红玉赚钱了,必然不会轻易放弃在她身上吸血的机会。
两个人商量了半天,对此一筹莫展。
“有办法了!周凌霄阴险狡诈,最喜欢出阴招,我去问问他怎么对付倪红光他们不就行了吗?”
倪家的人再难对付,也比不上周凌霄,苏锦书越想越觉得去请教周凌霄这个方法可行。
倪红玉觉得苏锦书说的有道理,“那小书书,你尽快找周凌霄想办法,我估计原身的爸,倪青山很快也会找过来。”
老婆儿子来了京市,倪青山没道理不跟着一起来,大概率是去找他在京市拉三轮车的朋友们喝酒吹牛去了。
“小玉玉,不慌,你看京市的人民群众这么热心。就算你爸找过来,咱们也不用怕。”苏锦书安慰她,“不行的话,咱们再去把高扬找过来帮忙。”
以防万一,傍晚出摊的时候,她们还是叫上了高扬帮忙。并且特意换了地点,在纺织厂挨着衬衫厂的后街卖酸梅汤和冰棍。
“高扬,上周你回顺远村告诉沈峰叔叔沈娇跳湖的消息,后来怎么样了?”苏锦书想起之前的事情,好奇地问他。
说起这件事情,高扬原本洋溢着喜悦的脸庞暗淡了不少,“沈叔一听说这件事情,立马就来京市找娇娇姐。他想把娇娇姐带回顺远村,可是娇娇姐不愿意。后来沈叔就在京市住下了,过了几天,娇娇姐不知怎么的,被他说服,跟着沈叔一起回村了。”
“我看娇娇姐的精神状态,很不好。”
苏锦书:“有沈峰叔叔在,她会好起来的。”
大约一个小时后,酸梅汤和冰棍都卖光了,三个人准备收摊回家,变故突然来临。一个男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朝他们冲过来,直接把他们的三轮车给撞翻了。
三轮车倒地,男人因为心急逃跑,也被绊倒在地上,抬起头恶狠狠地瞪着他们。
看清他的脸后,苏锦书心下一惊,是昨天晚上带头围攻周凌霄的带疤中年男人。
“王江,你站住!再不站住我们开枪了!”
何书嘉举着枪,带着一群人追过来。
情急之下,王江索性起身,拉了离他最近的高扬,把刀架在高扬的脖子上,自己躲在他身后,“你们别过来,再往前走我就杀了他!”
“王江,放下武器,你今天跑不了了!”何书嘉停下脚步,朝王江喝道。
王江挟持着高扬往后退了几步,“我跑步了,他也别想活,临死之前,我拉个垫背的。”
“你别伤害他,有事好商量。”苏锦书出声劝他。
王江看向苏锦书,有一瞬间的愣神,显然也认出她是昨天晚上在周凌霄身边的姑娘。
就是这一瞬间,何书嘉准确开枪,一枪打在王江拿匕首的右手上。
匕首落在地上,发出兵乓的响声,苏锦书眼疾手快,一把将高扬拉过来。
何书嘉带着人迅速上前,谁知道王江不顾受伤的右手,拉起三轮车猛地朝何书嘉他们推过去。
他们被三轮车逼得连连后退,王江一个闪身,钻进旁边的小巷子,疯狂朝前跑。
何书嘉朝苏锦书他们看了几眼,确认他们没事之后,带着人往小巷子追去。
纺织厂的街口,周凌霄的目光一直盯在高扬身上,垂在两侧的手紧紧握成拳,胸口是翻涌、抑制不住的酸涩和恨意。
他自认讨厌、恨一个人从来都有缘由,可今天连他自己都觉得,他恨高扬的原因令发笑。
为什么在高扬被人拿着刀威胁的时候,苏锦书没有拔腿就跑?
从昨晚到今天上午,周凌霄给自己做了无数的心理建设,告诉自己,苏锦书丢下自己拔腿就跑,一定有她必须跑的理由。
可是现在,同样的场景,换成高扬,她就不跑了。
“高扬,你没伤到哪吧?”苏锦书拉着他上下打量一番后,确认般问道。
倪红玉也看向他,“吓死人了,跟演警匪片一样。要是你受伤,我们就太过意不去了,毕竟你是来帮我们忙的。”
“放心吧,毫发无伤。”高扬心有余悸,面上一派轻松地笑笑。
苏锦书总觉得有人盯着他们,似有所感地朝街口望去,一眼便望见独自站在街口的周凌霄。
他一个人站在街口,高大的身影被夕阳拉得老长,见苏锦书看过来,冰冷的脸上第一次出现茫然。
几乎没有犹豫,苏锦书朝他跑过去。
第25章 把持不住 熟睡的周凌霄总给人一种可以……
“周凌霄, 你在这执行任务吗?”苏锦书很快跑到他面前,仰起头问他。
清凌凌的声音响起,他胸口的酸涩和恨意消散了很多, 脸上下意识地浮现温柔, “你”
一开口,周凌霄才发觉声音发涩, 想要问出口的话,就再也问不出来了。
“你怎么了?”苏锦书觉得周凌霄有点不对劲, 可到底哪不对劲,她总是看不出来。
因为周凌霄太能演了,就好像现在,苏锦书觉得他肯定是有点不高兴的。
但他就是戴上一副,我什么事情也没有, 我很好说话的面具,让人无从得知他的真实想法。
“你晚上想吃什么?一会儿我去买肉,你喜欢吃辣,农家小炒肉可以吗?”周凌霄避开她的问题,转而说起了今天的晚饭。
苏锦书立马被转移了注意力,漂亮的杏眼亮晶晶的, “好呀, 再随便炒个青菜,打个西红柿鸡蛋汤, 庆祝我们劫后重生。”
“嗯。”周凌霄忍不住微微勾起唇角,“一会儿你坐我的自行车回去?”
即使知道周凌霄在演,可这么一个大帅哥邀请自己坐他的自行车,苏锦书哪能拒绝得了,一口答应。
不远处的高扬看着他们甜蜜的互动, 默默垂下头,在街上收拾三轮车上掉下来的东西,不再往街口看去。
倪红玉啧啧两声,一个两个的,都挺能演哈。
不多会儿,杨向松特意赶来接倪红玉,老远就开始喊:“红玉,我来接你回家啦~”
两队夫妻成双成对地骑着车离开,高扬一个人离开的身影就显得格外孤独和落寞。
苏锦书想起周六要回顺远村两天,朝他招手:“高扬,周六一起回家呀。”
“好!”高扬笑着回答,阴霾尽扫。
周凌霄心中一沉,自行车重重地晃了一下。
“慢点,别骑那么快。”苏锦书吓了一跳,紧紧搂住周凌霄劲瘦的腰身。
后背传来柔软的触感,腰间两只柔弱无骨的手臂紧紧地缠着自己,周凌霄僵硬了一瞬,调整呼吸,两只大手紧紧握住车把,脚下用力一蹬,自行车稳稳地朝菊儿胡同驶去。
回到院子,周凌霄快速炒了两个菜,打了西红柿鸡蛋汤。农家小炒肉充满锅气,肉片滑嫩,白木耳爽口,加上青椒微辣的口感,和苏锦书前世常吃的预制菜口感全然不同。
就着锅气满满的农家小炒肉,苏锦书干掉了两碗饭。
放下碗筷,苏锦书摸摸自己明显长肉、软软的小肚子,颇为满意。原身是骨瘦如柴的身材,她不太满意,女生还是要有点肉更健康一些。
随即又想到刚才抱着周凌霄的腰身,看着瘦,摸起来一块一块,鼓鼓的。苏锦书忍不住朝周凌霄的腰看过去,也不知道他衣服下面有多少块腹肌,会不会是标准的八块。
“你周六要回家?”周凌霄冷不丁地发问。
苏锦书回过神,这才想起回顺远村的事情忘了和周凌霄说,“我们打算在店里做点卤肉卖,回顺远村找表哥他们商量肉源的事,顺便看看家里的养猪场建得怎么样。”
“嗯。”周凌霄应一声,正襟危坐,等着她继续说。
苏锦书立马意会,拉住他的胳膊撒娇,“我一个人回娘家,多无聊,你陪我去吧,好不好?”
“你不是一个人,你叫了高扬和你一起回。”周凌霄严肃且认真道。?
苏锦书立马摇摇他的胳膊,继续纠缠,“你跟别人不一样,我最想你陪我。”
她知道周凌霄最近在公安局忙着抓间谍,肯定是没有时间陪自己回老家的,但该演的戏还是得演。
“好。”周凌霄立马答应。
“方叔和那个脸上带疤的男人都抓到了?”和预想的不一样,苏锦书下意识把心里的疑惑问出来了。
周凌霄:“王江由公安局的人去抓,方叔,为什么要抓他?”
“我们刚从方叔家里出来,就碰见那群拿刀的人,难道方叔不是间谍吗?”
周凌霄变了脸色,放在桌子底下的手指微微蜷缩。
原来她以为昨天的晚饭是一个局,所以才生气丢下自己跑的。
“间谍是副厂长袁冈,方叔是我唯一信任的长辈,我没有抱着利用你的心态,带你去方叔家吃饭。”周凌霄深吸一口气,严肃地跟苏锦书解释。
“哦,我知道了。”苏锦书低下头,不敢看他。
周凌霄认真解释的样子不知道为什么,让苏锦书觉得有点心虚,又有点怪怪的。
虽然苏锦书确实是这么认为的,但就算周凌霄利用她,也是一件很正常的事。他们的婚姻,本就始于利用。
沉默在狭小的院子中蔓延,苏锦书主动打破僵局,“你周六,不用上班吗?”
“我们平日加班的话,可以自己选择时间补休。”
眼看着气氛又要沉默下来,苏锦书才想起倪家的事情,忙将今天中午倪家人来闹的事情告诉了周凌霄。
周凌霄听完,沉吟片刻,“我一会儿找向松商量,处理这件事,不会让倪家人影响你们生意的。”
有周凌霄出门,事情必定能顺利解决,苏锦书放心了,早早睡下,美美一觉睡到天亮。
早上七点,苏锦书被亮光刺醒,迷迷糊糊地坐起身,另一个被窝的周凌霄还在熟睡。
熟睡的周凌霄总给人一种可以随便亵玩的感觉,苏锦书控制不住地把手伸进了周凌霄的被窝,摸索一番后,顺利找到腰腹的位置。
“一块,两块,三块,四块”
在她数到第四块腹肌的时候,周凌霄按住她在腰间作乱的手,“别摸了。”
他声音暗哑,睁开的凤眼蕴着浓浓的欲色。
趁别人睡觉偷偷吃豆腐被抓了个正着,苏锦书立马红了脸,结结巴巴地解释:“我我就是想数一下,你有多少块腹肌。”
绯红的云霞在她脸上炸开,苏锦书不知道的是,此时她急切想要解释的模样落在周凌霄眼里,是怎样可爱、娇艳欲滴,令人把持不住。
“你你干”
突然被扑倒,苏锦书惊慌开口,刚说出几个字,剩下的话就被周凌霄连着香舌吞吃殆尽。
一开始,男人的吻是疾风骤雨一般的,狠狠碾过她的唇,鬼子进村般在她的口腔中急切、肆意地扫荡。
像是在沙漠中干涸了许久的旅人,终于品尝到甘露,急切地索取、吞咽着几分钟后,稍稍解渴的男人理智回笼,轻柔地含吮,唇舌勾缠流连忘返
苏锦书呼吸变得困难,几乎要窒息,双手却紧紧搂住周凌霄的脖子,不愿跟他分开。
最后周凌霄偏过头,贴着她的耳朵喘气,“你要憋死自己吗?”
苏锦书的脸红成小番茄,“都怪你。”
刚才的吻不同于前两次,周凌霄完全褪去了接吻时的生涩,变得霸道而游刃有余,唇舌交缠间勾得苏锦书欲罢不能。
“嗤~”周凌霄轻笑一声,“嗯,怪我。”
热乎乎的气息带着电流钻进耳朵里,悸动瞬间传遍全身,苏锦书忍不住颤抖地“唔”了一声。
好不容易平复一点的周凌霄重新被点燃,又吻了上去,野火燎原。
***
“小书书,你你怎么这样了?”倪红玉今天来得比平常早一些,看见苏锦书的样子,吓了一跳。
周凌霄刚走,苏锦书还没从那场绵长悠久的吻中完全走出来,小脸绯红,眼角带着尚未褪去的情.欲。
倪红玉仔细观察她的神色,怎么看怎么有问题,“你不会和周凌霄,那个了吧?”
“没有!”苏锦书断然否认,小声说,“我会守住底线的。”
倪红玉轻舒一口气,再看她眉眼间皆是春情,大约猜到发生了什么事,恨铁不成钢地说:“你呀你,这才多久,就把持不住,被人勾去干了不该干的事。”
对此,苏锦书也深以为然,但这都是因为周凌霄的吻技突飞猛进,让她欲罢不能,绝对不是她的错。
大不了,仅此一次。
“先不说这个,小书书,你快去换身衣服,咱们往派出所去一趟。”倪红玉今天会早来,就是因为这个事。“你家这位周凌霄,不愧是全书最大反派,随随便便就把我爸,就是倪青山,给送派出所去了。”
苏锦书傻眼了,周凌霄昨晚也没出去啊。
等在路上,苏锦书听倪红玉说了昨晚的事情之后,更是大为惋惜。昨晚不应该那么早睡,错过一场大戏。
原来昨晚周凌霄听苏锦书说完倪家的情况后,料定倪青山昨天白天一直按捺住性子没出现,一定是另有所图,而且图的一定是钱。
倪青山喜欢跟京市蹬三轮的兄弟一起喝酒,周凌霄找何书嘉了解过倪青山那群兄弟后,知道他们不仅爱喝酒,还爱赌博。
喜欢赌博的人往往也喜欢铤而走险,周凌霄大胆猜测,倪青山晚上会找时机来向杨向松夫妻俩要钱。
“然后,你们提前做好准备,把他抓住送派出所去了?”听到这里,苏锦书忍不住提问。
倪红玉看傻子一样看了她几眼,“周凌霄让我们准备好一千块钱,就放在桌子上显眼的地方。倪青山要不到钱,自然会去偷。等他偷钱出来,等在外边的何书嘉就可以直接把他拷了。”
“盗窃金额超过500元,属于盗窃金额巨大,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是周凌霄的原话,倪红玉至今都记得,周凌霄说出这句话时,气定神闲、一切尽在掌握中的样子。
“小书书,你说的对,周凌霄的阴招,那叫一个绝。”倪红玉昨天听苏锦书说还不信,昨晚亲身经历,不得不服。
苏锦书喜笑颜开:“对呀,我就说,倪家的人跟周凌霄比阴险狡诈,完全是小儿科!”
倪红玉:“?”
阴险狡诈是什么夸奖人的褒义词吗?——
作者有话说:前一秒:看见老婆跟别的男人生死与共,恨!醋桶爆炸[愤怒]
后一秒:老婆朝我跑过来了,开心[星星眼]
周凌霄:很好哄,会自己哄好自己。
第26章 维护 “某人现在可是一心护着周凌霄呢……
东城街道派出所, 乔大花和倪红光两个人瘫坐在地上,奄奄一息。
倪青山被关在侯问室中,扒着铁栅栏, 喊了一夜依旧亢奋地朝民警喊着:“放我出去!我没偷钱, 我去我女儿家拿钱,那能叫偷吗?那叫拿!”
昨天接到老婆儿子被送去派出所的消息后, 倪青山带着介绍信赶来,证明了乔大花和倪红光不是人贩子。
他们一家人当时怒不可遏, 准备去菊儿胡同找倪红玉这个丧良心的女儿算账。
可今天倪红玉和苏锦书转手就给人送派出所来,让倪青山隐隐能察觉到,这个女儿不像以前一样好控制了,心生忌讳。
于是他们三人干脆躲在菊儿胡同附近,偷偷观察。待看到杨家包括杨向松在内, 还有四口人的时候,暂时歇了去找倪红玉闹的事了。
女儿结婚了,娘家不停地找她要钱,要不到还上婆家门前闹去,倪青山一家讨不了好。到时候闹大了,胡同里的其他人出来看热闹, 肯定也不能站在他们那头。
但要让倪青山眼睁睁地看着女儿有钱, 他却拿不到,尤其是刚跟兄弟打牌输了钱
不甘心无功而返的倪青山最终还是上了杨家的门, 想着自己一家三口能吃上一顿好的也不亏。
亲家上门,杨德元夫妻俩热情招待,将家里的腊肉拿出来做了个肉菜,又做了三四个素菜。
“你们城里的青菜茄子,不如我们乡下的香!”临了, 乔大花点评说,“俺们吃这些,都是直接去地里摘,新鲜的嘞。”
杨德元沉默,江雪花尴尬地笑笑。
“你们地里的青菜茄子这么好,怎么不见你们拿点到亲家家里来?”吴桃花对他们这种上门打秋风的行为早就忍耐良久,听见他们吃完还要踩一脚,忍不住怼他们。
倪青山立马摆起了长辈的谱,“你这个女娃娃实在没教养,怎么跟长辈说话的?”
“你们算哪门子、哪里冒出来的长辈?”吴桃花简直要气笑了。
被亲生女儿送进派出所、憋了一肚子气的乔大花开始抱怨,“难怪我们家红玉嫁到杨家才半年,就变得六亲不认了呢。”
“就是,当初你儿子杨建同把女同学推进冰窟窿里,不是我爸妈给我姐陪嫁一千块钱,你们现在能过得这么舒坦吗?”倪红光跟爸妈一条心,也站出来说。
隔壁房间的倪红玉听到这里,悚然一惊。她对杨建同这个侄子印象不好,小孩平日里调皮捣蛋,对她也没什么礼貌。
甚至在吴桃花夫妻俩的影响下,常常对倪红玉这个婶婶趾高气昂,露出轻蔑神情。
可倪红玉怎么也想象不到,一个八岁的男孩,能做出在大冬天,把女同学推进冰窟窿的事情。
“红玉,你放心,后来我挣钱了,就添了二百块钱,将那一千块钱还给你爸妈了。我是真心娶你的,不是为了钱。”杨向松见倪红玉的脸色变得很难看,怕她误会,忙解释说。
其实半年前,杨德元突然为他订下和倪红玉的亲事,杨向松是不知道内情的。他一个返城无业的知青,自认没资格嫌弃人家姑娘是农村的。
结婚后,他才知道父母拿他的婚事做交易,不伤心是假的。但婚已经结了,杨向松更想解决问题,于是在卖衣服挣钱之后,以给彩礼的由头把那一千块钱还回去了。
对于倪红玉总是偷偷往家里拿钱的事情,他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是心里隐隐有些担忧。但上次杨向松从广市回来,发现倪红玉不一样了。
整个人变得大方、开朗,做事干脆利落,杨向松开始欣赏倪红玉。
当然,也有不好的地方,倪红玉现在不愿意和他睡一个被窝了。
“我不是因为这个,你不觉得,建同有点可怕吗?”倪红玉心有余悸地说。
杨向松知道这件事情的时候,和倪红玉的反应一样。禁不住父母哥哥总说建同年纪小不懂事,他也不好苛责侄子什么。
隔壁房间的争吵在继续,杨飞文听见他们提起这件事情,恼火地说:“这件事情我们等价交换,我们把祖上的两块坟地送你们了,你们有什么不知足的,现在还来我家埋汰我儿子。”
那个架势,下一秒就想拿起扫帚把他们赶出去。
杨德元拦住了他,“再怎么说,我们跟倪家是亲家,不要弄得下不了台。”
杨家祖上曾经富贵过一段时间,后来没落了,全家变成贫农。机缘巧合下,杨德元进了城当工人,一家人又从贫农变成工人。
社会变迁下,祖上的家产自然是没了,可在顺远村的坟地却保留了下来。虽说是坟地,但地的质量不错,种小麦玉米都不在话下。
杨青山他们噤了声,对方还不知道杨向松把那一千块钱还回来了,要是知道了,说不定会把那两块地收回去。
***
“后来的事情,就和周凌霄判断的一模一样。”倪红玉说到这里的时候,他们已经到东城派出所门口了。
苏锦书:“小玉玉,你是不是想换地方住?”
“小书书,还是你了解我,我们的默契真好。”倪红玉感动得快要哭了,“比我那个便宜老公杨向松有默契多了。”
“再小的孩子,那也实实在在杀过一个人,而且杨建同是故意把人推进冰窟窿的,我现在见到他我就害怕都。”
苏锦书想象了一下,确实挺恐怖的。不过现在人口多住房少,如果能换到房子,分家那会儿杨向松就带着倪红玉搬出去住了。
再加上返城的知青越来越多,住房问题在未来十年内,商品房没有开始建之前,会越来越紧张。
来不及多说,她们已经进了派出所。
一见到倪红玉,倪青山更加用力地拍铁栅栏,把栅栏拍得哗哗作响,“你这个死丫头,等老子出来了。看我不打死你!”
“倪青山,你给我安静点!”派出所民警被这家人闹腾了一夜,早就不耐烦,指着倪青山厉声说。
倪青山害怕地缩了缩头,不敢大声说话了。
乔大花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来,“倪红玉,你到底想怎么着,非要把我们全部送进监狱去,你就开心了,是不是?”
倪红光熬了一夜,不像他们那么有精神,有气无力地说:“姐,你干嘛呀,都是一家人。”
倪红玉不是原身,对这家人没什么感情,因此他们激不起她的半分情绪。
她直接找佟清青问说:“佟警官,倪青山偷盗我家的一千元现金,按规定,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吧?”
佟清青是何书嘉让过来帮忙的,不过,她对倪红玉将亲生父母和弟弟统统送进派出所的行为,不太认同,因此迟疑地点了点头。
倪红玉本来也不需要佟清青帮她出头,得到肯定答案后,对倪家的三个人说:“你们都听到了吧,我可以出谅解书,放倪青山出来。不过,你们也得给我写一份断绝关系的保证书。”
“我们从此断绝亲子关系,你们不得再来找我索要任何钱财,以后桥归桥路归路,大家各过各的。”
她掷地有声,在场的除了苏锦书,全都惊呆了,佟清青惊讶地睁大了眼睛。
乔大花最为激动,“我辛辛苦苦怀胎十月把你生下来,你凭什么跟我们断绝关系?”
倪青山扒着铁栅栏想喊,瞥到一旁的民警,瑟缩了一下,小声说:“倪红玉,你是我们的女儿,这是事实,一辈子都改变不了,你休想跟我们摆脱关系。”
“哦。”倪红玉拉着苏锦书转身就走,“那你就等着判刑,在牢里呆个五年以上吧。”
她要走,倪青山夫妻俩立马就慌了。
乔大花看着倪青山,泪眼汪汪,“大山,你可不能去坐牢,你进去了,留下我跟红光可怎么活啊。”
倪青山恨得咬牙切齿,可再怎么恨,为了不坐牢,他也只能答应倪红玉的要求。
断绝亲子关系书到手,倪红玉开心地走出派出所,以后没有后顾之忧了。
“小玉玉,这也是周凌霄给你出的招吗?”
“是的,他说就算倪青山以后反悔了也没关系,想法再把他送进去就行。不过,我看他们不敢再来了,周凌霄这招,吓人呢,一判就是五年以上。”
走在后面,听到她们对话的佟清青皱眉。
她叫住苏锦书她们,“你们这样对自己的亲人是不对的,毕竟血浓于水,家人对我们来说是最重要的。”
“你管这种只想从女儿身上吸血,不管女儿死活的人叫亲人,还最重要?”苏锦书无法理解她的思维。
倪红玉:“谢谢佟警官今天愿意出面帮我,不过,对我来说,没有这样的亲人,我才能活属于我自己的人生,他们一点都不重要。”
佟清青感到迷惘,“你们你们不要跟周凌霄走太近,他不是好人。”
这两个姑娘一定是被周凌霄带坏了,佟清青心想。
“佟警官,说话要负责任的,周凌霄怎么不是好人了。”苏锦书立马就不干了,脸拉得老长,“如果你有证据,大可以直接抓他;如果没有,你背后泼人家脏水,不道德。”
“尤其是当着人家妻子的面,容易挑拨我们夫妻关系。”苏锦书又补充上一条。
佟清青更为迷惑,她记得前世苏锦书不是这个时候跟周凌霄结婚的,而且苏锦书胆小畏缩,跟眼前的这个人气质完全不一样。
“以后你们自然会知道,周凌霄他绝对不是个好人。”佟清青觉得自己只能言尽于此。
苏锦书:“感谢佟警官提醒,至于周凌霄好与坏,我们自会分辨,不劳佟警官费心。”
分别之后,倪红玉向苏锦书提起,觉得这个佟清青有点怪怪的。
苏锦书也有同样的感觉,但她对佟清青另外一点更有看法。
“她眼睛不太好使,看上小眼睛痞子男周庭韫就算了,还说我家周凌霄不是好人,真该去眼科看看。”苏锦书气呼呼地说。
“噗~”倪红玉忍不住笑起来,“你呀,就喜欢好看的呗,颜值即正义。”
苏锦书见不得她笑自己,伸手去挠她痒痒窝,“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周凌霄帮了你这么大忙,难道你要站在佟清青那边?”
倪红玉一边逃一边笑说:“我当然站在我们小书书这边呀,某人现在可是一心护着周凌霄呢。”
“你说什么呢!”苏锦书红了脸,跺着脚去追她。
东城派出所,两人像小蝴蝶一样渐渐远去,只留下银铃般的笑声。
第27章 火热玉米地 苏锦书还能感受到周凌霄身……
周六清晨, 回乡的旅程变成三人行。
周凌霄今天梳了个光亮整齐的大背头,穿着黑白色几何图案的花衬衫配西装裤,高腰设计的西装裤搭配皮带, 显得腿特长。
同样是花衬衫, 这样简单几何图案的花衬衫显然比苏锦书之前要求他穿的那件更适合周凌霄,高洁出尘的气质中掺杂着几分随意和神秘感。
好看自然是好看的, 苏锦书怎么看,都是眼前一亮。就是这个造型吧, 怎么看都是孔雀开屏,不像是周凌霄能做出来的事情。
几次下来,高扬也察觉到周凌霄对自己的敌意。他从小就喜欢苏锦书,后来重逢,苏锦书已经结婚, 高扬就把这份喜欢默默地藏进心里。
可如今看来,这份他自以为藏得很好的暗恋,在别人看来或许分外明显。
下了车,到达村口后,高扬犹豫片刻,下定决心对苏锦书说:“锦书, 其实, 我考上大学后,曾经暗示过你, 等我大学毕业之后,我们就结婚。”
苏锦书意外地看着他,不明白他为什么突然提起这个。
“你小子想当我面挖墙角?”周凌霄如临大敌,宣示主权一般地牵住苏锦书的手,望向高扬的眼神充满戒备。
“胡说八道什么呢。”苏锦书被周凌霄的直白闹了个大红脸。
高扬忍不住笑起来:“我确实一直喜欢着锦书, 但我不会做出破坏你们婚姻的事情。我今天说出来,就是打算放下这段感情。”
“锦书,以后我们还是朋友,对吗?”
苏锦书笑答:“当然。”
三人分别之后,周凌霄突然说:“他一定是想让我放松警惕,再寻找机会对你下手。”
苏锦书看着周凌霄,眼波盈盈,眉目含笑,她好像知道周凌霄今天为什么打扮了。
她踮起脚尖,在周凌霄耳边悄声道:“你今天很好看,我喜欢长得好看的男人,你最好看。”
明明苏锦书之前缠着他讲了不少告白的话,比这更加直白露骨,可周凌霄唯独在这一刻乱了心神。
像是沉寂千年的无波古井,被丢下一颗巨石,在他心中激起层层巨浪。
他慌乱地躲开头,洁白如玉的耳朵染上一层薄红,渐渐蔓延到脖子。
苏锦书觉得自己肯定是眼花了,周凌霄这是害羞了?
“姐!姐夫!你们站在这干什么呢?”苏云中跑过来接他们,疑惑他们怎么站在原地半天不动呢。
苏锦书:“没事,我们这就回家去。”
等她再回头看周凌霄时,对方又恢复了平常冷若冰霜的神情。苏锦书暗暗可惜,难得看见周凌霄方才那样的神情呢。
牛城夫妻俩今天都有事,没有过来,牛鹏和牛才兄弟两早早地过来等苏锦书。
“表妹,你提出的那个种养相结合的养猪法子真不错,能省下很多猪食。”牛才一见到苏锦书,就忍不住说开了。
牛鹏:“是啊,锦书,我们除了在山里盖了猪舍之外,还另外建了一间木屋,我们三轮流在那守着。”
苏云中拉过周凌霄,炫宝似地说:“两位表哥,我们采用的关于养猪方面的疫苗、寄生虫控制,还有母猪繁殖方面的知识,全靠姐夫翻译的外国农业书籍呢。”
“呦,表妹夫,你今天这一身,敞亮啊!”牛才眼前一亮,调侃说。
牛鹏笑呵呵地打量了一下苏锦书,穿着鹅黄色的香港裙,没有化浓妆,胜在天生丽质,亭亭玉立,如同出水芙蓉般天然去雕饰。
“要不怎么说跟锦书相配呢,他们俩站在一起,就是村里最漂亮的风景线了。”
周凌霄不习惯与人亲近,更不爱交际,因此苏云中拉他的时候,有一瞬间的抗拒。但几个年轻人都热情坦诚,最重要的是,他们对自己和苏锦书是全然的认可。
他心中涌起的不适慢慢消散,一点一点地融入人群中。
“我看,咱们这就去山上走一趟吧。”苏云中提议说。
苏锦书:“好呀,我也想去看看咱们家的猪怎么样了。周凌霄,我们一起去好不好?”
她亮晶晶地杏眼期待地看着自己,周凌霄几乎是毫不犹豫答应,“好。”
牛艳叮嘱他们:“你们早去早回,我在家做好午饭等你们回来。”
“妈,你放心啦,我们保证准时回家吃饭。”苏锦书朝她做了个鬼脸,牛艳宠溺地笑笑。
养猪场建在山中间背阳的地方,上山的地方除了蝉鸣得厉害外,郁郁葱葱,空气清新,苏锦书觉得浑身的毛孔都舒适地张开了。
旁边是灌木丛,脚下是厚厚的草丛,“沙啦~”一响,一条青色的长蛇倏从草丛里窜出来。
“啊!啊啊啊~蛇~蛇蛇蛇!”苏锦书的尖叫声在山林中响起,惊得一群小鸟扑腾乱飞。
她一边叫,一边转身扑进周凌霄的怀里,顺着他的腰,使劲往上爬呀爬,两条小腿牢牢地缠住周凌霄的腰,手紧紧地搂住他的脖子。十指紧紧攥住他的衬衫,身子控制不住地发抖。
周凌霄被她一扑,手掌下意识地拖住苏锦书的臀部,入手是两团柔软的触感,他下意识地捏了一捏,才猛然发现自己手中握住的两团是什么。
“周凌霄~”苏锦书羞得抬起头,声音因为害怕还发着颤,委屈地叫了他一声。
这边两人亲密无间地抱在一起,另一边牛才眼疾手快地把那条蛇赶走,使劲朝苏云中和牛鹏使眼色。
对方意会,三个人齐齐转过身,大声说:“我们什么都没看见!”
周凌霄:“”
苏锦书更加羞耻,脸红成了小番茄,手忙脚乱地从他身上下来。
她真是没想到,周凌霄平时一副清心寡欲、道貌岸然的样子,竟然趁人之危,做出这样的事情,苏锦书决定要生他的气。
猪场建得很好,无论是猪舍卫生还是饲养都做的很好。
“按照现在的猪的生长情况,第一批猪四个月后应该就能出栏了,大概能挣到八千元左右。”说起这个,牛鹏有点激动。
这意味着,他们第一批猪出栏就能赚到钱了。
当初建养殖猪场,苏锦书拿了两千元出来,牛家兄弟和苏云中各一千元。苏锦书提出自己虽然出资比例高,但常年在京市,无法参与养猪的各项工作,提出分红的时候,大家等比例分配。
“姐,第二批开始,我们打算扩大猪的养殖规模,达到五十只的样子。”苏云中提出他们接下来的想法。
牛才:“可惜我们有点担忧人手不够,我们平常要杀猪卖猪肉,云中要顾着家里的鸽子。”
苏锦书想了想,“这个好解决,在村里雇一两个人帮忙养,按月给工资就行。”
村里养猪的人家不在少数,意味着雇佣一个养猪好手不是难事,牛才几人脸上立即浮现喜色。
“现在猪肉暂时没有放开管控,必须找一个绝对信得过的人。否则,这个养猪场只怕保不住。”周凌霄提醒他们。
三人的脸色又齐刷刷地垮下来,如丧考批。
苏锦书安慰他们:“我们回去琢磨一下,总能选出合适的人选的。”
山里的松树下堆着厚厚的松针,苏锦书眼尖的看见一样好东西,“你们看,是松树菌子。”
这东西夏天的山里常见,下过雨之后就能冒出一窝又一窝,牛才他们不懂苏锦书在激动什么。
周凌霄已经率先过去,弯腰扒开松针,开始摘蘑菇,“新鲜的松树菌子,用来炖鸡汤,清炒,都是极鲜的。吃不完用油炸了保存起来,吃饭的时候来一些也香。”
“嗯嗯嗯!”苏锦书疯狂点头,周凌霄就是会吃。
她刚想夸周凌霄几句,想起这个人刚才对自己做的事,又放下嘴角,自顾自地采蘑菇去了。
苏云中三人拿了个大背篓,跟着一起去捡蘑菇。
回到家,牛艳看见他们背了一大筐的松树菌子回来,惊喜说:“这些菌子真新鲜,趁着新鲜,我拿点去炒一盘来,晚上再用来炖鸡汤。”
“妈,您累了一上午,我来吧。”周凌霄接过蘑菇,就要往厨房去。
牛艳赶忙拦着:“哎,这哪成啊”
“妈,你就让他去吧。”苏锦书拦住牛艳,看也不看周凌霄。
接下来吃饭的过程中,苏锦书依旧不看周凌霄,不跟他说话,身体力行地告诉他,自己生气了。
只是在周凌霄端上一盘鲜掉眉毛的炒菌子时,眼睛亮了一亮,然后就埋头苦吃。
吃完饭,牛艳看出他们小两口在闹别扭,故意说:“锦书,凌霄啊,我地里有一批玉米熟了,你们去摘点回来,晚上吃。顺便在村里散散步,消消食。”
苏锦书不情不愿地提着篮子跟周凌霄一起去了玉米地,玉米地里的青纱帐更加绵密了,玉米秆子窜得比人还高,宽长的叶片在热风中沙沙摩擦,秆节间鼓胀的苞谷已裹上层层青壳,顶端抽出的绛红穗子像流苏一样垂下来。
“你要怎样,才能消气。”周凌霄停下脚步,立在玉米从中,淡淡问她。
想到他在山里做的事情,再看周凌霄这副淡然的样子,苏锦书更生气了。
气了好一会儿,苏锦书灵机一动,“除非,你把衣服脱了,给我摸你的腹肌。”
上次偷摸着摸周凌霄的腹肌被发现了,被压着亲了又亲,苏锦书早就想找回场子了。
周凌霄眼睫颤了颤,“在这里?”
苏锦书看了看周围,这才想起他们在玉米地里呢。他不说还好,一说就特别容易让人遐想连篇。
“就这里,怎么,不敢了?”苏锦书硬着头皮,昂首挺胸地说。
她觉得周凌霄这种保守的人,绝对不能答应这种事情,今天这个场子,她绝对能找回来。
周凌霄看了她好一会,缓慢地张开手臂。
“你干嘛?”苏锦书被他的动作搞懵了。
“你不是想摸吗?自己来脱衣服。”周凌霄一派坦然,背后是青色大海一样的玉米林。
苏锦书忍不住咽了一口口水,四处张望,见没有人,气势汹汹地上前,“脱就脱。”
无论气势上装得如何强,真上手解扣子的时候,苏锦书就暴露了她的紧张,解了好几分钟,也没能把周凌霄的衬衫扣子给全部解开。
周凌霄冷静地看着她,眼底再次浮现浓浓的欲.色。
“我来。”周凌霄按住她的手,三下五除二,将上衣一脱。
大片大片白皙的胸膛暴露在苏锦书的眼前,她不仅看清了周凌霄腰间排列地整整齐齐的八块腹肌,还有那鼓鼓的,肌肉线条流畅的手臂和
苏锦书本能地察觉到危机,转身想跑,却被周凌霄一个健步拦住去路。
她被压在玉米地里,被迫承受周凌霄狂风暴雨一般落下来的吻。不仅如此,苏锦书还能感受到周凌霄身上火热的体温,像是要把她融化一般。
背后是略有些扎人的玉米杆,前面是牢牢禁锢锁住她的周凌霄,苏锦书逃无可逃。
周凌霄的吻变得急切,并且开始不满足地往下游走
“周凌霄,你别别留下印子呜呜我一会儿还要出去见人呢。”苏锦书眼角沁出泪来,哀求着埋首在她颈间的人。
周凌霄抬起头,清俊如玉的面庞染上胭脂色,平日禁欲如谪仙一般,不染凡尘的男子,此时为她坠落凡尘了。
苏锦书又咽了一口口水,眼神逐渐迷离,她为这样的周凌霄着迷。
第28章 恶劣 “那么,我用笑容,换你的吻,可……
被男色迷惑的后果就是, 两个人在玉米地里滚来滚去,吻得热火朝天。
并且,周凌霄也没有放过她的脖子, 只是刻意控制了力道, 尽量不留下痕迹。
起身后,苏锦书看着自己凌乱的头发和衣服陷入了沉思。
周凌霄正在慢条斯理地穿衣服, 苏锦书转头,一眼就能看见他细腻、白皙如玉的大片肌肤和完美的八块腹肌。
好吧, 这也不能怪她被迷惑,周凌霄身材太好了叭。苏锦书很快原谅了自己,玉米地仅此一次。
“周凌霄,你是不是经常锻炼?”苏锦书整理好头发和衣服,好奇地问他, “你的腹肌就是这么来的?”
“我们单位的人会按时进行军事训练,强健体魄。”
苏锦书:“那你们单位的人身材都很好咯,谁的身材最好呀?”
周凌霄的脸立马黑了,“如果有比我身材更好的,你就想去看他的腹肌,是不是?”
“那也不是, 还得看他长得好不好看, 长得丑的也不行。”身材固然重要,但苏锦书秉持颜值第一的原则。
周凌霄乌云转晴, 微微抬头,自信地说:“如果是两者结合,你肯定找不到比我更好的。”
苏锦书:“”
开屏的骄傲雄孔雀即视感,没眼看。
在玉米地里折腾了快一个小时,两个人才开始办正事, 寻找成熟饱满的玉米,摘下来带回家去。
摘了满满一篮子玉米后,刚走出玉米地,就碰见了骑着自行车的何书嘉。
“嘿,周哥,嫂子,真巧啊。”
苏锦书也觉得巧,“上次咱们好像也是这么碰见的。”
作为一个有办案经验的警察,何书嘉一眼捕捉到苏锦书脖子上淡淡的的可疑红痕迹。再看有洁癖、衣服向来干净又一丝不苟的周哥,不仅衣服上出现了少许褶皱,衬衫袖口的衣角上还沾了少许黄色的泥土。
何书嘉的小表情就精彩了,揶揄他们:“玉米地不错哈~”
苏锦书一下就听懂了,小脸爬上红霞,嗔怪地瞪了周凌霄一眼。
“有事说事,没事滚。”周凌霄神色如常,不客气地说。
“我们就是去摘玉米,别的什么也没做。”苏锦书垂着头,小声解释。
“嘿嘿~周哥,嫂子,我还要去办案,先走一步喽。”何书嘉脚下一踩,等着自行车走了。
苏锦书嗔怪地瞪了周凌霄一眼,“都怪你!”
“嗯,怪我。”周凌霄一副很好说话的样子。
到底是顾忌着苏锦书,周凌霄在苏锦书的脖子上亲吻时很克制,等回到家时,红痕就完全消失,完全看不出来了。
隔壁的郭大妈看见他们,热情地打招呼:“锦书、小周,回来探亲呐?”
“是啊,郭大妈,您忙什么呢?”苏锦书对郭大妈这个邻居的印象不错,笑着回答。
郭大妈:“哎,你还不知道呢吧,沈峰他们家出大事了!”
这是有瓜啊,苏锦书立马对周凌霄说:“你先提着玉米回去吧,我去郭大娘姐坐坐,说说话。”
周凌霄却没有答应,“我把玉米拿回去后过来陪你。”?
“哎呦~刚结婚的小夫妻感情就是好,蜜里调油的,一时半刻也不想分开。”郭大妈笑着打趣他们,却也真心实意地为他们高兴。
她从小看着苏锦书长大,打心眼里希望苏锦书好。
饶是之前有很多谈恋爱的观看经验,面对这样的打趣,苏锦书仍旧忍不住脸颊发烫。
好在郭大妈没有揪住他们一直打趣,拉了苏锦书进屋去后,就忙着装果子、泡茶这些招待客人的活。
“郭大妈,咱们这么多年的邻居,您不用这么客气。”眼看周凌霄都已经放下玉米过来了,郭大妈还在到处找吃的,恨不得把家里所有的好东西都拿出来,苏锦书出声制止她。
“您快跟我们说说,沈峰叔叔家里出什么事了。”
郭大妈这才坐下,“前些天,不知道怎么回事,沈峰突然把在京市的女儿沈娇带回村里来了。村里的人都觉得奇怪,他们家那刘婆子可是没少在村子里宣扬,说她孙女沈娇在京市挣了大钱,如何如何出息。还说她谈了个优秀的京市对象,马上就要结婚了。”
“她嘚瑟过了头,村里自然有些心生嫉妒的,看沈娇回村了,整个人状态很差,就去问刘婆子了。'你孙女不是在京市赚大钱吗,怎么回村里来了?她那个优秀的京市对象呢?'”
沈娇的事情,苏锦书和周凌霄是亲身经历者,闻言下意识地对视了一眼。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苏锦书干预了沈娇的走向。如果不是她把沈娇跳湖自杀的事情告诉了高扬,高扬又去找了沈峰,沈娇现在应该不会回村。
至于书里沈娇的经历、结局如何,苏锦书没有看到,自然也无从得知。
“刘婆子那叫一个气呀,也不问沈娇为什么回家,反正就一个劲地把沈娇往外赶,想把沈娇赶回京市继续给家里挣钱。”郭大妈继续说,“她一直就不待见沈娇和她妈,觉得她妈没能给家里生个男孩不说,还疯了拖累自己儿子。”
“好在沈峰是个真男人,这么些年,一直护着他们娘俩。这几天,刘婆子闹事,他就直接带着老婆女儿回老房子住去了。”
苏锦书点点头,“沈峰叔叔是个明事理的,那刘奶奶这就没办法了吧?”
郭大妈脸上浮现要放大招的表情,“原本,大家都是这么认为的。谁知道,今天一大早,刘婆子突然声势浩大地跑去老房子。说沈娇是杀人凶手,她之前给家里的菜下毒了,要不是天气热倒了给猪吃,他们一家人就全交代了。”
万万没想到,上次何书嘉特意过来调查的下毒案件,就这么重新揭开了帷幕。
“沈峰叔叔对女儿那么好,沈娇没有理由把全家毒死吧?”苏锦书不太相信刘婆子说的话,提出质疑。
郭大妈:“沈娇这孩子,我多少也了解一些。光说她会下毒这件事情,我就不相信,更不用说她能下毒,毒死亲生父母这种事了。不过,这事咱们谁说了都不算,警察已经往这边赶了,得经过调查,才能知道事情到底怎么回事呢。”
原来他们刚刚在玉米地边上碰见何书嘉不是巧合,他赶来顺远村,是来调查沈家下毒的案件。
“周凌霄,你说,沈娇和周庭韫之间,到底发生什么事,能让一个原本乐观开朗、乖巧懂事的女孩,跳湖自杀,甚至牵涉下毒杀人的案子中间?”走出郭大妈家之后,苏锦书说出了自己一直萦绕在心头的疑惑。
周凌霄冷冷道:“也许,是因为爱情吧?”
因为爱情自杀的,苏锦书看得多,听得也多,因为爱情给自己家人下毒,苏锦书没有听过。
“周庭韫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苏锦书不由自主地继续问道。
周庭韫这个名字,在他们之间一直是个忌讳的话题。周凌霄不会让苏锦书知道,原本跟她订下娃娃亲婚约的是周庭韫,以免影响周凌霄利用这段婚姻来打击周庭韫的计划。
苏锦书也不想横生枝节,她只需要配合周凌霄演完这场戏,拿到钱和房子就行。
她察觉到,每次提起周庭韫,周凌霄就会浑身你紧绷,散发浓浓的戒备和敌意。
“你对周庭韫很好奇?”就在苏锦书以为周凌霄不会回答的时候,周凌霄反问了一句。
“确实很好奇。”
周凌霄的脸色变得铁青,嘴唇微颤,有些东西就要压抑不住,由胸腔自上脱口而出。
“好奇他一个小眼睛的丑男人,哪里来的爱情。”苏锦书喃喃道。
胸口澎湃的不悦、担忧、紧张、对周庭韫的厌恶,和种种难以言语的情感,瞬间消失一空。周凌霄甚至难得头脑空白了一瞬,而后勾了勾唇,“确实。”
苏锦书仰头看着他,“周凌霄,你知不知道,你笑起来很好看?”
尤其是每次脸色多云转晴的时候,霎那间乌云消散,溢出霞光,无论多少次,苏锦书都会被周凌霄这样的笑容惊艳。
周凌霄俯下头,在距离她一厘米的地方,丹凤眼专注地看着她的眼睛,“苏锦书,你知不知道,你每次夸我的时候,都让我想吻你?”
他从来没有这么直白地袒露过小心思,苏锦书惊讶地同时又被他这句话羞得满脸通红,结结巴巴地说:“你那是你你这个人思想不正确。”
周凌霄又笑,“那么,我用笑容,换你的吻,可以吗?”
他们距离很近,周凌霄温热的呼吸洒在她的脸上,苏锦书脸颊的温度持续上升,偏偏周凌霄越是用一本正经地态度提出这种不正当请求,苏锦书越是无法抵抗。
她就喜欢看周凌霄高冷面具下,冰山一角的恶劣,苏锦书慢慢闭上了眼睛
“姐,姐夫,你们站在那里干嘛呢,快进来啊!”苏云中和牛鹏、牛才三个人正在屋子里商量请谁养猪的事情,他看见苏锦书两人站在门外,半天不进来,头还越靠越近,朝他们喊了一声。
牛鹏牛才纷纷捂脸,接着双双起身,架着苏云中往房里去,同时不忘朝门外的人喊:“表妹,表妹夫,我们什么也没看见,你们继续,继续啊!”
被打断的苏锦书、周凌霄:“”
第29章 朋友 人这一生,能有一个这样的朋友,……
傍晚时分, 周凌霄动手处理剩下的松树菌子,小部分用来炖鸡汤,剩下的全部做了菌子油。
菌子油炸之后和油一起放进罐子里, 想吃的时候夹一些出来就行, 用来凉拌或是炒菜也是极香的。
苏锦书发现,周凌霄有时候挺体贴的。他把菌子油分成三份, 一份留在这里,一份给牛鹏牛才他们拿回家, 另外一份他们自己明天带回京市。
“姐,姐夫在厨房做饭,你老盯着他看干嘛?”苏云中从地里摘了新鲜的黄瓜,进厨房递给牛艳,发现苏锦书光看着, 也不帮忙,不由地好奇。
牛艳听了,憋笑憋了好几秒,还是忍不住笑起来。
这是苏锦书在京市养成的习惯了,每次做饭的时候,周凌霄出力, 她开启夸夸模式。
回到顺远村, 苏锦书不好意思跟在周凌霄继续夸,只能用眼神来表达自己对周凌霄厨艺的认可, 却没想到被苏云中给问到了。
苏锦书又羞又恼,“苏云中,你知不知道,做饭的男人最帅了,我看看怎么了。”
苏云中挠挠头, 思索片刻后,走到周凌霄身边道:“姐夫,我来帮你打下手,你教我做菜,过两年我也该娶媳妇了。”
周凌霄无奈地看了苏锦书一眼,倒是没有拒绝苏云中。
被亲弟弟搅和一下,苏锦书不好意思再盯着周凌霄看了,转头去客厅跟牛鹏牛才他们商量起了定猪头肉和猪耳朵的事情。
“表妹,这没问题啊,你每天需要多少,我们托人给你送去。”牛鹏牛才两人一口答应,他们有自己的渠道收猪,加上现在自己养猪了,猪的货源问题可以说彻底解决了。
除此之外,受苏锦书的影响,他们最近开始跟京市黑市卖猪肉的小贩联系,私下向小贩们提供整猪,到时拜托他们给苏锦书送猪头肉和猪耳朵就行了。
店铺尚未开张,苏锦书和倪红玉商量过,先少量供应,如果销量好,再逐步增加卤味的供应。
“前面三天先要三个猪头肉和五双猪耳朵。”斟酌片刻,苏锦书下了决定。
牛艳开始往外边餐桌上端菜,客厅里的三个人立马起身,吃饭就是最重要的事情。
更何况,今天有松树菌子炖鸡这道美味。自家养的鸡,炖出来的鸡汤表面有一层薄薄的、黄澄澄的油,底下鸡汤被熬出了奶白色,配上刚从山上摘下来的菌子,光是闻着味道就让人食指大动。
“这味道,真香啊,以后我没事就去山上捡些松树菌子回家,炖鸡炖骨头估计都香。”牛才深深地吸了几口香气,脸上满是陶醉。
牛艳笑说:“食材好,做菜的人手艺也好,难得凌霄有一手好厨艺。”
“嗯嗯嗯!”说起这个,苏锦书疯狂认同,“周凌霄的手艺,完全可以去做大厨了。”
周凌霄对这些赞美充耳不闻,默默地给苏锦书盛了一碗鸡汤,“小心烫。”
牛艳笑意更深,牛鹏牛才对视了一眼,表示被秀到了。
只有苏云中不明所以,想了想,有样学样给牛艳盛了一碗鸡汤,“妈,喝汤。”
在香味的诱惑下,大家对松树菌子这道菜的期待值拉满,纷纷动手盛汤喝。
苏锦书小口小口地喝着汤,眯起眼睛享受这难得的鲜味。
就在大家沉浸在鲜美的鸡汤中时,门外先是响起敲门声,随后是何书嘉响亮的声音,“周哥,嫂子,是我,我来串门了嘿!”
周凌霄放下碗筷,冷着脸去给何书嘉开门,“怎么哪都有你?”
何书嘉:“周哥,怎么你娶了媳妇后,更嫌弃我了?我又没打扰你们干好事,干嘛这么嫌弃我。”
牛艳吩咐苏云中去添一副碗筷,邀请何书嘉进来,“何警官,今天正好做了点好菜,人多热闹,来吃个便饭吧。”
他倒也没空手来,提着两个大西瓜,何书嘉大大方方地坐下吃饭,“西瓜我刚才特意放在河里凉过,一会儿就能切了吃。”
坐下来后,何书嘉率先喝了一口鸡汤,“嗯,这汤绝了,牛婶子,您手艺真好。”
牛艳忙摆手说:“不是我做的,我哪有这手艺呀,这道菜是凌霄做的。”
何书嘉听了,惊得手里的碗都差点掉了,“周哥,你做菜这么好吃啊!”
作为周凌霄从小一起长大、最好的哥们,何书嘉却没能吃过周凌霄一顿饭,他愤愤地连炫了三碗鸡汤。
“幸好这鸡够大,不然,都不够你吃的。”周凌霄凉凉道。
何书嘉更委屈了,“我第一次吃你做的菜,多吃点怎么了。”
那模样,活脱脱就像个受气的小媳妇。
“再吃一碗吧,周凌霄还做了菌子油,我们那罐给你。”苏锦书看得忍俊不禁,笑着说,“不够的话明天一早我们再去山上捡点菌子回来,放油里炸了带回去。”
何书嘉立马把不开心丢去脑后,点头如蒜,“好啊好啊,我正想体验捡菌子的快乐呢。”
饭后,一群人坐在院子里乘凉吃瓜。
“沈峰叔叔家的事情,查得怎么样了?”想起下午郭大妈说的话,苏锦书忍不住问何书嘉,“毒不是沈娇下的吧?”
何书嘉:“毒还真是沈娇下的,按理说,她这种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她奶奶不依不饶地,但沈峰执意护着女儿,不太好办。”
沈家的事,在村里闹得沸沸扬扬的,牛鹏牛才因为养猪的事情,跟沈峰多有往来,听到这个结果,纷纷沉默了。
牛才比较沉不住气,主动问道:“何警官,为什么呢,沈娇没理由要毒死全家啊。”
苏锦书也没想到,竟然真的是沈娇做的。
一个周庭韫,能让她做到这个地步?
何书嘉摇摇头,“我问过沈娇,但她的精神好像出了点问题,只是一个劲地跟沈峰道歉,说她错了,对不起家里。”
“何警官,你会把沈娇带回警局吗?”牛鹏沉默了好一会儿,终于开口。
“按规定是要带回去的,但这事说大大,说小也小,只要沈娇的家人谅解她,结合她精神状态不好的因素,可以不予追究。”
虽不知其中到底情形任何,但骨肉相残,其中内情想必不会轻松。
“沈娇在京市到底经历了什么?”牛鹏痛心地说,“刘婆子重男轻女,全村的人都知道。沈峰叔叔平常出去工作,刘婆子就指着沈娇和她妈骂,整日不停歇,直到沈峰叔叔回家,才收敛一些。”
“即便是这样,沈娇依旧长成了开朗爱笑的性子,可去了京市不到一年,沈娇就变成这样了。”
这恐怕只有周庭韫知道了,苏锦书心想,沈娇现在不愿意开口,在她精神状态不好的情况下,逼问只会适得其反。
周凌霄没有参与关于沈娇的讨论,而是一直看着何书嘉,看得他心里直发毛。
“不是,周哥,我就多喝了几碗你做的鸡汤,你至于这么看着我?”
周凌霄没搭理他,冷冷道:“你的工作在京市公安局,不在顺远村的派出所。像这种不涉及重大刑事的案件,跟你有什么关系,你一趟两趟地往这跑。”
“不是,周哥你这话就不对了。”何书嘉一向是无脑崇拜周凌霄的,难得反驳他的话,“案件无大小,这件案子我既然知道了,就没理由不管。身为警察,预防犯罪也是我的职责。”
周凌霄没想到他会这么说,语气缓和了一点,“犯罪的人已经有很多,未来将要犯罪、酿成大案的人,更是数不胜数,你能管得了多少?”
“我能管多少,就管多少!只要案子到了我手里,不论大小,我何书嘉,必定是要追查到底,给人一个交代的。”何书嘉正义凛然地说。
周凌霄还记得,这个从小粘着自己的发小,幼年的时候胆子很小。晚上上厕所的时候,总是要百般央求他,求着周凌霄陪他一起去上厕所。
“男子汉大丈夫,上个厕所都不敢,真丢人。”周凌霄记得,幼年的自己冷着脸教训何书嘉的样子。
转眼十几年过去,这个跟在他屁股后面的人做了警察,胆子竟变得这么大了,周凌霄垂下头,没有再继续说。
见他不说话,何书嘉赔着笑脸说:“我这人虽然笨了点,但是有周哥你罩着我嘛。无论什么案子,我都能轻松解决,是吧。”
苏锦书看了一眼对着周凌霄傻笑的何书嘉,他全然地信任周凌霄,也能轻易捕捉到周凌霄藏在冷言冷语下,不易察觉到的关心。
人这一生,能有一个这样的朋友,何其难得。
苏锦书又想起何书嘉在书里的结局,尸骨无存,如今更叫了解这个人后,她觉得惋惜。
何书嘉是个好朋友,更是一个好警察,苏锦书希望他这辈子能避开书中那样惨烈的结局,好好地活下去。
“锦书、云中、牛鹏、牛才,你们都进来一下,帮我搬一下房间里的两个大樟木箱子。”牛艳在房间的窗户上喊他们。
几个人纷纷进了房间,院子里只剩下周凌霄何书嘉两人。
眼看着周围没有其他人了,何书嘉凑到周凌霄身边,神秘兮兮地问他:“周哥,你三个月后还离婚吗?”
第30章 芦苇荡 枯木逢春、旱苗得雨
“会吧。”周凌霄沉默良久, 最终吐出两个字。
何书嘉惋惜地“啧啧”两声,他还以为周凌霄千年铁树终于开花了呢,原来又在装。
“就算我不离, 她知道我家的情况, 知道周庭韫才是她的娃娃亲对象,也会跟我离。”周凌霄的话语中掺杂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无奈。
“所以你其实不想离, 只是担心被抛弃?”何书嘉看周凌霄的眼神变了,原来陷入爱情的周哥跟普通人一样, 也会害怕。
周凌霄看傻子一样看着何书嘉,眉眼间尽是傲气,“只有像你这样的普通人,才会担心这个,我不用。”
“好好好, 我等凡人才会在感情里卑微,您不是凡人,自然是用不着烦恼感情这种事。”何书嘉自讨没趣,忍不住翻白眼。
“当然。”周凌霄起身往屋里走去,留给何书嘉一个高大冷漠的背影。
何书嘉碎碎念道:“老天,你真该派个人下来收收我周哥, 他这人, 忒不接地气了。”
房间里,几个人一起把两个樟木箱子抬出来后, 牛艳单独留下了苏锦书。
她先打开一个箱子,里边全是印花被褥,“这些被褥是我这些年亲手缝制的,就等着你结婚的时候给你做嫁妆呢。”
苏锦书意外地看着箱子里的被褥,前世亲情缘浅, 她从未想到过,牛艳会用心帮她准备这些。
被褥用的布料是当下最流行的的确良印花布,颜色是统一的大红色,花样是传统的牡丹花、喜鹊登梅、龙凤呈祥等图案。被里是柔软的纯棉白布,中间絮着新弹的棉花,厚实又暖和。
被子的四角还缝着小小的红布条,寓意拴住福气,细细地摸着被褥,苏锦书的眼眶逐渐湿润。
“这个箱子里的是绣花枕头和床单,上面的大红喜字是我一针一阵绣上去的。”牛艳打开另一个箱子,献宝一样给苏锦书看,“我还跟着村里最会织毛衣的大娘学了怎么织幸福花的花样,用红纱线给你织了两件毛衣。”
整整两个大木箱子,满满装的全是一个母亲希望女儿婚姻幸福的希冀。
苏锦书落下泪来,“妈,你对我真好。”
牛艳抱住她,“从你在我肚子里,我们相伴二十载。锦书,比起你陪伴我的时光、在这期待带给我的惊喜与希望,这些东西,算不了什么。”
苏锦书回抱着她,心中五味杂陈。那个陪伴牛艳二十载的人,如今不知魂归何处。好在,以后自己可以代替原身,继续陪伴牛艳。
“妈,等我在京市站稳脚跟了,就接您去京市享福。”
牛艳笑着说:“你在京市过得好就行,不用想着我。你跟凌霄什么时候办婚礼,我好把这些东西晒一晒,到时连箱子一起给你们送过去。”
提到婚礼,苏锦书沉默了。她和周凌霄的婚礼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更像是一种作秀,苏锦书不想让牛艳空欢喜一场。
“妈,咱先不着急,这些东西,您先替我好好收着。”
牛艳对苏锦书这个女儿,一向是放心的,听她这么说,只当他们小夫妻另有打算,没有多问。
第二天一大早,趁着星期天休息,何书嘉也不急着回去了,兴致勃勃地提出要去山上捡菌子,做菌子油。
前些天下过几场雨,夏季雨后的菌子是捡不完的,于是一伙人上山,花了四个多小时,捡了整整两大筐菌子回来。
且这次菌子的品种多了起来,有松树菌、青铜菌、红菇、白葱等种类,各种颜色的蘑菇混在一起,光是看着就能让人产生幸福感。
“这两罐给何书嘉带回家去,这罐送给方叔,再给小玉玉带去两罐。”苏锦书一样一样地数着,“剩下几瓶,周凌霄,你带去给同事们分一分吧。”
她细心为自己筹谋,周凌霄心中淌过暖流,完全说不出拒绝的话,“好。”
吃过午饭不久,他们就要返回京市。临走之前,苏锦书和牛鹏他们几人商量,“我有一个想法,可以雇佣沈峰叔叔上山帮我们养猪。”
“一来,沈峰叔叔有养猪的技术,养猪方面,村里没人比他更强;二来,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沈峰叔叔的人品绝对信得过。你们怎么看?”
在政策尚未完全放开的情况下,养猪场的事情需要绝对保密。所以人选上面,第二条远比第一条重要。
第三点,苏锦书没有说出来,刘婆子这么一闹,沈娇以后在村里恐怕很难再抬起头生活。那么对于沈峰来说,带着女儿上山养猪,反而有利于他的家庭稳固。
牛鹏率先表示认同,“沈峰叔叔的技术和人品都是值得信任的。”
剩下的苏云中和牛才,一个姐控,一个哥控,自然不会反对。
确定人选后,他们又确认了工资,按照三十六块钱一个月的标准发放。这在京市属于普通初级工人的工资,但在农村不是一个小数目。
至于和沈峰沟通的事情,就交给牛鹏牛才兄弟俩了,苏锦书很快踏上了回京的小巴车。
上车之前,牛鹏特意提了一个猪脸肉和一双猪耳朵给苏锦书,“表妹,这些你先拿去练练手。明天开始,我就按照你要求的数量,托人给你送猪脸肉和猪耳朵。”
苏锦书推辞不过,加上确实需要先做一些出来试试口味,只好先接下,琢磨着下次回顺远村,给两个表哥带点什么东西回来。
回到菊儿胡同,苏锦书推周凌霄去给方豹送菌子油,“明天你就要上班了,先给方叔送过去吧,不然该不新鲜了。”
上次误会了方豹,苏锦书多少有点抱歉,她不知道周凌霄和方豹具体有什么渊源,不过目中无人的周凌霄愿意跟方豹来往,就说明他们关系不错,该打点的时候要打点。
周凌霄拿着菌子油,显然不太想去。
“我一会儿去找小玉玉试菜,晚上吃饭再回来。”苏锦书又说。
听到她不在家,周凌霄立马答应,“好。”
两个人走出院子后,一个往左走去杨家,一个往右走出胡同往衬衫厂筒子楼走。
“他们分开走了,怎么办?”跟了他们好一会儿的邱蕊问吕大勇。
吕大勇:“我去跟着苏锦书,你跟着周凌霄。”
“不行,吕大勇,别以为我不知道你那点小心思。”邱蕊想都没想就拒绝,“你就是看上苏锦书那个村姑了是不是,想趁机对她做点什么”
“臭婆娘你给我闭嘴!现在办正事要紧,你还想不想要钱了?”吕大勇恼羞成怒,低声喝道。
邱蕊干脆地说:“要么我去跟踪苏锦书,你去跟着周凌霄,要么,这活咱们别干了。”
眼看再不跟上去,苏锦书和周凌霄两人都要走没影了,吕大勇只好按照她说的来。
前天晚上,因为钱的事情,吕大勇和邱蕊又吵了一架。吵完架后,两个人来到院子外面散心,碰见了一个脸上带着刀疤的中年男人。
他自称是周凌霄的仇人,千里来寻人报仇的,愿意出两百块钱雇他们跟踪周凌霄两口子,找合适的下手机会。最好是趁两个人分开的时候各个击破。
吕大勇和邱蕊近乎没怎么考虑就一口答应了,只要跟踪几天周凌霄和苏锦书夫妻俩,就能得到两百块钱。
这种好事,谁不干谁是傻子。
除此之外,即便中年刀疤男看起来不是好人,在嫉妒心的驱使下,他们乐意给周凌霄和苏锦书使绊子,看他们夫妻俩遭难。
都是一个院里住着的,凭什么他们天天为了钱、为了各种事情吵架,周凌霄和苏锦书却可以经常吃上肉、感情融洽?
二十分钟后,吕大勇找到中年刀疤男,向他汇报:“大哥,周凌霄从衬衫厂回来的路上,可以找机会下手。女的就去了胡同的另一家,今天怕是不好下手。”
王江的目的,是把周凌霄杀了,顺便把苏锦书掳走。如今苏锦书不好下手,他决定再等一等,“你们再跟几天,我加一百块钱。”
吕大勇忙不迭地答应:“好嘞,听大哥您的吩咐。”
他跑去跟不远处的邱蕊说了情况,邱蕊瞥了一眼王江,怀疑他跟吕大勇一样,打得苏锦书的主意。
想到苏锦书越发光彩夺目的模样和妖娆的身段,邱蕊就妒火中烧。
等吕大勇去跟踪周凌霄,走远之后,邱蕊想着,左右苏锦书从杨家出来之后,就回家了,没什么好跟的。
“我说,你们男人是不是看见个好看的女人,就都跟饿狼似的,恨不得马上扑上去?”邱蕊上前跟王江攀谈起来。
王江打量了她一番,摸摸下巴,“这个嘛,除了好看的,像你这样有味道的女人,也挺招人喜欢的。”
最近这段时间,邱蕊一直被吕大勇打压,承受着各种难听的、贬低她的话,乍然一听王江夸奖她,真是枯木逢春、旱苗得雨,两个人相聊甚欢。
“大妹子,难得我们这么聊得来,我请你下馆子吃饭吧。”聊得差不多了,王江适时提出请求。
邱蕊正被他夸得飘飘然,不作多想象,晕乎乎地跟着他走了。
王江带着她往中山公园的方向走,越走周围的人越少,天色也越来越暗。
“大哥,这地方哪来的馆子?”等走到周围完全没有一个人的芦苇荡边时,邱蕊发句不对劲,问道。
王江一个转身,迅速捂住她的嘴,把她拖进了芦苇荡。
她的声音被死死捂住,邱蕊拼尽全力挣扎,没能发出求救的声音。
“大妹子,你可迷死我了,怪只能怪你太迷人了,让我控制不住自己”
王江的手开始不老实,同时不忘诱惑她,“一晚,你只要陪我一晚,我给你一千块。”
听到一千块,邱蕊呆住了,一时忘记了挣扎,王江得以进一步动作,“你们家那口子真是不识货,放着你这么个能迷死人的媳妇不要,竟然因为钱跟你吵架。”
他从身上拿出一摞完整的大团结来,放在邱蕊的身旁,满脸横肉的脸上尽量做出温柔的表情,试图蛊惑她,“我就稀罕你,为你花再多的钱也甘愿。”
邱蕊的目光一接触到崭新崭新的大团结,就再也挪不开了。如果她能有更多的钱,爸妈他们就不会一个劲地把她往婆家赶。
如果还清了给弟弟买房的一万元巨债,婆家所有人也不会对她指桑骂槐,处处排挤她。
“你真的特别好,我一见到你,就情不自禁地被你吸引”
王江的甜言蜜语不要钱似地往外说,恍惚间,邱蕊耳畔回响着邱大勇嫌弃的话语,“你看看你,全身上下,哪有一点比女儿味,我真是倒霉,娶了你这么个没用又无趣的老婆。”
两种声音交叉在邱蕊耳边响起,她死灰一般的心,好像被丢进了火星子一般,有点发热。
无论从哪个方面,邱蕊都没办法再拒绝
